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土壤污染风险管控试点区建设方案》的通知_政策法规_新闻发布厅_行政决策公开_政务_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土壤污染风险管控试点区建设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3-24 09:04 浏览次数: 【字体:

泸市府办发[2019]1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泸州市土壤污染风险管控试点区建设方案》已经八届市人民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4日


  

泸州市土壤污染风险管控试点区建设方案 

  (2018-2020年) 

  委托单位:泸州市生态环境局 

  编制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四川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2019年2月



  目 录 


  一、泸州市经济社会和环境总体现状... 5 

  1.1项目的提出... 5 

  1.2泸州市基本概况... 5 

  1.3社会经济状况... 13 

  1.4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6 

  二、土壤环境污染现状及主要问题... 18 

  2.1土壤环境污染现状... 19 

  2.2土壤污染成因分析... 24 

  2.3土壤污染防治基础... 26 

  2.4“十三五”土壤污染防治压力分析... 27 

  2.5土壤风险管控面临的主要问题... 28 

  2.6试点区建设重要意义... 29 

  三、指导思想与建设目标... 31 

  3.1建设范围与时限... 31 

  3.2主要依据... 31 

  3.3指导思想... 35 

  3.4总体思路... 36 

  3.5基本原则... 37 

  3.6管控重点... 38 

  3.7 建设目标... 39 

  3.8建设指标... 39 

  四、实施土壤污染源头风险防控... 40 

  4.1全面开展土壤污染详细调查... 40 

  4.2强化环评和空间布局... 41 

  4.3深入推进重点工业企业污染防治... 42 

  4.4加快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控制... 43 

  4.5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控制... 45 

  4.6严控设施类造成的土壤污染.... 40 

  五、分类开展农用地土壤风险管控... 46 

  5.1划定土壤环境质量类别... 46 

  5.2切实加大优先保护类土壤的预防与保护... 47 

  5.3着力加强污染耕地土壤风险评估和安全利用... 49 

  5.4实施严格管控类耕地的严格管控... 50 

  六、落实建设用地全过程土壤风险管控... 51 

  6.1推进在产企业(园区)风险管控... 51 

  6.2建立调查与风险评估制度... 53 

  6.3分类实施风险管控或治理修复... 54 

  6.4深入开展区域性矿山土壤综合整治... 57 

  6.5加强页岩气开发的土壤风险管控... 58 

  6.6严格治理修复全过程管理... 60 

  七、强化土壤风险管控组织实施与保障... 61 

  7.1加强组织领导与实施责任考核... 61 

  7.2建设土壤风险管控制度与技术体系... 63 

  7.3加强土壤风险管控监管能力建设... 63 

  7.4严格泸州土壤从业企业管理... 67 

  7.5加大财政投入并落实资金保障... 67 

  7.6加强技术攻关... 67 

  八、风险管控试点区探索重点... 68 

  九、重点工程和投资需求... 70 

  9.1项目设置... 70 

  9.2 资金筹措... 72 

  十、实施效益... 73 

  附件... 75 

  


  一、泸州市经济社会和环境总体现状 

  1.1项目的提出 

  2016年12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该工作方案提出:“以影响食品安全和人居健康的污染区域为重点,选择德阳、泸州、凉山等市(州)开展土壤环境风险管控试点区建设,探索我省不同类型土壤环境风险管控模式。”2017年6月30日,泸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泸州市工作方案》,该工作方案提出:“以影响食品安全和人居健康的污染区域为重点,开展土壤环境风险管控试点区建设,建立基于风险管控的管理体系和技术体系,提高风险管控能力,实施一批风险管控试点项目。” 

  为落实四川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强泸州市土壤污染风险管控试点区建设总体设计,特编制《泸州市土壤污染风险管控试点区建设方案》(2018—2020),以有序探索和总结泸州市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模式。 

  1.2泸州市基本概况 

  1.2.1地理区位 

  泸州市位于四川省东南川滇黔渝四省市结合部,是川滇黔渝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长江和沱江交汇处。东邻重庆市,南界四川省、云南省,西连宜宾市,北接自贡市、内江市,处于成都-贵阳-重庆-昆明直线连接中心位置,是四川东南出川出海和重庆西南出海东南亚必经通道。地理坐标北纬27°39′-29°20′,东经105°08′41″-106°28′,东西宽121.64千米,南北长181.84千米,市行政区域面积12236.2平方公里,市辖区面积2133.1平方公里。 

  泸州市下设三区(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和四县(泸县、合江县、叙永县、古蔺县),16个街道办事处,92个镇,36个乡,社区265个,行政村1346个。2015年年末全市公安户籍登记总户数152.56万户,户籍总人口505.68万人。2015年泸州市城镇化率为46.08%,比上年提高1.24%。泸州市地理区位见图1-1。泸州下辖各区县分布图见图1-2。 

  1.2.2气候条件 

  泸州市属亚热带湿润气候区,南部山区立体气候明显。气温较高,日照充足,雨量充沛,四季分明,无霜期长,温、光、水同季,季风气候明显,春秋季暖和,夏季炎热,冬季不太冷。但受四川盆地地形影响,泸州市夏季多雷雨,冬季多为连绵阴雨天气,多轻雾天气,而全年少有大风,多为0-2米/秒的微风。年平均气温17.5-18.0。,年际之间的变化为16.8-18.6间,高低年间相差值为1.8年;泸州市无霜期长在300天以上,降雪甚少,个别年份终年无霜雪,适宜作物生长期长。 

  图1-1 泸州市地理区位图 (略)

  图1-2 泸州市行政区划图 (略)

  1.2.3地质地貌 

  泸州市地处四川盆地南缘向云贵高原的过渡地带,分为北部浅丘宽谷区、南部低中山区、中部低山丘陵及沿江河流阶地四种地貌类型,兼有河谷地貌、岩溶地貌和丹霞地貌,丘陵和中低山面积占幅员面积的98%。南高北低、西高东低,大体上以江安一纳溪一合江一线为界,南侧为中低山;北侧除背斜形成北东向狭长低山山垅外,为河谷、低中丘陵,平坝连片,为鱼米之乡。全市最高海拔1902m,最低海拔为203m,最大相对高差1699m。 

  1.2.4生态功能区划 

  根据《四川省生态功能区划》,泸州市主要包含三个生态功能区,分别是Ⅰ据《四沱江中下游城镇-农业生态功能区、Ⅰ业生态川江干流城市-农业生态功能区、Ⅰ业生态古叙矿产业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依据经济发展方向,泸州市主要分为中北部丘陵生态经济区和古叙矿产开发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区。以主要生态系统类型和生态服务功能类型为依据,根据各区的结构特征、城市用地发展方向和景观空间异质性,泸州市进一步细化为6个生态功能亚区:北部浅丘生态农业经济亚区、沿江城镇生态工业经济亚区、福宝生物多样性保护亚区、中部丘陵生态农业经济亚区、黄荆-画稿溪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旅游亚区、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恢复亚区。泸州市生态功能区划分如表1-1所示。 

  表1-1 泸州市生态功能分区总体状况


功能区主要土地利用类型主要生态功能
中北部丘陵生态经济区Ⅰ北部北部浅丘生态农业经济亚区耕地有机质生产、有害生物控制、水涵养、土壤保持
Ⅰ机质沿江城镇生态工业经济亚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水域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持、有机质生产、休闲娱乐的支持功能净化环境社会经济活动区
Ⅰ源涵福宝生物多样性保护亚区林地(常绿阔叶林带)生物多样性保护、水源涵养、水土保持、营养物质保持、调节气候、CO2固定、旅游休闲支持功能
Ⅰ定中部丘陵生态农业经济亚区坡耕地、灌木林地水分涵养、土壤保持、有机质生产、有害生物控制
古叙矿产开发与生物多样性保 

  护区
Ⅱ区矿黄荆-画稿溪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旅游亚区林地生物多样性保护、水源涵养、水土保持
Ⅱ物多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恢复亚区灌木林地



  1.2.5土壤类型及土地利用方式 

  泸州境内土壤分为水稻土、冲积土、紫色土、黄壤、黑色石灰土、黄棕壤等6个土类、11个亚类、32个土属和89个土种。其中,水稻土主要分布于海拔300?1400米的河谷阶地、丘陵和山区,占全市耕地面积的67.1%;紫色土主要分布于全市丘陵区和海拔800米以下低山地带,占全市耕地面积的17.2%;黄壤主要分布于海拔500?1500米的深丘及低、中山区范围内,以叙永、古蔺面积最大,为烤烟和茶叶生产的优质土壤,占全市耕地面积的10.6%;石灰土主要分布于南部盆周山地低山槽谷灰岩地区,占全市耕地面积的4.3%;新积土主要分布于长沱江、永宁河及赤水河沿岸,占全市耕地面积的0.8%;黄棕壤主要分布于盆周海拔1500米以上的中山地区,系森林草地土壤。 

  根据泸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年调整完善版),2014年全市土地总面积1222864.40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1071592.20公顷,建设用地面积84807.12公顷,其他土地面积66465.09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87.63%、6.94%、5.44%。 

  农用地中耕地410603.2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38.32%;园地24414.79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2.28%;林地535532.95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49.98%;牧草地1240.71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0.11%;其他农用地99800.57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9.31%。 

  城乡建设用地中城镇建设用地17580.37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23.71%;农村居民点用地53972.77公顷,占72.78%;采矿用地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2604.55公顷,占3.51%。交通水利用地:面积10442.8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85%。其他建设用地:为风景名胜设施用地及特殊用地,其面积为206.6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2%。其他土地中水域25055.18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33.70%;自然保留地41409.91公顷,占62.30%。 

  到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8962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89600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8398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24361公顷以内;园地目标24485公顷;林地目标548069公顷;牧草地目标1238公顷,减少3公顷。 

  根据泸州市各区县土地资源条件、土地利用现状、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区域发展战略定位差异,将全市划分为基本农田集中区、林业发展区、牧业发展区、一般农业用地区、城镇发展区、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其中,基本农田集中区主要分布于北部河谷、低中丘陵区的泸县、龙马潭区、合江县东部,总面积266488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1.78%;林业发展区总面积205046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6.76%,主要分布于盆地丘陵区(包括纳溪区远郊乡镇、泸县、合江及叙永县的丘陵区乡镇)和盆周山区(包括合江、叙永、古蔺等县的低山、中山区);牧业发展区总面积145539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1.90%,集中分布于叙永县、古蔺县;城镇发展区总面积9111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0.74%。包括城市和建制镇,含各类开发区和园区。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区总面积125145公顷,占全市总面积的10.23%;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总面积24061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97%,主要包括长江泸州段及其支流沱江、赤水河、永宁河,高楼坊湖泊、杨桥湖、凤凰湖、海潮湖、红龙湖等河湖泄洪滞洪区。 

  1.2.6基本农田划定区 

  泸州市新建“千亿增收示范工程”万亩示范区11个,建成国家级、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38个。泸县海潮、江阳黄舣、龙马潭胡市的龙眼和合江虎头荔枝等5个农业示范区被认定为国家级标准化农业生产示范区。合江县虎头镇、泸县太伏镇、纳溪区护国镇等创建为全国“一村一品”示范镇。江阳区创建为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依据泸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2014年调整完善版),泸州市城市周边共划定永久基本农田5268.75公顷,其中:江阳区划定2384.84公顷、龙马潭区划定1764.73公顷、纳溪区划定859.12公顷。中心城区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情况如图1-3所示。 

  图1-3 泸州市重点地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图 

  1.3社会经济状况 

  1.3.1社会经济发展总体状况 

  “十二五”时期泸州市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8%,增速稳居全省前3位,经济总量连上6个百亿元台阶,达到1353.4亿元,由全省第9位升至第6位。 

  2016年泸州市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481.9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9.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78.07亿元,增长3.9%;第二产业增加值875.77亿元,增长10.4%;第三产业增加值428.08亿元,增长10.0%。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5.1%、65.4%和29.5%。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4497元,增长8.8%。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12.4:59.6:28.0调整为12.0:59.1:28.9。传统产业加快转型升级,现代医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快速发展。 

  图1-4 2011-2016年泸州市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速 

  1.3.2矿产资源 

  泸州市矿产资源种类丰富,泸州位处攀西——六盘水资源“金三角”开发区,境内资源密集度高,具有南煤硫、北水气的分布特点。在泸州市已经发现的7类36种矿产资源中,主要有煤、硫铁矿、石灰岩、石英砂岩、砂岩、页岩、矿泉水、煤层气等。目前天然气探明储量650多亿立方米,占全省的15%;煤层气储量达到1000多亿立方米,占全省的28%;煤炭储量达到69亿吨,占全省的28%;硫铁矿储量达到32亿吨、占全省的41%;大理石计数亿立方米。古叙矿区的无烟煤探明和预测储量达 69 亿吨,占四川省的 33%。烟煤主要分布在泸县境内,探明储量为 1.7 亿吨。 

  泸州市现有煤矿30处,其中地方煤矿25处,国有煤矿5处;总产能765万吨/年,其中地方煤矿438万吨/年,国有煤矿321万吨/年。非煤矿山企业共有68家,其中有12家为硫铁矿企业,均处于停产状态。 

  专栏1-1:泸州市2017年硫铁矿企业基本情况 

  叙永县落卜镇(3家):包括叙永县落卜镇兴发煤厂硫铁矿一队、二队和三队。均长期停产。 

  叙永县后山镇(9家):包括海坝煤硫开发有限公司叙星硫铁矿、盛金水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金源硫铁矿、丰收矿业公司下河田硫精砂厂,在产的企业主要包括后山镇的海坝煤硫开发有限公司明镜硫铁矿、海坝煤硫开发有限公司附属硫铁矿、海坝煤硫开发有限公司源金硫铁矿。均处于停产状态。 

  1.3.3涉土主要行业发展现状 

  酒业、能源产业、化学工业、机械制造等四大产业是泸州市四大支柱产业,其中能源产业、化学工业和机械制造业对全市经济贡献率不断提高。这些行业在在为泸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贡献的同时,也造成了较为突出的土壤污染。 

