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四季度声环境质量
2017年四季度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
功能区类别 | 1类 | 2类 | 3类 | 4类 | ||||
昼 | 夜 | 昼 | 夜 | 昼 | 夜 | 昼 | 夜 | |
达标点次 | 1 | 0 | 3 | 2 | 1 | 1 | 1 | 0 |
监测点次 | 1 | 1 | 3 | 3 | 1 | 1 | 2 | 2 |
达标率(%) | 100 | 0 | 100 | 67 | 100 | 100 | 50 | 0 |
注:1.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评价采用《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及《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 2.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分为4类。1类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2类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3类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4类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
与上季度相比,1类区夜间、3类区昼间和夜间及4类区夜间达标率均无明显变化;1类区昼间、2类区昼间和夜间及4类区昼间达标率有所升高。
与去年同期相比,1类区昼间和夜间,2类区昼间,3类和4类区昼间和夜间均无明显变化;2类区的夜间达标率有所降低。
2017年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
功能区类别 | 等效声级均值 dB(A) | 标准值dB(A) | |
2016年 | 2017年 | ||
1类区 | 53.8 | 52.9 | 55 |
2类区 | 54.7 | 54.3 | 60 |
3类区 | 52.5 | 51.0 | 65 |
全市平均 | 54.0 | 53.2 | / |
注:1.区域声环境质量评价采用《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 2.表内 1类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2类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3类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
今年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总平均值为53.2dB(A),与去年相比降低了0.8dB(A),声环境质量维持在较好水平。
2017年交通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
年份 | 全市等效声级(dB(A)) | 平均车流量(辆/小时) | 超标路段占总路段长度% | >70 dB(A)的路段数(个) | 最高值(dB(A)) |
2017年 | 71.6 | 3185 | 75.05 | 31 | 77.5 |
2016年 | 68.5 | 1727 | 39.45 | 13 | 72.4 |
注:交通声环境质量评价采用《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 |
全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等效声级加权平均值为71.6dB(A),超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4a类区昼间标准限值1.6dB(A)。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三级,声环境质量为一般。全市等效声级最高点是江阳中路南段(5号),其等效声级为77.5dB(A);最低点是新马路中段(25号)测点,等效声级为63.9dB(A)。
今年和去年相比,交通噪声昼间等效声级加权平均值升高了3.1dB(A);超标路段比例有所升高,升高了35.6个百分点。2017年交通声环境质量下降的主要原因为车流量剧增,与去年相比,道路上每小时的车流量增加了近一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