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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1-30 10:18 浏览次数: 【字体: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书面报告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各级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狠抓增收节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各项财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收入实现提质增量。全市各级坚持依法理财,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全面落实减税降费举措,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着力加强财源建设,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0亿元,为预算的98.6%,较上年同口径增长9%。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00.5亿元,为预算的107.8%,同口径增长27.2%;非税收入完成49.5亿元,为预算的84.2%,同口径下降15.5%;税收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67%,较上年提升11.6个百分点。市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1.8亿元,为预算的100.2%,同口径增长9.2%。

支出规模不断扩大。认真贯彻“保运转、保民生、转变支持发展方式”的工作要求,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资金统筹,全力保障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达到411.9亿元,为预算的98.8%,增长11.6%。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4.5亿元,为预算的95.9%,增长18.4%。

财政收支总体平衡。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0亿元,加上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等各项转移性收入208亿元,以及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地方政府债券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等98.5亿元,全年总收入456.5亿元。总收入减去当年支出、上解省支出、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451.5亿元,年终结余5亿元,按政策规定应结转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项目支出5亿元。市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8亿元,加上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等各项转移性收入89.4亿元,以及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等44.2亿元,全年总收入185.4亿元。总收入减去当年支出、补助三区和高新区支出、上解省支出、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支出等181.4亿元,年终结余4亿元,按政策规定应结转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项目支出4亿元。2018年全市和市级均实现收支平衡。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初安排预备费2.4亿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安全应急、环保整改、“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等方面支出。

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情况:根据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拟补充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4亿元,补充后基金余额5.4亿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结转资金4亿元,主要是部分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因时间和项目进度等原因需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286.3亿元,为预算的123.1%;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专项债券转贷收入等59.4亿元后,收入总量为345.7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296.3亿元,为预算的98.9%;加上专项债券还本支出、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等46亿元后,支出总量为342.3亿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年终结余3.4亿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70.9亿元,为预算的92.8%;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专项债券转贷收入等39.5亿元后,收入总量为210.4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54.7亿元,为预算的98.8%;加上补助三区和高新区支出、专项债券还本支出、专项债券转贷支出和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等53.8亿元后,支出总量为208.5亿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年终结余1.9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亿元,为预算的93.4%;加上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转收入等1.1亿元后,收入总量为5.1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亿元,为预算的60%;加上按规定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2.1亿元后,支出总量为4.1亿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年终结余1亿元,主要是上级补助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资金结转下年支出等。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4亿元,为预算的100.1%;加上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转收入等0.9亿元后,收入总量为4.3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9亿元,为预算的67.4%;加上按规定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1.5亿元后,支出总量为3.4亿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年终结余0.9亿元,主要是上级补助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资金结转下年支出等。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0.8亿元,为预算的100%;加上上年滚存结余64.8亿元后,收入总量为135.6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0.2亿元,为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足额兑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提高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年终滚存结余75.4亿元。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0.4亿元,为预算的100%;加上上年滚存结余53.5亿元后,收入总量为113.9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2亿元,为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足额兑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提高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补助三区和上缴统筹基金等。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年终滚存结余61.9亿元。

上述全市和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数据均为快报数据,在完成区县决算审查汇总,并与省财政办理结算后,将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市人大预算决议落实情况

2018年,全市各级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市人大财经委的审查意见,认真落实各项审计整改要求,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支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指导,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0件,反馈满意率达到100%。

一是突出动态监控,收支预算执行良好。克服宏观经济下行、减税降费等多重减收因素影响,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稳增长决策部署,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全面建成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加强重点项目税收征管,开展税收风险分析和纳税评估,实行税源动态监控。硬化预算约束,强化支出执行监管,盘活存量、用好增量。通过上述措施,2018年收支预算执行总体良好,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首次突破150亿元,其中市级突破50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首次突破400亿元,其中市级突破100亿元。

二是突出重点攻坚,“三大攻坚战”深度发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决策部署,积极采取统筹盘活存量资金、严控新增项目等措施,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切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截至2018年末,全市地方政府债务429.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42.2亿元、专项债务187.3亿元;市级债务201亿元、区县债务228.5亿元),低于省政府核定的债务限额446亿元,债务风险总体可控。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落实中央、省、市脱贫攻坚总体部署和要求,强化脱贫攻坚投入保障机制。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检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整改中央、省环保督察问题为重点,大力整治环境突出问题,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