  化学工业是泸州重要的支柱产业,尤以天然气化工闻名遐迩,曾是全国最大的天然气产地,是国家重要的天然气化工基地、尿素生产基地。目前是亚洲规模最大的尿素生产基地和国内油脂化工基地,纤维素衍生物产量居亚洲首位,硝化棉产销量世界第一。依托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北方硝化棉等一批国家级大型化工企业,使得泸州市具有坚实的化工产业发展实力,主要产品有硫酸、盐酸、烧碱、农用化学肥料、合成氨、尿素、浓硝酸、纤维素加工、有机硅等,其中合成氨和尿素、纤维素等为优势产业。2015年有39家化工在产企业,主要有泸州化工园区(纳溪区)、泸州经济开发区(龙马潭区)、合江临港工业园区(合江县)等。近年来随着天然气资源的深度开采和利用,天然气资源已面临枯竭,泸州市致力于把天然气化工转变为煤化工,并着力发展精细化工,以天然气为原料的泸天化、天华、北方等公司及化工产业发展受到一定影响。 

  泸州是中国九大工程机械生产基地之一。是我国西南地区以工程机械、特种机车、船舶等生产为主的先进制造业基地。是中国大中型全液压汽车起重机、挖掘机制造中心,在长江沿岸城市中,泸州的工程机械生产规模仅次于上海。“十二五”期间完成国机重工西南(泸州)产业园一期、海翼?长江液压西部基础件基地等重大项目建设。 

  近年来页岩气开采快速发展,截止2014年泸州境内累计完钻17口井页岩气,其中7口井已经投入试生产运行,日均产量为30万立方米,已累计产气7000多万立方米;富顺—永川区块为全省规划的页岩气建设区块之一,规划至2015年富顺—永川区块年产能达到5亿立方米,是我国页岩气领域第一个中外联合评价项目。 

  1.4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4.1城市空气质量 

  2016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233天(优41天,良192天),达标率为63.7%。二氧化硫年均浓度18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86.8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64微克/立方米。2016年降水pH值范围为3.69~7.28,总均值为5.10,属于轻酸雨区;酸雨频率为40%,比去年降低了9%。 

  1.4.2地表水环境质量 

  全市地表水9个监测断面中有5个断面达到国家规定Ⅲ类水质标准要求,其余4个断面为Ⅳ类水质,其中沱江大磨子、沱江大桥、濑溪河天竺寺大桥主要污染物均为总磷,濑溪河胡市大桥断面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总、总磷和高锰酸盐指数。泸州市有3个市级、6个县级、71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长江五渡溪断面、长江石堡湾断面和长江观音寺监测指标中,参与评价的项目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其中长江五渡溪断面和长江观音寺断面为Ⅱ类水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限值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的规定。 

  1.4.3土壤环境质量 

  泸州市土壤种类丰富,全市共有6个土类、11个亚类、32个土属、89个土种。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具有土层深厚、土壤肥力高、矿物质含量丰富、胶质好等条件。 

  土壤pH值变化范围在4.5至7.5之间(图1-3),其中微酸性、酸性比例最大,分别占49.6%和34.71%,中性次之,占14.13%,微碱性和强酸性比例最小,分别占1.42%和0.14%。土壤有机质含量在10-30 g/kg的范围内,占泸州市土壤的76.63%,其中20.1-30.0g/kg的比例最大,占泸州市土壤的48.8%。土壤全氮含量主要集中在第二、三级之间,即1.0-2.0g/kg之间,占泸州市土壤的89.09%,其中三级即1.0-1.5g/kg的比例最大,占泸州市土壤的66.98%。土壤碱解氮含量在60-90mg/kg的比例最大,占到28.99%,其次30-60mg/kg,占到24.98%,再次90-120mg/kg,占到17.93%,复次大于150mg/kg,占到13.57%。土壤有效磷含量主要集中在四级和三级,即含量在5-10mg/kg和10-20mg/kg,分别占到56.52%和25.71%。土壤有效磷含量高于10mg/kg的比例占31.38%。土壤速效钾含量主要集中在四级和三级,即含量在50~100mg/kg和100~150mg/kg,分别占到61.81%和30.61%,土壤普遍缺钾。 

  


  图1-5 泸州市土壤酸碱度分布图(略) 

  二、土壤环境污染现状及主要问题 

  泸州市在长期的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也造成了不同类型的土壤问题,主要表现在:(1)受采矿业生产影响造成的农用地污染风险(重点是矿场附近土地);(2)工矿企业(园区)生产过程造成厂区内部及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风险;(3)淘汰关闭企业形成了一些的遗留工业地块污染风险;(4)硫铁矿矿山开采地关闭后造成的遗留性采矿废弃地土壤污染风险(主要是废渣堆放造成土壤、河流等区域性污染问题);(5)简易生活垃圾填埋设施和危险废物处置设施造成了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6)页岩气开发造成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 

  2.1土壤环境污染现状 

  2.1.1 农用地 

  总体来看,全市农用地污染主要集中在受矿区历史遗留影响的叙永县和古蔺县的部分区域。叙永县两河镇硫铁矿矿山为上世纪70年代至90年代由当地公社、大队自办企业及私营企业小规模无序的浅部硐采,硫铁矿重选、浮选和土法炼磺等所形成,其硫铁矿石已基本采空;矿山已于1997~1998年政策性全部关闭,现已全部闭坑且时间已达10年以上,属政策性闭坑矿山,为无主小矿山群采区。目前落箭坝处原磺渣堆已被平整、并已作为建筑用地,螺丝沟、小河沟与天生桥处部分磺渣堆位于山坡旁等陡峭区域,未进行覆土处理。2014年对叙永县农用地调查结果显示,磺渣堆不仅破坏植被,堵塞泄洪地下溶洞,污染物主要是Ni、 Mn、 Fe、 Cr、 Cu等、呈现复合污染。 

  古蔺县石屏镇受原石屏磺厂磺渣和土法炼磺的影响,磺厂周边的农田土壤pH值普遍低于6.5,污染因子以镉为主,兼有铜、镍、铬污染。 

  2.1.2 工矿企业(园区) 

  泸州市重点行业企业生产及周边土壤环境质量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经对泸州市部分土壤风险重点企业进行了初步调查,其中存在重金属污染风险企业点位有5个;存在有机物污染风险企业点位有30个;存在重金属与有机物复合污染风险企业点位有5个;其他污染风险企业点位有6个。重金属污染物主要为铬、铅、镉等,有机物污染物主要包括石油类、苯系物、挥发性有机物、二恶英等,其他污染风险企业涉及到的污染物因子主要包括氟化物、酸性废水等。 

  经初步调查, 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四川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泸县经济开发区、泸州纳溪经济开发区、四川合江临港工业园区等5个工业园区存在一定土壤污染潜在风险。其中低风险工业园区3个,中等风险工业园区2个。重金属、有机物污染风险点位有3个,有机物污染风险点位有1个,其他类型污染风险有1个。重金属污染物主要有铅、铬等,有机污染物主要涉及石油类、苯系物等,其它污染物涉及酸碱废水等。工业园区周边点位存在一定环境敏感点,如居民点、河流、耕地等。 

  2.1.3 关闭搬迁重点行业企业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机械制造业等涉土污染行业企业排放的“三废”以及淘汰关闭、停产企业(如化工、电镀、制药、焦化、医药等关停、停产企业)由于在长期的生产过程中对周围土壤造成一定重金属和挥发性、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污染影响,对土壤、地下水和周边环境造成生态环境风险和人体健康风险。化工企业主要分布于长江两岸的纳溪区、龙马潭区和合江县,影响了流域周边的土壤。泸州市疑似污染地块基本情况与污染状况如表2-1所示。


  表2-1 泸州市关闭或停产重点工业企业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区县土地原使用企业名称地理位置行业类别名称生产时间(年)占地面积(亩)地块基本信息可能存在的污染因子
1江阳区泸州市江阳区太极机电有限公司E105°26′52.69″、N285°26′52.69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223.86该公司位于江阳区茜草街道卫国村,占地面积为3.86亩,为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业,2013年6月关停,企业主要污染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电镀废水造成的污染重金属
2龙马潭区泸州欣润石化有限公司E:105o26105化有限公司是生产过程中产o57105化有限公司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818.9该公司生产时工艺为减线油在硫酸的作用下得到中间产物,加上白土后过滤沉淀后得到成品。企业在产时,不产生生产废水,只有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企业内无污水处理设施,无地下管道或储罐。目前企业主要是销售润滑油。风险主要集中在原生产车间,大概1000m2 ,原有生产设备均留存于企业内。总石油烃、苯系物、多环芳烃(荧蒽、芘、苯并(a)蒽、屈)
3泸州天力润滑油有限 

  公司
E:105o27’2.688’’ N:29o0’13.320’’,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85该公司2006年建厂,2008年投入生产,2016年5月停产至今;企业占地面与约5亩;目前,主要是润滑油销售,从中石油买进润滑油销往其他企业。总石油烃、苯系物、多环芳烃、重金属催化剂
4纳溪区四川班达化工有限公司E105.238383o 

  N28.700940o
颜料制造835该公司位于纳溪区大渡口镇清溪村, 建设有1万吨/年硫酸法生产塑料和化纤专用钛白粉生产线;2009年5月建成并投入运行。主要产品:钛白粉、纳米钛白粉、钛精矿及钛制品、矿产品,已停产。重金属
5泸州市纳溪区永利化工厂E105.436585 

  N28.754402
无机盐制造152.6该公司位于泸州市纳溪区棉花坡,主要产品为硫酸镁,明矾,硫酸铝,年产硫酸铝20000吨,明矾2000吨,硫酸镁15000吨。重金属
6泸县泸州跃发巨龙化工有限公司105.402803、29.129694炼焦718原泸州跃发巨龙化工有限公司为焦化厂,2002年开始生产,2008年关停;2010年该企业被四川省鸿福煤业有限公司收购,2012年关停。苯、多环芳烃、酚类化合物等
7四川鸿鹄集团泸州化工有限公司E105.386615 N29.126378氮肥制造4315该公司为氮肥制造企业,企业占地面积15亩, 2012年关停,关停前企业主要产品为化肥。重金属
8四川中油金诺石化有限公司E105.389714o,N29.12185o炼焦2275该公司采用湿法熄焦技术生产规模为80万吨/年冶金焦。于2012年关停。苯、多环芳烃、酚类化合物等
9泸州万联化工有限公司E:105.399664583,N: 28.733389250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1419.2该公司主要生产金刚烷及其衍生物,设计能力为280t/a,主要原料为双环戊二烯,用量为840 t/a;企业2000年投产,2014年停产。溴及其衍生物、有机物




  2.1.4 其他典型的土壤污染问题 

  采矿废弃地造成的土壤、水体等区域性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叙永县、古蔺县按政策关闭了一批硫精砂矿和煤矿,遗留下的矿洞、矿渣和煤矸石。泸州市土法炼磺地区为硫铁矿和煤共生区,土法炼磺生产过程中既采硫铁矿,也采煤,既生产硫磺、也兼生产硫精砂和煤炭,废渣组成中除了磺炉渣之外,还包括部分的硫铁矿尾矿、煤矸石和洗选硫精砂的尾砂,成分较为复杂。目前叙永县黄泥河流域有6处硫铁矿厂遗留场地,包括尖山硫精砂厂、赖子湾硫精砂厂、六界硫精砂厂、磨儿山硫精砂厂、保丰硫精砂厂、丁家湾硫精砂厂。大树河流域周边约有5处硫精砂厂遗留场地,包括兴发硫铁矿厂(原大树硫铁矿,叙永县历史最为悠久的硫铁矿厂)、毛地嘴硫铁矿厂、宋家硫铁矿厂、交通硫铁矿厂、三力硫铁矿厂。主要影响是含硫废渣、磺矸水等。 

  专栏2-1:叙永县、古蔺县典型采矿废弃物综合性环境问题 

  叙永县硫铁矿企业主要现状:所有硫铁矿企业均处于长期停产状态。包括位于叙永县落卜镇的兴发煤厂硫铁矿一队、二队、硫铁矿三队和后山镇的海坝煤硫开发有限公司叙星硫铁矿、盛金水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金源硫铁矿、丰收矿业公司下河田硫精砂厂,海坝煤硫开发有限公司明镜硫铁矿、海坝煤硫开发有限公司附属硫铁矿矿、海坝煤硫开发有限公司源金硫铁矿12家企业。 

  叙永县两河镇矿山开采造成的土壤、河流等区域性污染:因历史上矿山长期不合理采矿、选矿和土法炼磺活动,形成的废弃矿渣、炉渣和洗选弃渣的随意堆放,不仅破坏植被,使土地荒芜,堵塞泄洪地下溶洞。目前,两河镇共计渣堆34处,其中清水河1处,黄泥河33处;其中矿渣的成分采矿矿渣、炼磺形成的炉渣及洗选弃渣。以渣堆的位置为依据,可划分为5个区域分别为乐郎矿渣区(位于清水河)、小河沟矿渣区、落箭坝区、螺丝沟区和天生桥区。 

  古蔺县石屏镇硫铁矿开采造成的土壤、河流等区域性污染:古蔺县石屏镇土法炼磺历史较为悠久,从上世纪40年代开始至2004破产改制,历时60余年,排放的大量废弃物(磺渣),经初步测算:磺渣堆积占地面积约889250平方米,折合1333.81亩,1300万立方米左右。附近土地不同程度存在酸化、重金属污染现象,附近河流——石亮河(9km)也受到影响。 

  简易生活垃圾填埋设施造成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根据泸州市开展的土壤污染突出问题区域排查结果,泸州存在一些非正规垃圾填埋场。简易生活垃圾填埋设施未做防渗处理,没有渗滤液收集和处理设施,容易造成土壤、河流和地下水源污染。 

  快速发展的页岩气开发活动造成不可忽视的土壤环境风险。泸州市是页岩气、煤层气储存和开采的重点区域之一,开发潜力较大。根据近期煤层气测试和勘探,测定泸州古叙矿区内煤层气资源总计为1925.33亿立方米,属于大型整装未规模化开发气田,其储气量占全省煤层气资源总量的28%。目前,国家已将泸县列为页岩气开发实验基地,但是,页岩气开采过程中的“三废”排放尤其是废水排放量巨大,环境风险也不容忽视。页岩气钻井井场、水基岩屑、油基岩屑暂存池、压裂液储蓄池、压裂设备的布置等都可能会导致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 

