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泸市府办函[2019]4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
为促进我市无偿献血工作持续发展,确保全市临床用血需求和安全,保障患者生命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以下简称《献血法》)和《四川省公民献血条例》(以下简称《献血条例》)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做好2019年度无偿献血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动员献血者参加无偿献血8万人次(一次献血200毫升为1人次)以上,献血量1600万毫升。
(二)全市临床用血100%来源自愿无偿献血,千人口献血率达10.8‰以上。
(三)各区县无偿献血量满足辖区内医疗机构临床用血需要,确保采供血量平衡。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无偿献血是保障临床用血供应、确保血液安全和控制经血液途径传播疾病的重要举措,是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民生问题。随着我市临床用血量持续增长,血液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无偿献血工作的重要性,从构建“健康泸州”的高度,确保临床用血量需求。继续贯彻“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积极做好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无偿献血的动员、组织协调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各级各部门要从构建和谐、保障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无偿献血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参与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无偿献血工作,特别要加大团体单位的宣传力度,努力实现无偿献血由街头向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的延伸发展。要充分利用各种新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无偿献血公益宣传工作,普及无偿献血科普知识,动员更多健康适龄公民参与无偿献血,逐步实现公民从首次主动献血向固定献血,由单次200毫升献血向单次300毫升或400毫升献血转移,从献全血到参与献机采成份血方向发展,营造无偿献血良好氛围,实现无偿献血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明确部门职责,加强沟通协作。
各级政府、各部门协同合作,严格履职。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献血法》和《献血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无偿献血政策措施;卫生健康部门要做好无偿献血的宣传组织、发动等工作,强化服务指导,依法履行对采供血机构和医疗机构的监管职责,严把采供血质量关,杜绝采供血传播疾病事件发生;财政部门要对无偿献血工作给予积极支持,切实保证经费需要,保障我市无偿献血工作的健康发展;宣传部门要将无偿献血工作纳入巩固文明城市成果宣传体系;教育体育部门要把无偿献血知识纳入学生健康教育内容,提高学生对无偿献血的认识,保证在校学生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不低于95%;中高等院校要进一步加强《献血法》和无偿献血知识宣传教育,鼓励适龄健康师生参与无偿献血;团市委、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要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参与并推进无偿献血工作;公安交警、城管部门要对流动献血车和固定献血屋(点)的摆放位置继续提供支持;市文体广电旅游部门要为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获得者免费提供景区门票;市政、交通等部门要为主要路段、街头、广场、公园、商业街等免费设置无偿献血知识公益广告牌或宣传栏提供支持;市中心血站要主动加强与各部门、单位的联系,积极开展团体招募工作,增强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能力,确保我市无偿献血工作顺利开展。
(四)提高招募效果,完成目标任务。
为确保临床用血需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2019年献血招募任务分两类完成,团体计划预约献血、街头个人无偿献血募集任务。
1.团体计划预约献血。由各级政府,市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按照本通知精神,(详见附件)要求,做好工作安排,组织实施。各有关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以高度的责任感抓好无偿献血的组织和动员工作,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募集目标任务。
2.街头个人献血。一是由市中心血站组织宣传招募。市献血办、市中心血站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并利用媒体宣传效应,将无偿献血知识深入到各家各户,激励更多公民自觉参与街头个人无偿献血。二是由各医疗机构动员医务人员及患者亲属参加无偿献血,医务人员要加强对患者及其亲友的献血宣传和科普教育,带头参加无偿献血。三是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表率,确保无偿献血工作顺利完成。
(五)科学合理安排,保障血液供应。
