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泸州市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治进展情况的公示_水环境管理_环境管理_泸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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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环境管理

关于泸州市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治进展情况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19 15:57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抓好抓实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根据市政府办《关于转发四川省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2018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泸市府办函〔2018〕73号)要求,现将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问题进展情况公示如下。

泸州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截至2018年11月15日)

序号

省份

所在地

水源地

水源地类别(地级/县级)

保护区类型(一级、二级)

问题类型

问题具体情况

具体整治措施

计划完成

 整治时间

备注

整治进展情况

是否完成整治

整治进度(%)

问题 类别

12

四川省

泸州市江阳区

蓝田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县级

一级

交通穿越

江阳区蓝田街道滨江大道一期穿越蓝田水厂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饮用水水保护区未取消前,强化措施禁止运输危化品等车辆驶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2018年6月


2018年5月25日,《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江阳区蓝田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泸市政府函〔2018〕149号)已将蓝田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取消。

100%


13

四川省

泸州市江阳区

蓝田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县级

二级

生活面源污染

何家坝机场口排洪沟位于二级保护区内。

将居民生活污水引入城南南接截污干管集中处理。

2018年11月


排洪沟提升泵已安装完成并运行。2018年5月25日,《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江阳区蓝田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泸市政府函〔2018〕149号)已将蓝田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取消。

100%


14

四川省

泸州市合江县

长江滨江路原木器厂水源地

县级

一级

生活面源污染

一级保护区有居民住宅。

将取水口搬迁至合江镇黄溪村处,实施黄溪水厂取水口至县城二水厂DN800mm供水应急管网建设,关闭现有长江原木器厂取水口。

2018年11月


长江黄溪村水源保护区已经省政府批复(文号:川府函〔2018〕144号);已于2018年11月10日通水。

100%


15

四川省

泸州市古蔺县

龙爪河龙爪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县级

一级


生活面源污染

   

有21户原住民,其中已搬迁6户。

实施移民搬迁。

2018年11月


已完成21户住户搬迁协议签订及拆除。

100%

清单外

104

四川省

泸州市古蔺县

龙爪河龙爪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县级

一级

其他问题

一级保护区内防护栏有多处破损。

对一级保护区内防护隔离网进行修复。

2018年11月


已对一级水源保护区内防护隔离网进行修复。

100%

清单外

105

四川省

泸州市叙永县

红岩水厂阳尘河和三岔河水源地保护区

县级

一级

工业企业

一级水源地保护区内吉星电站,2017年7月份叙永县政府对其关停。2018年4月该企业恢复生产,死灰复燃。

制定吉星电站关闭实施方案,实施永久性关闭。

2018年11月


已完成吉星电站厂房、宿舍房、机电设备、输变电设备等的拆除,以及取水口封堵、建筑垃圾清运、覆土回填,逐步恢复生态。

100%

清单外

106

四川省

泸州市叙永县

南门河土地坳水源地保护区

县级

一级

生活面源污染

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有农田存在。

全面取缔一级水源地保护区内农业种植。

2018年11月


已对一级水源地保护区内种植面积摸排调查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农业种植已全部取缔,补助已下发,已签订退耕还林补助协议。

100%

清单外

107

四川省

泸州市叙永县

南门河土地坳水源地保护区

县级

一级

其他问题

一级保护区围栏未按一级保护区陆域范围内有效范围设定。

完成一级水源保护区临河两侧50米隔离防护栏规范设置。

2018年11月


已完成一级水源保护区(两河镇、叙永镇)临河两侧50米隔离防护栏规范设置。

100%

清单外

108

四川省

泸州市合江县

长江滨江路原木器厂水源地

县级

一级

交通穿越

一级水源地保护区内有新建大桥穿越。与川环审批〔2014〕618号不符。

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对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进行搬迁。

2018年11月


已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加强在建大桥环境风险管控。长江黄溪村水源保护区已经省政府批复(文号:川府函〔2018〕144号);已于2018年11月10日通水。

100%

清单外

109

四川省

泸州市合江县

长江滨江路原木器厂水源地

县级

一级

交通穿越

一级水源地保护区内有船舶经过。

禁止船舶穿越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

2018年11月


根据《泸州合江海事处关于黄岩取水口有船舶经过的回复》,已责令违规穿越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的船舶立即改正。同时,加大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巡查执法力度。

100%

清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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