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泸市府办发[2012]1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泸州市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13日
前 言
“十二五”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关键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1〕1号)精神,抢抓机遇,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大好时机,是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的攻坚时期,也是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的重要时期。科学编制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对于积极适应发展形势新变化、妥善应对发展阶段新挑战、全面落实科学发展新要求,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水资源管理、深化水利改革、提高水利保障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经过多年来的不懈努力,我市水利改革和发展取得了丰硕成果。特别是“十一五”时期,是建市以来我市水利投资规模最大、水利发展最好、人民群众受益最多的时期。但是,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水土资源和生产力布局不相匹配,依然是我市长期存在的突出水情;干旱缺水、洪涝灾害、水污染和水土流失等问题,依然是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因素。“十二五”是推进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极为关键的时期。只有将科学发展观的深入学习实践与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的丰富完善有机结合起来,认真谋划“十二五”水利发展的方略、目标、任务和战略布局、体制机制、政策措施,编制出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符合水利发展实际、切实可行的科学规划,才能不断推进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才能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科学编制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对继续巩固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至关重要。与以往五年规划相比,编制“十二五”规划的一个重要背景就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严峻挑战和极其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党中央、国务院及时出台、全面实施并不断完善应对经济危机的一揽子计划及相关政策措施,保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要看到,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企稳回升的关键时期,经济回升的基础尚需进一步巩固,扩大内需和调整结构的任务仍然相当艰巨。水利作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点领域,仍需要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因此,巩固和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重点流域和区域综合防洪减灾体系、城乡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水环境保护和河湖生态健康保障体系、水利管理和运行保障体系、现代化水务信息化体系仍将是“十二五”时期的重要任务。总之,“十二五”时期是形成较为完善的水利基础设施体系的关键时期,是着力推进民生水利的重要时期,是全面深化水利改革、加强水利管理的攻坚时期。
因此,面对这些新的形势和要求,做好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对水利支撑和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推进水利的可持续发展、提升水利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是十分重要的,事关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全局。
我市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编制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正确把握水利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科学编制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加快推进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按照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水利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以改革促进发展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水利部新时期的治水思路。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涉及的面广,区域跨度大,我们必须以事实为依据,通过广泛搜集资料和调查研究,在摸清我市各项水利建设现状,存在问题和差距的基础上,对水利建设现状进行总体评价,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要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将“五个统筹”的发展要求和泸州市“156”发展战略思想与水利发展实际相结合。充分结合我市水资源的实际情况以及我市不同县域经济发展对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需求,摸清情况,切实编制好《泸州市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
第一章 泸州市水利发展和改革现状
第一节 自然及社会经济概况
一、自然地理情况
泸州市位于四川省东南川渝黔滇结合部,地理坐标北纬27°38′~29°20′,东经105°8′~106°28′,辖区面积12228.64km2,距省会成都市267km。东邻重庆市、贵州省,南界贵州省、云南省,西连宜宾市、自贡市,北接重庆市、内江市。全市辖江阳区、纳溪区、龙马潭区、泸县、合江县、叙永县、古蔺县。
二、地形、地貌
泸州市处于川东南平行褶皱岭谷区南端与大娄山的复合部、四川盆地与云贵高原过渡带,兼有盆中丘陵和盆周山地的地貌,全市由北向南为丘陵、低山、低中山地貌,总趋势南高北低,以长江为侵蚀基准面,最低点合江县九层岩处海拔高程为203m,最高点是叙永县罗汉林海拔高程为1903m,二者相对高差1699m。
北部浅丘宽谷区:包括泸县、龙马潭区、江阳区和合江县的一部分,面积为2274.62km2,占全市总幅员18.58%。该区处于盆中丘陵区的南缘,呈馒头山浅丘宽谷地带,出露的岩层以侏罗系沙溪庙组紫色砂岩、泥质页岩为主。海拔高程多在250-400m之间。
中部丘陵低山区:包括长江以南、南部山区以北的纳溪、合江、江阳区的一部分和古蔺、叙永北部,面积为5084.7km2,占全市总幅员的41.53%。该区北部出露岩层以夹关组为主,向斜槽谷区出露以侏罗系沙溪庙组地层为主,海拔高程多在500—1000m,最高为古蔺县斧头山,海拔1895m。
南部低中山区:包括古蔺、叙永大部份,面积为4727.17km2,占全市总幅员的38.61%,属四川盆地南缘的盆周山地,为低中山地貌,出露地层以古老沉积岩为主,形成山峦、叠嶂、沟谷纵横的复杂地貌,海拔高程多在1000m以上。
沿江河谷地区:沿沱江、长江等大中河流的两岸,面积150.41km2,占全市总幅员的1.28%。该区出露地层为第四系的现代河流冲积物,海拔250m以下,相对高差小于30m。
三、水文气象
泸县、龙马潭区、江阳区、合江县及纳溪区大部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7.5℃至18.1℃;南部山区立体气候比较明显,年平均气温8℃至16℃。
全市多年平均降雨量1078mm,长江沿岸丘陵区1050—1200mm,叙永震东至古蔺箭竹坪一带和合江县大小漕河上游两个多雨中心达1200-1400mm。沿赤水河上游和古蔺河等背风河谷地带降水量较小,其低值中心仅750mm左右。降雨年内时空分布极不均匀,70-80%集中在5-10月。多年平均径流深540mm,径流深低值中心出现在古蔺赤水河谷,只有250mm。
日照除叙永为1170.3h外,其余各县超过1200h,比本省同纬度地区多83.8-208.3h,最高的泸县达1368.8h,本市温、光、雨同步,有利于作物生产发展,农业生产条件较好。
四、水资源
(一)水资源现状
泸州市地处四川省南部,面积12228.64km2,境内江河较多,均属长江水系。集雨面积在10000km2以上的河流有长江、沱江和赤水三条;集雨面积在500~10000km2之间的有9条;集雨面积在100~500km2之间的有18条;集雨面积在50~100km2之间的有31条。全市多年平均径流总量67.35亿m3。全市多年平均降雨深1076mm,长江沿岸丘陵区1050~1200mm,叙永震东至古蔺箭竹坪一带和合江县大小漕河上游两个多雨中心达1200~1400mm,沿赤水河上游和古蔺河等背风河谷地带降水量较小,多年平均降降水总量131.75亿m3,径流深540mm。根据《水资源综合规划》中四川水文局用45年资料计算,50%频率下天然年径流量60.46亿m3;75%频率下天然年径流量地表水资源量53.89亿m3;95%频率下天然年径流量45.08亿m3。全市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61.58亿m3,用全市总人口497万人计算,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约1239m3,仅占全国2300m3的54%,全省3100m3的40%。亩均水资源量1948m3,低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长江、赤水河等河流多年平均过境水资源量2695.5亿m3。
截至2010年底,全市共建成水利工程35014余处,其中水库440座,引水工程5123处,固定提灌工程816处,形成蓄引提水能力6.46亿m3,有效灌溉面积173.51万亩,累计安排解决了近121.5万人的饮水困难和100.1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累计建成堤防30.9km,保护46.8多万人和10多万亩耕地的防洪安全;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89.2km2;累计地电装机容量23.2431万千瓦,2010年发电量达7.9228亿千瓦时;2010年水产品年产量达5.8327万吨,总产值6.329亿元。
(二)水资源分布
从时间分配看。每年汛期5~9月,径流量占全年的70%~80%,连续最大四个月降雨量占全年的50%~70%。这一时期,由于降雨相对集中,造成山洪暴发,酿成灾害。最大月径流一般多出现在7月或8、9月,占全年径流量的20%~38%;最小月径流量多出现在1~3月或11~12月,而这五个月径流量约占全年的20%~30%。年际变化差异也很大。
从地区分配来看,中部丘陵低山区降雨较充沛,北部浅丘宽谷区、南部低中山区降雨较少,特别是赤水河河谷地带和古蔺河一线多年平均降水量仅700.2mm,径流深只有250mm。
五、水能资源开发利用
泸州市农村水电及电气建设县电源以水电为主,火电为辅,不足部分依靠国家电网供给。2010年底,我市拥有电站235处装机23.2431万千瓦,年发电量7.1245亿千瓦时。其中水电站234处装机16.9231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72.8%,火电厂1处装机容量6.3200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27.2%。
泸州市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建设县,供电以110KV和35KV输电线路为骨架,向本供区用户供电,并分别在泸县高山子开关站、合江马街变电站、叙永西湖变电站并入四川省电网运行,在联网点交换电量,相互调剂余缺。另外,合江马街、叙永摩尼变电站分别架设110KV与贵州电网连接,作为备用。2010年底,我市110千伏变电站4座132450千伏安,35千伏变电站25座185550千伏安;高压线路6896km,低压线路27335km。
第二节 水利发展“十一五”计划执行情况
一、规划完成情况
(一)抗灾减灾
先后编制了《全市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四川省泸州市“五江一河”防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泸州市赤水河沱江永宁河濑溪河龙溪河治理项目规划》。建设了江阳区长江张坝、蓝田坝防洪堤和纳溪区疏港路防洪堤等一批防洪堤工程。2006年以来,新建堤防约16.7km,开展了5个中小河流治理试点项目,战胜了2006年和2010年特大干旱,战胜了2008年雨雪冰冻灾害,抗灾减灾工作取得显着成绩。
(二)民生水利
1.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期间,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人口72万人,占“十一五”规划50万人的144%。
2.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十一五”以来,已安排整治178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完成“十一五”规划34座的523.5%。
3. 农田水利工程。新增有效灌面18.26万亩,占“十一五”规划22.58万亩的82.1%;新增节水灌面27.15万亩,占“十一五”规划23.58万亩的115.1%。
4. 农村水电工程。“十一五”以来,新增地方电力装机容量11.0865万千瓦,占“十一五”规划9.76万千瓦的113.6%。
5. 水产养殖。2010年水产品年产量达到5.84万吨,比“十一五”规划的4.58万吨增加1.26万吨,占“十一五”规划的127.5%。
(三)水资源开发利用
续建了古蔺县龙爪河引水工程;完成了纳溪区黄桷坝水库和合江县锁口水库前期工作,黄桷坝水库已开工建设。着手开展叙永县倒流河引水工程和古蔺县观文水库工程前期工作;向家坝灌区北总干渠一期工程完成了项目建议书并通过了水利部审查。编制完成了《泸州市重点水源工程建设规划》和《城市水资源专项规划》等一批重要规划。“十一五”以来,新增蓄引提供水能力1360万m3。
(四)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建设
“十一五”期间,我市大力实施水土保持工程和生态环境建设,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82.9km2,占“十一五”规划446km2的85.9%。
(五)水利管理与改革
通过实施“科技兴水”战略,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都上了一个台阶。近年来加大了水利科技人才培养的投资力度,水利战线上涌现了一批懂科技、善经营、会管理,综合素质较高的人才。推进了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加快了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全市各区县水务局及泸州市水务局相继成立和挂牌,标志着我市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的建立不断向前推进。
(六)投资计划完成情况
“十一五”期间,全市共完成水利投资计划21.7408亿元(中央6.1275亿元,省级2.1783亿元,市县自筹及社会投资13.4350亿元,占“十一五”规划总投资27.235亿元的79.83%)。
其中:中型骨干工程1.841亿元,占投资总规模的8.47%;堤防工程2.169亿元,占投资总规模的9.98%;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1.1679亿元,占投资总规模的5.37%;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0.812亿元,占投资总规模的3.7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3.1359亿元,占投资总规模的14.42%;地方电力约8.1亿元,占投资总规模的37.26%;其它工程(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中小河流治理、水土保持、水产、防汛抗旱等)4.515亿元,占投资总规模的20.77%。泸州市水利发展“十一五”计划执行情况对比表如下:
泸州市水利发展“十一五”计划执行情况对比表
表1-1
