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_通知公告_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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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2-15 18:00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部分  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省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统筹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3.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调控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搞好总量平衡,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省级以上开发区的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

4.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制订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多渠道融资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财政、金融、价格和产业政策等经济杠杆,保证全市国民经济计划和发展规划的实施。

5.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工作,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

6.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我市价格调整改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的组织实施;按照定价权限审定、调整列名管理的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监管实行市场调节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负责全市价格监督检查、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负责省授权我市的部分省管价格权限。

7.负责全市投资宏观管理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安排市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按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协调国外贷款项目实施。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8.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全市重大生产力合理布局,协调推进全市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全市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发展。

9.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全市重大规划编制,研究提出重大规划编制的实施意见,参与重大专项规划编制。组织协调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对泸州功能定位的实施,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组织拟订区域合作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或参与区域合作活动,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区域合作的决定。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负责县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10.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研究分析市内外市场和对外贸易运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市级储备工作,提出重要商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的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

11.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研究拟定全市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发展。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12.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推进可持续发展。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市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依法实施节能监察工作。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加快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14.承担市新型城镇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围绕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机制,创新行政管理和降低行政成本设市模式等重点,组织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

15.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市招标投标工作,对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16.负责组织全市铁路发展战略研究,承担铁路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及组织实施;协调铁路项目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17.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拟订全市能源发展规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负责全市能源行业管理,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总量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统筹规划、综合平衡能源建设和重大项目布局,协调能源发展和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按权限审批、核准、备案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能源投资项目;研究提出优化能源结构、能源节约和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拟订石油储备规划并实施管理,提出石油储备、轮换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按权限审批或审核石油储备设施项目。

18.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和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19.承担市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

20.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起草全市粮食流通和市级储备粮管理的相关地方政策草案,制定粮食流通、库存监督检查等相关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提出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战略建议。

21.承担粮食预警监测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市粮食宏观调控具体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粮食统计工作。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的建议,拟订全市粮食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并监督执行。管理社会粮食流通,保障军队等政策性粮食的供应。负责全市粮食余缺调剂,指导市内粮食购销工作,开展市内外粮食流通的合作交流。

22.承担市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指导全市粮食储备体系建设。提出地方储备粮总规模及市级储备粮的总体布局和收储、轮换、动用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制定市级储备粮管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市级储备粮库存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协助做好在泸中央储备粮、省级储备粮及国家其他政策性临时储存粮食的监督管理工作。

23.贯彻实施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制定全市粮食储存、运输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粮食收购、储存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质量安全。负责库存原粮卫生监督管理。指导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和抢险救灾。指导全市农村科学储粮工作。

24.制订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促进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并督促落实。指导、协调全市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市级投资粮食流通设施建设项目。制订全市粮食仓储、加工和物流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发展规划。指导粮食批发市场建设。指导全市粮食产业化经营(增加)。指导粮食企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应用。指导城乡粮食流通市场建设。

25.指导全市国有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报告工作。贯彻国家粮食流通财政财务政策和会计制度,组织编报全市国有粮食企业会计报表及会计决算。负责国家和省预算拨付的粮食政策性补贴资金和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风险基金、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参与粮食收购资金贷款管理。

26.履行廉政建设职责,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明晰职权,防控廉政风险,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推进廉政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27.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2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展改革委)设26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发展规划科、国民经济综合科、固定资产投资科、农村经济科、基础产业科、工业和高技术产业科、社会发展科、收费管理科、铁路建设综合科、转型发展综合科、招投标管理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应对气候变化科)、资源环境商品价格管理科、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粮食调控科、粮食仓储管理科(粮食行政执法支队)、粮食产业管理科、重点项目建设科(项目管理协调科)、财政金融科、经济贸易科、节能监察科、区域经济协作科、经济研究室、城镇化科;另设派驻机关党委。

(三)2019年重点工作

1、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
   2
、确保全市393个重点项目完成年度投资854亿元。泸州东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川南城际铁路泸州泸县牵引站22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开工建设,泸州东500千伏变电站220kV配套工程、泸州安宁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泸州电网110千伏加强工程加快前期工作。

3、开展重点事项改革、重大课题研究、重大规划编制、重大政策机遇协调争取。
    4
、保持物价总体水平基本稳定,单位GDP综合能耗下降完成目标任务。
    5
、完成粮食收购和销售任务,保障粮食供需总体平衡;完成物资储备工作。
    6
 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及应用等制度机制。加快实施信用监管,实现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开放数据,并与行政审批服务、监管处罚等工作有效衔接。

