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泸市府办发[2019]1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泸州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专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9日
泸州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专项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8〕91号)《交通运输部等九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交运发〔2018〕14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9〕20号),进一步优化调整运输结构,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综合运输效率、降低物流成本,结合我市运输结构和社会发展实际,制定本专项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深化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为主攻方向,紧紧围绕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战略要求和建设川渝滇黔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的发展定位,不断完善综合运输网络,切实提高运输组织水平,加快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二)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各种运输方式比较优势和组合优势,建立“宜铁则铁、宜公则公、宜水则水、宜空则空”的综合运输格局,建设“铁水公空邮”现代综合运输服务体系,实现各种运输方式各归其位、各尽其能、各显其优、协调发展。到2020年,全市货物运输结构明显优化,大宗货物运输公转水、公转铁取得明显成效,港口铁路集疏运量和集装箱多式联运量大幅增长,航空、快递业协调发展,城市配送进一步优化和规范。与2017年相比,全市铁路货运量增加150万吨,增长60%,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32%,航空货运年均增长40%,快递业年均增长30%。
二、重点任务
(一)铁路运能提升行动。
1.着力优化铁路运输组织模式。优先保障煤炭、粮食、建材、集装箱等大宗货物运力供给。在运输总量达到一定规模的通道,开发铁路货运快运班列、点到点班列运输、大宗货物直达列车等多频次多样化班列产品,构建快捷货运班列网络。着力打造泸州铁水联运通道,提升煤炭、建材运能,稳步推进北粮南下直达运输。研究推进铁路双层集装箱、驮背运输产品开发,提升解决通道配套设施设备能力。(牵头单位:川铁(泸州)铁路公司,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两高办)
2.着力推广专业化运输。大力推广集装化运输,鼓励铁路运输企业开发使用满足多式联运的专业化运输工具,支持企业加快多式联运运载单元、快速转运设备、专用载运机具、站场设施设备等升级改造,推广应用45英尺集装箱和35吨敞顶集装箱,促进集装化、厢式化、标准化装备应用。(牵头单位:川铁(泸州)铁路公司,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民航局、市邮政管理局)
3.降低铁路运输成本。加强与成都铁路局集团合作,推进多式联运铁路运价浮动机制,降低货物运输成本。减少铁路运输多种经营收费项目,降低多种经营费率。规范铁路专用线代维收费行为,推动降低专用线共用收费水平。推动铁路运输企业与煤炭、建材、酒业等大客户签订运量运能互保协议,实现互惠共赢。推动铁路运输企业与港口、物流园区、大型工矿企业、物流企业等开展合作,深化铁路门到门接取送达网络建设,提供全程物流服务。(牵头单位:川铁(泸州)铁路公司,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
(二)水运系统升级行动。
扎实推进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建设,深化与成都、钦州、防城港、昆明、昭通、遵义、上海、南京、攀枝花等城市战略合作;协同推进泸州港、宜宾港、乐山港整合,打造长江上游(四川)航运中心;提升航道通过能力,积极配合长江航道局推进长江泸渝段航道安全隐患整治工程,积极配合自贡市推进沱江航道(自贡段)升级改造工程;统筹优化内河专业运输系统布局,鼓励和发展集装箱、滚装船等专业化船舶运力,优化调整集装箱、危化品、散货、件杂货、重大件等主要货类码头布局,提升码头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水平;培育本地优质航运企业,培养优秀船员,开展标准船型研究,推广和应用适合长江上游的标准船型,完善船型标准体系,促进集装箱江海联运发展;加强毗邻地区经济协同发展,加强与重庆港、贵州地区的对接合作;进一步规范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对实行政府定价的,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督促落实相关法规规定。(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口岸物流办、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管委会、长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长江泸州航道局、泸州海事局)
(三)公路货运治理行动。