  2.2土壤污染成因分析 

  2.2.1工业快速发展排放的“三废”污染物是泸州市土壤污染的主要人为原因。酒业、能源产业、化学工业、机械制造四大产业作为泸州市的四大支柱产业,也是“三废”污染物排放的主要来源,这些企业用地及周边区域的土壤都不同程度地受到了影响。根据《泸州市2017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2017年,泸州市工业固体废物有175.876万吨,主要种类有粉煤灰、煤矸石、炉渣、脱硫石膏和污泥等,产生量分别为58.799万吨、55.522万吨、24.635万吨、20.103万吨、11.099万吨;工业危险废物为2.1134万吨,主要种类有HW18、HW22、HW08、HW49、HW12,产生量分别为8119.72万吨、5593.84万吨、2685.221万吨、748.37万吨、559.46万吨,其中泸州兴泸环保发展有限公司产生0.8111万吨、合盛硅业(泸州有限公司)产生0.635万吨、中海沥青(四川)有限公司产生0.0819万吨、四川天华富邦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产生0.0418万吨、泸州东方农化有限公司产生0.0369万吨。 

  2.2.2泸州叙永县、古蔺县等区域进行了多年的硫铁矿开采和土法炼磺,生产工艺落后,环保防治设施严重缺乏,直接造成了周围农田、河流水体、底泥、土壤等多种环境介质较大面积的综合性污染问题。20世纪80年代,四川省大部分河谷、平原地区改冬水田为两季田,每年水稻种植期就近大量引用沟渠水进行灌溉,但沟渠水已经受到了工业污染,长期灌溉造成了农田重金属累积性污染,且泸州市降雨量丰富,常以暴雨形式出现,很容易把堆存或排放在工矿区周边的固体废弃物冲走,或将其中较活泼的组分淋溶带入下游沟谷或农田,造成局部区域土壤污染。与此同时,在长期的农业生产活动中,农药、化肥、农膜等施用水平较高,残存于土壤中,难以降解,泸州市畜牧业比较发达,是四川省重要的生猪、肉牛和肉羊生产基地,畜禽养殖废弃物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缺乏,大量的畜禽粪污就近还田处理,也造成了一定的土壤污染。 

  2.2.3大气沉降是造成泸州市耕地土壤污染的另一原因。大量的二氧化硫、烟尘和粉尘排放形成酸雨、气溶胶和颗粒物沉降,它们中一般都含有不同组分的金属元素,多年沉降不仅会造成大范围的土壤酸化,降尘中浓缩了重金属组分,还造成多元素大范围轻微轻度污染,其中以镉、汞突出。泸州市是全省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之一,全市共有水土流失面积5859km2,占幅员面积的48%,石漠化、水土流失以及土壤污染问题的高度叠加,使得土壤污染污染治理的难度进一步加大。 

  2.2.4泸州市矿产资源丰富,有天然气、硫铁矿、铜、金、石油、铀、镓、锗、铝土等20多种。自然环境中岩层分布区或其形成的残坡积物、冲洪积物分布区成土母质中重金属含量本身比较高,所形成的土壤中镉等重金属背景含量较高,一定区域范围内属于高背景地区。 

  2.3土壤污染防治基础 

  2016年8月30日,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全省土壤污染风险源排查的通知》(川环办函〔2016〕203号),提出“对全省可能造成土壤污染风险的重点工业企业、工业园区、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焚烧厂、采矿场、尾矿库、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固废堆场、固废及危废回收利用企业、已搬迁或关闭工矿企业场地等各类企业、设施场地开展全面排查。”泸州市根据《四川省土壤污染风险源排查工作实施方案》近年已逐步开展各类源的风险排查工作。 

  2017 年 6 月,泸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泸州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泸市府函〔2017〕242 号),提出了“十三五”土壤污染防治目标指标和主要任务。目前,泸州市陆续启动了1个农用地和1个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工程,在农用地和污染地块治理修复方面开展了一定探索,但泸州市土壤污染防治总体基础非常薄弱,处于起步阶段。 

  近期,四川省人民政府和四川省环保厅一系列技术文件,包括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2018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关于印发《重金属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四川省治理修复规划》(川污防“三大战役”办[2018]8号)、《四川省页岩气开采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公告2018年第3号)等相关文件,给泸州市土壤污染防治提供了政策和技术支撑。 

  专栏2-3:已开展的土壤污染防治治理修复工程项目总体情况 

  1、古蔺县石屏乡磺厂村、石屏村、扎山村、向顶村历史遗留农村工矿污染治理示范工程:全省首个土壤修复示范项目,总投资430万元,目前已经完成验收。 

  2、泸州市铬渣场地生态修复工程(一期):四川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一期工程由北京高能时代承担修复治理,工程面积65.47亩,修复土壤污染核心污染区域;工程已完成。项目总投资约6000万。 

  2.4“十三五”土壤污染防治压力分析 

  “十三五”泸州市仍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2020年泸州市计划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以上且超过2000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以上,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泸州处于国家发展战略交汇点,“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成渝经济区、川南经济区等国家和区域性发展战略的实施,给泸州市经济发展迎来战略机遇期,经济社会将快速发展,给土壤污染预防和土壤污染整治带来巨大压力。 

  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大量安全的土壤供应。四大支柱产业转型升级发展迫切,“十三五”重点定位发展的西南地区重要装备制造基地、全国重要循环型化工基地、成渝经济区重要能源保障基地、重要现代医药产业基地、西南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西南新材料产业基地等提出了若干重点工程项目,这些重点工程的建设和投产将使污染物排放总量继续处于高位水平,新增土壤污染压力较大;老工业企业改造搬迁、城区企业退出过程中都会形成一批新的工业污染地块。页岩气开发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不容忽视;工业危废的大量贮存带来了很大的环境风险;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率低,存在一些非正规垃圾填埋设施;一些畜禽养殖场户殖专业户需要开展集中整治;以泸县万得路、合江县佛九路为重点的优质稻生产区,以及全市特色农业“五带”(甜橙、果蔬、林竹、红粱和烤烟产业带)、“五基地”(江阳区蔬菜生产基地、叙永县马铃薯生产基地、合江县荔枝生产基地、泸县柑桔生产基地和龙马潭区优质稻生产基地)土壤环境源头防控紧迫。由此,“十三五”时期,如何大力控制土壤的新增污染,同时对已有污染有序、稳步开展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是泸州市面临的重要任务。 

  2.5土壤风险管控面临的主要问题 

  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尚未开展全面系统调查,风险状况不清。尽管过去泸州市开展过一定程度的土壤污染环境状况调查,但总体不系统、不完整、不全面,数据零星分散,且点位数量少、调查精度不足、现状情况已经变化较大,难以全面、准确掌握当前泸州市土壤污染现状及主要特征。当前,国家在区域性土壤风险评估、区域风险快速评估等方面技术方法也不成熟,目前开展的风险排查都比较粗略,泸州市内不同类型土壤的风险状况、风险等级、风险管控优先区域等问题都难以判断,难以支撑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土壤污染风险管控的现实需求。 

  (2)土壤污染源头预防与控制意识和力度不足。对土壤环境的预防与保护意识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速度,与大气、水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比,土壤环境保护也才刚刚起步。由于意识的滞后,泸州市农业面源、生活污染源、工业污染源、各类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对土壤污染的预防和保护要求,以及土壤污染防治工程措施都很缺乏,基本都没有开展过土壤污染风险排查工作,土壤污染源头预防和控制力度明显不足。 

  (3)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全过程风险管控制度体系和技术体系尚未建立。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总体刚刚起步,近期国家刚刚发布了污染地块和农用地污染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进一步突出了风险管控要求,但总体而言,提出的均为原则性、总体性要求,国内农用地和建设用地风险管控的工程实践普遍都比较缺乏,泸州市也非常缺乏这方面的工程实践,在实施风险管控方面,缺乏有效的、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风险管控的管理细则要求和工程技术规范(或指南)的指导,体现分区、分类的风险管控实践尤其薄弱,“风险管控”的落地性和操作性方面还急需大力实践和总结。同时对“风险管控”本身的理解和认识也需要在实践过程中不断统一和深入。 

  (4)不同部门之间沟通共享机制不畅,各级土壤监管能力薄弱。当前不同部门之间土壤污染防治职责界定不清,分工不清,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农业等部门之间土壤环境信息沟通机制尚未建立,难以联动监管。监管能力有限,特别是区县级相关机构普遍存在监管人员不足、技术力量不强、土壤监测能力不够等突出问题。与此同时,不同类型土壤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方面的缺乏有效的管理技术支持,土壤污染防治产业支撑状况非常薄弱。 

  2.6试点区建设重要意义 

  重要意义表现在: 

  (1)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级“土十条”要求和四川省重要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的总体思想,省级“土十条”是国内第一个明确提出开展区域性土壤污染风险管控试点区建设的省份,体现了四川省委、省政府对土壤风险管控的高度重视,泸州试点区的建设和探索,充分体现了对国家和四川省土壤污染防治总体部署的贯彻落实。 

  (2)是探索不同类型土壤环境风险管控技术模式和管理模式的必然方法。当前我国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缺乏经验,组织实施不同类型土壤环境风险管控技术模式和管理模式,重点研究和解决土壤风险管控技术、风险评价技术,示范项目推进过程中加强相关研究,通过示范,力争阶段性总结出一批与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相关的工程技术规范或指南,这是大力践行风险管控的必然选择。 

  (3)是泸州市完成“十三五”土壤污染防治目标、切实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实现人居环境健康和食品质量安全的必然需要。根据《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泸州市要以“着力六个突破、实现两个率先”为总体目标,统筹推进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建设,建成全国重要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长江上游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川渝滇黔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和生态文明美丽泸州。为推进泸州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必然要求土壤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4)是优化空间布局、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的重要途径。配合泸州市“十三五”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中对于全市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格局相一致的目标,对于泸州市推进经济发展、产业结构优化、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以及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是必要的、迫切的。泸州处于国家发展战略交汇点,“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成渝经济区、川南经济区等发展战略的实施,给泸州经济发展迎来战略机遇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给土壤环境保护和土壤污染防治带来巨大压力。通过示范项目的推进,促进产业结构优化、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5)是泸州市优化土地资源空间布局和合理化再开发利用,推动区域社会经济环境协调、绿色转型发展的有效方法。“十三五”国民经济发展规划提出进行传统工业产业转型升级发展要求,要求建设西南地区重要装备制造基地、全国重要循环型化工基地、成渝经济区重要能源保障基地、重要现代医药产业基地、西南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西南新材料产业基地,为泸州新增土壤污染带来了很大压力,通过推进风险管控项目,科学配置土地资源,优化产业布局,从而推动泸州市社会经济环境协调、绿色转型发展。 

  三、指导思想与建设目标 

  3.1建设范围与时限 

  建设范围包括泸州市行政区域面积12236.2平方公里,包括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等三区,以及泸县、合江县、叙永县、古蔺县等四县范围。 

  示范区建设起始年为2018年,目标年为2020年,展望到2030年。规划基准年为2016年[1]。 

  3.2主要依据 

  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自2015年1月1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修订,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4月24日修正版);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57号,2011年1月8日修订); 

  《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 〔 2016〕 31号); 

  《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 66号); 

  《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 

  《污染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6号,自2017年11月1日起实施); 

  《关于加强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环土壤〔2017〕165号);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评估考核技术规定》(环土壤〔2018〕41号); 

  《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 第3号);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川府发[2016]63号),2016,四川省人民政府;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土壤污染风险源排查的通知》(川环办函〔2016〕203号);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泸州市工作方案》(泸市府函〔2017〕242号),2017,泸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2018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川污防“三大战役”办〔2018〕12号); 

  关于印发《重金属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污防“三大战役”办〔2018〕13号); 

  《四川省土壤污染防治治理修复规划》(川污防“三大战役”办〔2018〕8号); 

  《四川省页岩气开采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公告 2018年第3号); 

  主要规划 

  《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 

  《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泸州市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 

  《泸州市生态建设规划(2010-2020)》 

  《泸州市实地保护利用总体规划(2011-2020)》 

  《泸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 

  《泸州市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规划(2012-2020年)》 

  《泸州市化学工业发展规划-总报告》 

  《四川合江临港工业园区精细化工园发展规划(2010-2020年)》 

  《泸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2014-2018)》 

  《泸州市轻工业园区产业规划(2011-2020)》 

  《中国白酒金三角酒业集中发展区产业发展规划(2012-2016)》 

  《四川省泸州市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2010-2016年泸州市政府工作报告》 

  技术导则、标准及规范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15618 -1995) 

  《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 11/T 811-201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2002)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 -报批稿 )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4 ) 

  《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4 )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 -200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 -2004) 

  《食用农产品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HJ 332-2006 ) 

  《温室蔬菜产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HJ 333-2006 ) 

  《工业企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作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2014.11)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技术规定(试行)》 

  《在产企业地块风险筛查与风险分级技术规定(试行)》 

  《关闭搬迁企业地块风险筛查与风险分级技术规定(试行)》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疑似污染地块布点技术规定(试行)》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样品采集保存和流转技术规定(试行)》 

  其他技术资料 

  《泸州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报告》 

  《2017年泸州市重点监控企业名单》,泸市环办发〔2017〕93号 

  《泸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泸州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划分方案》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试行)》 

  《泸州市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引用水源地清单》 

  《泸州市开展农膜科学使用和废旧农膜回首利用情况调研报告》 

  3.3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树立创新、绿色新发展理念,落实四川省委、省政府关于土壤污染预防和风险管控决策部署,坚持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遵循“防、控、治、管”四位一体的风险管控总体思路,重点建设以农作物质量安全为导向的污染耕地风险分类管控体系和技术体系,重点建设以用途为导向的污染地块风险分类管控体系和技术体系,形成“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的总体防控局面,形成泸州市不同类型土壤的风险管控管理模式、技术模式和工程模式,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三五”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安全利用目标要求,以及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风险管控率等三个核心指标要求,筑牢长江上游生态保护屏障,为建设生态文明美丽泸州提供良好的土壤环境安全保障。 

