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泸州市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治进展情况的公示
为抓好抓实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根据市政府办《关于转发四川省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2018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泸市府办函〔2018〕73号)要求,现将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问题进展情况公示如下。
泸州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 ||||||||||||||
序号 | 省份 | 所在地 | 水源地名称 | 水源地类别(地级/县级) | 保护区类型(一级、二级) | 问题类型 | 问题具体情况 | 具体整治措施 | 计划完成 整治时间 | 备注 | 整治进展情况 | 是否完成整治 | 整治进度(%) | 问题 类别 |
12 | 四川省 | 泸州市江阳区 | 蓝田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县级 | 一级 | 交通穿越 | 江阳区蓝田街道滨江大道一期穿越蓝田水厂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 饮用水水保护区未取消前,强化措施禁止运输危化品等车辆驶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2018年6月 | 2018年5月25日,《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江阳区蓝田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泸市政府函〔2018〕149号)已将蓝田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取消。 | 是 | 100% | ||
13 | 四川省 | 泸州市江阳区 | 蓝田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县级 | 二级 | 生活面源污染 | 何家坝机场口排洪沟位于二级保护区内。 | 将居民生活污水引入城南南接截污干管集中处理。 | 2018年11月 | 排洪沟提升泵已安装完成并运行。2018年5月25日,《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江阳区蓝田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泸市政府函〔2018〕149号)已将蓝田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取消。 | 是 | 100% | ||
14 | 四川省 | 泸州市合江县 | 长江滨江路原木器厂水源地 | 县级 | 一级 | 生活面源污染 | 一级保护区有居民住宅。 | 将取水口搬迁至合江镇黄溪村处,实施黄溪水厂取水口至县城二水厂DN800mm供水应急管网建设,关闭现有长江原木器厂取水口。 | 2018年11月 | 长江黄溪村水源保护区已经省政府批复(文号:川府函〔2018〕144号);已于2018年11月10日通水。 | 是 | 100% | ||
15 | 四川省 | 泸州市古蔺县 | 龙爪河龙爪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 县级 | 一级 | 生活面源污染
| 有21户原住民,其中已搬迁6户。 | 实施移民搬迁。 | 2018年11月 | 已完成21户住户搬迁协议签订及拆除。 | 是 | 100% | 清单外 | |
104 | 四川省 | 泸州市古蔺县 | 龙爪河龙爪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 县级 | 一级 | 其他问题 | 一级保护区内防护栏有多处破损。 | 对一级保护区内防护隔离网进行修复。 | 2018年11月 | 已对一级水源保护区内防护隔离网进行修复。 | 是 | 100% | 清单外 | |
105 | 四川省 | 泸州市叙永县 | 红岩水厂阳尘河和三岔河水源地保护区 | 县级 | 一级 | 工业企业 | 一级水源地保护区内吉星电站,2017年7月份叙永县政府对其关停。2018年4月该企业恢复生产,死灰复燃。 | 制定吉星电站关闭实施方案,实施永久性关闭。 | 2018年11月 | 已完成吉星电站厂房、宿舍房、机电设备、输变电设备等的拆除,以及取水口封堵、建筑垃圾清运、覆土回填,逐步恢复生态。 | 是 | 100% | 清单外 | |
106 | 四川省 | 泸州市叙永县 | 南门河土地坳水源地保护区 | 县级 | 一级 | 生活面源污染 | 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有农田存在。 | 全面取缔一级水源地保护区内农业种植。 | 2018年11月 | 已对一级水源地保护区内种植面积摸排调查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农业种植已全部取缔,补助已下发,已签订退耕还林补助协议。 | 是 | 100% | 清单外 | |
107 | 四川省 | 泸州市叙永县 | 南门河土地坳水源地保护区 | 县级 | 一级 | 其他问题 | 一级保护区围栏未按一级保护区陆域范围内有效范围设定。 | 完成一级水源保护区临河两侧50米隔离防护栏规范设置。 | 2018年11月 | 已完成一级水源保护区(两河镇、叙永镇)临河两侧50米隔离防护栏规范设置。 | 是 | 100% | 清单外 | |
108 | 四川省 | 泸州市合江县 | 长江滨江路原木器厂水源地 | 县级 | 一级 | 交通穿越 | 一级水源地保护区内有新建大桥穿越。与川环审批〔2014〕618号不符。 | 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对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进行搬迁。 | 2018年11月 | 已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加强在建大桥环境风险管控。长江黄溪村水源保护区已经省政府批复(文号:川府函〔2018〕144号);已于2018年11月10日通水。 | 是 | 100% | 清单外 | |
109 | 四川省 | 泸州市合江县 | 长江滨江路原木器厂水源地 | 县级 | 一级 | 交通穿越 | 一级水源地保护区内有船舶经过。 | 禁止船舶穿越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 | 2018年11月 | 根据《泸州合江海事处关于黄岩取水口有船舶经过的回复》,已责令违规穿越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的船舶立即改正。同时,加大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巡查执法力度。 | 是 | 100% | 清单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