1.强化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健全货运车辆非法改装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加大货物装载源头监管力度,重点加强矿山、水泥厂、港口、物流园区等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货车出场(站)装载情况检查,禁止非法改装及超限超载车辆出场(站)上路行驶或参与多式联运业务。严格落实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加大对大宗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的执法力度。优化国省干线公路超限检测站点布局,完善农村公路限宽限高保护设施。加强科技治超,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检测,实现跨区域、跨部门治超信息资源交换共享,落实“一超四罚”,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倒查货物装载源头,依法追究源头企业及人员责任。继续加强信用治超,严格落实公路治超“黑名单”制度,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到2020年底,全市高速公路货运车辆平均违法超限超载率不超过0.5%,普通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得到有效遏制。(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两高办、市道安办)
2.推进货运车辆结构升级。大力推进货运车辆标准化。巩固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成果,稳步开展危险货物运输罐车、超长平板半挂车、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工作。引导推广应用标准化车型,督促企业加快更新淘汰不合规车辆,促进标准化车型更新替代。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在重点物流园区、铁路物流中心、机场、港口等推广使用电动化、清洁化作业车辆。加快淘汰老旧车辆,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措施,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车辆和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清洁能源车辆的比例超过50%。(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口岸物流办、市民航局、市邮政管理局、川铁(泸州)铁路公司)
3.推动道路货运行业集约高效发展。促进“互联网+货运物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积极参与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到2020年,力争培育1家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推动货运物流平台健康有序发展。支持引导大型货运企业、甩挂运输、企业联盟、品牌连锁等集约高效的运输组织模式发展,发挥规模化、网络化运营优势,降低运输成本,有效整合分散经营的中小货运企业。支持大型道路货运企业以资产为纽带,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加盟连锁等方式,拓展服务网络,延伸服务链条,实现资源高效配置,加快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口岸物流办)
(四)多式联运提速行动。
着力发展集装箱铁水联运和江海联运。高效运行经广州至香港、经钦州至东南亚的“铁海联运”班列,推动恢复城厢至泸州班列,稳定增长,拓展云南、昆明、攀枝花、德阳、乐山、燕岗等班列运量。优化至中国台湾、韩国釜山、日本大阪等江海联运近洋航线,稳定开行“五定”外贸直航班轮,加快发展铁水联运,充分发挥泸州港铁路进港优势,提升“蓉欧+泸州港”班列运营效能。大力拓展金沙江流域直达泸州港(散改集)航线功能,为泸州港形成货物对流集聚出港货源。向北争取开行泸州老窖石家庄班列,东北至泸州粮食专列。引入铁路运营部门实质性参与地方政府铁路港的建设与运营,将全国性路网资源与铁路港功能无缝衔接。组建公铁联运、水铁联运、甩挂联盟等物流联盟。创新运营组织模式,打造多式联运一站式服务。建设线下多式联运单一窗口,建设铁路口岸综合服务大厅,提供含铁路运输、海运订舱、签发提单等国际多式联运服务。(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口岸物流办、市民航局、市邮政管理局、成都海关驻泸州办事处、川铁(泸州)铁路公司、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管委会、长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五)城市绿色配送行动。
深入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加大对示范项目物流园区(货运枢纽)建设、新清能源车辆推广应用、货运配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等支持力度。到2020年,在全市建成7个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项目。在物流园区、工业园区、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货流密集区域,集中规划建设专用充电站和快速充电桩。完善干支衔接型物流园区(货运枢纽)和城市配送网络节点及配送车辆停靠装卸配套设施建设。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城市配送企业创新统一配送、集中配送、共同配送、夜间配送等集约化运输组织模式,城市配送达到进一步优化和规范,通行难、停靠难、装卸难等问题得到基本解决。(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会展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口岸物流办)
(六)信息资源整合行动。
着力推动物流公共信息共享互通。加快推进泸州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干线运输、城市配送最后一公里、交通管理等信息资源共享协调机制。加强交通运输、海关、市场监管等部门间信息开放共享,为企业提供资质资格、认证认可、检验检疫、通关查验、违法违章、信用评价、政策动态等一站式综合信息服务。加强与四川省物流信息平台的对接,开展多式联运信息服务系统建设,提供现代化物流作业、多式联运管理和物流信息跟踪等服务。加快推进泸州交通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系统建设,扩大视频监控接入范围,形成覆盖全市高速公路、国省道重点路段、城市交通、港口及航道视频监控系统的视频监控联网体系,建立健全重点营运车辆和船舶的监测监控系统,重点跟踪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重型货车和危险品运输船的安全技术状态和运行状态。开发建设铁路运输EDI信息平台,与铁路总公司系统对接。(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航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两高办、成都海关泸州办事处、川铁(泸州)铁路公司)