  3.4总体思路 

  遵循“防、控、治、管”四位一体的总体思路。 

  “防”:预防。加强预防,从空间管控、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入手,实施预防。 

  “控”:控制。包括(1)污染物排放源头控制,加强工业污染源、农药化肥农膜等农业污染源、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处置等设施污染源头等三种类型进行防控;(2)风险管控:对污染耕地、遗留或废弃工业污染地块、矿山(重点是历史遗留矿渣及矿洞)、处置设施等四种类型,分类实施不同的风险评估和风险管控。(3)大气、水、固体废物、土壤等不同环境介质相互之间的协同控制。 

  “治”:治理。对确实污染较重、威胁农产品安全的农用地、开发建设必要性和紧迫性突出的建设用地,以及矿山土壤、尾矿库和设施类用地,分别实施工程治理和修复措施,以达到合理的风险水平,避免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或威胁,维护生态安全。 

  “管”:管理。建立(1)以风险预警、风险评估、风险管理、成本效益于一体的土壤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和技术体系,夯实制度与标准体系。建立以区域土壤污染详细调查为基础的、建立风险评估(工业地块风险等级清单和优先序确定、农用地分级管理体系)为重要方法的、风险预警为重要手段的管理体系,合理确定管理工作的先后顺序和资金投入方向。(2)提高风险管控科技支撑、监管能力和预警能力建设。 

  3.5基本原则 

  ——夯实基础,风险导向。全面并加快推进泸州市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高质量完成农用地详查和污染地块风险分级、污染地块详细调查等基础性、全局性工作,建立完善泸州市区域层面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风险评估技术方法。 

  ——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坚持保护优先,防治结合基本原则,落实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环境功能区规划的有关要求,严把开发建设活动的土壤环境准条件,严格执行准入制度、总量控制、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等制度。 

  ——分类管控、制度保障。区分用地类型、污染程度、风险程度等,提出分类管控措施。对农用地按照污染程度实施分类管理,对建设用地按不同用途实施准入管理,对未利用地重点提出污染预防措施。加强相关的配套制度的建设,以保障管理思路得以落实。 

  ——两个导向,先行先试。以解决不用类型的土壤污染风险管控问题和实现管控目标为双导向,以重点工程为载体,探索建立泸州市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安全利用、治理修复为一体的风险管控技术体系。 

  ——依靠科技,科学治理。加强适用技术研究、开发、实践和推广,大力探索产学研用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积极探索总结不同类型的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技术。 

  ——部门联动,分工负责。建立起风险管控试点区建设组织机制,充分发挥并协调环保、国土、发改、住建、农业、水利、经信、财政、卫生、督察、纪检、公安等部门职能,落实分工职责,加强环保部门统筹协调作用。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确保示范区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3.6管控重点 

  “十三五”期间泸州市土壤污染风险管控重点区域类型包括: 

  (1)经受到重度污染的粮油及蔬菜种植重点耕地; 

  (2)重点防控行业企业淘汰关闭或停产工业地块(见附表1-2);泸州市在农用地详查中上报的土壤污染突出问题区域; 

  (3)在产的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工矿企业及工业园区(见附表1-3和1-4); 

  (4)硫铁矿开采造成的区域性土壤污染区域; 

  (5)页岩气勘探开发区污染土壤重点区域(见附表1-5); 

  (6)设施类用地(简易生活垃圾填埋处理设施用地和曾经从事过危险废物或生活垃圾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的用地);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及周边区域、尾矿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周边区域; 2021年后逐步扩大到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及周边区域、尾矿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周边区域。 

  重点防控行业包括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化工、医药、石油加工、焦化、电镀、制革、汽车制造、危险废物储存(处置)、天然(页岩)气开采等11个重点行业。 

  重点防控污染物:重金属污染物包括镉、铬、汞、砷、铅等;有机污染物包括石油类、多环芳烃、氯代烃、苯系物等。 

  3.7 建设目标 

  到 2020年,全面摸清泸州市土壤污染状况底数和风险状况,源头预防取得有效进展;建立健全分类下的土壤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和风险管控技术体系;风险突出区域和地块的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全面完成四川省人民政府下达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考核要求,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形成具有特点的,且可复制、可推广的泸州市土壤风险管控模式。 

  到2020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到2030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3.8建设指标 

  泸州土壤环境风险管控试点区建设主要指标如表3-1所示。(略) 

  表3-1 泸州市土壤环境风险管控试点区建设主要指标

序号类别指 标2020年目标
1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4%
2实现安全利用的面积(万亩)23.9万亩
3开展治理修复的面积(万亩)6万亩
4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90%
5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风险管控率90%
6污染源管控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土壤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执行率90%
7重金属控制排放量100kg



  四、实施土壤污染源头风险防控 

  4.1全面开展土壤污染详细调查 

  全面有序推进详查。在现有相关调查基础上,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按照国家和四川省有关规定,大力依托第三方专业技术力量的支撑作用,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底前全面查明全市范围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和污染程度,开展土壤与农产品协同调查,初步查明土壤污染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综合评价农用地土壤污染现状、污染特点和环境风险,完成全市农用地土壤环境污染状况详查技术成果报告。2018年完成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信息收集和风险筛查任务,力争2019年完成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风险等级划定,确定全市优先管理的污染地块清单,夯实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基础。2018年开展土壤环境背景值专项调查,根据主要土壤类型和成土母质的分布特点,选择受人为干扰较少区域设置泸州市土壤环境背景点,开展泸州市土壤环境背景值调查,同时设置标识及隔离设施,开展土壤背景点环境质量动态监测。2018年开展泸州市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及周边、主要工业园区、废弃矿井周边土壤环境状况的调查与评估。2020年前完成垃圾焚烧设施等重点区域周边的土壤状况调查和评估。 

  加快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落实《四川省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在泸州市开展国控监测点位监测,完成省控监测点位布设,加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建设,提升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水平。 

  推动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加快泸州市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各相关部门将上年度相关数据上传至管理平台,完善数据库相关内容,实现数据动态更新。 

  实施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1次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和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定期对相关信息进行更新。 

  专栏4-1: 2017年泸州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总体状况 

  泸州市共计确定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104 家、对土壤环境影响突出的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5个、土壤污染问题突出区域1块。计划对132个土壤详查单位开展重点调查,布设农用地详查点位1444个。其中表层土壤采样点位1011个、深层土壤采样点位123个、农产品协同调查点位237个。 

  4.2强化环评和空间布局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按照泸州市”绿色发展”要求,根据土壤环境承载力的区域特点,研究并合理划定泸州市土壤环境功能定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国家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规范,科学划定泸州市生态保护红线。将生态保护红线落实到地块,明确生态系统类型、主要生态功能,通过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明确用地性质与土地权属。在勘界基础上设立统一规范的标识标牌,确保生态保护红线落地准确、边界清晰。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 

  严格用地准入。禁止在江阳区、龙马潭区、泸县、合江县等生态红线管控区、人口聚集区、环境敏感区等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区域,以及合江、叙永和古蔺县等生物多样性保护、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的重要生态功能区和江阳区、泸县、合江县等农产品产地区域内新建涉重金属排放项目。 

  科学配置土地资源。深化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土地资源配置与保护,鼓励工业企业集聚发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减少土壤污染。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化工、铅蓄电池制造等行业企业。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等,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土壤污染防治需要,制定全市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4.3深入推进重点工业企业污染防治 

  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5 年本)》,严格执行国家、四川省有关产业结构调整意见和要求,依法取缔装备水平低、环境保护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严控高耗能、高污染及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禁止涉重落后产能向农村和不发达地区转移。 

  深入推进重点监管企业清洁生产。引导、督促涉重金属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减少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以酿造、造纸、化工等重点行业及“双超双有”企业和重金属排放企业为主,持续推进清洁生产,完善涉重金属、有机物相关行业清洁生产管理制度,加强清洁生产审核管理。将重点防控企业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各区县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虽经审核但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企业,责令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企业依法从重处罚。 

  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控制。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涉重金属产业发展规划必须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严格项目审批,按照“减量置换”或“等量置换”的原则,前置审批新(改、扩)建重点行业生产类项目重金属总量替代与削减要求,严禁在生态红线管控区、人口聚集区新建涉及重金属排放的项目。深化重金属污染治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鼓励现有重金属污染企业升级改造,降低重金属排放总量,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加大环境监管,严格落实重金属企业监测制度,加大对重金属企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其停业、关闭,并将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开。加强重点行业重金属防控,控制新增量。 

  加强企业拆除活动污染管控。重点行业企业整体或局部拆除生产设备设施、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要根据《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制定《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和《拆除活动环境应急预案》,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安全处置处理,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并报所在地区县生态环境、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备案。 

  4.4加快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控制 

  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普及测土配方施肥。落实《泸州市到 2020 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制定氮、磷、钾及中微量元素的施用品种、数量、比例,加强施肥方法研究与筛选;加快制定江阳区、泸县、龙马潭区化肥减量化实施方案;严格化肥投入量控制,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集成推广水肥一体化等高效施肥技术,逐步扩大测土配方施肥在设施农业及园艺作物上的应用,扩大各区县配方肥标志性示范区规模;全面实施农药销售许可,推广秸秆还田、沼渣沼液还田、绿肥种植技术,提高有机肥资源利用。力争到 2020 年,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全覆盖,农药销售许可量实现零增长,化肥利用率达到 40%以上,化肥面源污染得到初步改善。 

  强化灌溉水水质管理。根据《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GB50842005)要求,定期开展主要灌溉水水质监测。未达到农田灌溉用水水质标准的,水利主管部门会同农业主管部门采取措施限期予以改善。加大重金属重点防控区域范围内重金属污染水体农田灌溉的管控。划定污染水体“禁止取水灌溉区”,设置警示牌,重点区域建设隔离措施;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区清洁水源工程建设,确保灌溉水重金属不超标。 

  逐步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逐步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落实《泸州市到 2020 年农药减量控害行动方案》,建立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开展农企合作示范基地建设,推广新型高效植保机械,全面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重点加大江阳区、泸县和龙马潭区农药使用管控,逐步推广低毒、低残留且高效的农药。加快建立促进生物农药、天敌防治和低毒低残留化学农药等“绿色”植保技术推广的利益驱动机制。建立健全经营台账和销售记录制度,实行可追溯管理。力争到 2020 年,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实现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技术覆盖率达到30%,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 40%,农药利用率达到 40%。 

  加快规范农膜使用。大力推广粮经作物集中育秧育苗、水稻直播、果园生草、秸秆覆盖栽培等技术,指导农民使用地膜覆盖机具科学覆膜,尽量减少地膜使用。结合长江经济带建设、农村生活垃圾连片整治项目,实施废旧农膜回收站(点)试点建设,加大设施、设备配套力度。在玉米、马铃薯等主要粮油作物和蔬菜等经济作物大面积生产上,提倡不再使用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超薄地膜,大力推广使用厚度大于0.01毫米,耐候期大于12个月且符合国家标准的农用地膜。 

  加快残膜回收利用。加强农艺农机技术示范推广,综合运用农艺措施、农机化技术,促进农膜科学使用和农田残膜回收水平提高。针对不同农作物需求,示范推广适时揭膜、机械拾膜、膜侧栽培、生物利用等技术,提高残膜从农田中的移除比例。按照“谁使用、谁回收”的原则,明确农膜使用者是废旧农膜归集回收的责任主体,指导落实使用者及时归集、集中堆放义务,确保不随意弃置、掩埋或者焚烧。要根据废旧农膜的材质和再利用价值确定回收利用方式,对于有二次利用价值的废旧农膜,由使用者回收后实现二次利用;对于无二次使用价值的废旧超薄地膜等残膜,由使用者从农田中移除、归集后,纳入农村垃圾收集系统进行处理,或者交由有处置能力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2020 年,残膜从耕地内移除比例达到 80%以上,商品化回收比例达到 50%以上。 

  4.5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控制 

  严格控制养殖总量,深化削减污染存量,全面提升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依法规范使用抗生素等化学药品。实施畜禽养殖总量控制和养殖区划管理,2018年,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应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以泸县、合江、古蔺、叙永等养殖大县以及养殖大户为重点,配套建设粪便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因地制宜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对设有固定排污口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依法严格监管。制定开展种养业有机结合、循环发展试点企业名单,完善种养结合模式。鼓励支持畜禽粪便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到2020年,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75%。 

  五、分类开展农用地土壤风险管控 

  5.1划定土壤环境质量类别 

  泸州市农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技术思路如下图所示。(略) 

  图5-1 泸州市农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技术思路图 

  实施三类分类划定。按照农用地土壤污染程度,结合农产品协同监测情况,由市级农业部门会同生态环境部门按照 边调查、边划定”原则及时组织开展全市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严格管控类等三种类型的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明确每种类型的范围、面积及污染因子。各区县政府将划定结果报市农业局审查,确保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完成比例100%。2019年完成全市划定结果和划定技术报告。审查后的数据上传至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和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定期对各类别农用地面积、分布等信息进行更新,数据上传至农用地环境信息系统。 

  划定优先保护区域范围。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建立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档案和分类清单,明确优先保护区域的分布、范围和面积。将泸州市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基本农田、产粮大县、粮食主产区(产粮重点区域)、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及周边相关区域、蔬菜产业重点区域、特色水果主产区、果茶产业重点区域、生态茶发展重点区域、生态油茶产业带、中药材生产基地、以及精品果(干鲜果)、无公害蔬菜、经济林、特色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土壤环境详细调查确定的其他保护类农用地等全部纳入农用地土壤保护区域范围内。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和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区县级人民政府每3年对各类别耕地面积、分布等信息进行更新。逐步开展林地等其他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 

  5.2切实加大优先保护类土壤的预防与保护 

  开展排查调查。组织开展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影响区范围内污染源排查和施用肥料、农药和使用农膜等情况的调查,提出工业污染源空间布局调整和污染整治的任务要求。 

  制定并实施土壤环境保护方案。土壤环境优先保护区域集中的区县,在2018年完成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方案;江阳区、合江县等蔬菜主产区县要制定蔬菜主产区土壤环境保护方案。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或纳入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继续推进“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建立土壤保护优先区域土壤环境管理制度,在优先保护区域内设立保护标识、公告、宣传、说明等设施。统一命名、统一标识、统一网格化监管,设立监测点位,定期开展监测与预警。以构建绿色食品安全体系和土壤永续利用为重点,大力发展绿色、有机食品产业,鼓励绿色食品安全生产基地建设,保护和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完成省下达的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建设指标。 

