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出机动车尾气路检处罚“第一单”_环境应急_环境管理_泸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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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应急

我市开出机动车尾气路检处罚“第一单”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5-11 09:56 浏览次数: 【字体:

我市开出机动车尾气路检处罚第一单

为强化高污染车辆管控,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按照四川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突出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综合整治的通知》要求,2018年5月8-9日,市环境保护局会同市公安交警支队开展了机动车路面尾气抽测工作。

本次共计抽测机动车1473辆,其中柴油车472辆,高排放车143辆。对7辆尾气排放不合格的机动车进行了处罚,开出了我市机动车尾气路检处罚“第一单”。下一步环保、公安部门将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不断提升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科学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推动机动车排气污染综合整治,实现工作常态化,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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