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探索县级文明城市创建新经验
1995年10月,中宣部、国务院办公厅在张家港召开全国精神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20年来,张家港始终把文明城市创建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综合平台,坚持创建理念不变调、创建工作不断线、创建力度不减弱,成为唯一获得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的县级市。2014年10月,中央文明办在张家港召开了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现场会。
坚持“一把手抓两手”,创建工作常抓不懈。把文明城市创建作为“一把手工程”。市委书记兼任文明主任,一棒接着一棒传、一任接着一任抓,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都硬。把文明城市创建作为一项系统工程。统起来抓、分开来做,制定出台文明城市创建《实施计划》、《实施意见》、《考评体系》、《奖励办法》等文件,建立健全同创共建、全民参与和督查考核三项机制,实行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构建起统一领导、齐抓共管、管建并重的创建格局。以“张家港精神”为思想引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各类主题实践活动,有效激发广大干部群众永争第一的创建动力。1995年至2014年的20年,全市共活动192项国家级荣誉称号。
坚持城乡统筹,创建工作全域覆盖。以实施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战略为契机,推动城乡文明有效联动与无缝对接。城乡发展功能一体推进。同步规划市、镇、村三级建设,形成“一城四片区”的城镇体系;连续26年开展城乡结对共建,结对共建率100%,推动城市文明向农村延伸。城乡人居环境一体优化。深入开展村庄环境整治行动,实施农村饮水改造及改厕工程,构建通达顺畅的河网水系,在全省率先实现省级卫生村“满堂红”。城乡公共服务体系一体完善。全市社区和村级卫生服务站实现全覆盖,14万农民实现“农保”转“城保”,“城保”覆盖率99.6%。大力推进市、镇、村文化设施标准化建设工程,着力打造城乡快捷交通体系,在全省率先实现高清电视“户户通”和公交车“村村通”。
坚持以人为本,创建惠民与创建育民相统一。立足惠民抓创建。结合文明创建,每年梳理与市民密切相关的重点项目优先列入政府办实事工程。老城区改造、文化中心、青少年社会实践基地等一大批重点项目竣工使用。在全国同类城市率先实行新市民积分管理制度,先后出台困难家庭安居、食品安全监测等数十项民生政策,每年发放近亿元的“民生大礼包”。立足育民抓创建。充分发挥主题教育的推动作用、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优秀文化的滋养作用和志愿服务的凝聚作用,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广泛开展诚信建设、志愿服务、道德模范基层巡讲巡演、“好家封号家训”征集展示、“网格化”公共文化服务、“书香城市”建设、“五星级文明家庭”评比等活动,市民素质得到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