(七)航空运输网络拓展行动。
着力机场航线布局拓展和结构优化,同步提升空管能力、运力投放和基地建设、专业技术人员培养等民航系统配套要素与发展相协调。加强机场枢纽的集疏运系统的规划和建设,进一步与城市公交和高速公路以及铁路等优化衔接,增强机场枢纽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加快推进航空国际化,2019年开通30条国内航线,力争开通1-2条国际(地区)航线,拓展国际地区航线业务,年旅客吞吐量超过150万人次,航空货运4500吨;到2020年,泸州云龙机场开通40条国内航线、4-5条国际(地区)航线,年旅客吞吐量突破200万人次,航空货运6500吨,基本建成现代化国际性区域航空枢纽。(牵头单位:市民航局,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口岸物流办)
(八)快递业提质增效行动。
推进快递分拨中心和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省级快递专业物流园区,完善快递服务网络,大力推进快递服务进机关、进园区、进商场、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七进”工程,将末端物流基础设施配套需求纳入住宅小区、商业设施等基本配建标准。推进电商平台、跨境电商发展,建设快递航空货运枢纽,推动快递货运飞机落地泸州,探索发展高铁快递,推进公路客运班线代运快件试点,促进民航、铁路、公路、水路与快递企业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到2020年,我市基本建成普惠城乡、技术先进、服务优质、安全高效、绿色节能的快递服务体系,快递终端服务网点遍布城乡,重点快递企业在乡镇网点覆盖率达到100%,总体实现“县县有分拨、乡乡有网点、村村通快递”。大力发展新能源配送车辆,快递企业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增强。规划建设1—2个具备集中仓储、分拣处理、快速集散、统一配送、商品展示等服务功能的现代化快递园区。培育1家营业收入超过亿元的快递企业。“4A”快递企业累计达到2家,“3A”快递企业累计达到5家,“2A”快递企业累计达到10家。(牵头单位:市邮政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会展局、市口岸物流办、市民航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组织编制本地区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制定责任清单,健全责任体系,科学安排工作进度,出台配套政策,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各区县实施方案于2019年4月15日前报送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完善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运输结构调整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政策保障。积极争取国家车购税资金、中央基建投资等现有资金,统筹推进多式联运发展,提升港口集疏运能力,加强物流园区、工矿企业等铁路专用线建设。鼓励社会资本设立多式联运产业基金,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各地对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成效显着的工矿企业,在分解错峰生产任务时适当减少限产比例。鼓励区县政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培育打造竞争力强的骨干龙头企业,扶持市内货运企业向全物流链供应商转型,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模式,鼓励社会资本进入运输市场,参与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
(三)加强部门联动。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强化货运市场和重点企业监测,及时掌握行业动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从业人员社会保障、职业培训等服务,积极培育拓展新兴市场,推动货运行业创新稳定发展和转型升级。
(四)加强督查考核。建立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运行动态、多式联运发展、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等信息运行监测机制,加强对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建立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月推送、季小结、年总结”信息报送制度,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工作推进信息,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报送工作推进小结(同时报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每年1月15日前报送上年度工作总结。各区县政府要建立健全动态评估机制,加强对铁路、港口、工矿等企业的督导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联系人:杨孝英;联系电话:0830—2277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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