泸州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3月20日至21日,由泸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曹建国、副主任税光跃、陈剑波带领的泸州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就泸州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泸州市副市长郭庆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检查了泸州市污染源在线监控和水质自动监测情况、南郊水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情况、杨桥水库水体污染情况、酒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处理情况、城南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情况、四川省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泸州分库)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及泸州鑫福化工有限公司废水处理情况、二道溪污水处理厂三期在建工程推进情况、沱江左岸一级支流龙涧溪水体污染情况、江阳区沱江船舶污水处理情况等。
之后,泸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执法检查情况通报会,通报了执法检查组3月上旬对各区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暗访和此次执法检查情况,并就水污染防治工作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交换检查意见。
曹建国在会上指出,泸州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工作抓得紧,抓得实,全市地表水水环境质量改善明显,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针对存在的问题,曹建国要求,各级政府对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思想认识要进一步深化,要坚持不懈抓好问题整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郭庆在汇报会上表示,泸州市政府将继续把水污染防治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法》的贯彻落实,构建水污染防治的长效机制。对市人大检查组发现的问题将交办相关责任单位,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责任落实。
泸州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执法局等部门负责人陪同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