  实施保护成效考核。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程要求,以区县为单元,从2019年开始,每年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辖区内优先保护类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成效评估和考核。根据农用地保护成效评估和考核结果,对土壤保护措施落实到位、土壤环境质量得到有效保护的地区,实行土壤环境保护补偿政策,支持该区县开展农业污染源治理、土壤环境监控体系建设等,对土壤环境质量明显下降或者保护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等措施,暂停审批该区域内除民生工程、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以外的工程项目,对有关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研究探索耕地土壤环境保护补偿机制。综合考虑粮食生产、土壤环境保护、社会经济发展等因素,探索建立纵向和横向的土壤环境保护补偿机制。 

  专栏5-1:优先保护类土壤预防与保护主要技术措施 

  1、根据优先保护类农田保护需要,在其周边划定一定范围的防护区域,具体范围由区县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告; 

  2、禁止在优先保护区域范围内新建有色金属、皮革制品、石油煤炭、化工医药、铅蓄电池制造等项目。严格执行非农业建设占用基本农田审批制度,除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和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以外,其他非农建设一律不得占用。已建和在建的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设施设备; 

  3、优先保护区内大力推广实施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少耕免耕、粮豆轮作、标准农膜使用与回收利用等措施; 

  4、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受让方和出让方要对土壤环境质量及修复保护工作进行约定,受让方要履行土壤环境保护的责任; 

  5、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内从事农业种植的,应当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合理使用农药肥料农膜等农药投入品,尽量使用有机肥料和生物农药,禁止使用剧毒高残留农药、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肥料和土壤改良剂、不符合农用标准的污水和污泥。 

  5.3着力加强污染耕地土壤风险评估和安全利用 

  建立安全利用类土壤环境质量和农产品风险预警系统。根据泸州当地土壤环境质量现状及土壤背景特点,建立泸州土壤环境质量预警线。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含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的安全利用类耕地监测点),定期开展土壤环境质量和农产品样品的分析研判工作,对接近预警线的区域,应分析当地影响土壤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提出严格控制土壤环境质量下降趋势的应对措施。每年开展以安全利用类耕地产出的可食用农产品质量检测为重点的农产品质量抽样检测。制定超标农产品应急处置预案,对受到污染的农产品采取管制或销毁等必要措施。 

  制定并实施农用地安全利用方案。根据《泸州市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区域(地块)和安全利用区域(地块)名册》,县级以上地方农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农用地土壤安全利用相关技术规范相关要求,探索泸州市农用地风险评估技术方法。根据农用地风险评估结果,以区县为单位,组织制定农用地安全利用方案,报所在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根据批准后的安全利用方案,落实各项安全利用技术措施,并上传农用地环境信息系统。确保到2020年完成四川省下达的轻、中度污染耕地23.9万亩安全利用面积任务。 

  专栏5-2:泸州市农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技术体系的建设 

  1、探索建立泸州市污染耕地风险评估技术方法 

  农用地污染物含量达到或超过污染土壤风险管控标准的集中区域,或者超过农用地相应类型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集中区域,应当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估。农用地风险评估应包含所在地土壤利用历史及农业活动情况;肥料、农药等农业投入品施用情况;周边污染源以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土壤、灌溉水等环境质量状况;粮食、蔬菜等作物可食部分污染物含量;土壤污染物经食物链等暴露途径分析;污染物人体健康毒性、生态毒性评估;污染物的人体健康风险、生态风险表征等内容。 

  2、大力实践并总结泸州市农用地土壤安全利用技术措施 

  根据土壤和农产品的污染类型与程度,结合当地主要农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因地制宜采取农艺调控为主要手段的技术措施,包括实施土壤调理,如增施有机肥、钝化剂、阻隔剂、改良剂及种植绿肥;实施水肥调控;实施替代种植,推广低积累品种替代等,同时辅以固化/稳定化、轮作、间作、轮耕休耕等技术措施,阻断或者减少污染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农作物可食部分,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定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调查评估,实施跟踪监测,根据监测和评估结果及时优化调整农艺调控措施。 

  实施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示范。在古蔺县石屏镇磺厂村、石屏村、扎山村、向顶村受土法炼磺影响的农用地作为试点区的污染土壤修复技术研究,安全利用重金属污染耕地面积 1370亩。利用农艺调控、种植结构调整、固化稳定化等综合措施,示范性开展多种技术相结合的安全利用工程,探索总结出一套“风险可接受、技术可操作、经济可承受”的、体现农田土壤污染特点的本土化风险管控与修复技术组合拳及管理模式。 

  5.4实施严格管控类耕地的严格管控 

  制定并实施严格管控方案。根据泸州市农用地土壤详细调查结果,耕地污染严重的区县要按照《四川省受污染耕地特定农产品(粮食)禁止生产区划定及种植结构调整工作指导方案》,启动特定农产品(粮食)禁止生产区划定,编制受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方案,落实有关管理措施。对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安全的耕地,要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2020年前各区县根据情况完成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划定,明确界限,设立标识,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和饲草,以非食用性经济作物或林木替代粮食作物,可以种植苎麻、蚕桑、花卉或苗木等替代水稻种植。重点实施古蔺县石屏镇和叙永县两河镇等2个严格管控类污染耕地治理修复工程。按照国家退耕还林还草计划,制定泸州市“十三五”退耕还林还草计划,报所在地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上传农用地环境信息系统。2020年,完成四川省下达的6万亩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面积任务。对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安全的严格管控类耕地,区县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农业等主管部门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上传农用地环境信息系统。 

  5.5加强林地草地园地土壤环境管理 

  严格控制林地、草地、园地的化学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加大生物农药、性诱剂使用推广力度,将重度污染的牧草地集中区域纳入禁牧休牧实施范围。加强对重度污染林地、园地产出食用农(林)产品质量检测。 

  六、落实建设用地全过程土壤风险管控 

  6.1推进在产企业(园区)风险管控 

  建立在产企业(园区)土壤污染调查和风险管控制度。按照国家统一技术要求,有序开展全市在产重点防控行业企业地块用地信息调查、风险筛查和风险分级评估。全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应组织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土壤环境自行监测,掌握污染情况;如发现污染扩散的或环境风险超出可接受水平的,应制定并实施划定风险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实施污染物隔离、阻断等或采取治理修复工程措施。属地环保部门应及时对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到2020年,全市土壤重点监管企业的环境风险应得到有效控制,重点监管企业土壤污染风险管控率达到100%。 

  开展在产企业(园区)隐患排查。2018年,完成各区县政府与所有重点监管企业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签订工作,并根据有关要求进行公示。按《企业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要求,属地政府要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工业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整改指南》,在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土壤污染隐患排查;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整改方案制订;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整改工作。重点监管企业要实施排污口规范化整治,编制年度排污状况报告,完善应急预案,增加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内容。 

  启动典型工业园区土壤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与预警。以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龙马潭区)作为试点园区,开展土壤地下水污染风险协同管控与预警体系试点建设,大力探索区域性土壤地下水污染协同风险管控与预警技术方法,形成泸州解决方案并逐步向泸州其他园区和其他地区进行推广。“十三五”构建出重点控制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清单及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防控体系,开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风险趋势分析及预警指标研究,根据园区土壤与地下水环境质量动态变化规律,确定土壤与地下水环境风险等级,制订园区相应的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和防治措施,构建园区土壤与地下水预警与应急响应系统平台,构建示范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预防预警综合管理制度体系并组织相关培训。 

  推进工业废物及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开展泸州市工业大宗固体废物产生、堆存和综合利用等情况调查。根据《四川省工业固体废物堆场综合整治方案》,全面整治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根据《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17-2022年)》,到2022年,泸州市完成1个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完成1个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试点,建设1个废铅酸蓄电池回收示范试点。 

  6.2建立调查与风险评估制度 

  建立污染地块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建立污染场地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修复-修复评估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对拟变更土地使用权的重点防控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服务设施的重点防控行业企业用地,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及时委托第三方有能力的机构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编制土壤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报告。已经收回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委托第三方有能力的机构开展调查与风险评估。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委托第三方有能力的机构开展调查与风险评估。土壤环境调查、风险评估报告应报市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等主管部门备案。 

  专栏6-1:强化多部门协同监管的调查评估 

  (1)由工业用地转为经营性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在土地出让前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对不满足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土地,规划部门不得核发《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函》,国土部门不得组织招拍挂出让; 

  (2)对拟收回工业用地并采取划拨方式重新供地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在规划选址前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对不满足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规划部门不得核发规划选址意见书; 

  (3)已收回的工业用地,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开展调查评估; 

  (4)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调查评估。 

  (5)调查评估结果报送市环境保护、国土资源、规划等相关单位备案。 

  落实不同部门的建设用地监管责任。建立城乡规划、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等部门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实行联动监管。各级城乡规划部门要结合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城乡规划论证和审批管理。各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土地征收、收回、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的监管。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活动的监管。 

  6.3分类实施风险管控或治理修复(略) 

  图6-1 泸州市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总体技术思路 

  实施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场地的风险管控。对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场地,责任方应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编制风险管控技术方案,实施以防止污染扩散为目的的风险管控,编制风险管控技术方案,按照有关程序委托相关方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在2020年前完成四川中油金诺石化有限公司、泸州跃发巨龙化工有限公司、泸州欣润石化有限公司、泸州天力润滑油有限公司、泸州市纳溪区永利化工厂、四川鸿鹄集团泸州化工有限公司疑似污染地块风险管控的分期计划,确保“十三五”“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管控率90%的目标实现。 

  实施开发利用地块的治理修复。拟开发利用为住宅、商业、学校、医疗、养老场所、游乐场、公园、体育场、展览馆等公共设施用地的污染地块,以及目前地块污染状况不能满足未来用地性质的,相关责任方必须委托第三方单位编制治理修复工程方案,确定技术经济可行、较为成熟的工艺技术方案,实施以安全利用为目的的风险管控。 

  重点实施原长江化工厂铬污染地块(二期)、原泸州市江阳区太极机电有限公司等地块污染治理修复工程。2018年底前应完成地块的详细调查、风险评估和实施方案编制,将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有机融合,治理修复过程中也要体现风险管控。积极申请国家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重点探索和细化具有泸州地方特点的人体健康风险评估技术方法和评估参数,科学、合理确定风险管控目标值,以及相对应的修复范围和工程量。引入有较好经验的第三方单位开展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工程,确保地块得到安全利用。确定适宜项目作为国家绿色可持续修复试点项目,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全方面探索绿色可持续修复和评估,深入推进风险管控在泸州的发展和实践。 

  专栏6-2:泸州市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技术 

  1、在产工业企业风险管控技术方法: (1)及时移除或者清理污染源;(2)采取污染隔离、阻断等措施,防止污染扩散;(3)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4)发现污染扩散的,及时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2、鼓励实践的治理修复技术: 

  (1)固化稳定化技术: 是运用物理或化学的方法将土壤中的有毒重金属固定起来,或者将重金属转化成化学性质不活泼的形态,阻止其在环境中迁移、扩散等过程,从而降低重金属的毒害程度的修复技术。能够在原位和异位上分别进行,原位的固化-稳定化技术适用于被有机物或重金属污染的土壤修复;异位固化-稳定化技术通常适用于处理无机污染物质,不适用于半挥发性有机物和农药杀虫剂污染土壤的修复。固化-稳定技术可以处理多种复杂金属废弃物,形成的固体毒性低,稳定性强,处置费用也较低,较为普遍应用于土壤硬金属污染的快速控制,对多种重金属与有机物复合污染土壤可采用此技术进行修复。 

  (2)化学氧化还原技术:可处理石油烃、BTEX(苯、甲苯、乙苯、二甲苯)、酚类、MTBE(甲基叔丁基醚)、含氯有机溶剂、多环芳烃、农药等大部分有机物;还可处理重金属类(如六价铬)和氯代有机物等。不适用于其他重金属污染的土壤修复。大部分焦化厂污染地块可采用此技术进行修复。 

  (3)热解析技术:通过直接或间接热交换,将污染介质及其所含的有机污染物加热到足够的温度(通常被加热到150~540接),以使有机污染物从污染介质上得以挥发或分离的过程。 热解吸技术通常分为两大类:土壤或沉积物加热温度为150-315技的技术为低温热解吸技术、温度达到315-540为的为高温热解吸技术。目前此类修复工程涉及的污染物包括苯、甲苯、乙苯、二甲苯或石油烃化合物(TPH)。 

  启动示范工程。启动原泸州长江化工厂铬渣堆场污染地块(二期)、泸州市江阳区太极机电有限公司等污染地块治理修复示范工程,实施以防治污染扩散为目的的风险管控工程。探索符合泸州市和场地现状特点的风险评估技术方法,合理确定风险管控目标值,确定适宜的治理修复技术,严格落实治理修复过程中的二次污染防治。 

  6.4深入开展区域性矿山土壤综合整治 

  以叙永县两河镇和古蔺县石屏镇矿山迹地综合整治为重点,全面、深入开展区域性大气、水体、土壤、底泥、废渣、尾矿库等不同环境介质的调查,从地块和区域两个不同层次,以降低或者消除对不同敏感受体的环境风险程度为导向,探索区域性土壤环境风险评价技术方法,按照风险程度优先序,合理安排管控治理修复实施顺序。完善区域内水体监测体系,加强区域环境动态监测,大力践行“水土共治”,不断推进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矿区整体管控目标是通过管控和修复治理措施,降低矿区整体环境风险。具体是通过包括消除或减轻污染源负荷的治理修复工程手段,阻断污染暴露/扩散途径的综合管控手段,以及防止污染到达敏感受体的监控和应急措施,消除各个场地的风险因子或阻断污染扩散/暴露途径,使矿区高污染风险区块转化为中污染风险区块或低污染风险区块或无风险地块。对于矿区中-低风险地块,通过建立监控体系纳入管控系统,同时通过矿区综合管控措施以及应急措施,维持污染地块风险可控的状态。详见图6-2。 

