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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2-25 11:30 浏览次数: 【字体:

泸市府办发[2019]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泸州市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25日


泸州市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84号)、《四川省加快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实施方案》(川办发〔2018〕20号)、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等文件精神,根据商务部等8部门印发的《关于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的通知》(商建函〔2018〕142号)要求,结合泸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决策部署,结合四川省供应链建设实施方案及高质量发展要求,突出泸州产业优势和特色,以酒类产业为重点,以酒业集聚区为载体,按照“向前拓展、向后延伸、关键配套”的基本路径,整合酒业上下游资源,升级拓展平台功能,创新供应链组织模式,提高酒业竞争力及区域协同发展能力,助推泸州建立创新引领、协同发展、产融结合、供需匹配、优质高效、绿色低碳、全球布局的供应链体系,激发高质量发展新活力,形成新动能。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2年试点,泸州酒业供应链综合影响力显着提升,成为全省“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布局的重要支撑,供应链公共服务平台高效运营,中国白酒金三角酒业园区集聚力明显增强,成为全国一流酒业供应链示范基地和“酒—城”融合示范区。到2020年,力争实现酒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0亿元,酒业增加值保持快速增长,流通成本进一步下降。 

  (二)具体目标。 

  第一阶段目标:供应链管理及服务机制有效运行,原粮种植、包材印务、仓储物流、酒类交易、金融服务、科技研发、副产物利用等资源进一步集中,引导建设原粮种植示范区、酒业综合服务园、酒类国际合作区等3大载体,培育新型酒业增长极,新建或升级完成综合型、交易型、追溯型、金融型等4个供应链服务平台。 

  第二阶段目标:供应链技术和模式创新加快,服务能力和成效明显提升,集中采购、订单农业、仓单质押、电子交易、绿色循环等新模式广泛应用。其中,供应链金融总体规模快速扩大,白酒电子交易量增速比2017年提高2~3个百分点,龙头企业物流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比2017年降低1个百分点左右,信息追溯覆盖率超过90%,酿酒废弃物再利用率持续提高。 

  第三阶段目标:经验总结和社会宣传效应不断放大,在试点结束前,力争在协同监管、竞合转型、金融创新、三产联动、国际拓展等5个方面形成可复制经验,编制完成泸州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案例集,组织相关学习、交流或培训活动2~3场,电视、报纸、杂志、移动端等媒体宣传不少于10次,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提升,新技术和新模式在机械、化工、电子、医药等行业快速推广。 

  三、工作任务 

  (一)推动完善酒业供应链。 

  1.引导酒业链群式发展。以中国酒镇·酒庄、二郎名酒·名镇、石洞酒业园区、华夏龙窖白酒产业园四大板块为重点,加快泸州老窖浓香型优质白酒生产基地、郎酒浓香基地、永乐酱酒基地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酒业资源向园区(基地、中心)集聚,推动集约发展、竞合发展、创新发展。以中国白酒金三角园区为核心,完善研发、包材、交易、金融、信息等综合服务功能,打造国内一流、国际领先的酒业集聚区。支持“链主”企业主动对接上下游资源,完善“产—供—销”链条,形成酒业现代供应链。充分发挥技术研发、质量检测等平台功能,推动横向资源共享和业务合作,完善配套服务,创新形成纵向成链、横向成群的供应链生态。(牵头单位:市酒业发展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数字经济发展局、各区县人民政府、酒业园区管委会) 

  2.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支持酒业园区优化高粱种植、白酒生产、商贸物流、观光旅游等业态布局,培育三产互动、“酒—城”互融的创新示范区。深入推进“农业+订单”一二产共赢模式、“定制+研发+售后”二三产合作模式、“平台+信息+交易”一二三产服务全覆盖模式。培育专业合作社、种植业联盟、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创新集中采购、股份合作、产销对接等模式,提高组织化、标准化、品牌化水平,提升农业与工业和服务业的匹配度。结合服务业“三百工程”“五年培育计划”等重点工作,推进酒业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品牌建设,打造一批联动上下游、服务一二三产业的酒业供应链企业。(牵头单位:市商务会展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酒业发展局、市数字经济发展局、各区县人民政府、酒业园区管委会) 

  (二)积极稳妥发展供应链金融。 

  3.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探索制定供应链金融扶持政策。鼓励商业银行、供应链核心企业等建立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为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融资渠道。鼓励供应链核心企业、金融机构与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对接,带动酒业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积极参与,扩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鼓励四川中国白酒产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适度扩大规模,优化线上商品结构,加强上下游产品开发,协作金融机构探索开展预付、应收、仓单、保兑、票据、担保、质押、信用证等新业务。加强与发达地区专业化供应链金融服务企业合作,引入成本低、效率高、质量优的金融服务,共同培养供应链金融专业化人才。(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责任单位:市酒业发展局、市数字经济发展局、人行泸州中支、泸州银保监分局、泸州老窖集团) 

