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3月27日拟作出的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3月27日我局拟对1个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3月27日-2019年4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 话:0830-3196075。
传 真:0830-3114509。
通讯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1号市政府大院泸州市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
邮政编码:646000。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 设 单 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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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人民医院新增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核技术利用项目
| 四川省泸州市泸县龙脑大道628号泸县人民医院外科楼9楼 | 泸县人民医院 | 江苏嘉溢安全环境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本项目将在四川省泸州市泸县龙脑大道628号泸县人民医院外科楼9楼利用原闲置的远程医疗会议室和杂物间改造成1间DSA机房及配套功能用房,改造的DSA机房及配套功能用房中,使用一台DSA,属于Ⅱ类射线装置。型号是Phillip UNIQ FD20C,额定管电压125kV,额定管电流1000mA,DSA主束方向朝上,主要应用于放射诊断、介入治疗。本项目预留机房主体结构已建成,四周墙体均为24cm空心砖+4mm铅当量硫酸钡板;屋顶和地面均为12cm混凝土+2mm铅当量硫酸钡板;观察窗和防护门均为4mmPb。DSA机房有效使用面积为33.6m2,净空尺寸(7.3m×4.6m),配套功能用房以及病人走廊等。DSA机房通风采用空调和排气扇通风换气,空调排风量为800m3/h,排气扇排风量为520m3/h,废气经空调和排气扇排入大气环境中;两者通风口均在墙外,进出风管道设计为4mm铅当量辐射屏蔽措施。 | 一 、放射性污染 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在开机状态下主要辐射为X射线,不开机状态不产生X射线。 辐射安全及防护措施: (一)设备固有安全性 1、采用栅控技术、光谱过滤技术、脉冲透视技术、采用图像冻结技术,起到消除软X射线、减少二次散射、提高有用射线品质并减小脉冲宽度作用。 2、配备有相应的表征剂量的指示装置,当曝光室内出现超剂量照射时会出现报警。 3、在操作台和床体上均设置有“紧急止动”按钮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工作人员可立即按下此按钮来停止照射。 4、机房门应有闭门装置,且工作状态指示灯与机房门联锁。 (二) 屏蔽防护 四周墙体均为24cm空心砖+4mm铅当量硫酸钡板;屋顶和地面均为12cm混凝土+2mm铅当量硫酸钡板;观察窗和防护门均为4mmPb。 (三)距离防护 DSA机房将严格按照控制区和监督区划分实行“两区”管理,且在机房防护门表面的醒目位置处设置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及中文警示说明。 (四)时间防护 在满足诊断要求的前提下,在每次使用射线装置进行诊断之前,根据诊断要求和病人实际情况制定最优化的诊断方案,选择合理可行尽量低的射线照射参数,以及尽量短的曝光时间,减少工作人员和相关公众的受照射时间,也避免病人受到额外剂量的照射。 (五)安全装置 1、门灯联锁:DSA机房防护门外顶部设置工作状态指示灯。防护灯为红色,以警示人员注意安全;当防护门打开时,指示灯灭。 2、DSA机房入口处设置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醒目的工作状态指示灯。 3、紧急止动装置:控制台上、介入手术床旁设置紧急止动按钮(各按钮分别与X射线系统连接)。 (六)辐射工作场所安防措施 (1)DSA机房入口处应设置“当心电离辐射”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醒目的工作状态指示灯。 (2)岗位职责及操作规程等工作制度在DSA相关场所合适的墙上张贴。 (3)DSA机房防护门应设有闭门装置,且工作状态指示灯和机房相通的门能有效联动。 (4)根据《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中相关要求,应为介入放射学操作辐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受检者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包括铅橡胶围裙、铅橡胶颈套、铅橡胶帽子、铅防护眼镜;应为辐射工作人员配备辐射防护设施,包括铅悬挂防护屏、铅防护调帘、床侧防护帘、床侧防护屏;应建立相关的操作规程、安全使用制度、人员培训制度和放射事故应急制度。防护用品和辅助防护设施的铅当量应不低于0.5mmPb。 (5)泸县人民医院将配备必要的放射性监测报警装置,辐射工作人员将配备个人剂量片并定期送检,定期开展职业健康体检,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6)泸县人民医院已建立以院领导为代表的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管理机构; (7)泸县人民医院已制定《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辐射安全管理规定》、《辐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辐射工作场所和环境辐射水平监测方案》、《辐射工作人员培训制度》、《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辐射事故应急响应程序》等一系列制度。针对本项目DSA新增《DSA操作规程》、《DSA射线装置使用登记制度》、《DSA射线装置检修维修制度》。 二、三废的治理 (一)废气 DSA在曝光过程中会产生极少量臭氧和氮氧化物。介入手术室使用空调和排风扇两种方式进行通风。排风扇风量520m3/h,安装在机房南边天顶角;空调风量800m3/h,为独立柜式机。两者通风口均在墙外,进出风管道设计为4mm铅当量辐射屏蔽措施。 (二)固体废物 1、本项目DSA采用数字成像,会根据病人的需要打印胶片,胶片由病人带走并自行处理。 2、介入手术时产生的医用器具和药棉、纱布、手套等医疗废物,采用专用容器集中收集后,通过污物通道及污物梯转移至医疗废物暂存库,按照医疗废物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委托当地有资质单位定期统一回收处理。 3、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办公垃圾不属于医疗废物,医院进行统一集中回收并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三)废水 本项目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进入医院内部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入泸县城镇污水管网处理。 (四)噪声 本项目运行后噪声源主要为空调和排风扇噪声,所有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均处于室内,通过建筑墙体隔声及距离衰减后,运行期间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射线装置报废处理 本项目使用的射线装置(DSA)在进行报废处理时,应将射线装置高压射线管进行拆解和去功能化,同时将射线装置的主机电源线绞短,使射线装置不能正常通电,防止二次通电使用,造成误照射。
| 依据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建设单位在向环境主管部门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以前,应依法、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的全本信息;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后应将主动公开的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通过本部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受理情况,征求公众意见。 根据以上要求,建设单位于2019年1月11日,在泸县人民医院官方网站上对该项目进行了全文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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