项目名称 | 单位 | “十一五” | “十一五” | 完成百分比(%) | 备注 |
一、防洪减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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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建堤防、护岸工程 | km | 52.9 | 16.7 | 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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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 座 | 34 | 178 | 5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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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村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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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增有效灌面 | 万亩 | 22.25 | 18.26 | 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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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增蓄引提供水能力 | 万m3 | 6200 | 1360 | 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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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节水灌溉面积 | 万亩 | 23.58 | 27.15 | 1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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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农村人口安全饮水 | 万人 | 50 | 72 | 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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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村水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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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发电装机容量 | 万千瓦 | 9.76 | 11.0865 | 1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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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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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 km2 | 446 | 382.9 | 8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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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水产养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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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品产量 | 万吨 | 4.58 | 5.84 | 1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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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析评价
“十一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水利工作取得阶段性成就,基本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的目标任务,部分项目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新增地方电力装机容量等完成或较大比例超额完成了目标任务,其原因主要是国家为扩大内需连续几年加大了的民生工程的投入力度后目标完成较好。但是也有某些项目如新增蓄引提供水能力、新增有效灌面、水土保持治理等没有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在建的古蔺县龙爪河引水工程渠系配套未完善,未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工程未发挥效益;规划的纳溪区黄桷坝水利工程刚开工建设,规划建设的合江县锁口水库、叙永县倒流河引水工程由于“十一五”期间前期工作未完成而暂未开工建设。国家对长江堤防建设、水土保持治理资金投入在逐年下降,因此,致使我市新增蓄引提供水能力、水土保持治理面积、堤防建设等未能达到“十一五”规划目标。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防洪减灾能力低,不能满足发展要求
一是投入不足。对比“十一五”规划目标,全市各类堤防护岸建设仅完成目标的31.6%,与目标有较大差距。其原因主要堤防建设是公益设施,其投入主体是政府,由于我市资金投入困难,中央、省级每年投入资金有限,所以未能达到“十一五”规划目标。二是堤防标准还比较低。目前我市堤防级别最高为20年一遇,乡镇堤防建设相对滞后,无堤防保护的乡镇还较多,有堤防护岸工程的防洪标准普遍偏低。三是仍未建成防汛信息指挥决策系统。四是山洪灾害防御处于被动状态。主要表现在工程治理措施规划不完整,山洪灾害预警机制还不健全,宣传力度还需加大。
(二)水资源分布不均,综合开发利用率较低
我市水资源时空分配不均,主要体现在水资源的地区分布极不均匀和水资源年际及年内分配变化大。从地域上看,我市叙永县和古蔺县南部赤水河流域、泸县北部地区属少雨区,古蔺北部和合江东部地区属多雨区,两相对比,反映出我市水资源区域分布的不均衡性。从时间分配看,每年汛期5~9月,径流量占全年的70%~80%,连续最大四个月降雨量占全年的50%~70%,这一时期,由于降雨相对集中,造成山洪暴发,酿成灾害。最大月径流一般多出现在7~8月,占全年径流量的20%~38%;最小月径流量多出现在1~3月或11~12月,而这五个月径流量约占全年的20%~30%,年际变化差异也很大,全市水资源利用率只有10%左右。
(三)农村水利基础设施薄弱,严重阻碍农村生产综合能力的提升
一是灌溉率低。全市现有水利工程设施有效灌溉面积仅占总耕地面积的53.7%,农灌面积匮乏。
二是无大型工程,中型工程少,小型工程抗旱能力低。由于缺乏大型骨干调蓄工程的调节,不能对径流的年际和年内变化进行重新分配。我市无大型骨干调蓄工程,灌区缺乏骨干工程作保证,而小型水利工程抗旱能力低,保证能力差,调节灌溉峰值期用水能力低,造成季节性缺水严重,更加剧了水资源的供需矛盾,在我市长江以北地区尤为突出。
三是现有水利工程设施配套完善差、改造任务重,病险水库工程数量较多。
灌溉率低、无大型工程,中型工程少,小型工程抗旱能力低、水利工程设施老化及配套完善差,造成我市广大农村生产综合能力较低,严重影响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四)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突出,严重影响广大农村群众的生活质量
经调查,截至2010年底,全市仍有160.7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亟待解决,占总农村人口379万人的42.4%。由此可见,我市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比较突出。
(五)水环境问题日益突出
总体上来讲,泸州市的水质状况主要呈现如下特征:一是地质因素造成局部地区有高氟水、苦咸水、铁锰超标及其他饮水水质超标等问题存在;二是农村广大居民生活的污水排放和未能埋藏的固体废弃物、农业生产中治虫施肥、集约化水产养殖等,也造成农村大面积地表、地下水质污染,多存在细菌学指标、耗氧量等指标超标;三是工业废水和城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工业废渣废料等,造成部份溪河水体污染,导致水质下降,水质的污染还造成一部分地区出现水质型缺水。
(六)水利保障体系仍不能适应水利发展的要求
水利规划前期工作经费投入较少,使得很多流域或水利规划得不到及时编制和修订。我市多数规划都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完成的,由于受当时的认识水平和经济条件的限制,规划思路及工程布局已不能适应现代水利发展的要求。但因为经费缺乏的原因,至今没有进行修订,使得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和保护缺乏依据。水利管理科技人才还比较缺乏,水利信息化建设进展缓慢,离水利信息现代化建设的要求还有非常大的差距。同时,近年来,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国家其它水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但由于水资源管理权限的分割,严重制约了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开发利用,执法力度有待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和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第三节 水利发展和改革现状
在市委、市政府“156”发展战略的统领下,在省水利厅的大力指导下,我市先后建成了一大批水利基础设施,为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生产条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特别是国家扩大内需政策出台以来,我市水利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治水思路发生重大转变,水利投入大幅增加,水利建设不断加强。2008年1月10日经泸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市政府原救灾办承担的处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事宜,指导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的职能划归市水务局,市水务局增挂“泸州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办公室”牌子;2009年9月25日经泸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了泸州市水务局,为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奠定了基础。
虽然我市水利建设取得了很大成就,但由于长期以来水利建设投入严重不足,水利工程建设严重滞后于经济建设的现状仍未能改变,只能在一种较低水平上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首先,防洪体系不够完善,很多沿江城镇,还没有形成堤防工程体系,造成防洪标准低,防洪能力弱,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防洪的要求。其次,缺乏大型调蓄工程对天然径流的再分配,供水保证率低,部分乡镇供水水源污染严重,加剧水资源的供需矛盾。
总之,从我市的水利发展现状来看,无论是工程建设,还是资源管理,都还处在一个相对较低的水平,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对水利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
第二章 “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及对水利的要求
201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1〕1号),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中共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泸委发〔2011〕2号)。提出了通过5年到10年的努力,全市中型水利工程的“水库库容、供水能力、灌溉面积”在2010年的基础上实现翻番,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的局面。到2015年,新增和恢复蓄引提水能力2亿立方米,新增有效灌溉面积50万亩,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5以上,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基本完成泸州市纳入四川省“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的建设任务。到2020年,再新增有效灌溉面积50万亩,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得到全面保障,重点区域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水利防灾减灾能力显着增强,基本建立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有利于水资源节约和合理配置的水价形成机制,初步实现水资源有效调控和合理配置,进一步完善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基本形成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机制。
第一节 “十二五”期间面临的新形势及新要求
一、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
根据《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其它行业规划有关资料,泸州市未来5到15年的发展战略定位是:全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初步成效,现代化体系和现代化大城市框架基本形成,基础设施体系更加完善,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大幅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显着增强,开放型经济水平持续提升,基本建成川滇黔渝结合部的经济发展高地和区域性中心城市。
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速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到“十二五”末,地区生产总值达1534亿元,年均增长14%,人均GDP达到34180元。继续壮大酒业、化工、机械、能源四大产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新型工业化、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比重明显提高,到“十二五”末,全市工业增加值达到800亿元,四大产业工业增加值达到600亿元,三次产业结构逐步向“10:50:40”的目标优化。加快新型城镇化步伐;基本形成区域性中心城市大框架;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建设成果,全面建成国家园林城市和森林城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到“十二五”末,城镇化率达到50%,建成区面积达到120km2,主城区人口达120万人,森林覆盖率达到49.6%,城市绿化覆盖率达42%。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促进可持续发展。“十二五”期间的基本取向是: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大力推进生态建设,加强环境保护,促进资源节约,强化节能减排,加快形成与其相适应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构建绿色经济发展新格局。