  图6-2 泸州市污染矿区风险管控总体技术思路 

  6.5加强页岩气开发的土壤风险管控 

  实施页岩气和天然气开采过程中的风险管控。页岩气、天然气开采企业要遵循“边开发,边治理”的原则,强化从勘探开发到封井的环境影响与生态风险评估,减少对生态环境破坏。以“节能、降耗、减污、增效”为目标,以“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为重点,形成以“源头预防、过程管控为主,末端治理为辅”的清洁生产核心技术体系。在井场设计、钻完井技术和作业物料选择时,综合考虑生产需求和环保需求,优先选用环境友好型技术和物料,鼓励采用环境友好的钻井液体系,采取清洁生产工艺,不得使用含有国际公约禁用化学物质的化学剂,加大使用无毒化学剂,同时加强钻完井作业过程中岩屑废弃物的管控,实时收集钻井岩屑,实现钻井固废不落地,控制钻完井过程中固废总量。减少占地和燃气损失,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实现废物的集中收集、分类处理或处置。规范开采“三废”处理处置。对井区在勘探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钻井废弃物(包括水基钻井废弃物和油基钻井废弃物)、压裂返排液等污染物严格监管,关注水基钻井液种类、用量、循环利用情况、废弃量、废弃钻井液的处理情况、排放情况等;对含油类、重金属、有机物等污染物的油基钻屑,关注其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VOC排放控制、明确废弃物处理的业主单位和第三方处理单位。对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大量返排废液进行处置、处理和回用。开展页岩气水基和油基岩屑的综合利用试点示范,减少固体废物填埋量。结合四川省页岩气、天然气资源开发污染的主要类型和特征、采取预防措施、避免开采过程中对土壤的污染。水基岩屑鼓励优先实施资源化利用,用于道路修建或制成建筑材料再利用,也可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如需进行无害化填埋处理,填埋场所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油岩屑属于危险固体废物,要首先考虑采用热解吸法和LRET萃取技术以及热萃取/脱水技术进行再生利用,回收其中的基础油和油基钻井液并重复使用;回收基础油和油基钻井液的油基岩屑要进行资源化处理;不能利用的基础油和油基岩屑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和处置。鼓励企业和科研单位加大科技研发力度、开发技术可行、环境安全的页岩气和天然气开发过程中的污染物综合整治技术。2020年,基本建成页岩气、天然气开采环境管理体系。 

  6.6严格治理修复全过程管理 

  建立泸州市土壤污染防治与治理修复项目库。按照泸州市土壤污染防治治理修复规划确定的项目库建设内容,开展项目库建设并实施动态管理,督促相关区县政府加快完成重点项目的调查评估与方案编制,达到省级项目库和国家项目库入库标准的项目,成熟一个及时申报一个,积极争取国家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利用试点区建设有利政策,积极向上争取更多的资金。各区县人民政府应在查明污染和方案编制上主动落实工作费用,落实项目建设配套资金。 

  规范全过程管理。严格土壤污染防治工程项目管理,实现从项目库建设、项目申报、组织实施、验收评估、资金管理、绩效考核等方面全过程规范化管理。要加强对获得中央财政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的重点工程项目的调查评估、方案编制等环节的技术审查和把关。优先采用原位修复技术。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修复技术方案确定的技术路线进行工程施工招投标,中标单位在施工开始前编制施工工程方案和组织实施方案。加强修复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的污染治理,严防发生新的污染。污染土壤需要转运出场的,有关单位要提前将运输时间、方式、线路和转运土壤数量、去向、最终处置措施等情况向当地和接收地相关部门报告。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工程实施过程中二次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并做好监管记录。工程完工后,责任单位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治理修复效果进行评估,编制修评估报告,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乡规划局备案。评估结果应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进行公开。需要进行长期管控的,应当加强修复工程完工后的运营维护和监测监管。 

  规范企业生产设施设备拆除活动。工矿企业关闭过程中,要规范企业生产设施设备的拆除活动,防止因不当拆除导致有毒有害物质泄漏、遗撒和扬散污染环境。工业污染防治要协同推进水、大气、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禁止采用土地处理系统处理含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业废水。处理处置废气、废水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不得随意堆放或倾倒,防止污染土壤。 

  七、强化土壤风险管控组织实施与保障 

  7.1加强组织领导与实施责任考核 

  加强组织领导。依托泸州市“三大战役”领导小组,成立泸州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试点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单位包括现有土壤污染防治各相关部门(单位)和区县政府,办公室设置在市生态环境局。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推进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研究和部署方案的各项工作。加强统一指导、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认真按照《泸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示范区建设相关工作。 

  履行分工合作。各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方案”分工要求进行指导和监督。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统筹协调“建设方案”落实工作,负责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目标指标的分解,牵头组织全市范围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负责污染地块环境管理和治理修复工程的过程管理,牵头组织年度评估,对其他相关部门落实实施方案的进展和成效进行监督管理。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农用地安全利用目标指标的分解,负责农用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方案的制定、实施与过程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对矿山资源开发后造成的环境污染、环境风险、尾矿库、页岩气开发环境风险防控等土地征收、收回、收购、转让等过程中的土壤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主管部门对城乡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等实施监督管理。经济与信息化主管部门实施对重点监管行业清洁生产、落后生产设备和工艺的淘汰,企业搬迁改造等方面工作。林业主管部门对林地土壤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畜牧管理部门对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实施监督管理,对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进行监督和指导。发展和改革、科技、财政、水利、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实施方案”有关职责分工进行行业指导和监督。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综合治土,共同做好土壤环境保护工作。 

  成立泸州市土壤污染风险管控试点区建设专家顾问小组和专家组。成立专家顾问组,将国内主要的土壤污染防治技术、经济和政策方面的专家纳入专家库中。同时成立试点区建设专家委员会,确定专家委员会组长、副组长和若干成员名单,由省内外、国内外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土壤学、财务财会、系统工程学、政府官员以及建设方案规划统等学科的专家组成,全程参与和指导泸州市土壤污染风险管控试点区建设过程,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建设内容,积极为泸州市试点区建设出谋划策。 

  强化目标考核。结合泸州市土壤污染防治考核办法,将先行区建设主要任务纳入考核中,按照考核办法要求,定期进行工作推进和风险管控成效的评估与考核。 

  7.2建设土壤风险管控制度与技术体系 

  加强风险管控制度建设。制定泸州市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实施细则和农用地土壤污染环境管理实施细则,结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和实践经验,细化风险评估和风险管控组织实施管理要求。编制泸州市污染土壤风险管控实施办法,建立泸州市不同类型土壤风险管控的管理模式和技术模式。 

  建立泸州市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技术体系。大力依托示范工程,在国家相关技术规范的基础上,结合国内已有经验并在泸州市大力实践与创新,适时总结泸州市在产企业和关闭淘汰遗留地块土壤风险筛选和风险等级评价、在产企业土壤环境调查与风险管控,区域性土壤污染调查、风险评估与综合整治技术,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等经验模式。 

  7.3加强土壤风险管控监管能力建设 

  提升环境监测和监察基础能力建设。2019年底前,市级环境监测机构要根据土壤环境污染状况详细调查中关于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分析检测要求,具备相应的土壤理化指标、污染物的监测分析和应急监测能力。 

  表7-1 市级环境监测部门土壤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配置目标 

  

监测能力设备类别设备名称数量(台/套)
无机污染物(包括土壤理化性质)检测制样设备视频监控设备≥1
研磨设备≥2
筛分设备≥2
前处理设备可控温电热消解仪≥2
控温/控时烘箱≥2
水浴锅≥3
分析仪器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1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
原子荧光光谱仪≥2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1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有机污染物检测前处理设备索氏提取器≥20
加速溶剂萃取仪≥2
旋转蒸发仪≥3
氮吹仪(10位以上)≥3
分析仪器自动顶空进样器≥2
自动吹扫捕集装置
气相色谱仪≥2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2
质量控制制样设备研磨设备≥2
筛分设备≥2
前处理设备可控温电热消解仪≥2
控温/控时烘箱≥2
水浴锅≥3
微波消解仪≥1
索氏提取器≥20
加速溶剂萃取仪≥2
旋转蒸发仪≥3
氮吹仪(10位以上)≥3
分析仪器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1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1
原子荧光光谱仪≥1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1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1
自动顶空进样器≥1
自动吹扫捕集装置≥1
气相色谱仪≥2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2



  同时,2020年底前,各重点区县级生态环境部门监测站要根据日常监管需要,配备相关监测仪器和专业技术人员,满足相关基础分析检测要求,具备相应的土壤理化指标、污染物的监测分析和应急监测能力。 

  到2020年,全市环境监察机构全部内设相应的土壤环境监察机构或配备土壤环境监察专职人员, 具备相应的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形成市、区县土壤环境监管和执法网,为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提供坚实的环境执法保障。加强环境监察队伍建设,严把环境执法人员的准入关。强化环境执法资格管理,严格环境监察人员持证上岗考核,严格环境监察执法证的换发,建立不合格人员退出机制。加强人员培训,特别是针对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方面的培训,提升监察执法软实力,为土壤环境监察执法提供人员和队伍保障。使监察执法人员切实做到“三熟”,即熟悉环保法规,提高执法效率;熟悉企业生产技术、生产工艺,提高监察执法水平;熟悉所在地区的基本状况,提高监察执法的反应速率。 

  提升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和执法能力建设。参照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提升土壤环境监管能力的执法能力建设,具体建设内容分为交通工具、基本取证设备、特定取证设备和办公设备等四个方面,每个监察机构建设内容如下:结合市土壤环境监管能力现状,从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土壤监测(市级具备土壤常规监测能力)、执法装备、土壤环境监管机构队伍建设(市、区县生态环境部门全部设立土壤环境监管内部机构或配备专职人员)、土壤环境事故应急等方面提出监管能力建设的具体任务。 

  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对指标监测人员、调查评估人员、修复治理企业等加强技术规范培训。根据《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推动泸州市环境应急部门土壤环境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完善的土壤环境风险应急响应体系,编制《泸州市土壤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通过土壤环境应急标准化建设推动生态环境部门在土壤环境应急机制、应急管理人员、能力建设及环境应急装备等土壤环境应急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以政府为主导、相关部门协调、各级政府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土壤环境应急管理机制,提升全省土壤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和应急救援能力等内容。 

  7.4严格泸州土壤从业企业管理 

  注重投标单位的从业经历、项目业绩和综合实力,避免恶性竞争和低价中标。吸引国内有实力的咨询服务机构和工程实施机构,加快推动“引资、引智”。 

  7.5长期加大财政投入并落实资金保障 

  各级财政长期加大对土壤污染防治工程的支持力度。各级政府长期加大资金投入,创新投融资模式开展土壤治理修复工作。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支持力度。省级财政统筹安排省级环境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用于土壤环境调查与监测评估、监督管理、治理与修复工程等工作。积极争取中央、省级项目资金的支持。市、区县级财政部门根据地方财力情况,加大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支持力度。拓展投融资渠道,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鼓励社会资本以PPP等形式参与土壤治理修复工程项目。 

  7.6加强技术攻关 

  在土壤污染防治和治理修复工程实施过程中,支持开展土壤环境容量和承载能力、土壤污染监测预警、土壤治理与复合修复等共性关键技术研究,支持开展小试、中试研究,以及先进适用装备和高效低成本功能材料(药剂)研发,为土壤治理修复提供科技支撑。充分吸纳和引进国内从事土壤污染防控工程技术、基础研究和防治管理研究的相关科研单位,形成泸州市产学研结合的土壤修复技术成果的研发-试验-工程-产业化发展模式。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对泸州市实施的治理修复项目技术特性进行全面总结,编制泸州市易推广、成本低、效果好的适用技术目录。 

  八、风险管控试点区探索重点 

  泸州市酒业、能源产业、化学工业、机械制造等四大产业是泸州市四大支柱产业,近年来大力发展页岩气资源的开发利用,在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同时,造成的土壤污染类型和成因也非常具有代表性。同时目前泸州市为资源枯竭型城市,硫铁矿资源开采引起的土壤污染历史遗留问题也非常突出。近年来泸州市大力推进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发展,大力推动传统产业绿色化转型发展,为泸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带来了新的机遇。 

  泸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基础总体薄弱,经验缺乏,地方财政资金能力有限,土壤环境管理能力滞后。基于这样的基础条件分析,泸州市作为四川省政府确定的三个省级土壤污染风险管控试点区之一,其建设总体应该按照“夯实基础 、制度先行 、全面启动、 示范突破、提高能力”的总体基调开展风险管控试点示范,探索农用地(主要是耕地)、建设用地(主要是污染地块)、采矿废弃地、页岩气开发用地等四种不同类型用地的风险管控。泸州市土壤污染风险管控试点区探索重点主要体现在: 

  1、加快建立健全土壤风险管控制度体系建设。“十三五”期间泸州市加快建立污染地块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充分结合泸州市现实基础和本建设方案确定的不同类型土壤风险管控技术思路,力争成为四川省第一个建立起具有地方特色的土壤污染环境管理和风险管控制度体系的地级市,并为后续示范、推广奠定坚实基础。 

  2、加快开展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详细调查等风险管控基础性工作。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详查是泸州市全面开展风险管控的前提和重要基础。应组织各方面力量,高度认识其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快推进实施。积极探索农用地基于土壤环境质量和农产品安全为前提的土壤用地类型划定技术方法和建设用地风险等级划定技术方法。 

  3、依托示范工程,大力探索不同类型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技术模式。依托示范工程,大力探索重点监管在产企业土壤环境调查和风险管控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依托古蔺、叙永等农用地安全利用示范工程,大力探讨和总结农用地土壤安全利用技术方法,形成泸州市耕地安全利用农作物种植正面清单。对废弃矿山开采引起的区域性土壤环境污染问题,从地块和区域两个不同层次,以降低或者消除对不同敏感受体的环境风险程度为导向,探索区域性土壤环境风险评价技术方法,提出区域内废渣、土壤、农田、河流、底泥、尾矿库等不同环境介质安全处置工程技术方案,大力践行“水土共治”。大力落实页岩气开发污染防治环境保护技术政策要求,通过实施废水、固体废物污染的全面防治,从源头减小土壤污染风险,对造成污染的,实施以防治污染扩散为目的的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技术。 

