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州市·市本级][公开招标][监理]2017年人行过街通道(泸州职业技术学院人行过街通道)工程监理(第1次补疑澄清)
2017年人行过街通道(泸州职业技术学院人行过街通道)工程施工、监理招标补遗二
1、施工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专用条款第70条17.3.3(2)“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内容修改为“发包人在收到监理人审核的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28天内,按监理人审核的进度付款金额的70%确定应支付给承包人。执行“泸市府办发〔2016〕66号”、“泸住建发〔2018〕82号”文件,每月分两次拨付进度款,按应付进度款的25%先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承包人出示发放农民工工资表等资料后,再支付应付进度款的75%。”。
2、递交施工、监理投标文件时间(即开标时间)变更为:2019年4月22日上午9:30
招标人: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第一中心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