7、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全面完成我市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任务。

8、加强能源管理、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发展改革委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包含市发展改革委机关及未独立核算单位6个,其中:直属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市成本调查监审局、市价格监测局、市农村能源办公室、市地方电力站、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推进中心。

第二部分 市发展改革委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市发展改革委员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为6150.34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487.46万元、增长32%,增长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支出政策性增长;二是增加规划编制费、核准项目咨询评审专项经费。三是经市政府同意,新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智库咨询服务项目(2018-2019年)等专项经费。四是提前清理结转结余,将结转项目编入2019年部门预算,相应增加收入支出。剔除上年结转项目后,同口径增长19 .15%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6150.3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555.84元、占90%,上年结转收入594.5万元、占10%

市发展改革委2019年支出预算6150.34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487.46万元、增长32%,增长原因与收入增长原因一致,其中:人员支出2469.70万元、占40%,日常公用支出345.93万元、占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8.21万元、占6%,项目支出2946.5万元、占48%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市发展改革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150.3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150.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487.46万元、增长32%,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支出政策性增长;二是增加规划编制费、核准项目咨询评审专项经费。三是经市政府同意,新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智库咨询服务项目(2018-2019年)等专项经费。四是提前清理结转结余,将结转项目编入2019年部门预算,相应增加收入支出。

收入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55.84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4.5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98.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6.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4.41万元、农林水支出5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6.76万元、其他支出0.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发展改革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555.8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92.96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政策性增长;规划编制费、核准项目咨询评审专项经费较上年有所增加;经市政府同意,新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智库咨询服务项目(2018-2019年)等专项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44.61万元、占预算总额的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6.06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2%;卫生健支出94.41万元,占预算总额的2%;农林水支出54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住房保障支出286.76万元,占预算总额的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10万元,占预算总额的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73.44万元。主要用于市发展改革委机关及所属单位人员工资、津补贴、单位日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27万元。主要用于价格管理、价格监测、成本监审、价格监督检查、收费管理等专项工作以及驻村第一书记、援彝干部工作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24.17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人员支出及日常运转。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项)2020万元,主要用于重大规划编制、重点事项改革、重大问题研究、重大政策机遇争取、重点项目管理、新型城镇化建设,能源管理、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工作。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409.3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人员开支。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83.3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73.3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职业年金。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60.4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3.7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所属事业单位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0.24万元。主要用于为按规定为职工缴纳补充医疗保险。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村公益事业(项)3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沼气建设与建后管理和农村沼气安全宣传工作经费。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水电站建设审(督)查、验收、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13.1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73.5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购房补贴。

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理事务(项)1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粮食市场宏观调控、仓储管理、质量监管、产业发展等方面工作。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发展改革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03.8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57.9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45.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9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2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9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上年持平。

本年度拟安排出国(境)2人次赴国外开展国际间项目合作、企业招引等工作,旨在促进泸州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发展。

(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14万元,下降13%,变动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减少公务接待开支。

本年度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是用于上级相关部门和专家来泸开展调研、考察、指导、检查等工作。二是兄弟市州来泸开展交流合作。三是用于开展重大规划编制、重点事项改革、重大政策机遇争取、重点项目协调管理、物价调控管理,粮食市场调控管理、能源管理、新型城镇化建设、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增加1.6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市级部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定额标准由5.2万元/台提高为6万元/台。

(四)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2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本年度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发展改革委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发展改革委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市发展改革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45.93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市发展改革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112.14元,比上年预算增加989.18万元、增长804%,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购买服务(开展规划编制)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9年市发展改革委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单位总体绩效目标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八届五次全会部署要求,积极抢抓国、省战略机遇,着力创新引领、项目攻坚、投资拉动、产业支撑、开放合作、脱贫攻坚,巩固和扩大传统比较优势,大力发展新产业、新技术、新模式,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存量、引导增量、主动减量,为泸州经济持续稳健增长培育新动力、打造新引擎。全市物价水平保持总体稳定,粮食供需总体平衡。继续保持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奋力推进“建成区域中心、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的进程。2019年共28个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质量、时效、预期达到的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项):指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战略规划与实施、日常经济运行调节、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物价管理、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务、事业运行等项以外的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改革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社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社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是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七)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村公益事业(项):指对农村公益业、垦区公益设施建设及农村能源综合建设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十八)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项(如: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水利行业业务管理等)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部门预算)

201902181021299436.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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