  4、积极探索实践泸州市风险管控试点区建设组织实施模式。大力引智,引入第三方土壤环境管理咨询服务能力较强的机构,为泸州市风险管控示范区建设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借鉴河池市工程项目组织实施管理经验,引入第三方土壤污染防治工程咨询服务总承包单位,发挥专业力量加快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进展并提高工作质量;泸州市、区县两级政府应切实保证储备项目前期详细调查评估和方案编制所需费用;及时解决和协调示范区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切实落实市县级土壤环境管理专职人员的配备。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全市土壤环境管理培训活动。 

  九、重点工程和投资需求 

  紧密围绕泸州市土壤风险管控试点区建设目标,计划开展重点项目共计4大类项目。包括:土壤污染源头风险防控、农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土壤环境风险管控监管能力建设。在每种类型下,进一步细化为具体的工程项目。示范工程项目含在相应项目类型中。 

  9.1项目设置 

  9.1.1土壤污染源头风险防控项目 

  土壤污染源头风险防控项目主要包括开展土壤污染详细调查、工业污染源防控项目和农业面源污染控制项目三种类型。其中,土壤污染详细调查包括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业污染源防控项目包括重点行业企业落后产能淘汰项目、重点监管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项目、重金属行业污染控制项目、非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项目;农业面源污染控制项目包括污染耕地污染源头面源控制项目、畜禽粪便处理利用设施建设项目。共11项工程,投资估算68900万元。具体工程项目与投资估算如附表3-1所示。 

  9.1.2农用地风险管控项目 

  分类实施农用地土壤风险管控。首先实施农用地环境质量类别划分项目;对优先保护类耕地,实施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域划定项目、优先保护类土壤环境保护方案编制项目、耕地土壤环境保护补偿机制研究项目;对安全利用类耕地,实施土壤环境质量和农产品风险预警系统建设项目、农用地安全利用方案编制项目、污染农田安全利用技术示范;对严格管控类耕地,实施严格管控方案编制项目。共8项工程,投资估算18100万元。“十三五”泸州市农用地风险管控项目设计如附表3-2所示。 

  9.1.3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项目 

  泸州市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项目主要包括重点监管企业、污染地块、矿山及页岩气开发土壤风险管控项目。具体包括泸州市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规划编制、全市重点监管企业土壤污染风险排查工程、重点监管在产企业和园区风险管控综合示范项目、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风险管控项目、拟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治理修复项目、典型污染地块风险管控示范工程、区域性矿山土壤综合整治项目、页岩气开发的土壤风险管控项目、泸州市土壤污染防治与治理修复项目库、泸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编制项目。共10项工程,投资估算16600万元。“十三五”泸州市建设用地污染土壤风险管控项目设计如附表3-3所示。 

  9.1.4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包括“十三五”期间土壤环境监管制度建设和土壤环境监测能力、监管能力和执法能力建设项目、泸州市土壤污染风险管控试点区中期和末期评估,同时实施科技攻关重点项目、宣传教育、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建设内容。共8项工程,投资估算9300万元。“十三五”泸州市建设用地污染土壤监管能力建设项目设计如附表3-4所示。 

  9.2 资金筹措 

  按照污染者付费的总体原则,造成场地污染等污染问题的,同时污染责任人现行存在的,则由造成污染的责任方承担资金资金。一般情况下,企业造成的污染问题,由企业自行承担污染防治所需要的资金投入; 

  无主项目(污染责任人灭失)、监管能力建设、科研项目,均可申请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可全部使用财政性资金;污染责任人虽然还在,但无力承担相应的治理修复或风险防控工程投资需要,且不及时整治会影响整体工作推进的,可申请财政专项资金先行垫付,地方政府保留继续向污染责任人追溯的权利; 

  在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同时,市、区县级财政部门根据地方财力情况,加大对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投入,支持土壤环境调查与质量类别划分、风险评估、监督管理、治理与修复等工作。各级政府统筹相关财政资金,通过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加大支持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的土壤污染防治。统筹安排专项建设资金,支持企业对涉重金属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进行技术改造; 

  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功能,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推动受污染耕地和以政府为责任主体的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发挥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机构引导作用,为重大土壤污染防治项目提供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企业上市融资和挂牌融资;支持利用绿色证券、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筹措资金用于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 

  十、实施效益 

  10.1环境效益 

  项目实施后,到2020年,泸州市实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不小于94%、实现耕地安全利用面积23.9万亩,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小于90%, 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风险管控率达到90%,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土壤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率达90%。 重点企业源头控制、受污染农用地及污染地块治理修复、矿山综合整治等一系列工程实施以后,泸州市耕地面积增加,土壤质量也有所改善;绿色植被覆盖率提高,森林覆盖率提高,有效的改善了泸州市生产、生活环境,具有良好的生态效益。 

  10.2社会效益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使得全市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控制,不断提升全市505万人口的人居环境,为泸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并可有效助力泸州市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 

  10.3经济效益 

  项目实施后,到2020年,泸州市土地利用率显着提高,缓解了泸州市耕地不足的状况,耕地的增加还使得研究区直接经济效益值增加,同时,矿山修复后带动旅游业的发展,旅游收入提高,增加财政收,使得经济效益明显提高。 

  10.4示范效益 

  以分别建立耕地和建设用地两种类型用地风险管控全过程管理体系为先导,设计典型的农用地、矿山迹地及页岩气开发风险管控试点项目,以风险管控试点示范项目为重要载体,大力建设泸州市土壤风险评估技术、安全利用技术、风险管控技术、治理修复技术、效果评估技术等为核心的技术体系,探索风险管控组织实施创新,分类建立集管理、技术和管理为一体的风险管控模式,建立不同类型土壤分类管理制度体系、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项目全过程监管体系、采矿废弃地区域性土壤环境调查与风险管控技术模式,提高市县土壤风险管控和监管能力,为四川省乃至全国土壤风险管控提供了良好的借鉴意义。 

  附件 

  1-1 粮(油)蔬菜主产地区(优先保护区域)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
1高标准稻田建设 

(含订单生产基地)
江阳区江北等9个乡镇;龙马潭区特兴等5个乡镇;泸县得胜等14个乡镇;合江县大桥等12个乡镇;叙永县叙永等11个乡镇;古蔺县二郎等14个乡镇
2水稻订单生产基地建设江阳区江北等9个乡镇;龙马潭区特兴等5个乡镇;泸县得胜等14个乡镇;合江县大桥等22个乡镇;叙永县叙永等11个乡镇;古蔺县二郎等14个乡镇
3“杂交中稻—再生稻” 

技术集成与创新
江阳区分水岭、弥陀
4高粱标准化产业生产基地石寨、通滩、胡市、金龙、黄舣、弥陀
5高粱产业种业培育龙马潭区、江阳区高粱主产区
6优质粮食产业科技示范园江阳区黄舣、弥陀、大渡口
7粮食产品质量安全项目江阳区黄舣、弥陀
8沿江精品早春蔬菜基地江阳区华阳、方山、况场、江北、通滩、泰安、黄舣、弥陀等;龙马潭区特兴、金龙、胡市、长安等;纳溪区新乐、大渡口;泸县太伏、兆雅、海潮、牛滩等;合江县合江、大桥、先市、实录、九支、白米、白沙、榕山
9丘陵特色蔬菜生产基地江阳区分水岭、黄舣、弥陀、通滩、方山、江北、泰安、石寨、况场等;龙马潭区特兴、长安、石洞、金龙、双加等;纳溪区天仙、白节、丰乐、龙车、护国等;泸县得胜、云锦、福集、嘉明、方洞、云龙、立石、奇峰、牛滩、玄滩、喻寺、玉蟾等;合江县甘雨、虎头、凤鸣、佛荫、尧坝、白鹿、参宝
10山区优质蔬菜生产基地纳溪区打古、白节和护国;合江县福宝、先滩、自怀;叙永县的麻城、营山、合乐、叙永、正东、摩尼、分水、黄坭、观兴、枧槽、兴隆等;古蔺县的古蔺、东新、护家、鱼化、双沙、箭竹、丹桂、大寨、大村



  1-2 泸州市已关闭或停产工业重点地块名单

序号区县土地原使用企业名称行业类别 名称生产时间(年)关停并转、搬迁时间原企业地址占地面积(亩)地块环境状况
1江阳区泸州市江阳区太极机电有限公司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222013年6月江阳区茜草街道卫国村3.86该公司位于江阳区茜草街道卫国村,占地面积为3.86亩,为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业,2013年6月关停。
2龙马潭区泸州欣润石化有限公司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82015年4月罗汉街道石 

  梁村
18.9该公司于2006年投产2014年4月停产;生产时工艺为减线油在硫酸的作用下得到中间产物,加上白土后过滤沉淀后得到成品。企业在产时,不产生生产废水,只有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企业内无污水处理设施,无地下管道或储罐。目前企业主要是销售润滑油。
3泸州天力润滑油有限公司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82016年3月龙马潭区石洞镇三叉路口5该公司2006年建厂,2008年投入生产,2016年5月停产至今;企业占地面与约5亩;目前,主要是润滑油销售,从中石油买进润滑油销往其他企业。
4纳溪区四川班达化工有限公司颜料制造82012年3月纳溪区大渡口镇民生村35该公司位于泸州市纳溪区大渡口镇清溪村, 建设有1万吨/年硫酸法生产塑料和化纤专用钛白粉生产线;2009年5月建成并投入运行。主要产品:钛白粉、纳米钛白粉、钛精矿及钛制品、矿产品。已停产。
5泸州市纳溪区永利化工厂无机盐制造152016年3月纳溪区棉花坡镇高洞村长滩桥2.6该公司位于泸州市纳溪区棉花坡乡高洞4社。主要产品为硫酸镁,明矾,硫酸铝,年产硫酸铝20000吨,明矾2000吨,硫酸镁15000吨。
6泸县泸州跃发巨龙化工有限公司炼焦62015泸县玉蟾街道办古二井村(原泸县光明碗厂)18该公司占地面积18亩,原泸州跃发巨龙化工有限公司为焦化厂,2002年开始生产,2008年关停;2010年该企业被四川省鸿福煤业有限公司收购,2012年关停。
7四川鸿鹄集团泸州化工有限公司氮肥制造432012年7月泸县玉蟾街道办工矿社区(泸县化肥厂)15该公司为氮肥制造企业,企业占地面积15亩, 2012年关停,关停前企业主要产品为化肥。
8四川中油金诺石化有限公司炼焦222012年7月泸县玉蟾街道办工矿社区20该公司占地面积75亩,企业为焦化厂,目前原生产区占地面积20亩,其他地方租为他用。于2012年关停;设计生产规模为80万吨/年冶金焦,采用湿法熄焦技术。
9泸州万联化工有限公司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142015年7月百和镇蒋坝村19.2该公司主要生产金刚烷及其衍生物,设计能力为280t/a,主要原料为双环戊二烯,用量为840 t/a,生产区占地面积为11.2亩;企业2000年投产,2014年停产。




  1-3泸州市省控、市控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单 

  

序号区县企业名称行业类别备注
1合江县合江县海东皮革制品有限公司皮革鞣制加工省控
2四川天华富邦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有机化学原料制造省控
3四川华南无机盐有限公司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市控
4泸州雷普科技有限公司专用化学品制造市控
5四川天亿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有机化学原料制造市控
6四川三木化工有限公司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市控
7龙马潭区泸州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省控
8泸州长城机电厂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省控
9伊顿液压(泸州)有限公司锅炉及辅助设备制造省控
10四川航天川南火工技术有限公司金属制品业省控
11泸州宏达有机化工厂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市控
12泸州华中化工厂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市控
13泸州金珂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市控
14泸州鑫福化工有限公司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市控
15中海沥青(四川)有限公司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市控
16泸县泸州众大科技活塞环有限公司内燃机及配件制造省控
17迪邦(泸州)化工有限公司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市控
18泸州大洲化工有限公司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市控
19四川宝利沥青有限公司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市控
20四川科瑞德凯华制药有限公司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市控
21四川众邦制药有限公司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市控
22纳溪区泸州东方农化有限公司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省控
23泸州市纳溪区吾辰医疗废物处理中心危险废物治理省控
24泸州市兴泸环保发展有限公司环境卫生管理(垃圾焚烧)省控
25泸州天欣源化工厂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市控
26四川泸州巨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市控
27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公司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市控
28江阳区四川长江液压件有限责任公司液压动力机械元件制造省控
29成都能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泸州分公司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市控




  1-4泸州市土壤污染防治重点监管园区名单

序号园区名称行政区划主导产业园区内主要涉土监管行业
1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阳区高端装备制造、大数据产业、医药产业化工、机械制造
2四川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龙马潭区物流商贸、新材料、饮料食品、汽车装备新建大型化工项目主要布局在该园区内
3泸县经济开发区泸县白酒生产、机械制造医药化工
4泸州纳溪经济开发区纳溪区节能环保建材、化工化工原料多元化利用和产业链条延伸,建设成为全国重要循环型化工基地
5四川合江临港工业园区合江县化工、临港物流、新材料及环保产业、 食品化工



  1-5 泸州市页岩气开采土壤污染防治重点防控企业名单

序号井号气井所在位置产量
(万方/天)
规模
(万方/天)
开采工艺
1阳101四川省泸州市泸县玄滩镇刁河村六组0.36井口保温,气水分离 

  
2阳201-H2四川省泸州市泸县玄滩镇刁河村六组0.243
3阳202-H1四川省泸州市泸县得胜镇顺民村8 组0.34
4阳202-H2四川省泸州市泸县得胜镇顺民村8 组0.714
5阳203-H1四川省泸州市泸县云龙镇茅坝村2 组(4 组)0.10.5
6阳203-H2四川省泸州市泸县云龙镇茅坝村2 组(4 组)1.215
7洞202-H1四川省泸州市泸县毗卢镇莲花村七组0.78
8洞202-H2四川省泸州市泸县毗卢镇莲花村七组0.44.5
9坛101H四川省泸州市泸县百和镇蒋坝村二社0.13.6
10古202-H1四川省泸州市泸县福集镇鱼目村五组与喻寺镇雷坝村五组交界处0.816
11古205-H1四川省泸州市泸县牛滩镇寿尊村十组0.916
12古205-H2四川省泸州市泸县牛滩镇寿尊村十组0.830
13海201-H1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金龙镇塘坡村8 组0.916



