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环境科_科室设置_机构设置_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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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设置

地质环境科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12 17:03 浏览次数: 【字体:

    组织编制和实施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组织协调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承担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的工作,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组织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矿山地质、区域地质的勘查与评价工作,负责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项目的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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