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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物业管理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会召开

来源:房管局 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19-04-03 15:38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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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泸州市物业管理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会召开。市住建局副局长唐浩然,市房管局局长赵雪刚,各区县住建局分管领导及业务股室负责人,三区有物业管理项目的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当前物业管理中存在的乱象,学习传达了《关于对城镇既有房屋和房地产行业进行安全排查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物业管理项目的通报》,对紧急情况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和《泸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作了培训,对下阶段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防范和开展《泸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了要求。

唐浩然强调,一是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各企业要对物业管理区域消防、电梯、设施设备、外墙瓷砖、堡坎、避雷设施、电气火灾、危化品存放等进行排查,区县住建局要指导企业开展排查,分类收集问题,建立问题台账,限期上报相关单位。二是要全面开展隐患整治,认真分析问题,分类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落实责任人。对符合紧急动用维修资金情形的,要按规定启动紧急动用程序,确保及时整治排危。三是全面开展隐患整治督查。市房管局要对上报问题认真梳理,下达交办清单,按照轻、重、缓、急分批下达交办任务、采取挂账消号的方法督促指导整治工作,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四是全面严格整治纪律。区县住建局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定期对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问题进行分析,对排查中被点名整改的小区全市通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所在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一律列入“黑名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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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前,还组织各区县住建局来到“枫林丽景”小区安全隐患整改现场参观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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