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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8年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示范”及以上企业命名和奖励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2-24 11:34 浏览次数: 【字体:

泸市府办发[2019]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近年来,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积极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促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方案》(川办发〔2016〕9号)、《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实施意见》(泸市府办发〔2016〕14号)和《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泸州市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评价和奖励办法》(泸市府办发〔2016〕69号)和《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泸市府办函〔2017〕195号)精神,2018年度我市共有113户民营企业申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初步评出达标企业100户、不达标企业13户。市民经办根据各区县、园区在达标企业中推荐上报的29户企业开展了复核工作,对专家组提供的诊断评估意见和企业的税收、社会贡献等情况进行了审核,最终审定了14户“示范”及以上企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以下企业进行命名和奖励(“达标”企业由各区县、园区自行命名和奖励)。 

  一、优秀示范企业 

  江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中科玻璃有限公司 

  二、示范企业 

  四川精衡信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四川蜀南格力电器销售有限公司 

  沈酒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仙潭酒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蔺州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泸州市佳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海普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泸州观宇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四川省科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省长宏煤业有限公司 

  泸州科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川天寿药业有限公司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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