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深化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优化资源配置,形成规模效应。以湖南广播电视台、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三大优势企业为中心,推动资源整合重组。将潇湘晨报社和长株潭报社、法制周报社和金鹰报社、当代商报社等报刊社,划归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将湖南教育报刊社和湖南教育音像电子出版社、湖南地图出版社等出版单位,划归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整合湖南广播电视台相关可剥离经营性资产和芒果传媒有限公司,组建湖南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优化国有文化资源配置,减少同质同构企业不当竞争,推动文化产业实现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
创新管理机制,激发内生动力。对湖南日报社和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广播电视台和湖南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分别采取“一个党委、两个机构、一体化运行”的管理模式。湖南日报社、湖南广播电视台为事业单位,履行党报党台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职能;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为企业单位,主要做好文化产业经营,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落实好党管媒体原则,确保主流媒体始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
完善管理体制,实现“四管”统一。在省委宣传部加挂省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省文资委)的牌子,由一名副部长兼任主任。省政府授权省文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省管国有文化企业。按照“编随事走”的原则,将省财政厅内设的省级国有文化企业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划归省委宣传部,实行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四管”相统一。
健全监管制度,实现保值增值。出台《湖南省省管国有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湖南省省管国有文化企业负责人“双效”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核定年度考核目标,加大对省管国有文化企业及其负责人的经营业绩、薪酬管理及内容导向等综合效益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