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招标文件范本修改的通知
各县(区)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水务局,市级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招标投标领域“放管服”改革,提高招标文件编制质量效率,促进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营造良好市场竞争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泸州市招标投标工作的实际情况,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重新修改完善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范本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施行之日起所有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按照新范本编制及发布招标文件。具体文本请从“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鉴于泸州市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系统进行了全面重建升级,请及时关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信息更新内容,顺利完成招标文件范本修改工作。
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泸州市交通运输局
泸州市国土资源局 泸 州 市 水 务 局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