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_预决算与资金分配_财务管理_政务公开_泸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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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与资金分配

泸州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2-14 16:30 浏览次数: 【字体:

 

泸州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第一部分泸州市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泸州市委、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泸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泸委发〔201016号),设立泸州市环境保护局(简称市环境保护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工作职能是主管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依法对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二)机构设置

泸州市生态环境局设内设9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规划财务科、环境政策法规科(宣传科)、行政审批科、综合环境管理科、水环境管理科、大气环境管理科、土壤环境管理科(生态科)、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环境监测科)和机关党委、高新区分局、长开区分局、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

(三)2019年重点工作

1.强化督查督办,加快问题整改。一是配合市目督办、市整改办做好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督查督办工作,紧盯不落实的人,抓紧不落实的事,加大督查频次,加大通报力度。强化督查成果运用,把督查成果与环境保护目标考核结合起来,推动工作落地见效。加强重点环境问题整改的后督查、回头看,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网格化环境监管要求,强化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对于弄虚作假、表里不一、敷衍应对的整改行为,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追责问责。二是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积极推进涉及民生、关注度高的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环评审批流程、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监测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切实提高环境政务信息的公开度、透明度,切实保障群众对环境问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及时有效化解邻避效应等引发的举报投诉或矛盾纠纷。三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大与媒体的沟通和联系,借助微信、微博、公益广告等新兴载体,积极宣传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探索长效机制,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精准发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深入开展综合整治。一是扎实开展工业企业治理。在2020年前完成川南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完成建成区2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深入开展砖瓦和玻璃(瓶)行业企业综合整治。二是持续开展扬尘整治。全面启动建成区建筑工地扬尘在线监控系统建设,扎实抓好土石方作业工地、建筑工地、弃土堆场及道路扬尘污染管控。三是狠抓秸秆禁烧。建立健全秸秆禁烧三级网络责任体系,推进秸秆就地破碎还田和打捆转运处置工作,有效控制秸秆随意焚烧现象。四是清理整顿散乱污。对散乱污企业进行科学分类、精准施策、彻底整治。五是严格管控移动源。加快黄标车、老旧车淘汰,加强货运柴油车、非移动道路机械等高排放移动源管控。六是继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

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做好大气污染过程的趋势分析和研判,提高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准确率,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一旦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时督促各相关单位落实应急措施,减轻空气污染对市民生产生活的影响。提高科技支撑,加快大气网格化微站和激光雷达走航系统建设。

抓紧抓实考核问责。抓住大气污染突出问题、重点领域,加大督查通报和考核问责力度,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且大气污染问题突出的,严格实行预警通报和行政约谈。对大气治理不作为、慢作为,环保责任不落实的,将严格追责问责。积极推动公众参与。开展以大气污染防治为重点的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知识,倡导文明、低碳、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

(2)突出重点,打好碧水保卫战。一是继续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巩固提升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成效,确保问题不反弹。继续推进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提升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二是完成省上下达2019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制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泸州市工作方案2019年度实施方案》,细化分解落实水环境质量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确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三是完成2019年度涉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细化分解落实2019年度涉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做好重点减排工程项目挖掘和报送工作,确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四是完成2019年度沱江河(湖)长制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落实2019年度沱江河(湖)长制工作目标任务,与有关区县、市级部门(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扎实推进沱江河(湖)长制工作,确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五是继续完善水污染防治机制体制。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联席会议、约谈通报、激励约束考核等制度,逐步建立起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总体格局。

(3)科学施策,打好净土保卫战。

继续推进土壤环境管理。一是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根据农用地土壤详查结果,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编制农用地分类清单,数据报省政府审定,并上传至四川省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数据库。二是持续推进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根据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基础信息调查结果,进行地块风险筛查,确定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对疑似污染地块进行初步采样调查,最终得出我市污染地块及优先管控名录。三是加快推进土壤污染防治试点示范建设。按照《泸州市土壤污染风险管控试点区建设方案》(2017—2020)和《古蔺县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2017—2020年)》,加快推进我市土壤环境风险管控试点区及古蔺县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示范区建设。继续推进泸州市铬渣场地及周边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叙永县工矿场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古蔺县耕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泸州市江阳区太极机电有限公司污染场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和泸州市土壤环境监测能力提升等项目建设,确保发挥效益。四是加强土壤污染重点企业监管。加强对列入《2018年四川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的相关企业监管,与新列入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并督促其对厂区进行土壤隐患排查并制定整改方案,督促企业按期完成整改,并对其土壤环境开展监测。

加强自然生态管理。启动生态保护红线勘定工作,将生态保护红线落实到地块,明确生态系统类型、主要生态功能;加大对各类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全面完成自然保护区存在问题整改工作。

