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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6月全市政府网站普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7-09 11:16 浏览次数: 【字体:

泸市府办[2018]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各园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办公室(综合科):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精神,现将2018年6月全市政府网站普查、核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我市普查情况 

  全市正在运行的政府网站53个,其中市政府门户网站1个,县(区)政府门户网站7个,市级部门网站45个。本月,各县(区)和市级部门对标《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扎实做好政府网站查遗补漏工作,市政府电子政务办也加大了网站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网站信息规范化和日常运维监管水平有较大提高。本次普查未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网站,但部分网站也存在以下问题。 

  (一)日常监管存在遗漏。部分部门网站存在错链或断链,如:“市城管局网站”“市委群工局网站”;个别部门网站动态、要闻类栏目分类过细,导致内容保障不足、更新不及时,如:“泸州长开区网站”。 

  (二)信息推送数量少。本月,45个市级部门网站中,只有21个政府部门推送信息,且多数单位推送信息数量少于10条。截至6月30日,市民宗局等6个市级部门今年未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推送信息(信息推送具体情况详见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报送情况表)。 

  (三)互动交流不顺畅。上月普查发现部分网站未按要求开设互动类栏目、互动回应差等问题,整改不彻底,本月上述问题依然存在。 

  (四)网站信息错别字较多。普查发现大多数网站都存在错别字情况,其中大部分错别字来自信息公开系统同步至政府网站的信息,也有来自网站自身上载的信息。 

  二、省政府办公厅抽查情况 

  第二季度,省政府办公厅抽查了我市27个政府网站,抽查率51%,合格率100%。但是,抽查也发现我市部分政府网站域名标识不规范,党政机关标识、ICP备案编号、网站标识码、公安机关备案标识、政府网站找错等标识不齐备。市政府电子政务办下发了《关于严格规范政府网站标识的紧急通知》并督促各县(区)和市级部门进行了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一)增强政府网站建管责任意识。各县(区)和市级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切实增强政府网站主管单位办网管网的责任感使命感,提高政府网站建设管理能力,提升为民服务水平。要加大力度排查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方案,层层压实责任,加快打造整体联动、高效惠民的网上政府。 

  (二)扎实做好政府网站日常监管。各县(区)和市级部门要对标《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扎实做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建立完善日常监测机制,持续优化监测指标,落实网站信息安全责任制,严格考核问责,提升监管实效。要建立人工和智能相结合的值班读网机制,优化信息发布审核流程,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责任制,定期开展网站信息错误、错链断链等自查清理,加大问责力度,确保政府网站信息准确、及时、规范。 

  (三)重视留言办理,提升网站互动水平。各县(区)和市级部门要及时办理和回复网民留言,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办好解读回应、互动交流等栏目,让各级政府网站成为了解民意吸取民智的新通道、为民解忧的新平台、接受人民监督的新途径。 

  (四)增加信息推送数量,提高推送质量。各县(区)和市级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推送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推送信息,使市政府门户网站能全面反映我市各县(区)和市级部门工作情况,为领导了解情况、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以及市民办事发挥积极作用。 

  (五)加强文字把关,提升信息质量。各县(区)和市级部门要加强网站和信息公开系统上载信息的内容审核,加强错别字把关,尤其是严重错别字、敏感错别字,切实提升网站信息质量。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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