二、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利的要求
水是宝贵的自然资源,水的利用不仅影响到人们的生活,而且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经济的发展对水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水利的可持续发展。我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较低,其水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利的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要求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水利保障能力
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利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水利建设任务艰巨而繁重。由于我市水利的投入长期不足,致使现有水利工程供水量小,供水保证率低,离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利的要求,一方面,必须加大对水利的投入,迅速增加供水量;另一方面,全社会必须全面推广节约用水,减少需水量,缓减供需水矛盾。同时,加强污染源治理,根据水环境承载能力,实行排污总量控制,作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二)构建和谐社会、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求加快民生水利建设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水利在保障公共安全、支撑经济发展、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维系良好的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科学发展观提出,要求在水利发展中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节约资源的观念、保护环境的观念、人与自然和谐的观念以及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念。解决“三农”问题、提高农村生产综合能力,要求水利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从进一步完善民生水利发展格局出发,要求做好农村饮水安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农村水电等密切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水利工程。
(三)应对气候变化和突发公共事件,要求不断提高复杂条件下水利防灾减灾水平和应急管理能力
随着时代的发展,气候也在悄然地发生变化,同时自然灾害也频频发生,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造成很大的损失,这都对水利发展提出来更高的要求。我们不仅要做好水利规划,更要做好水利建设。从提高应对气候变化和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出发,提出完善防洪抗旱减灾体系、进一步降低水旱灾害对经济社会影响程度的防洪抗旱减灾目标和指标,使水利成为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理的重要保障。
(四)建设生态文明,要求转变粗放的水土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虽然经过了十余年的不懈治理,但泸州市仍是全省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地区之一,截至2010年底,我市共有水土流失面积5470km2,占幅员面积的45%;流失区侵蚀量为1864.57万吨,侵蚀模数为2955,每年汇入长江的泥沙约有1647万吨,不但减少了耕地面积,使土地贫瘠,而且恶化了生态环境,严重制约了泸州市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了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建设生态文明、节水型社会已是必然要求,这给水利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水利工作必须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探索新的管理制度。从建立水资源高效利用与有效保护体系出发,提出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水资源节约保护目标和指标;从构建完善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和河湖及地下水生态保护体系出发,提出遏制水土流失和修复河湖生态的目标和指标。
(五)消除制约水利发展的体制性和机制障碍,构建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要求不断深化水利改革
虽然经过一系列的改革,但水资源管理体制仍然存在部门分割的态势,这极大地影响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节约、配置、治理和保护的有机统一,难以实施水资源的优化配置。我们必须建立和完善水利相关制度,消除制约水利发展的体制性和机制障碍,构建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要求水利转变政府管理职能,深化水利改革,强化政府对涉水事务的社会管理,促进水利健康快速地发展。从提升水利法制化水平出发,提出完善水法规体系、加强水行政执法、完善水事纠纷预防调处机制的目标和指标
(六)完成新时期、新阶段水利建设和管理的任务,要求全面加强水利行业能力建设
面对日益复杂的国内国外新局势,水利设施已成为重要的战略工具。我们要从全面提高水利行业能力出发,提出加强水文基础、水利科技创新、水利信息化及水利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的目标和指标;从建立健全保障水利长远发展的体制机制出发,提出深化水利改革、强化水利管理、促进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等方面的目标和指标,为国家安全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第二节 水利发展有利条件和主要制约因素
一、水利发展的有利条件
(一)各级党政的空前重视
201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切实加强水利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水利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实行防汛抗旱、饮水安全保障、水资源管理、水库安全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落实水利改革发展各项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抓好水利改革发展各项任务的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尽快制定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和办法,形成推动水利改革发展合力。把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作为农村基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加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利工作,将水利工作作为民生工作来抓。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听取水利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水利重大问题。
2011年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泸委发〔2011〕2号)指出,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将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今后10年全社会水利年平均投入在2010年基础上翻一番。全市各级每年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发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土地整治资金的综合效益。建立市、区县水利专项资金投入机制,加大专项资金规模。
(二)中央扩大内需政策的强力支持
水利建设不仅是国家“三农”投入的重点,而且是扩大内需的重要内容。“十一五”以来特别是中央扩大内需以来,到2010年底,我市水利常规项目已争取到中央、省补助资金8.3058亿元。随着中央扩大内需政策的继续实施和201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的出台,为加快水利建设和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三)加快水利发展的战略部署
201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1〕1号)文件的发布,为加快水利发展描绘了宏伟蓝图。按照《四川省“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建设规划纲要》的要求,为加快我市水利发展与改革的目标、任务,提出了加快骨干工程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堤防工程建设、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水资源保护和水土流失综合防治、藏区水利建设、水利灾后重建,以及加强水利管理改革、创新水利体制机制等8方面主要工作内容。
(四)加大水利投入的具体措施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和《四川省“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建设规划纲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全市各级每年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建立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将水利建设基金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安排使用,水利建设资金投资增速保持与本级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同步。建立市、区县水利专项资金投入机制,加大专项资金规模。用好中央、省完善水利建设基金延长征收年限以及从城市建设维护税中划出一定比例用于城市防洪排涝和水源工程建设等政策。整合各类支农资金用于水利建设。市上已明确安排用于开展前期工作的专项经费,各县区正在研究落实中,纳溪区财政已安排500万元用于开展前期工作。完善水利工程设施和有效灌面占用、损毁补偿制度,依法征收、使用和管理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砂石资源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等各项涉水事务相关规费。
(五)促进水利发展的体制保障
水务管理体制改革、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顺利推进,必将拓宽水利发展思路,丰富水利发展内涵,转变水利发展方式,大大促进水利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
二、水利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
(一)中型水利工程立项困难
我市水利建设严重滞后,迫切需要新建一批中小型水利工程。但中型水利工程的审批立项程序复杂,有的项目还可能受到土地资源、生态环境、移民搬迁、文物保护等方面的制约。
(二)水利投入仍然不足
我市水利建设任务艰巨,急需大量资金,但现有投入力度明显不够,资金需求与实际投入的矛盾非常突出,尽管纳溪区黄桷坝水库和合江县锁口水库已经动工兴建,但争取国家及省级财政投资还任重道远。县级经济不发达,财政困难,前期工作经费及配套能力差,与加快水利建设的要求不相适应。
(三)项目管理亟待加强
目前,我市一些水利项目还存在规划工作滞后、前期工作薄弱,建设管理中招投标、施工、监理等还不规范等问题,若不切实加以改进,将影响工程的顺利实施。
第三章 “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思想为指导,构建和谐社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的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兴利除害结合,开源节流并重,防洪抗旱并举,推进水资源的合理开发、优化配置、高效利用、全面节约、有效保护,推动水利的发展和改革,提升水利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能力,强化政府对水利的社会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节 总体思路
“十二五”期间,全市水利发展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中央十七届六中全会、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156”发展战略为指导,把解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水问题放在首位,坚持以规划为龙头,以加快骨干工程建设为重点,以水利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加大水利投入为保障,着力构建水资源配置调控、水利防灾减灾、粮食安全、民生水利、水生态安全、水利科技支撑六大体系,全面推进水利改革与发展,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积极践行水利部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以“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向家坝灌区”建设和中型水库建设为核心目标,以规划为龙头,以项目为支撑,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以整合资源为突破口,以改善民生为落脚点,着力构建防洪减灾、供水保证、水生态环境保护、水利产业、水利信息五大体系,大力推动水利发展上台阶,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实保障。
一、防洪减灾方面
完成现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尽快建成一批防洪堤工程,基本完成重点河段堤防工程建设,开展中小河流近期治理试点工作,搞好河道整治,加强山洪灾害防治,基本完成山洪预警系统建设,初步建成全市防汛指挥调度系统。
二、供水保障方面
加快实施已成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加强中型水利工程和小型水利设施建设,尽快建成古蔺县龙爪河引水工程、纳溪区黄桷坝水库工程,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其核心是构建挖潜和新建相结合、大中小微相结合、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供水保证体系。
三、水生态环境保护方面
正确认识和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以恢复和改善水体功能为目标,以水源地保护为重点,强化水质监测,加强水资源和鱼类资源及鱼类生态环境保护,搞好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其核心是构建工程措施、行政措施、技术措施、管理措施相结合的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
四、水利管理和改革方面
加快推进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实现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加快推进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水利投融资体系。进一步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落实水管单位基本支出和工程日常维修养护经费,推进水价改革,建立良性运行和管理机制。建立完善项目竞争立项机制,充分调动地方积极性。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加大项目质量和资金管理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生产安全、工程安全、质量安全和资金安全。
