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四川省《关于核定2017年春季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泸州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泸州市教育局
关于转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新闻出版广电局 教育厅《关于核定2017年春季
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发改局、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教育局: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教育厅《关于核定2017年春季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6〕608号)原文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核定2017年春季中小学教辅
材料价格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6〕608号)
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泸州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泸州市教育局
2017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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