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来纳溪区实地开展“国土空间试点”成果编制工作_用地管理_专项工作_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您的位置:首页 >专项工作>用地管理>详细内容

用地管理

自然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来纳溪区实地开展“国土空间试点”成果编制工作

来源: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9-03-29 16:44 浏览次数: 【字体:

321-23日,纳溪区长江经济带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纠错机制试点工作(以下简称“国土空间试点工作”)成果编制单位---自然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李勇、毕云龙博士等一行四人来我区实地开展座谈交流、走访、实地调研等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江勇强、纳溪区副区长马德凤陪同。区国土资源分局等区级相关部门和作业单位负责人参加。

在市、区座谈会上,江勇强、马德凤分别向工作组介绍了泸州市纳溪区“国土空间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思路。目前纳溪区已开展并完成了纳溪区长江经济带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负面准入清单初步研究成果,按照负面清单管理思路对岸线空间范围内1公里、3公里、5公里范围内空间开发利用实行了分类管控。纳溪区拟搬迁企业三家,希望通过试点能争取的一些资金和政策上,形成试点工作经验,达到“防病”和“治病”的目的。

李勇博士一行在听取市、区工作介绍的基础上,深入纳溪区高科技园区、竹产业园、沿江企业泸天化、天宇油脂厂、煤制气、海纳玻璃、三江农业、东方农化和沿江的大渡口集镇、新乐镇、棉花坡镇等进行了实地查看。同时还与与现状调查的两家作业单位(宏圣测绘公司、113地质队)、负面清单编制单位(省环保厅评审中心)进行了座谈。

李勇博士一行通过座谈和实地走访,为进一步编制好纳溪区“国土空间试点工作”成果提出了六点工作意见和建议:一是对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分析研究方面,还需对岸线范围内的三类产业、园区及园区入驻企业分别调查上图;将土规、城规叠加其他规划,在空间上和文本文件上进行分类管控分析;了解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进展。二是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负面准入清单研究。要充分利用地方各部门制定的限制和禁止产业目录等资料的基础上,制定出新的、差异化的准入要求;研究落实用途管制要求的办法;探索研究“生态空间逆转”转用规则。三是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纠错机制研究,重点在错配类型的认定、纠错机制的设计和政策制定、典型案例的提炼和总结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四是要从资金和政策的统筹使用上提出可操作、可推荐的一揽子建议。五是要继续搜集完善相关资料,如纳溪区和泸州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最好是要有矢量数据,需要区发改局、区经科局、区交通局、区环保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等部门的协助和支持。六是对泸州市、纳溪区开展的长江干、支流面源污染整治等生态环境整改工作和水污染专项攻坚中取得的成绩进行提炼和总结。(倪兰 邱登蓉)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