五、水利信息化体系方面
加快推进水利信息化建设,逐步在全市推行水利电子政务、防汛指挥系统。做好水利文献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加强运行管理,提高服务能力,充分发挥系统的效益,并积极推动水利文献信息系统的续建工作,保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为水利信息化带动水利现代化做出贡献。
第四章 水利发展和改革“十二五”的主要目标
一是建成古蔺县龙爪河水库、纳溪区黄桷坝水库并投入使用,开工建设合江县锁口水库、叙永县倒流河水库工程、古蔺县观文水库等中型水利工程,以及扩建江阳区松溪水库、纳溪区渣口岩水库、纳溪区河坝水库、纳溪区四方碑水库、纳溪区云回水库、纳溪区胜利水库、泸县庆丰水库、泸县虎耳岩水库、合江农会桥水库等一批小(二)型水库为小(一)型水库,新建龙马潭区银顶寺水库、叙永县纳坪水库、叙永县龙洞水库、古蔺县石梁子水库、古蔺县朝门水库、古蔺县红响水库等一批小(一)型水库。续建配套三溪口、马庙、艾大桥等中小型灌区工程。启动江阳区双河水库扩建工程和向家坝灌区北总干渠一期工程泸州灌区前期工作。
二是基本解决160.7万人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新增有效灌面50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5万亩,解决162个旱山村用水问题,继续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规划完成1座中型病险水库、111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三是县级以上城市基本达到防洪标准,建成江阳区蓝田防洪堤、龙马潭区小市麻沙桥防洪堤、永宁河城区段防洪堤、合江县城菜坝防洪堤等一批长江干流、沱江干流、濑溪河、永宁河和赤水河防洪堤工程,规划新建堤防163.42km、护岸30.69km,加固堤防0.3km。
四是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50km2,完成纳溪区白节河流域和倒流河流域等治理工程。
五是力争2015年水产品年产量达到7.8万吨,年产值9.3亿元,为农民增收做出更大的贡献。
六是继续建设合江县雷波洞电站、叙永县江门电站、叙永县海涯寨电站、古蔺县安乐电站、古蔺县关门石电站等地方小水电站,新建纳溪区黄桷坝电站、纳溪区渠坝电站等一批地方小水电站,使农村电气化水平大幅提高,基本解决小水电代燃料问题,启动农村水电增资减排工程,新增农村水电装机容量3.311万千瓦,建设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1个。
七是加快推进重点地区、重要城镇水源工程和水资源调配工程建设,提高供水安全保障程度,新增城市供水能力,启动实施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提高应急供水能力。基本完成主要江河水量分配方案,建立区域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全面推行用水总量控制,建立健全用水定额指标体系,强化节水考核管理,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建立入河污染物限排总量控制制度和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制度,使重点地区河段水体质量恶化的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八是建立和完善泸州市水政监察执法体系。严格依法治水,加强水行政执法,提高行政效率,做到执政为民。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水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法工作力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泸州市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九是积极推进和深化水务管理体制改革,贯彻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确保城乡供水安全,推进水资源管理的城市化和工业进程,逐步实施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水资源统一管理的机构和机制,实现防洪、水源、供水、用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与回用、农田水利、水土保持、农村水电等涉水事务的统一管理,加快泸州水务管理体制改革步伐,确保水资源的优化配置、高效利用、全面节约和科学保护。
泸州市水利发展和改革“十二五”的主要目标情况表如下:
泸州市水利发展和改革“十二五”的主要目标情况表
表4-1
发展指标 | 单位 | “十二五” | 备注 |
一、骨干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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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型水库 | 座 | 5 | 3座新建、2座续建。 |
二、民生水利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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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成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 处 | 281 | 8个中型、273个小型。 |
2、农村饮水安全 | 万人 | 1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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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增有效灌面 | 万亩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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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新增节水灌面 | 万亩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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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工程 | 个 | 585 | 新建377座、技术改造208座。 |
6、引提水工程和小型水库工程 | 处/座 | 3处/28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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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五小水利工程 | 处/km | 5331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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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旱山村集雨节灌工程 | 个 | 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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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抗旱应急水源工程 | 处 | 5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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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水库水质管理与保护 | 处 | 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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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 km2 | 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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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新增农村水电装机容量 | 万千瓦 | 3.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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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水产养殖(年产量) | 万吨 | 7.8 | 年产值9.3亿元 |
三、水资源开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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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增供水能力 | 亿m3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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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防洪减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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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型病险水库 | 座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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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型病险水库 | 座 | 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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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建主要江河堤防、护岸 | km | 19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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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业能力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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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文设施 | 个 |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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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水资源管理及监测设施 | 个 | 1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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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水土保持监测能力建设 | 个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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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防汛抗旱能力建设 | 个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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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水利信息化 | 个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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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水利应急管理设施 | 个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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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水利科技基础设施 | 个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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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水政执法能力基础设施 | 个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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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水利发展总体布局
水利发展布局是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布局、水资源分布特点、开发条件及利用现状,以及区域经济发展的要求,突出水利发展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确定“十二五”我市水利发展布局,将遵循以下五个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共建共享,把解决民生水利问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二是坚持人水和谐,促进可持续发展,把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三是坚持统筹兼顾,推动协调发展,把提高水利对经济社会的保障能力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四是坚持改革创新,提升管理水平,把构建法制完备、体制健全、机制合理的水管理体系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五是坚持现代化方向,推进科技进步,把以水利信息化促进水利现代化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按照上述原则,我市水利发展主要以长江、沱江沿岸平坝、丘陵地区和赤水河、永宁河山区进行总体布局。长江、沱江沿岸平坝、丘陵地区以充分利用长江、沱江干流水资源发展提水能力,满足沿江工业及人民生活需水要求,同时,借力向家坝灌区工程,改造骨干水利工程蓄水调水,大力发展灌溉渠系工程;赤水河、永宁河山区以充分利用地形优势,集中力量修建已规划骨干中型水利工程,同时大力发展小型水利工程设施加以补充,利用水能资源优势,多发展地方小水电站增加地方电力容量。
第六章 水利发展和改革的主要任务
“十二五”时期,全市水利建设和发展将重点抓好以下工程,规划总投资145.7686亿元,其中续建工程规划投资8.6065亿元,拟建项目规划投137.1621亿元。
第一节 水利建设主要任务
一、骨干工程
“十二五”期间,完成古蔺县龙爪河引水工程、纳溪区黄桷坝水利工程建设并投入运行,开工建设合江县锁口水库工程、叙永县倒流河引水工程、古蔺县观文水库工程、双河水库扩建工程。
