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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泸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7-03 09:5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四川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川办函〔2017〕62号)和《中共泸州市委办公室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泸委办发〔2016〕34号),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泸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落实措施。 

  (二)研究提出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重点。 

  (三)对我市政务公开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提出实施方案。 

  (四)协调各区县各部门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并加强督促检查。 

  (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曹俊杰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何 杰 市政府秘书长 

  刘志勇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成 员:刘中贵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明勇 市法院副院长 

  李春艳 市委编办副主任 

  张毅贤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袁晓彬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纪检组长 

  谢 铭 市教育局机关党委书记 

  陈卫东 市科技知识产权局机关党委书记 

  聂海波 市公安局副局长 

  卓 彬 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亚强 市司法局副局长 

  章 华 市财政局副局长 

  邓传富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江 勇 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党委书记 

  王晓谦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曾志刚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谢 芳 市水务局机关党委书记 

  常 敏 市农业局机关党委书记 

  林小勇 市商务局副局长 

  钟明权 市文体广局副局长 

  唐 雯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古 刚 市审计局副局长 

  郭 华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张继林 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周春伟 市国资委机关党委书记 

  蒋东旭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徐 俭 市工商局副局长 

  徐 林 市质监局机关党委书记 

  周建伟 市国税局副局长 

  简 锐 市地税局总会计师 

  付现民 成都海关驻泸州办事处主任 

  范永友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周永革 市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谭 斌 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 

  刘晓红 市政府信息公开办主任 

  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根据需要,领导小组可对成员单位进行调整。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四、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会议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方面。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积极参加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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