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四季度城市功能区噪声_声环境质量公告_环境质量_泸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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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环境质量公告

2018年第四季度城市功能区噪声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2-29 16:09 浏览次数: 【字体:

我市第四季度1类功能区昼间、2类和3类功能区昼夜间点次达标率均为100%4类功能区昼间点次达标率为50%1类功能区夜间和4类功能区夜间点次达标率均为0

总体来看,本季度2类功能区和3类功能区达标率最高,1类功能区和4类功能区夜间达标率最低。

功能区类别

1

2

3

4

达标点次

1

0

3

3

1

1

1

0

监测点次

1

1

3

3

1

1

2

2

达标率(%)

100

0

100

100

100

100

50

0

注:1.声环境质量评价采用《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及《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

2.泸州市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分为4类。1类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2类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3类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4类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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