上述骨干工程“十二五”规划续建、拟建总投资23.1193亿元。
二、民生水利工程
(一)已成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
截至2010年底,我市现有水利工程35014处,其中中型水库3座、小型水库437座,其余塘、引水渠堰、石河埝、提灌站、水轮泵等工程34574处。现有水利工程设计灌面248.52万亩,有效灌面173.51万亩。设计干支渠道配套11619.82km(干渠10657.29km、支渠962.53km),已配套9103.65km(干渠8281.86km、支渠821km)。还有近78.3%的干支渠未配套渠道。
“十二五”期间,围绕金沙江向家坝水电站灌区工程开展泸州大型灌区建设,开工建设向家坝水电站灌区工程北总干渠一期工程泸州段,推进北总干渠二期工程前期工作,做好向家坝灌区工程管网延伸等配套工程规划。为确保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目标任务的完成,我市将大力实施中小型灌区续建配套,加强灌区末级渠系建设和田间工程配套,规划投资4.0493亿元,开展8个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工程建设,新建渠道666.31km,改造357.8km,建筑物49处;规划投资4.2780亿元,开展273个万亩以下小型灌区续建配套工程建设,新建1050.5km,改造950.6km。
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滴灌等技术,扩大节水灌面,发展节水灌面15万亩。
(二)农村安全饮水工程
规划到2015年,投资8.0334亿元,通过集中供水工程、管网延伸、分散工程等,基本解决160.7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70%。
(三)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工程
加快农村机电提灌设施建设、维修和更新改造步伐,保障机电灌溉面积和常年提水能力的稳定。“十二五”期间,规划投资1.8885亿在全市七个县区新建和改造提灌工程585处。其中新建提灌站377座,12993kw;技术改造提灌站208座,8073kw。
(四)引提水工程和小型水库工程
“十二五”期间,规划开工建设3处已列入西南五省区重点水源工程规划的叙永县木瓦房引水工程、古蔺二郎引水工程和古蔺盐井河提灌工程。规划投资3.4100亿元。
规划投资9.8444亿元建设小(一)型水库15座。一是已列入西南五省区重点水源工程规划的江阳松溪水库(扩建)、纳溪区渣口岩水库(扩建)、泸县虎耳岩水库(扩建)和合江农会桥水库(扩建);二是前期工作开展扎实的纳溪区河坝水库、纳溪区四方碑水库(扩建)、纳溪区云回水库、纳溪区胜利水库、泸县庆丰水库、古蔺县石梁子水库、龙马潭区银顶寺水库;三是烟水项目工程叙永县纳坪水库、叙永县龙洞水库、古蔺县朝门水库和古蔺县红响水库。
规划投资1.5200亿元建设小(二)型水库13座。一是已列入西南五省区重点水源工程规划的合江尧房水库(扩建)、合江天星桥水库(扩建)和叙永县夜珠塘水库(新建);二是前期工作开展扎实的纳溪区青扛田水库(扩建)、纳溪区八角仓水库(扩建)、纳溪区山耙书水库(扩建)、纳溪区中华山水库(扩建)、纳溪区马冲水库(扩建)、纳溪区椅子湾水库(扩建)、纳溪区红岩水库(扩建)、纳溪区凉水水库(扩建)、合江县琴蛙湖水库(新建)、合江县洪流水库(扩建)。
(五)五小工程、旱山村集雨节灌工程、抗旱应急水源工程
“十二五”期间,规划在全市四县三区常旱区以及古叙赤水河谷干热地带兴建抗旱作用明显的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小泵站、小水渠等“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开展旱山村集雨节灌建设,推进山丘易旱区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使得旱片死角以及无建设大中型骨干水利工程条件地区的水源问题能进一步改善。一是规划投资3.400亿元,新建、整治小塘坝1404处,新建小水池2122处,新建小水窖1670处,新建、整治小泵站135处,新建、整治渠道1069.16km;二是规划投资2.0471亿元,解决162个旱山村和缺水村的集雨节灌问题,发展节水灌溉面积15万亩;三是规划投资4.6701亿元,建设抗旱应急水源工程5355处。
(六)水库水质管理与保护工程
大力实施水环境综合治理,推进“清水工程”建设,拟对4座中型、67座重点小型等108座水库水质管理与保护工作,通过抽淤曝气消除有害物质、施用水质改良剂、清理水生破坏植物、水质监测、库区绿化治理、水库清淤、新建改建排污处理设施等治理措施,基本建成水库水质健康保障体系,到2015年,水库水质按功能基本达标,水质明显改善,集中供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
(七)水土保持工程
“十二五”期间,继续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坡改梯等项目,建立水土流失综合防护体系,有效控制人为水土流失。规划到2015年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50km2。同时加强对泸州市主城区长江、沱江、濑溪河、龙溪河段水系绿化,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园林城市打造优美环境。加强水土保持监测能力建设,规划建设泸州市水土保持监测分站和纳溪区水土保持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续建泸县水土保持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治理,强化水土保持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
(八)农村水电工程及水产养殖工程
加快农村水电开发,完善农网改造,继续实施水电农村电气化、“送电到乡”和小水电代燃料等工程。开工建设纳溪区黄桷坝电站、叙永县剪草坪电站等一批农村电源电网工程。
(九)水产养殖工程
围绕农民增收和确保水产品市场供应,抓好“水产优势产业带、龙头企业、流通加工、质量安全执法保障”四大工程,推进水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推广高产健康的养殖模式,以生产名、特、新、优品种和绿色有机无公害产品为重点,大力开发具有泸州区域特色的优势、特有品种。力争2015年水产品年产量达到7.8万吨,年产值9.3亿元。加强渔政执法体系、疫病防治站建设及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保护工作,提升渔业发展水平。
上述民生水利工程“十二五”规划续建、拟建总投资69.2616亿元。
三、水资源开发利用及节约保护
重点抓好建设泸州市南郊二水厂、泸州市茜草新水厂、泸州市城市给水管网配套工程等一批城市供水工程的工作;抓好泸州市江南片区应急水源工程、泸州市江北片区应急水源工程、合江县城应急水源工程等应急水源工程;抓好龙马潭区、纳溪区、泸县、合江县和古蔺县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建设;抓好30个饮用水源保护,169座水库水资源保护,145个入河排污口整治,380座水库水质监测,25个水功能区水资源保护工程,5条中小河流水资源保护,5个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试点建设。采取工程及管理措施改善水质;抓好龙马潭区污水处理厂、城市污水处理回用设施与管网建设、古蔺县场镇污水处理及排污工程等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
上述水资源开发利用“十二五”规划续建、拟建总投资11.7835亿元。
四、防洪减灾工程
(一)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1. 中型病险水库
“十二五”期间,规划投资0.26亿元,整治泸县艾大桥水库,该水库建于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年久失修病险严重,此次规划加固大坝,对大坝进行防渗处理,完善溢洪道及附属设施。
2. 小型病险水库
“十二五”期间,规划整治病险水库111座,规划投资1.6071亿元。其中88座已列入全国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
(二)主要江河堤防工程
“十二五”期间,基本完成长江及其重要支流沱江、赤水河、永宁河、濑溪河重点河段堤防工程建设,规划投资31.9639亿元,新建堤防163.42km、护岸30.69km,加固堤防0.3km,使泸州市区、纳溪、泸县、合江等县级以上城市以及重点地段基本达到防洪标准。纳溪、合江、泸县等已完成了县城防洪规划,2011年12我市上报了泸州市“十二五”重点堤防规划,并组织编制了《四川省泸州市长江干流防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四川省泸州市沱江(含濑溪河)近期堤防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已报省厅审查。
(三)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我市有白节河、东门河、南门河、塘河、小槽河、倒流河、白沙河等19条流域面积在200~3000km2的河流列入水利部325中小河流治理名录。“十二五”期间,一是规划投资1.6974亿元完成试点项目续建工作;二是开展古蔺河、小槽河、倒流河、白沙河、水尾河、龙溪河、白节河、塘河、东门河、南门河、九曲河、盐井河、大鹿溪、墩梓河、马溪河、菜板河、枫溪河、水落河、习水河等19条中小河流治理,规划投资3.5830亿元,综合治理河长78.7km。
(四)山洪灾害防治
坚持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提高防治山洪地质灾害能力。一是在龙马潭区、纳溪区、古蔺县开展山洪灾害防治工程建设;二是在叙永县、纳溪区、泸县建立山洪灾害预警预报监测系统建设。
上述防洪减灾工程“十二五”规划续建、拟建总投资39.5874亿元。
五、行业能力建设
(一)水文设施、水资源管理及监测设施、水土保持监测能力建设
建设水情收集系统及站房,水位观测尺自动化,水雨情测报无人值守站点,共34处;完善河道管理及监控设施设备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和江河、水库水质监测;加强对监测设施的管理。
(二)水利信息化建设
规划建设市水务局及全市三区四县水务局水利信息现代化办公系统,并购置相配套基础设施。
(三)水利应急管理设施建设
1. 建立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工作机构。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落实责任分工、增强快速反应,配备应急力量、配齐保障、装备。
2. 建立应急预案体系,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应急管理工作网络体系,强化联动机制,建立长效联系机制,积极组织演练,增强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整合部门资源,形成联动,提高作战能力。建立融合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突发事件和危机调解处置队伍,培养突发事件调处能手,着力化解可能出现的暴力抗法倾向,不断提高执法效能。
3. 推进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加强信息报送、预测预警、应急处置方式工作。建设应急平台体系,实现监测监控、信息报告、综合研判、指挥调度功能,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应急资源,加强应急预测预警、信息报送、辅助决策、调度指挥等应急管理工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4. 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做好风险隐患调查、登记、、风险评估、检查、监控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建立数据库,加强动态管理。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妥善处理应急措施和常规执法管理的关系,依照水务执法职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时查处违法水事活动的行为,严查安全隐患,做到预防在先,在日常工作中要始终保持警惕性,突发事件一旦发生,要落实保障措施,及时控制事态的发展。
(四)水利行政执法能力基础设施建设
1. 加强执法装备的配置。市区县水务局要配置执法车、执法调查取证设备,如照相机、摄像机、录音机、笔记本电脑、传真机等工具。沿江河市区县水务局,要配置必备的执法船(艇)。
2. 建设水务综合执法基地。对重点河段、重点区域的区县水务局,建设水务综合执法基地、办公用房、专用码头及配套设施、船舶扣押所等基础设施。
3、配备市区县水务系统执法识别服装,为执法工作提供有效保障。
4. 建立水务执法信息网络,实现执法信息共享,提高执法工作效率。要建立办公自动网络化系统,实现信息查询、传递网络化,执法档案电子化,办公手段智能化,案件管理程式化。
上述行业能力建设“十二五”规划续建、拟建总投资2.0168亿元。
第二节 水利管理和改革的主要任务
一、水利管理
(一)水资源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用水总量控制、用水定额管理水功能区管理等制度。建立和完善水功能区确界立碑工作,严格按照水资源综合规划,水功能区划的要求,核定江河、重要水库水体纳污能力,控制废污水排放总量;配合省水利厅做好沱江泸州段排污总量的核定工作,开展市管河流濑溪河流域、永宁河流域排污量的核定工作;进一步加强泸州市主要江河、重要水库的水质监测工作力度,加强水资源的保护,重点保护好饮用水源,编制发布《年度水资源公报》和《泸州市水资源质量公报》;搞好城市主要江河水系、重要水库的的综合治理;配合环境行政主管里部门加强入河库排污口设置审批和监督管理,认真实施取水口水质和排污口退水水质监测评价制度,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努力实现污水资源化;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特别要限制城市规划区地下水开采量;重点保护好饮用水源,确保居民生活饮用水安全;合理开发水能资源,保持和稳定河川基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460号令关于入河排污口和退水管理的规定,以饮用水源保护为重点,加强敏感水域的水质监测,确保水功能区水质达标和供水安全;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抓好重大水污染的预防工作,制定重大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和可靠的应急措施,建立重大水污染事件报告和处置值班工作制度,建立水资源保护及重大水污染事件处置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洪水管理制度
洪水管理包含洪水风险管理,规范人类活动和推行洪水资源化三方面的内容。要在防洪工作中实施确定防洪工程标准和工程功能,划分洪水风险等级,合理承担洪水风险。通过体制和机制创新,让全社会广泛参与,共同承担防洪风险和责任,提高化解和承受洪水风险的能力。以完善防洪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职责为基础,进一步规范和细化社会各部门的防洪职责,通过社会化的管理规范人类社会活动。将洪水资源化列为防洪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在修建防洪工程时,要有洪水资源化功能,在制定江河、水库洪水调度方案时,要增加洪水利用的条款,对现有的水利工程要充分利用调蓄洪水。
(三)水资源保护制度
建立健全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水资源费征收、入河排污口管理、水工程规划审批、地下水功能区管理等制度。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办法》等水法律法规和政策,围绕水的有限性和不可替代性,提高全社会对水法律的认识深度和水忧患意识,增强全社会的惜水意识;围绕依法治水、管水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增强社会公民的水法制观念。以行政执法案例为重点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和广度,坚持平时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宣传群众与宣传领导相结合,对内宣传与对外宣传相结合,普遍宣传与重点宣传相结合,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水法规意识.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形成社会公民关心水资源,爱护水资源、珍惜水资源、节约水资源和保护水资源的社会氛围。
(四)河湖管理制度
