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信息化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要点_年度工作要点与总结_政务公开_泸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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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工作要点与总结

泸州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信息化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要点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18 09:00 浏览次数: 【字体:

泸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信息化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要点

 

2017年,我局按照环境保护部和省环境保护厅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新形势下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突出创新理念,加快环保业务应用系统和电子政务应用能力建设,大力推进环境信息化建设工作。现将2017年度环境信息化工作开展情况及2018年工作要点报告如下。

一、环境信息中心基本情况

(一)市级信息监控机构建设情况。泸州市环境信息中心成立于2008年,机构挂靠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现有在编人员5人,临聘人员1人。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全市环境信息化规划,落实国家、省、市环境信息化能力建设计划;负责全市环保专网、视频会议系统的建设和运行;指导和落实全市环保系统电子政务建设规划和计划,指导县(区)环境信息化工作;实时监控国、省控等重点污染源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情况。

(二)县(区)信息监控机构建设情况。目前除纳溪、叙永分别挂牌了信息中心外,其余各县(区)还未成立信息化机构,各县(区)环保局确定了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兼职负责环境信息和污染源监控工作。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抓重点,着力推进环境信息能力建设

1.推进泸州市环境信息化省市县三级统筹建设项目。按照省环境保护厅印发《四川省环境信息化省市县三级统筹建设项目总体方案和2017年试点建设方案》(川环函〔20171370号)及相关会议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项目设计方案及运维保障方案,以省厅五个一建设为目标,同步考虑建设全市环保公文交换系统、环境监管网格化综合管理系统和环保目标任务管理系统三个业务应用系统。

2. 建成泸州市环境应急指挥平台一期项目。该项目于20173月中旬完成招标,20179月底开展系统调试、企业试运行等工作,12月完成系统验收。环境应急指挥平台一期突出指挥中心、机房的硬件建设和数据资料库的建设,通过资源整合、功能整合、业务整合,按照平时风险源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物资储备、应急队伍建设、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管理要求,战时突发应急事件值守与上报、形势研判、指挥调度、视频会商等处置要求,构建以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完整应急指挥体系。

3.启动泸州市环保系统虚拟化平台建设项目。根据省环保厅总体建设方案要求,全市将统一建设一个环保信息虚拟化服务平台,保障环保系统计算能力、存储能力和云处理能力,同时整合现有监测、监察资源,形成互联网统一进出口和安全体系架构,为主动服务环保管理体制改革奠定信息化基础。

4.加快泸州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系统建设。为加快构建环保领域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格局,积极推动我市环境保护领域信用建设工作,自20174月起,我市在全省率先启动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系统建设工作。经过前期调研、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征求意见和建设方案制定报审等工作,至2017年底,建设方案已通过财评,即将进入招投标阶段。

5.开展泸州市环保业务系统迁移整合。2017年,我局将自建的OA办公系统、门户网站、饮用水源视频监控系统通过专线迁移到华为四川大数据中心,其余业务系统及配套项目按照上级要求,由环境保护部、省环境保护厅自上而下统一建设,并将整体纳入全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范畴。

(二)强监管,切实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

1.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高效运行。全市已联网并运行的自动监控设备共64套,其中涉气设备23套,涉水设备41套。我局每日对自动监控数据进行巡查,发现异常数据及时处理,确保了数据的真实性。2017年,全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数据传输有效率99.55%,在全省21个市州中排名第一。

2.监控排放数据得到有效认定。2017年(截至1231日),全市监控范围内有效认定的重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二氧化硫(SO2)3600.695吨,氮氧化物(NOx) 4311.649吨,烟尘397.439吨,化学需氧量(COD1665.926吨,氨氮(NH3-N121.623吨,总磷17.131吨。

3.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验收及时开展。2017年,参与验收自动监控设备32套,分别为县(区)污水处理厂更换及新安装24套,垃圾焚烧发电厂2套,以及合江县、叙永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排口2套、重点监控企业废气、废水排口更换及新安装4套。

4.全省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控中心运维绩效评估成效显着。为进一步提升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运行维护成效,我局从机构建设、软硬件建设、运维管理、信息公开与考核、培训学习、资金保障、综合评估全面进行加强和改进,取得了污染源监控管理运维绩效评估连续2年综合排名全省优秀的成绩。

(三)促发展,扎实抓好电子政务平台建设

1.开展政务协同OA办公管理系统建设。按照上级有关环境信息化能力建设以及泸州市政府电子政务平台正式推广应用要求,完成了市级环保政务协同OA办公管理系统建设,并预留县(区)组织架构,实现无纸化、移动化办公,降低管理成本,提升行政效能。