  4.有效防范供应链金融风险。加强供应链金融监管,提高金融机构事中事后风险管理水平,确保资金流向实体经济。推动金融机构、供应链核心企业建立债项评级和主体评级相结合的风险控制体系,加强供应链大数据分析和应用,确保借贷资金基于真实交易,鼓励依托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设的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开展应收账款及其他动产融资质押和转让登记,防止重复质押和空单质押。推动政府、银行与核心企业加强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加强供应链金融监管,打击融资性贸易、恶意重复抵质押、恶意转让质物、虚假仓单等违法行为,加强对违法失信行为的披露,依法依规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行政性约束和联合惩戒,维护供应链金融市场秩序。(牵头单位:人行泸州中支,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工作局、市数字经济发展局、泸州银保监分局) 

  (三)探索建设白酒全球供应链。 

  5.培育“一带一路”白酒供应链。加强与科研机构、商协会及国内大型白酒企业合作,开展白酒国际化可行性研究,制定全球供应链发展战略。探索在东南亚、中东欧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加强全球供应链布局,在“蓉新欧”班列沿线布局海外仓储物流节点。引入国际智力资源,加强包装设计、降低酒精度、调制鸡尾酒等技术创新,推动白酒融入国际主流消费文化。积极参加国际性竞赛、展会、论坛等活动,提高国际认知度,提升泸州酒业供应链开放度。充分发挥酒博会平台作用,升级合作模式,探索建立“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双向供应链。(牵头单位:市酒业发展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和人才局、市商务会展局、市经济合作外事局、市口岸物流办) 

  6.建设自贸区酒业国际合作区。在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内设立酒业国际合作区,完善展示、仓储、物流、服务等配套功能,引入国内外酒类生产与流通企业入驻。发挥自贸区制度创新优势,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探索通关、检验检疫等便利化模式。设立国际蒸馏酒人才交流中心,通过联合研发、竞赛等形式加强智力资源国际交流。探索开展白酒产品跨境电商新模式。(牵头单位: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科技和人才局、市商务会展局、市经济合作外事局、市酒业发展局、市数字经济发展局、泸州海关) 

  (四)构建酒业绿色供应链。 

  7.加强绿色发展理念引导。研究编制酒业绿色供应链发展专项规划,引导行业绿色发展。加快实施白酒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涉酒项目环保审批事项全部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提高环保审批效率。探索创新污染治理模式,建立绿色发展信用评级机制,促进绿色发展、科学发展。坚持从严与从实并重,监督酒业供应链主体履行好“一岗双责”,统筹做好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牵头单位:市酒业发展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政务服务和非公经济发展局) 

  8.推进酒业持续循环发展。加大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新技术的开发应用,重点推进酒类加工副产物、废弃物的资源利用,提高原材料利用率。构建以“酿酒废弃物—饲料——肥料”为主的逆向供应链,打造上下游企业合作闭环。鼓励开发和引进酒类生产副产物、废弃物先进综合利用技术,提升酒糟和废包装材料的综合利用水平,以及废气、废水处理和回收利用水平。全面推进“双随机”抽查制度,加强酒类生产企业污染物排放管理。(牵头单位:市酒业发展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县人民政府、酒业园区管委会) 

  (五)加强酒业供应链质量保障。 

  9.构建全链条质量监管体系。建立全链条质量监管制度,引入第三方质量检测和治理机制,开发适合酒业供应链需求的质量管理工具。研究推动供应链品牌化发展机制,建立安全、诚信、优质、高效的服务标准,鼓励创建高附加值供应链品牌。(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酒业发展局) 

  10.打造酒业数字供应链。率先在白酒领域推动供应链数据集成,通过供应链公共服务平台打通酒业、商务、金融、市场监管等部门信息,实现互通共享。推动生产企业、产业园区、仓储物流等改造升级数据信息系统,建立专业数据库,加强数据分析与应用,发展数字经济。建设白酒产品信息追溯平台,实现全链条追溯,提高供应链质量安全保障。推广执行《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建设指南(试行)》,促进政府、企业、第三方追溯平台有效衔接。建立信息追溯评选、发布、推介等奖惩机制。加强信息追溯管理,提高追溯平台使用率。(牵头单位:市酒业发展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会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工作局、市数字经济发展局、人行泸州中支、泸州银保监分局、各区县人民政府、酒业园区管委会) 

  (六)提升供应链服务和治理效能。 

  11.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改变财政资金支持方向,由支持项目向支持产品和服务转变,适度向供应链领域倾斜。支持供应链管理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鼓励在泸金融机构推广应收账款融资服务新模式,开展核心企业与中小企业的资信捆绑,提供针对性、综合性、多元化的金融服务,构建上中下游企业互信互惠、协同发展的生态环境。深入开展白酒产销体制创新研究,发挥“中国白酒·泸州产区”品牌优势,主动对接白酒主销区,加强产销合作。(牵头单位:市商务会展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和人才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市酒业发展局、人行泸州中支、泸州银保监分局) 

