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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普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9-08 09:29 浏览次数: 【字体:

泸市府办[2018]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各园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办公室(综合科):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精神,现将2018年第三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普查、核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普查情况 

  全市正在运行的政府网站53个,其中市政府门户网站1个,县(区)政府门户网站7个,市级部门网站45个。本季度,各县(区)和市级部门对标《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扎实做好政府网站查遗补漏工作,市政府电子政务办也加大了网站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网站信息规范化和日常运维监管水平有较大提高。 

  二、存在问题 

  (一)信息更新不及时。主要表现在:部分市级部门网站通知公告类、政策文件类栏目超过半年未更新,政务公开栏目超过1年未更新;个别县(区)政府网站 “县级部门及乡镇频道”动态信息超过2周未更新。 

  (二)错字、漏字现象仍然存在。错别字监测检查发现,我市各级各部门政府网站信息内容中错字、漏字现象仍然存在。 

  (三)网站适用性不强。部分网站注重网站的新闻性,但网站的适用性、便民性和交流互动较差。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增强政府网站建管责任意识。政府网站是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平台,也是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切实增强政府网站主管单位办网管网的责任感使命感,提高政府网站建设管理能力,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二)切实加强网站内容保障。网站栏目内容更新不及时的,要按照普查指标做好网站信息发布和内容更新。要落实读网责任,强化日常监管,定期开展网站信息内容的自查清理,对历史信息中的错、漏字问题,一经发现,立即整改;要强化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杜绝错字、漏字,严防重大内容纰漏、虚假或失泄密等错误。 

  (三)提升网站适用性、便民性。今年政府网站考核指标重点考核网站的适用性、便民性,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网站的互动交流类栏目建设,提升网站适用性、便民性。 

  (四)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市政府和7个县(区)政府网站、首批申请加入集约化建设的32个市级部门网站已经上线运行近一年,运行情况良好。但是截止目前,仍然有13个市级部门网站未申请加入集约化建设,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未加入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的市级部门网站应尽快申请加入。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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