市献血办、市中心血站要建立临床用血预警机制,按照本通知要求并结合全市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实际需求,协调各级政府和市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统筹科学合理安排2019年度全市无偿献血的献血量和采集时间,特别做好夏季时段(2019年7、8月份)、春节前后(2020年1、2月份)的献血安排,确保全年采供血量的稳定和平衡。
附件:1.2019年度各区县组织团体预约献血指导计划表
2.2019年度市级部门和部分企事业单位献血安排表
3.献血须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日
附件1
2019年度各区县组织团体预约献血指导计划表
区 县 | 2018年用血量(单位) | 2019年4月至2020年2月每月 招募计划(人次) | 2019年度招募总量 (人次) |
江阳区 | 3573 | 390 | 3900 |
龙马潭区 | 2961 | 330 | 3300 |
纳溪区 | 4756 | 520 | 5200 |
泸 县 | 6636 | 730 | 7300 |
合江县 | 6596 | 720 | 7200 |
叙永县 | 6391 | 700 | 7000 |
古蔺县 | 5353 | 590 | 5900 |
合 计 | 36266 | 3980 | 39800 |
备注:用血量1个单位为200毫升全血制备;献血200毫升为1人次。
附件2
2019年度市级部门和部分企事业单位献血安排表
献血时间 | 献血单位 |
2019年7月 | 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委政研室、市委编办、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巡察办、市委老干部局、市委保密机要局、市委目标绩效办、市委台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文联、市社科联、市残联、市红十字会、市扶贫基金会、民革泸州市委、民盟泸州市委、民建泸州市委、农工党泸州市委、致公党泸州市委、九三学社泸州市委、市工商联。 |
2019年8月 | 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和人才局、市民宗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审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统计局、市信访局、市商务会展局、市档案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泸州银保监分局、市邮政管理局、人行泸州中支、工商银行泸州分行、建设银行泸州分行、市商业银行、邮储银行泸州分行、省联社泸州办事处、交通银行泸州分行、农业银行泸州分行、农发行泸州分行、中国银行泸州分行、招商银行泸州分行、兴业银行泸州分行、天津银行泸州分行、市人寿保险公司、市人保财险公司、南苑宾馆、酒城宾馆。 |
2019年9月 | 市教育体育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安局、泸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民航局、市人防办、泸州电信公司、泸州移动公司、泸州联通公司、泸州高中、泸州老窖天府中学、泸州外国语学校、泸州市职业技术学校、泸州市工业技工学校。 |
2020年1—2月 | 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税务局、市酒业发展局、市应急局、市林业和竹业局、市航务局、市气象局、长江泸州航道局、长航公安局泸州分局、市政府政务服务和非公经济发展局、武警泸州市支队、市消防支队、市烟草专卖局、泸州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长起公司、长液公司、邦立重机、新火炬公司、华润燃气公司、长工集团、市供销社、市国资委、川南矿区、蜀南气矿、泸州电业局、泸州老窖公司、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川南机械厂、市兴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兴泸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兴泸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云龙机场空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中海沥青公司、川南发电公司、川铁(泸州)铁路公司、叙大铁路公司、四川南方高速、重庆轮船(集团)泸州分公司、四川省地矿局113地质队、四川省煤田地质局135地质队、中石油泸州销售分公司、七化建泸州分公司、郎酒集团、巨洋集团、佳乐集团、天立集团、王氏集团、汇通百货。 |
备注:市级部门(包括其下属单位)按照员工总数的20%进行组织。人数达到40人以上的,可联系献血办上门采血,40人以下的在统一安排的时间内自行组织到就近固定献血点献血。如需变动献血时间,请提前10天与市献血办联系。
附件3
献血须知
一、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均不宜献血,请勿参加体检。已知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丙肝抗体阳性;体重:女<45公斤,男<50公斤;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肿瘤病人;年龄超过55周岁人员;妇女经期等。
二、献血前请清淡饮食,不吃高脂肪和高蛋白食品,献血前一天保持充足睡眠,不饮酒。
三、献血时请务必携带身份证及有效证件,否则不能献血。
四、我市固定献血点地点及开放时间。
市区白塔广场献血屋:每周二至周六9:00—17:00;
泸州市中心血站:周一至周五8:30—16:30;
纳溪区摩尔商场门前:每周五9:00—15:00;
泸县爱心献血屋(泸县卫生健康局一楼):每周二、三9:30—16:30;
合江县爱心献血屋(一转盘招商城前):每周四至六9:30—16:30;
叙永县扬武坊桥头:每周六9:00—15:00;
古蔺县城区落鸿桥头:每月13日下午14:00—18:00;14日上午8:00—14:00;
五、联系方式。
市献血办联系电话:3101346;
邮箱:luzhouxx @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