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市安办〔2019〕27号关于印发《泸州市2019年全国“两会”、酒博会期间安全生产风险防范措施和综合督查方案》的通知
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泸市安办〔2019〕27号
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泸州市2019年全国“两会”、
酒博会期间安全生产风险防范措施和综合督查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驻泸及市属重点企业:
现将《泸州市2019年全国“两会”、酒博会期间安全生产风险防范措施和综合督查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3月1日
泸州市2019年全国“两会”、酒博会期间安全生产风险防范措施和综合督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及近期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扎实做好2019年全国“两会”、酒博会期间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工作,确保全国“两会”、酒博会期间的安全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和全市安全生产第50次市长督办会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紧紧盯住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认真分析研判各种安全风险,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全力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全国“两会”、酒博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重点防范措施
针对各行业(领域)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重点加强以下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全力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一)加强煤矿安全监管。严把煤矿企业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关,煤矿矿长要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和风险研判,全面排查各生产系统、各环节、各岗位事故隐患,未组织排查隐患、存有重大风险,不能保证安全的,不得安排职工下井作业。各施工地点开工前,要认真检查瓦斯,严防瓦斯超限、无风微风状态下盲目复工。全国“两会”前后,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执行《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严格验收标准、验收程序和签字手续,防止随意降低标准、放宽要求,防止一哄而上、“带病”复工复产。在严格复工复产的基础上,煤矿企业要严格执行提升设备、斜井人车等乘人装置的检查维修制度和操作规程,开展提升装置及安全保护系统、钢丝绳及连接装置专项检查,确保设备完好,严禁带病运转。要加快推进架空乘人装置、单轨吊、卡轨车或异型轨人车替换普通轨斜井人车工作;要继续推进开展煤矿瓦斯和水患专项治理,促进煤矿加强对顶板、机电事故防范,规范和强化对煤矿建设项目的现场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超层越界、超能力生产、超强度作业、超定员生产,以停产整改为名、以技改为名、以撤除设备为名违法违规生产,明停暗开、昼停夜开、私开密闭或擅自布置采掘工作面以及利用暗密闭、瓦斯监控系统造假逃避监管等非法违法行为。
(二)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深刻吸取内蒙古银漫矿业“2.23”重大运输安全事故,强化地下矿山斜坡道运输专项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打击超设备能力运输人员、物料,人货混装运输和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非煤矿山企业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矿山企业要依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统一管理;严禁以包代管或包而不管,将安全责任推卸给施工单位;有关部门要严格施工单位资质许可和管理,查处取缔使用淘汰落后装备、不具备相应条件的单位资质,重点打击资质挂靠、违法转包、分包等行为;以防边坡垮塌为重点,加强露天矿山高陡边坡、排土场、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大雾、强降雨等恶劣气候下停止施工作业相关规定;以防尾矿库溃坝事故为重点,加强放矿筑坝管理和排洪、排渗设施维护;以防井喷和硫化氢中毒事故为重点,加强天然气开采作业安全管理;以防中毒窒息、冒顶片帮和运输伤害事故为重点,抓好地下矿山和坑探项目井下通风、顶板、车辆、提升运输安全管理,加快推进采空区综合整治,加强煤系地下矿山瓦斯监控和管理。
(三)加强综合交通安全监管。深刻吸取包茂高速“2.20”较大事故教训,以超长客运为重点,依法严查“三超一疲劳”、非法载客、非法变更线路、人货混装和外地客车在我市揽客进行超长运输等严重违法行为;突出客车、旅游包车、面包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低速货车、摩托车以及城市水泥罐车、运渣车等高风险车型,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大力整治路面行车秩序;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和“六严禁”等制度,认真开展道路交通源头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和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城市公交和市政桥梁隐患排查治理,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车辆安全通行;认真落实“六不发航”规定,加强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加强航空交通安全管理;完善各类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加强恶劣天气预警和应急救援处置。
(四)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以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起重伤害、触电、瓦斯爆炸、火灾等事故为重点,突出抓好脚手架、超重机械、深基坑支护、高边坡、弃土场等专项治理,加大对在建高速路、铁路等交通工程、市政工程、城市综合体、港口、特大桥、特长及不良地质隧道(特别是瓦斯隧道)施工的安全检查力度;严禁盲目赶工期、抢进度,遇到极端寒冷天气,及时停止施工作业;严肃查处无资质施工、违法转包分包、以包代管、不按设计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以“两重点一重大”为重点,突出加强对氯、氨、氰化钠和液化石油气等高危化学品的监管,排查整治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废弃处置等各环节隐患;严格动火作业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强化关键设施装置安全运行维护;加快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严防火灾、爆炸、泄漏、中毒事故发生;严厉打击烟花爆竹“五超一改(超人员、超药量、超能力、超范围、超时限)”和非法违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行为,强化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管理,严格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
(六)加强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巩固完善粉尘防爆、液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企业的基础数据库,动态核实企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粉尘爆炸性、涉爆作业场所作业人数和相关除尘、通风、防火、防爆等安全设施情况,督促企业紧紧围绕粉尘防爆“十大重点问题和隐患”对照整改;深化工贸企业冶金煤气、高温熔融金属、粉尘涉爆、液氨制冷、窑炉和煤气柜、有限空间作业等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
(七)加强消防安全监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大对宾馆饭店、歌舞娱乐、商场影院、景点景区、养老院、学校、医院、文物博物馆和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城中村”等高风险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加强防火和燃气安全巡查检查,及时整改消除“三合一”“多合一”等场所火灾隐患;加大对重点林区、高火灾风险林区的隐患排查力度,严格火源管理和野外用火,出现火情打早打小打了。
(八)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大型群众性活动实行安全许可制度,落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和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安检、医疗救护、灭火、应急疏散等安全措施,严格控制参与人数;加强大型文娱、集会、庙会、游园以及其他群众自发活动的安全管理;加强人流动态监控,严防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加强对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车辆以及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运行安全。
