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科室_机构职能_机构设置_泸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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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科室

  •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基本建设和行政后勤工作。承担文秘、保密、绩效管理、信息、政务公开、行政接待、会议会务、政府采购、爱国卫生、安全保卫和史志编纂等工作。拟订机关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
    2018-03-30
  • 组织起草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处罚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等制度。组织管理环境与健康有关工作。承担本系统…
    2019-04-16
  • 监督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拟订迎接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监察方案,并牵头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根据授权对全市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并依法依规移交问责…
    2019-04-16
  • 组织起草全市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参与拟订全市主体功能区划。承担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分解及监督考核。实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参与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有…
    2018-03-30
  • 组织编制全市生态保护规划。组织、指导开展各类生态示范创建。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组织指导…
    2019-04-16
  • 负责全市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规划。组织编制全市水功能区划,确定水体纳污能力。建立并组织实施跨区县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承担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参与河(湖)长制相关工作。
    2018-03-30
  • 负责全市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编制全市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和改善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监督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承担气候变化对全…
    2018-03-30
  • 负责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承担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监督管理等工作。承担污染地块的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土壤污染防治综合性工作。按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负责全市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2018-03-30
  • 承担全市核与辐射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拟订并监督实施有关法规、规章、标准、政策、规划。按规定权限承担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市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参与核与辐射恐怖事件的防范和处置。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的建设和…
    2018-03-30
  • 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推进审批服务事项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按规定权限承担政策、规划及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审批工作。监督实施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负责对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评…
    2018-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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