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项目必须公开招投标?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13 10:06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年第16号令)第五条规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 万元人民币以上;(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