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泸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技术报告编制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第二次)_公示公告_政务公开_泸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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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泸州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泸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技术报告编制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第二次)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3-25 15:05 浏览次数: 【字体:

    泸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泸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技术报告编制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泸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技术报告编制项目。

2.采购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

二、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财政预算资金为25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三、采购项目简介:泸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技术报告编制项目。(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发布公告: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泸州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http://sthjj.luzhou.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不得被相关机构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第四章)。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3月28日8:30-18:30,在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1号政府大院3号楼4楼)现场报名,报名时请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到现场报名的还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与报名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磋商文件不收取费用。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9年3月29日10: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和磋商地点:泸州市生态环境局会议室(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1号政府大院3号楼4楼)。            

十、磋商时间:2019年3月29日10:00(北京时间)。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泸州市生态环境局(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1号政府大院3号楼4楼)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0830-3195587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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