(九)加强其他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其他行业应根据行业和区域特点,对安全生产风险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各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全力防止和避免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此外,还要加强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切实做到值班电话“随响随接、随接随办、随办随记”。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要强化练兵备战,时刻处于应急状态,确保发生险情或事故在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应对处置,实施及时、科学、有效的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三、开展行业检查和综合督查
即日起至2019年3月底,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下沉一线,对所监管行业领域开展安全检查,并以执法式检查为主,对存在隐患要督促企业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严重隐患,要进行停产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及时跟踪。市级综合督察组对全市范围内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不间断督查。重点督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国、省、市决策部署和有关会议精神情况。重点督查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督查对2月27日全国全省“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全市安全生产第50次市长督办会及有关会议精神落实情况。
(二)落实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情况。重点督查《泸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落实情况,区县党委政府、园区、部门领导是否亲自安排部署、是否亲自带队督查、是否分析解决问题等情况;督查部门是否开展常态化“执法式”检查情况;督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带队安全检查情况、研究安全生产事项情况,是否建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是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并实现闭环管理、是否加大安全投入、是否强化教育培训、是否作好应急准备等情况。
(三)节后复工复产落实情况。重点督查对《关于做好2019年春节过后生产经营单位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泸市安办〔2019〕16号)的落实情况,督查对春节过后复工复产时间及措施制订情况、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和春节过后复工复产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状况和隐患治理情况、是否具备复工复产的安全条件情况的督导检查。
(四)应急准备和值班值守情况。重点督查《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和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泸市安办〔2018〕206号)的贯彻落实情况,督查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预案制定、评估、演练、修订情况和抢险救援物资、装备、器材的储备情况;督查领导干部带班、每天24小时有人值班和信息报送情况;督查部门之间协调联动等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督查组要采取查阅资料、座谈问询、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开展督查。要秉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查出的问题要具体到单位,做到一目了然。
(二)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综合督察组要将执法式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及具体隐患,根据工作时间安排分别于3月8日、20日前报市安办,紧急情况随时报送。
(三)各督查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党风廉政规定,严守工作纪律,不搞层层陪同,尽可能不打扰区县正常工作和企业正常生产,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联系人:方春梅 黄浪
联系电话:3101065 邮箱:964324118@qq.com
附件:2019年全国“两会”、酒博会期间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组成员名单
附件
2019年全国“两会”、酒博会期间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组成员名单
第一组:
组 长:李云春 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副组长:邓 波 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支队长
成 员:市城管执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商务会展局
联络员:市城管执法局安全科 王堂雨 17378976469
督查对象:市级部门
第二组:
组 长:沈昭平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马水利 市应急管理局机关党委书记
成 员: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交警支队
联络员:谭 镔 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科科长 13518371837
督查对象:园区、驻泸及市属重点企业
第三组:
组 长:李华桂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陈光明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市应急管理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国资委
联络员:方春梅 市应急管理局综合科副科长 1343858493
督查对象:江阳区
第四组:
组 长:杜 磊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宋秉宏 市应急管理局副调研员
成 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支队
联络员:牟元文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科长 13882787711
督查对象:龙马潭区
第五组:
组 长:聂海波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副组长:刘永建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运管局
联络员:杜云浩 市公安局民警 15908466502
督查对象:纳溪区
第六组:
组 长:丁跃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副组长:张继林 市应急管理局调研员
成 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建管局
联络员:雷自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环站站长 13909086325
督查对象:泸县
第七组:
组 长:周洪华 市水务局局长
副组长:官伟平 市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
成 员:市水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航务局
联络员:陈德蔺 市水务局规建科负责人 15881981055
督查对象:合江县
第八组:
组 长:李仁军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周 宇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
联络员:陈明鑫 市农业农村局科长 13808289288
督查对象:叙永县
第九组:
组 长:张正平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副组长:王先禄 市应急管理局副调研员
成 员:市总工会、市应急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联络员:赵文铭 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部长 18982756800
督查对象:古蔺县
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3月1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