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网球运动管理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泸州市网球运动管理中心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面向社会,促进交流,服务大众,培养人才。
(二)机构设置
设1个内设机构,为办公室,负责对外工作联系和协调;行政、财务、人事、劳资综合管理。
(三)2019年重点工作
1、行政工作方面,继续抓好办公室、人事、财务、纪检、采购、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并做好文件的上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备份。
2、中心副场馆建设项目,协助市局加强督导争取四月建设完成投入使用;完善中心网球场地硬件设施,为承办高级别比赛打下了坚实基础。力争奥体公园配套的运动员公寓项目实施。
3、维修维护方面,由于1-4号场地棚架板材老化损坏,计划进行更换;为保证第三届泸州国际网球公开赛圆满举办,拟对室外场地地面面层进行更新。
4、承办好第三次泸州国际网球公开赛,争取2019年取得更大的突破。
5、组织办好各项赛事。省级赛事:四川省老年运动会网球项目比赛、全民健身网球公开赛川南片区赛、四川省高校西南片区大学生网球赛;办好市级经典赛事:第十六届元旦混双比赛、第二十二届泸州市“网协杯”比赛、第二十三届泸州市网球公开赛、第五届网球团体赛、第二届青少年网球锦标赛、第二届青少年网球冠军赛。
6、做好高考升学队员的训练问题,提高队员名校升学率。
7、派出更多的优秀裁判参加学习与锻炼,为泸州网球运动的开展以及四川网球赛事的保障做出贡献。
8、推动选材、组队工作,选拔好的苗子,为下一届省运会做积极准备,做好运动员输送工作。
9、继续加大力度推进校园网球建设,发展校园网球教练员,扩大校园网球参与规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泸州市网球运动管理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一级预算事业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泸州市网球运动管理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泸州市网球运动管理中心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77.56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3.17万元、增长8.0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1、增加备战锦标赛专项支出;2、增加场地维修维护专项支出;3、增加场地管理经费专项支出。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77.56万元、占100%,无上年结转收入。
泸州市网球运动管理中心2019年支出预算177.56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3.17万元、增长8.0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1、增加备战锦标赛专项支出;2、增加场地维修维护专项支出;3、增加场地管理经费专项支出。其中:人员支出53.54万元、占30.15%,日常公用支出5.02万元、占2.8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占0%,项目支出119万元、占67.02%。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泸州市网球运动管理中心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7.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7.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3.17万元、增长8.0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1、增加备战锦标赛专项支出;2、增加场地维修维护专项支出;3、增加场地管理经费专项支出。
收入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7.56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3.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泸州市网球运动管理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7.5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17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1、增加备战锦标赛专项支出;2、增加场地维修维护专项支出;3、增加场地管理经费专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3.15万元,占预算总额的91.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3万元,占预算总额的4.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1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36%;住房保障支出4.67万元,占预算总额的2.6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3.1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日常公用支出和专项方面支出(场地管理、维护费用,网球器材购置,网球训练、赛事费用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9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和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6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方面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6.1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泸州市网球运动管理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8.5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3.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均未安排出国(境)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0.2万元,与上年持平。
本年度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2.2万元,下降88%,主要原因是响应中央号召,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
(四)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本年度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日常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泸州市网球运动管理中心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泸州市网球运动管理中心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泸州市网球运动管理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一级预算事业单位,2019年无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泸州市网球运动管理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9年泸州市网球运动管理中心无车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经费。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单位总体绩效目标是:完善中心网球场地硬件设施,为承办高级别比赛打下坚实基础。维修、维护方面,对场地设施进行检查,对于损毁的设施及时维修更新以保证中心工作良好运行。重点抓好省锦标赛运动队的组队集训工作,参加四川省锦标赛,力求取得好成绩。组织好各项赛事。开展好全民健身网球活动继续推进校园网球建设,争取新发展两所训练基地。
2019年共6个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03(款)04(项)运动项目管理:指反映各项目运动管理中心和运动学校等单位的日常管理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05(款)02(项)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反映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医疗补助经费。
(十)住房保障支出,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其他支出,229(类)60(款)03(项)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指反映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十二)事业单位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结转下年: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部门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