科学编制我市各相关河流河道采砂规划以及年度实施方案,不断完善对河道砂石开采区域河道砂石储量、可开采量、开采深度以及砂石品品质、种类等的现场勘探,并形成论证报告。力争将本市辖区内具有较大开采量的河道采砂点砂石开采权全部纳入招标、拍卖等市场竞争的机制之中。全面规范并加大对河道采砂现场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采砂点现场的开采范围、界线界桩设置,以及督促河道采砂业主完善采砂现场作业安全警示标牌的设置,实施对采砂船舶进行全球卫星定位系统监管,河道砂石可采区、禁采区、采砂船舶集中停靠点现场监控系统设置,努力提高河道采砂业主和周边广大群众的采砂安全意识,防范采砂安全隐患。不断完善采砂业主进场和退场的申报工作,实时建立对采砂业主收取河道采砂履约保证金制度,以督促采砂业主退场之前对采砂河段进行清障整复,不得影响行洪安全和河势稳定,同时,坚决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秩序。实现河道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可持续化,促进人水和谐的新局面。
(五)现代化信息系统管理及应急管理制度
在规划期内,水利信息化建设的基本任务是:建设水利信息基础设施,营造水利信息化保障环境,围绕十大重点业务应用,建立和完善水利信息化综合体系。建立健全各类应急管理预案,完善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强化责任机制和社会动员机制,加强机动抢险队伍和抗旱服务组织建设。
(六)水利建设市场管理
建立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节水、治污、调水等水资源配置措施不仅带来水资源供需关系的调整,更带来经济利益关系的调整。必须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建立一套体制、机制。界定并明晰水的使用权,逐步建立水资源的宏观控制和微观定额体系。政府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逐步建立水权交易市场,实行水权有偿转让,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推动节约用水,促进水资源高效利用。
二、水利改革
(一)水资源管理体制
水作为一种自然资源和环境要素,以流域或水文地质单元构成一个统一体。地下水和地表水之间相互转化,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之间的开发利用相互影响。这种特点要求对水的问题必须以流域为单元,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调度、统一管理,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要建立权威、高效、协调的流域管理体制,同时,积极研究和推进区域水资源统一管理的体制。
积极推进水务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国务院涉水事务统一管理的改革发展方向,贯彻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确保城乡供水安全,推进水资源管理的城市化和工业进程,逐步实施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水资源统一管理的机构和机制,实现防洪、水源、供水、用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与回用,加强农田水利、水土保持、农村水电等涉水事务的统一管理,加快泸州水务管理体制改革步伐,确保水资源的优化配置、高效利用、全面节约和科学保护。
严格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四川省〈水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水利部国家计委第15号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等水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取水建设项目,必须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坚持专家评审、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取水许可、审查取水工程设计、监督取水工程建设和竣工验收、批准取水许可申请、颁发取水许可证等取水许可审查批准程序,按照水法规规定,严格实施取水许可监督和管理。
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有偿使用制度。按照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60号令)、省政府《四川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36号)的规定,加大水资源费的征收工作力度,促进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管理。
(二)农田水利发展新机制
根据《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按照分级负责,分级管理,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明确管理责任。一是我市的中型水利工程委托工程所在地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代管。二是国家管理的小型水利工程由所在地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三是农村集体投资投劳为主和国家投入一定资金共同建设的水利工程,为集体管理工程。由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当地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管理。四是农村集体、其他单位或个人投资兴建的水利工程,由投资者自主管理,所在地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业务指导和行业管理。建立健全水库管理机构。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签定工程管理年度目标责任书。
逐步推行“代建制”,促进建设管理改革,将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委托专门机构管理,不仅负责组织设计、施工、材料设备的选型,还直接承担工程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职能,由过去工程自管型的小生产管理方式向项目专业化转变,项目的工程技术及管理手段也趋于现代化,从而,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建设周期、提高投资效益。
我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争取和利用好政策,切实转变现有的水利资产的行政管理体制,争取建立水利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从而实现水利国有资产由行政管理向市场管理转变,切实做到水利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水价改革
目前,我市水利工程供水(主要是农业用水和农村饮用水)尚未完全建立科学的水费计收方式,农业用水方面,由于末级渠系大多缺少量水设施,实际操作中绝大部分地方只能按田收费,计量收费和超定额加价制度难以实施,水费和用水量没有直接关系,农民没有节水积极性,造成水资源的极大浪费;农村人饮供水未实行总表控制,使得制水量与农民用水量差距较大,供水收入低于供水成本,供水站亏损较大,农村供水不易抄表到户,并且用水定额制度未建立,使阶梯式水价难以推广,不利于促进节约用水。不但影响供水工程的安全和正常运行,而且影响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各级政府在加强宏观调控的基础上,通过制定规则,逐步形成水权交易和水市场,实行用水权有偿转让,真正实现水资源的价值。同时,要按照《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出台水价改革方案,使非农业水价尽快达到规定的水平,农业水价在成本内逐步提升,对农业水价不到位的部分由各级财政予以补偿,为水利工程良性运行创造条件,促进我市水利发展。
(四)水管体制改革
长期以来,水利行业一直存在“重建轻管”的倾向,重视工程的建设而忽视了对已建工程和技术干部队伍的管理,不仅使大批已建工程老化失修,效益严重衰减,而且还将导致国家投入大量资金修建的水利工程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水管单位长期以来积淀的问题已经影响到水利事业的发展,水管单位的体制改革应当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借鉴其他行业改革的成功经验,并且根据已出台《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泸州市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经市政府批准后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展开。
我市水管单位体制改革要积极推行水利工程“管养分离”,实现工程维修养护的社会化、市场化和专业化;理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明晰事权,强化水利资产的管理,使我市水利工程充分发挥效率。我市水管单位的改制任务主要在各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已成水利工程仅有三座中型水库已委托工程所在县区水务局管理),各县区水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争取政府采取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落实必要的改革成本,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各县区财政、人事、编制、劳动保障等部门从资金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在泸县三溪口水库管理所改制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工作。
(五)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
“十二五”期间,我市水利建设要坚持以改革促进发展、突出重点、注重效益的原则,加快水利投融资体制和机制改革,进一步探索利用水利基础设施的存量资产转化增量资金,或进行水利基础设施的股权或经营权的有偿转让,获得水利基础设施改造或新建所需的资金。
公益性项目在各级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前提下,探索“收益权”质押贷款,为水利融资搭建载体和平台。借鉴公路、城市自来水、污水处理工程“贷款建设,收费还贷”,利用水利水电资金资产,成立水利产业投资公司,对新建水利项目进行建设管理,对已成水利工程属国有的进行经营管理(集体所有的由工程所在县区进行管理),通过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划转、授权和专项资金拨付注入以及资产运作等方式,转变为以建设性投资公司融资为主的方式。
准公益性和经营性项目探索股权或经营权的有偿转让,为水利产业投资公司和水利建设管理基金增加资本。我市水利经过几十年的建设,已积累了大量的水利资产,其中许多是可用于旅游、养殖和其他经营功能的水面,还有许多水电站、供水设施等,如果将这些资产或资产经营权以一定的期限有偿转让给企业或个人,可为水利建设和管理增加资本,争取国家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引导民间资金的投入。
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采取灵活多样的筹资办法。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方面,根据我市的情况,因地制宜,通过股权合作、承包、拍卖、租赁等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存量,充分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农民的积极性,拓宽社会和民间资金兴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鼓励民营企业、外出务工人员、受益群众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个人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等多种方式投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三、水利法制建设
(一)健全水法规体系
以水行政主管部门现有多部法律、法规和规章作为支撑,使各项水事活动做到有法可依。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以及水利部《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断规范并简化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同意的申请、审查、上报、审批等工作流程,加强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监管力度,坚决查处河道内违法建设案件,使我市丰富的河道资源更好地为泸州经济建设服务。
(二)水行政执法体制和制度
不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各项水政执法工作制度:
1. 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着力解决执法不公、越权执法、多头执法、执法程序松弛和执法趋利等问题。
2. 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和机制。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实现行政执法的主体、权限法定化,行政规范化,文书格式化;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或征用等行政执法行为。
3.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清理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职权并向社会公布。落实法定职责,明确执法责任。重点是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考评奖励、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4项制度,构建行政执法的考评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
4. 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实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制度,严禁未取得执法资格从事行政执法工作。逐步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化管理系统,对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计分制,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三)水事纠纷预防和调处机制
1. 健全水事纠纷调处机制,超前预防、及时排查、积极应对,化解各种利益矛盾。
2. 建立重大水事纠纷应急处置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重大水事纠纷预案,组建工作机构、指挥机构,确定应急保障部门,按先期处置、预案启动、应急措施、纠纷处理等程序进行运作,确保一旦出现重大水事纠纷时,信息准确,快速反应,果断决策,迅速处置,防止事态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水事纠纷冲突导致的危害性和影响性。
(四)水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务服务中心水务窗口建设。清理精简全局行政审批事项。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开展网上咨询。加强对已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和后续监督,防止行政不作为或者利用备案、核准等形式搞变相审批。
2. 推进行政审批权集中受理。将行政审批权向政务服务中心水务窗口授权,行政审批事项在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按照要求实行部门窗口首席代表制,确保首席代表在授权范围内组织实施、协调督促办理工作。
3. 实施“三项制度”,完善行政效能制度体系。全面实施首问负责制。认真执行限时办结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