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加大全市危废管理人员及企业从业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市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实现对危险废物从产生、贮存、运输、处置过程的全过程规范化管理。加快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设施项目的建设。

3.稳步推进环保机构垂直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中央关于环保监察监测实施垂直管理改革的部署安排,积极配合省上环保垂改,确保在2019年上半年完成环保垂改各项任务。探索设立市级环保督查机构,建立环保督查长效机制。

4.创新手段,促进环境保护水平大幅提升。一是积极推动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继续安排专人负责协调重大项目环评审批,积极参与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参与重大项目环评编制和审批的协调,按期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助力重大项目早日落地见效。按期完成砖瓦、畜禽养殖、白酒制造等16个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按照省环保厅统一安排,完成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依法依规完成各项环保行政许可事项。二是环境监察稽查全覆盖。紧扣日常工作,重点稽查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情况、双随机一公开和网格化监管体系制度实施情况、环境监察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环境应急管理情况等内容。坚持练战结合,强化执法业务能力培训。三是持续推进环保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工作要求,持续开展双公示工作,强化信用信息运用,完善联合奖惩机制。推动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开展泸州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试点工作。四是继续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根据依法治市和三项制度试点建设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快全市环保工作法治化进程;与公检法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规范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移送司法程序,有效预防和减少环境行政争议;加强对全市环保系统的法制监督和指导,通过案件评查会、法治培训会、专项督查和专题宣讲等形式加强指导,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监督检查环境保护。五是全方位做好宣传报道。围绕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回头看、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等重点工作,继续加强媒体沟通,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全方位媒体宣传通道,及时发布权威消息,抢占舆论制高点。做亮成果宣传、做精典型宣传、做好导向宣传,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和监督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环境保护的良好格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泸州市生态环境局下属一个副县级事业单位,即泸州长江经济研究中心;下属三个正科级事业单位,即泸州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泸州市环境应急服务中心,均为一级财政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泸州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泸州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为5299.77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3421.20万元、增长182%,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上年预算不含结转资金,今年预算含结转资金2782.76万元;二是本年增加环保督察回头看第二轮经费100万元、增加省市县三级统筹信息化建设项目市级配套资金58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517.02万元、占47%,上年结转收入2782.76万元、占53%

泸州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支出预算5299.77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3421.20万元、增长182%,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上年预算不含结转资金,今年预算含结转资金2782.76万元;二是本年增加环保督察回头看第二轮经费100万元、增加省市县三级统筹信息化建设项目市级配套资金58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65.2万元、占10%,日常公用支出83.66万元、占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7.8万元、占1%,项目支出4583.11万元、占86%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泸州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299.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299.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421.20万元、增长182%,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上年预算不含结转资金,今年预算含结转资金2782.76万元;二是本年增加环保督察回头看第二轮经费100万元、增加省市县三级统筹信息化建设项目市级配套资金585万元。

收入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17.02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82.7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62万元、医疗健康支出20.5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065.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7.5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泸州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299.7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421.20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上年预算不含结转资金,今年预算含结转资金2782.76万元;二是本年增加环保督察回头看第二轮经费100万元、增加省市县三级统筹信息化建设项目市级配套资金58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万元,占0.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62万元,占2.48%、医疗健康支出20.58万元,占0.39%、节能环保支出5065.99万元,占95.59%、住房保障支出67.58万元,占1.2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万元。主要用于派驻纪检组工作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62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12.6万元、离退休人员慰问费55.2万元,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3.11万元,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3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7.3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泸州市生态环境局201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16.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32.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3.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9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1. 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无增减。

         本年度拟安排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13万元,下降52%,变动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本年度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迎接各检查组对我局业务工作的检查调研以及与工作有有的其他公务活动。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增加2万元,增长/16.67%,主要原因是增加环保督察回头看第二轮用车量。

    (四)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预算无增减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2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本年度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日常工作及应急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泸州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泸州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泸州市生态环境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3.66万元,比上年增加1.26万元,增长1.5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中的公务交通补贴(其他交通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428.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899.64万元、增长170.14%,主要用于土壤详查项目234.8万元、大气网格化精细化管理项目709.5万元、关键信息系统安全服务104.1万元、赤水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方案编制300万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8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9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单位总体绩效目标是:强化督查督办,加快问题整改;探索长效机制,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国家控制考核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类标准比例≥85.71%,国家控制考核断面水质劣类标准比例≤0%;泸州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78.0%,细颗粒物年均值≤50.6微克每立方米;完成省上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稳步推进环保机构垂直管理工作;创新手段,促进环境保护水平大幅提升2019年共29个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部门预算)

     

    20190219165434814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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