  2、泸州市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中污染源和详查点位分布图 (略)

  2-1泸州市主要污染源分布图(略) 

  2-2泸州市农用地土壤详查点位分布图(略)   

  3、“十三五”风险管控重点地块分布图 (略)

  4、重点工程项目及投资估算 

  表4-1 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项目设计

序号项目名称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工作内容实施年限投资估算 
(万元)
1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县政府开展全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调查。2018-20192200
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县政府2018年启动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基础信息调查。 
2019年启动采样、分析测试。 
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污染地块分布及环境风险情况。
2018-20202000
3重点区域土壤环境调查和评估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县政府,园区管委会开展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重点工业园区、重点废弃矿井的周边土壤调查和评估。2018-20191200
4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土壤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市生态环境局 
市城管执法局
各区县政府,兴泸环保公司开展城市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周边土壤环境的调查和风险评估。2019-20201000
5重点行业企业落后产能淘汰项目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区县政府根据国家和四川省有关要求,加大重点行业监管企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2018-20201500
6重点监管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项目市发展改革委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市生态环境局
各县区政府大力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将重点防控企业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显着提升污染防治水平。2018-2020800
7重金属行业污染控制项目市发展改革委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市生态环境局
各区县政府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涉重金属产业发展规划必须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深化重金属污染治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鼓励现有重金属污染企业升级改造,加强重点行业重金属防控。2018-2020500
8污染耕地污染源头面源控制项目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县政府实施农药、化肥控制、农业废弃物回收示范项目、先进适用施肥技术推广项目。牵头编制全市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实施方案,分批实施其中的示范项目和重点项目。2018-202015000
9畜禽粪便处理利用设施建设项目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县政府建设畜禽粪便处理利用设施。2018-20202500
10非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项目市城管执法局各区县政府对区域内非正规垃圾填埋场进行摸底排查,建立整治台账,按照国家、省有关技术标准进行整治。实施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整治示范工程。 

  
2019-2020500
11泸州市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市生态环境局合江县政府建设泸州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2018-202238000
12泸州市废铅酸蓄电池回收示范试点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县政府以移动通讯、机动车销售与维修、电动自行车销售等行业为重点,依托生产会经营企业、处理处置企业建立废铅蓄电池回收网络,建设泸州市废铅酸蓄电池回收示范试点。2018-20222000
13泸州市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市生态环境局纳溪区政府建设泸州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2018-202011700
合计78900



  表4-2 农用地土壤风险管控项目设计


项目名称牵头
单位
责任单位主要内容实施年限投资估算(万元)
1农用地环境质量类别划分项目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县政府完成农用地土壤质量类别划定,建立污染耕地分类清单2019-2020300
2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域划定项目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县政府建立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档案和分类清单。制定《泸州市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区域(地块)名册》,明确优先保护区域的分布、范围和面积。2019-2020500
3优先保护类土壤环境保护方案编制项目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县政府土壤环境优先保护区域集中的区县完成土壤环境保护方案,开展污染源排查,并对施用肥料、农药和使用农膜等情况展开调查,提出整改要求。2018-2020500
4耕地土壤环境保护补偿机制研究项目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县政府综合考虑粮食生产、土壤环境保护、社会经济发展等因素,探索建立纵向和横向的土壤环境保护补偿机制。2019-20205000
5安全利用类土壤环境质量和农产品风险预警系统建设项目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县政府根据泸州当地土壤环境质量现状及土壤背景特点,建立泸州土壤环境质量预警线。定期开展土壤环境质量和农产品样品的分析研判工作,对接近预警线的区域,应分析当地影响土壤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提出严格控制土壤环境质量下降趋势的应对措施。20202000
6农用地安全利用方案编制项目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县政府根据农用地风险评估结果,以区县为单位,组织制定农用地安全利用方案,报所在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2019-20201500
7污染农田安全利用技术示范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古蔺县政府在古蔺县石屏乡磺厂村、石屏村、扎山村、向顶村受土法炼磺影响的农用地作为试点区的污染土壤修复技术研究,实施污染耕地风险管控与修复技术模式探索2018-20208000
8严格管控类耕地管控方案编制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县政府制定严格管控类耕地的严格管控方案。各区县根据情况完成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划定2019-2020300
合计18100



  表4-3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项目设计

序号项目名称牵头单位责任 
单位
主要内容实施年限投资估算 
(万元)
1全市重点监管企业土壤污染风险排查工程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县政府根据有关规范要求,开展全市重点监管企业土壤环境污染情况排查,开展企业自行监测、监督性监测,完成重点监管企业土壤污染风险管控要求2018-20191000
2重点监管园区风险管控综合示范项目市生态环境局长开区管委会以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龙马潭区)作为试点,开展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实施预防预警及风险管控等综合示范。2019-20201800
3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风险管控项目市生态环境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各区县政府对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场地,责任方应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编制风险管控技术方案,实施以防止污染扩散为目的的风险管控,编制风险管控技术方案。根据该技术方案,实施风险管控工程措施。2019-20205000
4拟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治理修复项目市生态环境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各区县政府拟开发利用的遗留污染地块,实施以安全利用为目的的风险管控,确定技术经济可行、较为成熟的工艺技术方案,科学、合理确定风险管控目标值,以及相对应的修复范围和工程量。2019-2020800
5典型污染地块风险管控示范工程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区县政府启动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工程和拟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工程,探索符合泸州市和场地现状特点的风险评估技术方法,合理确定风险管控目标值2018-2020900
6区域性矿山土壤综合整治项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县政府以叙永县两河镇和古蔺县石屏镇矿山迹地综合整治为重点,全面开展不同介质调查,2020年前完成区域性土壤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2019-20206000
7页岩气开发的土壤风险管控项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县政府实施页岩气和天然气开采过程中的风险管控。开展页岩气水基和油基岩屑的综合利用试点示范,减少固体废物填埋量。2020年,基本建成页岩气、天然气开采环境管理体系。2019-2020800
8泸州市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规划编制市生态环境局土壤污染防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各区县政府
确定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重点对象,设计工艺技术路线,开展工程量计算,提成治理修复主要任务,编制治理修复规划2018-201980
9泸州市土壤污染防治与治理修复项目库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县政府按照泸州市土壤污染防治治理修复规划确定的项目库建设内容,开展项目库建设并实施动态管理,达到省级项目库和国家项目库入库标准的项目2018-2020100
10泸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市生态环境局 
市财政局
各区县政府从项目库建设、项目申报、组织实施、验收评估、资金管理、绩效考核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2018-2020120
合计16600




  表4-4 “十三五”泸州土壤环境能力建设项目设计

序号项目名称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内容实施年限投资估算 
(万元)
1土壤环境监管制度建设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县政府探索泸州市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和农用地土壤污染环境管理模式,开展农用地和污染地块两种类型的风险管控、矿山废弃地、页岩气开采用地环境风险管控试点。2018-2020500
2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培训项目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县政府土壤环境监管技术培训和研讨。2018-2020300
3土壤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县政府购置土壤检测设备,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提升土壤监测能力。2019-20203000
4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和执法能力建设项目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县政府从土壤监管单位交通工具、基本取证设备、特定取证设备和办公设备等四个方面提升土壤环境监管能力的执法能力建设2018-20202000
5泸州土壤污染防治科技攻关重点项目市科技和人才局、 
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各区县政府支持开展土壤环境容量和承载能力、土壤污染监测预警、土壤治理与复合修复等共性关键技术研究,支持开展小试、中试研究以及先进适用装备和高效低成本功能材料(药剂)研发,为土壤治理修复提供科技支撑;支持开展在产企业风险管控措施研研究;编制泸州市易推广、成本低、效果好的适用技术目录。2019-20202500
6泸州市土壤污染风险管控试点区中期评估市生态环境局土壤污染防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各区县政府
委托有关技术单位开展泸州市土壤污染风险管控试点区建设中期评估,为管理部门提供决策参考。2019-2020100
7泸州土壤污染防治宣传与教育项目市生态环境局土壤污染防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各区县政府
对重点企业土壤污染防治技术方法和重要性进行宣传和培训,制定泸州市重点企业土壤污染防治培训方案;制定泸州土壤污染防治宣教工作实施方案,根据该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开展面向不同对象的宣传和教育工作。2018-2020500
合计8900



  5、年度工作计划表 
  

  表5-1 2018年度计划启动和实施的项目一览表

序号项目名称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工作内容实施年限
1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规划编制市生态环境局土壤污染防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各区县政府
确定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重点对象,设计工艺技术路线,开展工程量计算,提成治理修复主要任务,编制治理修复规划2018-2019
2典型污染地块风险管控示范工程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土壤污染防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各区县政府
启动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工程和拟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工程,探索符合泸州市和场地现状特点的风险评估技术方法2019-2020
3土壤污染防治与治理修复项目库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土壤污染防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各区县政府
按照泸州市土壤污染防治治理修复规划确定的项目库建设内容,开展项目库建设并实施动态管理,达到省级项目库和国家项目库入库标准的项目2018-2020
4土壤污染防治工程项目管理体系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土壤污染防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各区县政府
从项目库建设、项目申报、组织实施、验收评估、资金管理、绩效考核等方面建立相应管理体系。2018-2020
5“十三五”泸州市土壤污染防治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县政府开展监测应急能力、宣教培训、评估、信息平台等内容。2018-2020
6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制度建设项目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县政府制定泸州市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实施细则和农用地土壤污染环境管理实施细则。2018-2020
7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培训项目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县政府开展土壤环境监管技术培训和研讨。2018-2020
8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和执法能力建设项目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县政府从土壤监管单位交通工具、基本取证设备、特定取证设备和办公设备等四个方面提升土壤环境监管能力的执法能力建设。2018-2020
9土壤污染防治宣传与教育项目市生态环境局土壤污染防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各区县政府
对重点企业土壤污染防治技术方法和重要性进行宣传和培训,制定泸州市重点企业土壤污染防治培训方案。2018-2020
10全市重点监管企业土壤污染风险排查工程市生态环境局土壤污染防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各区县政府
根据有关规范要求,组织全市重点监管企业土壤环境污染情况排查,实施隐患整治和风险管控。2018-2020


  表5-2 2019年度计划启动的项目一览表

序号项目名称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工作内容实施年限
1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土壤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市城管执法局兴泸环保公司、相关区县政府按照计划,开展城市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周边土壤环境的调查和风险评估2019-2020
2非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项目市城管执法局各区县政府对区域内非正规垃圾填埋场进行调查和评估,启动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整治示范工程。2019-2020
3农用地环境质量类别划分项目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县政府完成农用地土壤质量类别划定,建立污染耕地分类清单2019-2020
4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域划定项目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县政府建立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档案和分类清单。制定《泸州市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区域(地块)名册》,明确优先保护区域的分布、范围和面积2019-2020
5耕地土壤环境保护补偿机制研究项目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县政府综合考虑粮食生产、土壤环境保护、社会经济发展等因素,探索建立纵向和横向的土壤环境保护补偿机制2019-2020
6农用地安全利用方案编制项目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县政府根据农用地风险评估结果,以区县为单位,组织制定农用地安全利用方案,报所在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2019-2020
7严格管控类耕地的严格管控方案编制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县政府制定严格管控类耕地的严格管控方案。2020年前各区县根据情况完成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划定2019-2020
8重点监管园区风险管控综合示范项目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区县政府,长开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对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龙马潭区)作为典型工业园区,开展土壤污染现场调查,对周边敏感环境开展风险评估,实施预防预警及风险管控等综合示范。2019-2020
9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风险管控项目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区县政府对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场地,责任方应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编制风险管控技术方案,实施以防止污染扩散为目的的风险管控,编制风险管控技术方案。根据技术方案,实施风险管控工程措施2019-2020
10拟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治理修复项目市生态环境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各区县政府拟开发利用的遗留污染地块,实施以安全利用为目的的风险管控,确定技术经济可行、较为成熟的工艺技术方案,科学、合理确定风险管控目标值,以及相对应的修复范围和工程量2019-2020
11区域性矿山土壤综合整治项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县政府以叙永县两河镇和古蔺县石屏乡矿山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全面开展不同介质调查,推进区域性土壤环境综合整治2019-2020
12页岩气开发的土壤风险管控项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县政府实施页岩气和天然气开采过程中的风险管控。开展页岩气水基和油基岩屑的综合利用试点示范,减少固体废物填埋量。2020年,基本建成页岩气、天然气开采环境管理体系2019-2020
13土壤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县政府购置土壤检测设备,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提升土壤监测能力。2019-2020
14土壤污染防治科技攻关重点项目市科技和人 
才局
各区县政府支持开展土壤环境容量和承载能力、土壤污染监测预警、土壤治理与复合修复等共性关键技术研究,支持开展小试、中试研究以及先进适用装备和高效低成本功能材料(药剂)研发,为土壤治理修复提供科技支撑;支持开展在产企业风险管控措施研研究,开展固体废物堆场和煤矿影响机制研究;编制泸州市易推广、成本低、效果好的适用技术目录2019-2020
15土壤污染风险管控试点区中期评估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县政府委托有关技术单位开展泸州市土壤污染风险管控试点区建设中期评估,为管理部门提供决策参考2019-2020




  

  表5-3 2020年度计划启动的项目一览表

  

序号项目名称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工作内容实施年限
1安全利用类土壤环境质量和农产品风险预警系统建设项目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县政府根据泸州土壤环境质量现状及土壤背景特点,建立泸州土壤环境质量预警线。定期开展土壤环境质量和农产品样品的分析研判工作,对接近预警线的区域,应分析当地影响土壤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提出严格控制土壤环境质量下降趋势的应对措施。2020
2污染农田安全利用技术示范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县政府在古蔺县石屏乡磺厂村、石屏村、扎山村、向顶村受土法炼磺影响的农用地作为试点区的污染土壤修复技术研究,实施污染耕地风险管控与修复技术模式探索2020
3土壤污染风险管控试点区末期评估市生态环境局土壤污染防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各区县政府
委托有关技术单位开展泸州市土壤污染风险管控试点区建设末期评估,为管理部门提供决策参考。2020-2021



  [1]部分未能获得2014年的数据,则采用2013年数据。


附件:

办发〔2019〕17号.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