(五)水法制宣传教育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办法》等水法律法规和政策,围绕水的有限性和不可替代性,提高全社会对水法律的认识深度和水忧患意识,增强全社会的惜水意识;围绕依法治水、管水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增强社会公民的水法制观念。以行政执法案例为重点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和广度,坚持平时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宣传群众与宣传领导相结合,对内宣传与对外宣传相结合,普遍宣传与重点宣传相结合,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水法规意识.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形成社会公民关心水资源,爱护水资源、珍惜水资源、节约水资源和保护水资源的社会氛围。
四、行业能力提升
(一)加强法制建设
完善水法规体系,深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水事纠纷预防和调处机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开展水务法制教育,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完善各项水务执法工作制度。按照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的要求,职责分解到人,责任量化个人,按岗办事,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一是加强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全市计划综合培训水行政执法人员400人次以上。积极鼓励参加各类法律专业知识学习,使全市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学历水平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二是完善执法装备配置,提高办案效率。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各级水行政执法机构配备好完善的执法装备如照相机、摄像机、录音机、传真机、电脑和交通工具,河道巡查车辆等设备。三是加大水事案件执法查处力度。对违反水法规的行为,毫不手软,严厉查处,特别是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的,依法从重处罚。
(二)基层水利单位建设
加强机构建设、保障经费、落实人员、提高业务素质能力。一是加强水利工程的日常管理。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都要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度、值班制度、财务制度、巡查制度、工程运行记录制度、重大事故报告等制度。二是严格水利工程水费征收管理。水利工程水价应在核算供水生产成本、费用、税金、合理利润的基础上,区别不同用途分别核定。水利工程水价应按照工程的管理权限由市、区县价格、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加大水价市场化的改革步伐,建立起合理的水价调节机制。水利工程水费严格用于水利工程的生产运营、日常管理、维修养护和更新改造,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截留挪用工程水费。三是坚持以水养水、以电养水、以多经养水的方针。其经营收入必须用于水利工程的管理和维护。四是积极开展多种经营。各工程管理单位要编制综合开发规划。水利工程多种经营收入所得优先用于补充工程管理单位事业费的不足,再用于职工福利和扩大再生产。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招商开发,在工程所在地区县政府的领导下,由相应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对外招商。在招商开发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开发商和工程管理单位的利益分配关系。
(三)人才队伍建设
1. 培养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和科学的人才观,“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倡导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坚持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鼓励人人都做贡献,人人都可以成才,鼓励人才进行实践和创造,形成人才终身教育机制,加大水电渔人才培养力度,形成多渠道,多形式、立体化、外向型的人才继续教育格局。推进泸州“水利资源向水利资本转化、水利资产向水利资本转化、水利人才向水利资本转化”,实现泸州水利由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
依托四川大学、四川农业大学、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南昌工程学院、泸州职业技术学院等培养一批水电渔专业大学专科、本科学历人才;依托党校、四川省水利干部学校培养一批高层次管理人才;依托有关培训机构搞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人晋升等级培训、农村适用技术人才培训;依托水利、水电、水产项目建设工程造就、锻炼一批技术熟练、会经营管理的复合型人才。抓好三支队伍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结构合理的水利干部队伍;建设一支能打硬仗的与现代水利要求相适应的技能型人才队伍;建设一支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农村适用技术人才队伍)。
2. 培养主要任务
(1)建设一支高素质、结构合理的水利干部队伍。培养县级科级后备干部45名、经营管理人才50名;从经费、工作上支持、鼓励在职职工参加学历教育,培养引进水利水电工程、工程造价、水文与水资源管理、淡水养殖等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40名,大学专科毕业生60名;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抓好继续教育工作,培训专业技术干部每年200人,5年完成计划1000人次。培养25名高级工程师、100名工程师、100名助理工程师;培训地方电力安监员500名;培养30名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实践经验的高层科技人才。
(2)建设一支能打硬仗的与现代水利要求相适应的技能型人才队伍。要采取送培、自学、工考等多种措施,鼓励倡导水利职工特别是一线工人向知识型、技术复合型工人发展,大力提升技能型人才的层次和素质。加大水利、地电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力度,5年内培养技师10名、高级工40人、中级工30人,初级工30人。
(3)建设一支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农村适用技术人才队伍。农村适用技术人才,对于农民增收致富奔小康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重点加强农电工、水产养殖专业户的培养,培养高层水产养殖及农村电工800名;培养农民水产养殖高级技师30名、技师300名、助理技师1000名、农民水产养殖技术员1000名,培训水产个体养殖专业户3350户。
第七章 投资测算和规划实施效果分析
第一节 投资测算
“十二五”期间,规划总投资145.7686亿元,其中续建项目规划总投资8.6065亿元,拟建项目规划总投资137.1621亿元。分年度投资为2011年20.9944亿元,2012年28.8207亿元,2013年31.8708亿元,2014年32.5460亿元,2015年31.5367亿元。“十二五”规划储备项目投资242.9685亿元。泸州市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投资测算表如下:
泸州市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投资测算表
表7—1
项目名称 | “十二五”规划投资 | 投资分年度安排计划 | |||||||
小计 | 中央 | 省 | 地方 | 2011 | 2012 | 2013 | 2014 | 2015 | |
合 计 | 145.7686 | 79.9745 | 16.4681 | 49.3260 | 20.9944 | 28.8207 | 31.8708 | 32.5460 | 31.5367 |
续建项目 | 8.6065 | 3.2325 | 1.4312 | 3.9428 | 5.4472 | 1.8284 | 1.3233 | 0.0008 | 0.0068 |
拟建项目 | 137.1621 | 76.7420 | 15.0369 | 45.3832 | 15.5472 | 26.9923 | 30.5475 | 32.5452 | 31.5299 |
泸州市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储备项目投资测算表
表7—2
项目名称 | “十二五”规划投资 | |||
小计 | 中央 | 省 | 地方 | |
储备项目 | 242.9685 | 104.9659 | 42.2129 | 95.7897 |
第二节 资金筹措
“十二五”时期,规划总投资145.7686亿元,其中,中央投资79.9745亿元,省投资16.4681亿元,地方投资49.3260亿元。
第三节 实施计划
续建、拟建项目建设分2011-2015年实施,储备项目在2015年以后建设。具体的建设项目见附表(1~4)。
第四节 规划实施效果分析
一、经济效果分析
水利建设具有防洪、供水、发电、灌溉、生态环境保护等效益,水利建设还能拉动国家或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解决就业问题。所以科学规划建设水利项目对我市全面实施“156”战略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
本次规划总投资145.7686亿元,涉及骨干工程、民生水利工程、水资源开发利用、防洪减灾工程等工程项目建设,同时也涉及水利法制建设、水利行业能力建设和水利管理和改革等,涉及的内容广、多。该规划项目建成后,可保障泸州经济稳定发展,并大幅度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产能力,具有显着的经济效果。
二、社会效益分析
水利建设具有日益重要的社会作用。如防洪安全设施建设可避免洪水灾害所造成的社会稳定问题;农村饮水安全设施建设可改善农村居民的饮用水条件,避免地方病及其它疾病的出现,影响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新的制度建设可改善人与水、人与人在水方面的关系,促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等等。加快建设泸州水利工程,对泸州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生态环境效果分析
水是自然界最重要的生态环境要素,随着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现象的日益严重,水利的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作用日益强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离不开水资源条件的保障和支撑。
由于水土流失进一步得到治理,小水电代柴工程、农村电气化的进一步实施,将为解决农民燃料和农村能源,保护环境、治理水土流失,促进泸州用水安全保障,确保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促进区域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可靠保证。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级责任
水利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各级政府是加快水利建设和发展的责任主体,要把水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合理划分事权,落实目标任务,严格考核,加强督查,确保顺利实施。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大力推进水利发展。
第二节 科学制定规划,抓好前期工作
一是科学编制完善全市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及专项规划,指导水利建设和发展。认真梳理各类项目,积极争取纳入全国、全省规划。加快在建项目建设步伐,尽快建成一批,受益一片,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大力推进拟建项目前期工作,规范和简化审批程序,尽快开工一批,抓紧储备一批,增强发展后劲。特别要加强与国家部委、省级各厅局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中央、省在重点项目的审批立项和建设资金方面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
二是适应水利改革发展新要求,全面提升水利系统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同时完善人才引进、培养、评价、选拔任用和激励保障机制,形成科学合理的人才群体结构,全面提高水务服务能力。
三是营造良好氛围。把水利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水患意识、节水意识、水资源保护意识,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水利建设。
第三节 积极筹措资金,保障投资需求
稳定增长的水利投入是加快水利发展的关键。要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进一步加大对水利的投入力度。整合使用水利、农业综合开发、产粮大县、金土地、扶贫开发、以工代赈、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建设等各类资金,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抓紧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水利发展的决定》中加大投入方面的配套政策,统筹部分土地出让金、继续安排水利建设基金支出等。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吸纳和调动社会资本投入经营性项目。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支持、民主议事和技术服务,组织农民参与灌区工程建设。
一是争取公共财政投入。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资金支持,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多渠道筹集资金。全市各级每年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建立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将水利建设基金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安排使用,水利建设资金投资增速保持与本级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同步。建立市、区县水利专项资金投入机制,加大专项资金规模。用好中央、省完善水利建设基金延长征收年限以及从城市建设维护税中划出一定比例用于城市防洪排涝和水源工程建设等政策。整合各类支农资金用于水利建设。市上已明确安排用于开展前期工作的专项经费,各县区正在研究落实中。完善水利工程设施和有效灌面占用、损毁补偿制度,依法征收、使用和管理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砂石资源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等各项涉水事务相关规费。
二是加强金融支持力度。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增加农田水利建设的信贷资金,向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倾斜优惠贷款。
三是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探索推广“先改后建、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机制,建立水利设施建设奖补机制。鼓励农民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建设渠道、堰塘、机电井、小型提(排)灌站等小型水利设施。积极探索准公益性或经营性水利项目市场融资机制。
