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科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12 17:03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和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的有关工作;承担国土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工作;承担国家、省、市财政安排有关工作经费、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和部门预决算、国库集中支付等机关财务工作;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办法,监督管理机关、直属单位、区分局国有资产;指导直属单位、区分局财务工作。 【打印正文】 上一篇:人事教育科 [ 2017-09-12 ] 下一篇:地籍测绘科 [ 2017-09-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