  12.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积极打造泸州供应链公共服务平台,完善政策、审批、信用、动态信息等功能,对接市场监管、金融等信息系统,全面提高供应链服务质量和效率。汇聚社会优势资源和产业资本,以供应链资源整合、产业投资与价值创造为重点,引导社会资本设立泸州供应链创新产业投资基金。依托固态酿造工程技术研究、酒类及加工食品质量检测等科技平台,建立泸州供应链科技创新中心,加快农业种植、新品研发、技术升级、质量控制等创新步伐,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牵头单位:市酒业发展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会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工作局、市政务服务和非公经济发展局、市数字经济发展局、各区县人民政府、酒业园区管委会) 

  13.优化专业服务环境。针对酒业供应链发展需要,建立包括设施、服务、产品、作业、技术等在内的标准体系,率先实施托盘、包装箱和运输车辆标准化。加大供应链人才培养和引进,支持市属高校和职业技术院校开设供应链管理专业,搭建专业化培训平台和实训基地,实现产业发展与人才培育双促进、双提升。发挥商协会等行业组织作用,加强行业自律。(牵头单位:市酒业发展局,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和人才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口岸物流办)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进度 

  按照2年试点实施期要求,泸州市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城市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2018年10月至2019年2月):完善政策,集聚资源。按照试点工作总体要求,成立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完善供应链支持政策体系。按照链条化、集约化、协作化原则,重点推动设计研发、白酒酿造、配套服务等企业和机构向园区(中心)集中,夯实载体,完善链条,促进供应链上下游资源对接和功能融合。 

  第二阶段(2019年3月至2020年3月):创新模式,升级服务。加快建设自贸区酒业国际合作区、中国白酒金三角酒业园区、酒博会和专业功能平台,拓展和升级会展、交易、信息、物流、金融、进出口等增值服务,实现市场联通、物流畅通、信息沟通,重点推进绿色供应链、供应链金融、供应链治理等模式创新,创造功能齐全、模式新颖、服务多元的供应链发展软环境。 

  第三阶段(2020年7月之前):总结经验,评估实效。坚持边试验、边总结、边提升的路线,在试点推进过程中总结好案例、好做法、好经验,扩大社会宣传,形成案例汇编,探索在机械、化工、电子等其他行业推广应用,发挥试点示范带动作用。在试点实施期满前,按照商务部等8部门要求,邀请国内权威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自评,配合和支持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城市试点绩效评价,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泸州市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城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及相关园区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试点工作的领导、组织、统筹、协调,作出重大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会展局,负责试点工作的日常事务。 

  (二)完善推进机制。 

  建立试点工作例会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研究和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部门分管负责人和联络员工作对接及信息报送制度。建立与上级部门之间的工作会商及汇报机制,定期不定期进行试点进展、成效、问题等情况报送。 

  (三)细化任务分工。 

  市级各部门及区县政府,要根据试点任务分工,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及工作举措,制订年度和季度工作计划,层层分解,责任到人,确保工作有效推进。 

  (四)加强监督检查。 

  将试点工作纳入部门和区县政府年度考核指标,建立专项督查组,定期开展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加强重点任务追踪督查。根据具体目标任务和进度安排,邀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试点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及时总结试点工作中的做法、经验及问题,并将评估报告及整改措施报送上级部门。 

  附件:泸州市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城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泸州市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城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林兴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付小平 副市长 

  成 员:淡黎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玉林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李 霄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黄 辉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余茂杰 市科技和人才局局长 

  葛洪亮 市财政局局长 

  周 毅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开源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沈昭平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仁军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游 进 市商务会展局局长 

  王 毅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 

  李华桂 市应急局局长 

  喻志强 市国资委主任 

  曾 平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包 蓉 市统计局局长 

  温水源 市金融工作局局长 

  徐 兵 市经济合作外事局局长 

  任晓波 市酒业发展局局长 

  兰 均 市政务服务和非公经济发展局局长 

  卢启刚 市数字经济发展局局长 

  曾 妍 市口岸物流办主任 

  鲁剑雄 人行泸州中支行长 

  陈明正 泸州银保监分局临时主要负责人 

  廖 俊 江阳区区长 

  靳地胜 龙马潭区区长、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管委会主任、长开区管委会主任 

  谭荣兵 纳溪区区长 

  肖 刚 泸县县长 

  胥兴贵 合江县县长 

  唐 杰 叙永县县长 

  陈廷俊 古蔺县县长 

  王 强 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刘淑兰 酒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会展局,由游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试点工作的日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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