第四节 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加快推进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实现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加快推进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水利投融资体系。进一步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落实水管单位基本支出和工程日常维修养护经费,推进水价改革,建立良性运行和管理机制。建立完善项目竞争立项机制,充分调动地方积极性。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加大项目质量和资金管理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双备案制度落实和诚信体系公开建设,确保生产安全、工程安全、质量安全和资金安全。
第九章 远期规划
远期规划为“十二五”储备项目,规划投资242.9685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04.9659亿元、省级投资42.2129亿元、地方投资95.7897亿元。
一、骨干工程
积极开展土公庙、里程滩、石板咀、洞口、清水河、玉皇观、圣吉寺、袁家坝、关口、鱼化、永乐、燕子岩等中型骨干工程前期工作,作为“十二五”储备项目。骨干工程规划投资69.3940亿元。
二、民生工程
规划25个中型灌区、2个节水改造项目、2个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工程、9个引堤水工程、106座小型水库(新建、扩建)、33381处“五小工程”、52250处抗旱应急水源工程、水库水质管理与保护(2座中型水库、14座小(一)型水库、90座小(二)型水库)、治理水土保持682.21km2、22座电站(装机582400kw)、30个水产养殖工程作为“十二五”储备项目,民生工程规划投资149.9815亿元。
三、水资源开发利用及节约保护
规划3个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工程、3水源地保护工程、4个污水处理及排污工程作为“十二五”储备项目,水资源开发利用及节约保护规划投资9.2780亿元。
四、防洪减灾
规划20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13个堤防工程、1个防洪控制性工程、7个抗旱水源工程作为“十二五”储备项目,防洪减灾工程规划投资13.7110亿元。
五、行业能力建设
规划1个水水文设施建设工程、1个水土保持监测能力建设工程、1个防汛抗旱物资储备项目、1个水利科技基础设施工程和各区县水务局水政执法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十二五”储备项目,行业能力建设工程规划投资0.6040亿元。
附件:
泸州市“十二五”期间重点工程项目简介
一、古蔺县龙爪河引水工程
该工程为续建工程,建设地点在古蔺县黄荆乡、古蔺镇,属于中型水库,控制集雨面积46.2km2,总库容615万m3,最大坝高71m,主干渠长16.22km。建成后,新增灌溉面积6.47万亩,新增供水能力0.19亿m3。工程总投资2.052亿元,“十一五”累计完成投资1.7246亿元,“十二五”规划投资0.3276亿元。截至目前,主体工程已基本完成,正在加紧建设配套工程,预计2012年完成全部工程建设任务。
二、纳溪区黄桷坝水库
【水源条件】纳溪区黄桷坝水库地处纳溪区上马镇,位于长江永永河。水库坝址以上集雨面积78.4km2,多年平均入库径流量3779万m3。
【工程规模】水库总库容3105万m3,防洪库容15万m3,兴利库容2618 万m3,死库容348.8万m3,相应正常蓄水位399m,死水位373.5m,防洪高水位399.79m,是一座以场镇供水和防洪灌溉为主要开发任务的中型水利工程,具有年调节性能。工程设计水平年为2008年,设计年供水量3572万m3(P=80%),多年平均年供水量3700万m3。
【防洪】水库防洪保护区面积10km2,主要保护对象包括上马,防护标准为20年一遇洪水标准,相应洪水流量455m3/s。
【灌溉】工程规划灌区涉及上马、护国等5镇,设计灌溉面积10.56万亩,其中:新增灌溉面积7.62万亩,改善灌溉面积2.74万亩。水库设计年供水量3400万m3(P=80%),多年平均年供水量3500万m3。
【供水】工程生活供水范围为上马、护国2个城镇供水人口1.21万人,乡村供水人口2.63万人,总供水人口3.84万人,以及大、小牲畜35.29万头,水库设计年供水量172万m3。
【枢纽工程】水库枢纽工程主要由大坝,溢洪道、放水设备等组成。拦河大坝坝型为土石坝,最大坝高51 m。水库溢洪型式采用溢洪道,取水型式采用放水隧洞。水库设计洪水流量147m3/s(P=30%),校核洪水流量为658m3/s(P=0.33%)。
【输水工程】工程灌区共布置干渠1条,长23.756km,设计流量6 m3/s;支渠4条,长54.553km,设计流量0.7~1.6 m3/s。灌区渠系总长78.039km,其中:明渠68.02km、暗渠0.5km、隧洞3.671km、渡槽2.965km、倒虹吸1.045km。
【淹没占地】工程建设占地面积2795亩,其中:永久占地2400亩(耕地290亩),临时占地295亩(耕地10亩)。水库淹没面积2238亩(其中:耕地280亩,林地1958亩),搬迁人口189人,拆迁房屋13095m2。
【主要工程量】土方206.4万m3(其中:开挖165.4万m3,填筑41万m3),石方56.4万m3(其中:开挖42.7万m3,填筑13.7万m3),砌石14.4万m3,砼及钢筋砼4.4万m3,以及模板5.93万m2等。
【工期】工程总工期5.5年,主体工程工期4年。
【工程投资】工程静态总投资46400万元,其中水库淹没及工程占地处理投资12723万元。水库单位库容投资15.3 元/m3,单位供水量投资0.85元/m3。工程经济内部收益率12.5%,财务内部收益率10.4%,经济合理可行。
【规划依据】项目规划依据为《全国大中型水库建设规划》(“十一五”)。
【建设管理】工程已于2010年开工建设,业主单位为纳溪区水务局,工程建成后成立纳溪区黄桷坝公司为管理单位,负责工程的建设、经营和管理。
【供水水源骨干配套工程】骨干配套工程设计流量0.015m3/s,输水渠(管)长18km,建设占地面积7亩,其中:永久占地6亩(耕地1亩),搬迁人口0人,拆迁房屋0m2。骨干配套工程静态总投资800万元,其中工程占地处理投资22万元。
三、合江县锁口水库
【水源条件】合江县锁口水库位于赤水河一级支流沙溪河上,坝址位于合江锁口场镇,距县城约70km。控制集雨面积48km2,多年平均来水量3656万m3,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灌区集镇和农村人畜饮水的中型水利工程。
【工程规模】锁口水库大坝采用沥青混凝土心墙石渣坝,坝长413.0 m,坝宽8.0 m,最大坝高31.0m。水库总库容2400万m3,防洪库容176万m3,兴利库容1972万m3,死库容252万m3,相应正常蓄水位413.00m,死水位395.70m,防洪高水位414.09m,是一座以灌溉为主要开发任务的中型水利工程,具有年调节性能。工程设计水平年为2020年,设计年供水量3127万m3(灌溉用水保证率P=75%、农村集镇供水保证率P=95%),多年平均年供水量2881万m3。
【防洪】锁口水库工程为三等工程,水库主要保护对象包括九支镇,拦河坝、溢洪道、放空隧洞和取水隧洞为3级建筑物,干渠及渠系建筑物为4级,其余建筑物为5级。枢纽工程设计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1000年一遇。
【灌溉】工程规划灌区涉及合江镇、佛荫镇、大桥镇等9个乡(镇),设计灌溉面积12.01万亩,其中:新增灌溉面积
6.65万亩,改善灌溉面积5.36万亩。水库设计年供水量2200万m3(P=75%),多年平均年供水量2883万m3。
【供水】解决合江镇、佛荫镇、大桥镇等9个乡镇供水人口及乡村供水人口9.11万人,以及大、小牲畜18.88万头用水,其中场镇供水851万m3,农村人畜用水264万m3。
工程工业供水对象为工业、建筑业、第三产业等,主要产品为农副业加工等,设计水平年规划工业增加值2.61亿元,水库设计年供水量170万m3。
【枢纽工程】水库枢纽工程主要由拦河大坝、溢洪道、放空隧洞、取水隧洞等组成。拦河大坝坝型为沥青混凝土心墙石渣坝,最大坝高31m。水库溢洪型式采用坝顶溢流,取水型式采用无压隧洞。水库设计洪水流量356m3/s(P=2%),校核洪水流量为495m3/s(P=0.1%)。
【输水工程】工程灌区共布置干渠1条,长34.15km,其中明渠37段,总长6.31km;暗渠、跌水24段(座),总长2.33km;隧洞21座,总长16.73km;倒虹管2座,总长4.76km,干渠渠首设计流量为5.0m3/s;支渠9条,长38.36km,设计流量1.40~0.42m3/s。
【淹没占地】淹没土地面积2462.89亩,其中:耕园地1229.43亩,林地725.89亩,其它507.07亩;淹没搬迁人口644人;拆迁房屋35528m2,以及交通设施、电力设施、天然气设施等专项设施。
【主要工程量】土石方开挖131.30万m3,土石方填筑87.04万m3,混凝土浇筑18.0万m3,帷幕灌浆15455m,钢筋4013t;其中枢纽工程部分土石方开挖47.21万m3,土石方填筑68.71万m3,混凝土浇筑5.23万m3,帷幕灌浆15455m、钢筋826t。
【工期】枢纽工程28个月,渠系工程36个月。
【工程投资】工程估算总投资79979.10万元,其中枢纽44426.93万元,渠系35552.17万元。
【规划依据】项目规划依据为《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发展上台阶建设项目规划〉的通知》(川府发[2008]40号),可研阶段成果已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四川省水利厅审查批准,批复文号为川水函[2009]1246号,2011年11月,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农经[2011]1278号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目前正在开展移民安置工作。
【建设管理】工程已于2011年开工建设,业主单位为合江县锁口水库管理局,工程建成后成立合江县锁口水库管理局为管理单位,负责工程的建设、经营和管理。
四、叙永县倒流河水库
【水源条件】倒流河水库地处叙永县水潦乡,位于长江赤水河。水库坝址以上集雨面积242.3km2,多年平均入库径流量15749万m3。
【工程规模】水库总库容2430万m3,防洪库容560万m3,兴利库容1302万m3,死库容438万m3,相应正常蓄水位1035m,死水位1015.5m,防洪高水位1028m,是一座以灌溉为主要开发任务的中型水利工程,具有多年调节性能。工程设计水平年为2008年,设计年供水量5000万m3(P=95%),多年平均年供水量4950万m3。
【防洪】水库防洪保护区面积50km2,主要保护对象包括石坝、赤水河,防护标准为30年一遇洪水标准,相应洪水流量863m3/s。
【灌溉】工程规划灌区涉及水潦、石坝等乡,设计灌溉面积6.78 万亩,其中:新增灌溉面积6.35万亩,改善灌溉面积 0.43万亩。水库设计年供水量1950万m3(P=95%),多年平均年供水量2000万m3。
【供水】工程生活供水范围为水潦、石坝等城镇供水人口 0.85万人,乡村供水人口2.72万人,总供水人口3.57万人,以及大、小牲畜23000头,水库设计年供水量160万m3。
【枢纽工程】水库枢纽工程主要由大坝,溢洪道等组成。拦河大坝坝型为石拱坝,最大坝高 61m。水库溢洪型式采用溢流式溢洪道,取水型式采用闸阀放水。水库设计洪水流量863m3/s(P=2%),校核洪水流量为1400m3/s(P=0.2%)。
【输水工程】工程灌区共布置干渠1条,长7.342km,设计流量8.7m3/s;支渠3条,长24km,设计流量3.67m3/s。灌区渠系总长66.597km,其中:明渠66.597km。
【淹没占地】工程建设占地面积210亩,其中:永久占地185亩(耕地150亩),临时占地25亩(耕地12亩)。水库淹没面积500亩(其中:耕地300亩,林地1亩),搬迁人口313人,拆迁房屋2134m2。
【主要工程量】土方6.64万m3(其中:开挖0.15万m3,填筑1.03万m3),石方3万m3(其中:开挖0.3万m3,填筑2.7万m3),砼及钢筋砼1.69万m3,以及模板0.7万m2等。
【工期】工程总工期3年。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63738万元。
【规划依据】项目规划依据为县农田水利规划(叙人决〔2010〕5号),可研阶段成果已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四川省水利厅审查批准,批复文号为川水函〔2009〕1245号,目前正在开展初设阶段前期工作。
【建设管理】工程拟于2012年开工建设,业主单位为叙永县水务局,工程建成后成立叙永县倒流河水库管理所为管理单位,负责工程的建设、经营和管理。
【供水水源骨干配套工程】骨干配套工程设计流量0.15m3/s,输水渠(管)长28km,建设占地面积25亩,其中:永久占地20亩(耕地15亩),搬迁人口0人,拆迁房屋0m2。骨干配套工程静态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工程占地处理投资150万元。
五、古蔺县观文水库
【水源条件】古蔺县观文水库地处古蔺县观文镇,位于长江赤水河。水库坝址以上集雨面积25.46km2,多年平均入库径流量1146万m3。
【工程规模】水库总库容1361万m3,防洪库容51万m3,兴利库容1311万m3,死库容82万m3,相应正常蓄水位1090m,死水位1070m,防洪高水位1093m,是一座以供水为主要开发任务的中型水利工程,具有 多年 调节性能。工程设计水平年为2009年,设计年供水量1022万m3(P=95%),多年平均年供水量1000万m3。
【防洪】水库防洪保护区面积15km2,主要保护对象包括观文镇、白泥乡,防护标准为20年一遇洪水标准,相应洪水流量130m3/s。
【灌溉】工程规划灌区涉及观文镇、椒园乡、白泥乡、金星乡等乡(镇),设计灌溉面积5.38万亩,其中:新增灌溉面积1.88万亩,改善灌溉面积3.5万亩。水库设计年供水量1022万m3(P=95%),多年平均年供水量1000万m3。
【供水】工程生活供水范围为观文镇、椒园乡、白泥乡3个城镇供水人口1.0万 人,乡村供水人口1.5万人,总供水人口2. 5万人,以及大、小牲畜2300头,水库设计年供水量1022万m3。
【枢纽工程】水库枢纽工程主要由大坝,溢洪道、放水设备等组成。拦河大坝坝型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 44.6 m。水库溢洪型式采用岸边开敞式溢洪道溢流,取水型式采用竖井取水。水库设计洪水流量394m3/s(P=2%),校核洪水流量为629m3/s(P=0.1%)。
【输水工程】工程灌区共布置干渠2条,长30.2km,设计流量3.2m3/s;支渠4条,长23.6km,设计流量0.8m3/s。灌区渠系总长53.8km,其中:明渠30.3km、隧洞16km、渡槽0.4km、倒虹吸4.1km。
【淹没占地】工程建设占地面积1178.5亩,其中:永久占地678.5亩(耕地100亩),临时占地500亩(耕地151亩)。水库淹没面积913亩(其中:耕地788亩,林地125亩),搬迁人口256人,拆迁房屋7680m2。
【主要工程量】土方58.8万m3(其中:开挖35.28万m3,填筑23.52万m3),石方19.6万m3(其中:开挖11.76万m3,填筑7.84万m3),砌石9.8万m3,砼及钢筋砼3.87万m3,以及帷幕灌浆6598m及金属结构安装298t等。
【工期】工程总工期2年,主体工程工期1.6年。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46000万元。
【规划依据】项目规划依据为古蔺县农田水利综合规划(古人常(2010)第04号),目前正在开展可研阶段前期工作。
【建设管理】业主单位为古蔺县民生水资源开发公司,工程建成后成立古蔺县观文水库管理所为管理单位,负责工程的建设、经营和管理。
六、江阳区双河水库
【水源条件】双河水库地处江阳区矿场镇,位于长江一级支流米溪沟。水库坝址以上集雨面积32.88km2,多年平均入库径流量1650万m3。
【工程规模】水库总库容1600万m3,防洪库容300万m3,兴利库容1250万m3,死库容50万m3,相应正常蓄水位290.0m,死水位276.7m,防洪高水位292.3m,是一座以供水为主要开发任务的中型水利工程,具有年调节性能。工程设计水平年为2008年,设计年供水量1053万m3(P=95%),多年平均年供水量1300万m3。
【防洪】水库防洪保护区面积18km2,主要保护对象包括﹍农田、学校、村级公路,防护标准为100年一遇洪水标准,相应洪水流量150m3/s。
【灌溉】工程规划灌区涉及矿场、通滩2个镇,设计灌溉面积2.05万亩,其中:新增灌溉面积2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05万亩。水库设计年供水量 480 万m3(P=95%),多年平均年供水量550万m3。
【供水】工程生活供水范围为矿场1个城镇供水人口1.45万人,乡村供水人口1.48万人,总供水人口2.9万人,以及大、小牲畜18000头,水库设计年供水量1053万m3。
【枢纽工程】水库枢纽工程主要由大坝、溢洪道、放水设备等组成。拦河大坝坝型为均质土坝,最大坝高 21 m。水库溢洪型式采用正槽开敞式,取水型式采用塔式放水。水库设计洪水流量150m3/s(P=100%),校核洪水流量为240m3/s(P=0.001%)。
【输水工程】工程灌区共布置干渠2条,长25km,设计流量0.5m3/s;支渠8条,长36km,设计流量0.1m3/s。
【淹没占地】工程建设占地面积58亩,其中:永久占地48亩(耕地44亩),临时占地10亩(耕地7亩)。水库淹没面积850亩(其中:耕地600亩,林地250亩),搬迁人口575人,拆迁房屋19680m2。
【主要工程量】土方16万m3(其中:开挖13万m3,填筑3万m3),石方0.12万m3(其中:开挖0.06万m3,填筑0.06万m3),砌石4.5万m3,砼及钢筋砼0.2万m3等。
【工期】工程总工期3年,主体工程工期2.5年。
【工程投资】工程静态总投资34754万元,其中水库淹没及工程占地处理投资4800万元。水库单位库容投资21.7元/m3,单位供水量投资33元/m3。工程经济内部收益率11%,财务内部收益率10%,经济合理可行。
【规划依据】项目规划依据为江阳区农田水利规划(泸江人发大[2010]41号)。
【建设管理】业主单位为江阳区水务局,工程建成后成立江阳区双河水库管理所为管理单位,负责工程的建设、经营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