2.加强市级网络安全改造建设。按省厅安全二期专家评审会要求,完成关键基础设施网络安全自查及整改、网络和信息安全检查,加快推进我局市级网络安全改造工作,重点完成市环保局、市监测站、市环境应急服务中心网络改造。

3.提高门户网站建设运行管理。高度重视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完成公安部网站备案;坚持每日读网,确保了门户网站稳定运行;增加了领导信箱、在线留言、空气质量预报、污染投诉等栏目,以及对OA办公系统的接口推送、文件栏目接收功能;对网站主要栏目进行了月度信息更新检查。同时按照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要求,上半年启动了新版门户网站改版建设工作,现已完成测试并上线试运行,预计20182月正式上线。

4.推进门户网站绩效评估。按照省环境保护厅2017年度网站绩效评估要求,对门户网站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政民互动、在线办事能力和水平,按时向省环境保护厅上报了2017年度政府门户网站绩效评估自查报告。

5.完成全市环保视频会议系统建设。运用已建成的环保专网,市、县两级完成了环保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建设,联通了国家、省、市、县四级环保视频会议,并确保全年环保视频会议系统稳定可靠运行。

(四)夯基础,注重强化要素保障机制建设

一是加强人才储备。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完善选人用人机制。2017年通过引进优秀人才途径,引进了香港大学计算机专业研究生一名,通过公开招录、岗位调整等多种方式对人才队伍进一步优化,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修改完善了《非涉密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了《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岗位责任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人员离岗离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外部人员访问机房等重要区域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三是加大资金投入。2017年,通过向各级的汇报,共争取到信息化建设资金2869万元。其中争取三级统筹能力建设项目省级试点建设资金1440万,市级配套建设资金800万元;茜草饮用水源视频监控系统能力建设资金27万元,网络安全建设资金32万元,环境应急指挥系统一期项目建设资金400万元。泸州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系统项目建设资金170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

(一)环境信息化基础能力建设方面

一是现有的信息能力建设与国家和省上的要求有差距。按照生态环境大数据总体建设方案要求,要实现生态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制化、精细化和信息化“五化”发展,推进环境管理转型,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目前,信息化建设投入现状还有较大差距。

二是现有人员的数量和业务素质与信息化工作的要求有差距。按照信息中心发展规划,市级信息中心将建成全市环保系统的数据资源中心、网络信息中心、应用平台中心和运行维护中心,成为本地区环境信息化建设的中枢机构,接下来的建设任务繁重,但目前中心的人员,尤其专业技术人员在数量和质量上与信息化能力建设要求还存在很大差距。

(二)智慧城市和智慧环保能力建设方面

一是我局业务系统及配套项目全部依托环境保护部、省环境保护厅自上而下统一建设,已纳入全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范畴,按上级要求,我局及下属单位业务系统暂不能迁移到华为大数据中心。

二是智慧环保和智能生态文明工程项目由于缺乏建设资金,仅开展项目前期论证、可研工作,尚不能组织实施。

四、2018年工作要点

2018年,我局将稳步实施智慧环保战略,加快推进信息化与环境保护业务工作相融合,以环保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和大数据处理能力建设为基础,以环境保护电子政务和业务应用系统建设为重点,逐步实现单一环境管理业务信息建设向智慧环保方向转变。

1.继续抓好环境信息基础能力建设。有序推动泸州市环境信息化省市县三级统筹建设项目及环保虚拟化服务平台能力建设项目。完成泸州市企业环境信用评级系统建设,启动环境应急二期能力建设项目。

2.积极推进智慧城市和智慧环保能力建设。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泸州市智慧城市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要求:一是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争取业内知名企业参与泸州市智慧环保和智能生态文明工程建设;二是对《泸州市智慧城市信息化能力建设项目(智慧环保与生态文明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一步调研、论证,形成正式方案,并按照建设方案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三是继续推进环境应急指挥平台(二期)能力建设项目;四是积极争取资金,组织实施智慧环保和智能生态文明工程项目。

3.狠抓信息和监控机构能力建设。一是积极争取环境保护部、省环境保护厅和市政府的支持,加大信息能力建设的投入,有力地推动市本级、各县(区)环境信息监控机构能力建设工作。二是强化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督促各县(区)环境保护局落实信息和监控机构及责任人员,切实抓好环境信息化、污染源监控、电子政务等工作。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做好人才引进和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全市环境信息和污染源监控水平。

4.提升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水平。不断强化信息公开,完善服务体系,大力开展在线办事,深化公众参与,提高政民互动水平,加大安全体系建设投入,确保网站安全稳定运行。

 

 

泸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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