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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人 陈明威 写信日期 2018-08-05
信件状态 已办理
写信内容
各位局领导:我是原泸州市川剧团退休人员陈明威,中国民主同盟盟员,原盟市委委员,民盟文艺支部主委,(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泸州河川剧传承人”)。回泸州几次来局里想见各位主管领导谈谈我对当前泸州河川剧工作的看法,遗憾均未见到你们,只好用这种方式说说我的意见:排演新编川剧『报恩记』主创人员全是请的外面的,他们不了解泸州河川剧的表演风格特点,却要为泸州河川剧担任主创,整个排练过程不要退休老艺人参与,其作品代表能泸州河川剧吗?这帮人是“捆绑销售”请了某导演某编剧必须请某服装设计,某灯光设计某音乐设计,不依他的不行。而他们的专业水平不敢恭维,这是『报恩记』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他们搞艺术是假,为自己弄钱是真!搞大制作大排场,简直是浪费纳税人的钱财!按理像这样的剧目应该搞大小剧场两个版本,才能送戏到基层,为什么不搞?耗资两百多万给我们留下了什么?就是一个烂尾工程,犹如鸡肋,嚼之无味,弃之不舍。就以舞台灯光为例,我们已经一次性付了稿酬就应该交出布光图,他们不交就是要把你“套牢套死”。每次演出必须再请他来才能演出,再次付钱给他。还有服装设计,不是按传统服装设计,别的戏用不上。他们设计和制作不分开,而是捆绑在一起,漫天要价,一条彩裤成本十几元的竟然要价四百元。按理他只管设计我们付给稿酬,设计图交我们招标选择厂家按设计生产购买,他们这样做是否违反了政府采购法规呢?请问各位领导他们这些收入交了个人所得税了吗?是税前还是税后?我要求对整个费用依法进行审计。请回复!——陈明威
2018年8月5于北京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办结日期 2018-09-10
回复内容

您好!

您的留言我局已收悉,诚挚感谢您对川剧《报恩记》的密切关注和对“泸州河”川剧艺术的由衷热爱。关于您的留言,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部室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并认真查询会议纪要和相关资料进行深入了解,现就您所提到的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一、关于作品不能代表泸州河川剧的问题

为贯彻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我局于2015年将《报恩记》作为创新剧目立项,并组织市非遗所进行落实。但是,我市近20年已来没有开展过“川剧大幕戏”的创作工作,现存演、编、导、音乐创作、舞美、服装等专业人员的缺失,创作、制作能力与其他地市州相比较差距较大。鉴于以上特殊情况,经市非遗所集体开会讨论,征求我局同意后决定:1、外请导演及主创人员进行创作;2、演出风格在保留“泸州河”川剧元素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创作,做到好看、好听,将《报恩记》打造为符合现代审美的精品剧目;3、为扩大川剧《报恩记》的影响力,演员班底全部以市非遗所现有演员为主,重大演出活动主演分别邀请泸州籍梅花奖演员孙勇波、王玉梅等担任主演。

在《报恩记》导演、编剧、音乐、服装、舞美设计等人员的选用上,聘用原则是:1、在行业内具有知名度和行业口碑;2、拥有多个独立创作作品和曾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奖项;3、创作风格符合《报恩记》主题和背景。所有主创人员的选用都经过推荐、集体讨论决定,并听取我局有关科室、负责人意见,经认可后进行聘用。

因此,该戏是本着“传承不陈旧,创新不离本”的原则,融合多种泸州表演形态的非遗元素,并没有脱离“泸州河”的范筹,而只是借助外界力量进行了提高创新创作的剧目,做到了好看、好听、符合现代审美的“新川剧”。

二、关于大制作、大排场的问题

《报恩记》的创作、排练、音乐、服装、舞美、场租、设备租赁等所有费用总开支共计186万元,就该戏的开支和获得的社会效益面言,其性价比大大高于川内其他市、县级剧团创作的剧目。例1:巴中市恩阳区创作的川剧《挂印知县》、广安邻水县创作的川剧《南海李准》总投入均超过300万以上元;例2:宜宾市创作的川剧《槐花几时开》、自贡市创作的川剧《还我河山》总投入已超500万元。因此,在横向对比其他市、县同等规格剧目的费后,我们认为“报恩记”所产生的费用大制作来形容略显欠妥。2016年9月首演结束后,我局邀请了省、市戏曲表演方面的专家、学者召开剧目研讨会,原分管领导兰自力对该戏的评价是“小投入,大制作”;省文化厅副厅长窦维平认为该剧是一个符合现代审美、可继续提升打造为川剧精品的剧目;其他专家也均给予了高度评价。

三、关于大、小版本”“烂尾工程的问题

为确保《报恩记》创作后的可持续性演出,在创作之初就确定了3个版本,即:1、“豪华版”,以梅花奖得主为主演、全舞美版。(除首演外,已参加省文化厅在成都举办的“复兴路上颂党恩-10月演出季演出”);2、“简洁版”,以本土演员主演的小剧场版。(已在川渝两地部份地区开展四川省传家风、立家规、树新风巡演);3、“拆分版”,由市非遗所演员和我市传习基地的学生用片段式的表演方式。(其中“念亲恩”片段参加了泸州电视台春晚、送戏进校园、四川省中小学生艺术节演出,并获得了2018年中小学生艺术节戏剧专场比赛二等奖,入围了2018的中小学生川剧传习大赛,《报恩记》的部份唱段已在全市各校川剧传习基地进行教学传唱,该剧今年即将在全市开展的“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巡演活动中进行可持续的演出。 

四、关于舞台灯光设计、服装制作捆绑销售的问题

由于《报恩记》整体经费的拮据,在各环节费用的产生上都是按照“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公开招标比选,在整个剧目创作过程中并不存在捆绑销售的问题。以舞美设计为例:舞美设计由上海徐鸣工作室设计,招标比选时设计单位也参与了报价,但由于其路途遥远以及制作成本较大,报价高出成都、重庆舞美制作公司近25万元,经招标比选,舞美道具由成都志斌舞美公司中标,舞美设计主创人员只收取了设计费;服装制作也是严格按照采购管理制度进行的公开招标比选产生,并不存在捆绑销售的问题;灯光设计在我单位支付设计师费用后,设计师已将灯位图及Q表图电子文档提供给我单位。

五、关于主创人员酬劳纳税及审计的问题

1、主创人员酬劳是否纳税的问题

《报恩记》主创人员的选用以及酬劳的确定,市非遗所均按照“三重一大”制度经中干以上人员会议研究决定,并请示我局相关领导同意后才实施。酬劳为税后,均按照国家相关税收政策依法纳税。

2、关于审计的问题

首演结束后,市非遗所已邀请了四川长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报恩记》所有开支依法进行了审计。此外,在今年我局组织的“内审”中再次进行内部审计,两次审计均未对该剧开支提出质疑。

以上回复均以《报恩记》工作开展过程中的会议记要、招标文件、相关合同、审计文件为依据,如有疑问,可委托相关机构进行核实。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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