三是突出主动作为,争资争项成效显着。加强政策分析研究,紧扣上级投资方向及重点,积极向上汇报对接。深入研究土地储备、棚户区改造、收费公路等地方政府债券政策,做好项目筛选和包装储备,2018年获得省转贷新增地方政府债券66.6亿元,有力支持了城市、交通等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获得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30.8亿元,增量资金3.3亿元;基础设施补短板资金4.7亿元;赤水河跨省流域生态补偿资金1.8亿元;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0.9亿元;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鼓励直接融资财政奖补资金0.8亿元。

四是突出方式创新,建设发展加快推进。转变财政支持发展方式,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综合运用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财政贴息、激励奖补等方式,积极支持酒业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培育新兴产业。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支持城市、交通、水利等重点项目加快推进。规范推进PPP项目,全市41个项目纳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总投资492亿元,其中:部级示范项目2个,省级示范项目2个。

五是突出民生保障,民生事业持续改善。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增强民生政策的针对性和准确性。2018年全市十项民生工程和20件民生实事预算执行总额达到78.7亿元,为预算的101%,就业、教育、社保、医疗卫生等重点民生支出得到有力保障,民生支出占比70.2%。做好援藏援彝资金保障,2018年全市安排援建资金0.9亿元;提前拨付2019年援藏资金0.4亿元,支持受援县脱贫攻坚和民生改善。

六是突出提质增效,财税改革稳步实施。认真贯彻落实增值税四档税率简并为三档,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扩围等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全年减轻企业税负39.1亿元。全面落实“放管服”要求,积极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支持自贸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建设,保障自贸区制度创新、人才引进等支出,支持申创综合保税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推进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评价范围由项目支出拓展到部门整体支出。

(三)全市一般公共预算重点支出情况

2018年,全市各级继续加强支出管理,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支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一是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头等大事。全市投入48.7亿元,支持58775人脱贫、86个贫困村退出。补充“四项扶贫基金”,基金规模达到7亿元,惠及超过84万人次贫困人口。深入开展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整合资金9亿元,集中财力推进脱贫攻坚。加强扶贫资金监管,推进实施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开展扶贫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管理,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规范、高效。

二是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市投入42亿元,支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大力支持整治环境突出问题,推进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支持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改善主城区空气质量,落实河(湖)长制,实施土地污染防治项目。支持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继续加大支农投入,大力发展绿色农业,促进竹产业发展。

三是支持完善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体系。全市投入86亿元,支持完善医疗卫生体系,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支持就业创业,开展就业培训,加强双创孵化园区建设,帮扶困难就业人员就业。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调整2018年城乡低保标准。代缴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代缴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加快提升卫生健康服务水平,深入推进全民预防保健工作。支持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改造。

四是支持教育、科技、文化事业发展。全市投入85亿元,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促进科技文化繁荣发展。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支持校舍新建、改扩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支持实施“化解义务教育大班额三年攻坚计划”,着力解决义务教育突出问题。严格落实教育资助政策,实现应助尽助。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实施幸福美丽新村文化院坝建设,加大公共文化产品与服务有效供给,落实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经费保障机制。推进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支持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促进科技创新与进步。

五是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全市投入22亿元,转变财政支持发展方式,推动产业提档升级。综合运用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财政贴息、激励奖补等方式,重点支持“三大千亿产业”发展,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大力培育新兴产业,促进传统产业加快转型,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完善财税政策,建立合作共享机制,支持产业园区建设发展。

六是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全市投入45亿元,支持城市、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云龙机场建成通航、叙大铁路工程竣工,川南城际铁路泸州段、G8515泸荣高速公路等重大交通项目加快推进。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农户避险搬迁安置。实施危旧房棚户区改造,支持农村危房改造,改善群众住房条件。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重点方面的财政投入,存在部分项目统计归类交叉。

2018年,全市财政总体平稳运行,财税改革深入推进,收支规模继续扩大,支持发展更加有力,民生保障显着增强。上述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市人大的监督指导、市政协的支持关心,是全市各级克难奋进、扎实工作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工作还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主要是:减税降费力度进一步加大,财政收入持续增长较难,刚性增支、政策性增支因素较多,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财政支出结构还需进一步优化,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全过程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存在重投入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等问题;债务还本付息和政府支出责任进入高峰期,个别地方债务结构不合理、管理还不够规范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八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的落实之年。全市各级将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新思路、新理念推动新发展,编制好2019年收支预算,落实好各项财政政策。

(一)2019年财政政策

根据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2019年财政政策主要包括:

一是坚决落实“六稳”要求,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把稳就业摆在突出位置,重点解决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较大幅度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推进民营经济发展,解决好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继续全面落实各类税收优惠政策。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推动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坚定推进自贸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建设发展,支持财税领域制度创新,扩大对外开放,全力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支持招商引资,突出外资引进,实施精准招商、精品招商。紧扣中央和省投资方向和重点,积极争资争项,争取更多资金和项目落地泸州。

二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不动摇,更多采取改革办法,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在“巩固、增强、提升、畅通”上下功夫。以构建产业生态圈为着力点,支持“三大千亿产业”加快发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做强经济实力。优化产业类专项资金支持方向,确保专项资金投向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优化创新创业、科技经费等专项资金投入,持续深化改革,着力创新驱动,为高质量快速发展注入持续动力活力。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调整完善市、区县财政体制,建立财力与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三是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快补齐高质量发展短板。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坚持结构性去杠杆的基本思路,防范金融市场异常波动和共振,稳妥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做到坚定、可控、有序、适度。进一步强化政府债务预算管理,严格控制举债规模不超过限额。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有序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继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全力支持2.8万人脱贫、14个贫困村退出,古蔺县、叙永县摘帽。突出抓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积极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扶贫车间、飞地扶贫等模式。管好用好“四项扶贫基金”,提高资金投入精准性。坚决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落实到经济发展各领域全过程,持续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加大生态环境问题治理,筑牢长江上游绿色生态屏障,支持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深入开展新一轮绿化泸州行动,大力支持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治理,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四是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化财政支农投入。聚焦农业农村现代化,大力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特色农业产业,突出特色基地建设,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加大农业产业化企业招引和培育力度。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点做好垃圾污水处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施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全面推进宜居乡村建设,支持文明村创建。

五是支持改善民生水平,增加基本民生保障投入。强化社保政策兜底保障功能,实施就业优先政策,确保群众基本生活底线。健全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完成“全面改薄”工程,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支持职业教育学校提档升级。落实政府卫生投入政策,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支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持续深化养老服务综合改革试点。打造食品药品安全泸州。

(二)2019年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确定的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和重点任务,按照“坚持积极稳妥、突出保障重点、厉行勤俭节约、强化全面统筹、注重风险防范”的原则,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合理编制2019年收支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根据收入预算编制原则,综合考虑宏观经济运行、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后,2019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安排为153亿元,同口径增长8.5%;加上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等138.9亿元,减去上解省支出7.9亿元后,收入总量为284亿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全市支出预算拟安排284亿元,在此基础上,加上省财政提前通知2019年专项转移支付补助4.2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8.2亿元。

根据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以及现行财政管理体制,2019年市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安排为52亿元,同口径增长8.5%;加上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等70.7亿元,减去对三区和高新区的返还性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上解省支出19.3亿元后,收入总量103.4亿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市级支出预算拟安排103.4亿元,在此基础上,加上省财政提前通知2019年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8亿元,减去对三区和高新区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1亿元后,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4.1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为201亿元,加上上年结余收入3.4亿元后,收入总量为204.4亿元。按照以收定支和收支平衡原则,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204.4亿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为123.7亿元,加上上年结余收入1.9亿元后,收入总量为125.6亿元。按照以收定支和收支平衡原则,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125.6亿元,主要用于土地收储、重大项目建设等。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为3.9亿元,加上上年结余收入1亿元后,收入总量为4.9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拟安排4.9亿元。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为3亿元,加上上年结余收入0.9亿元后,收入总量为3.9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拟安排3.9亿元,主要用于解决市属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资本金注入等。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为72.3亿元,加上上年滚存结余75.4亿元后,收入总量为147.7亿元。按照现行社会保险支出政策,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64.5亿元,滚存结余83.2亿元。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为61.9亿元,加上上年滚存结余61.9亿元后,收入总量为123.8亿元。按照现行社会保险支出政策,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55.4亿元,滚存结余68.4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主要用于按时足额兑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

5.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

按照“保运转、保民生、转变支持发展方式”的财政工作方针,根据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参考有关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合理安排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保障各项重点支出资金需要。主要支出方向为:

(1)支持教科文发展方面安排资金9.2亿元,主要用于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发展现代教育;科技经费保障、文化产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等。

(2)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方面安排资金6.5亿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残疾人事业发展、创新创业经费保障等。

(3)强化卫生计生保障方面安排资金22.6亿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全民预防保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落实计生奖补政策等。

(4)支持环保城乡建设方面安排资金32.6亿元,主要用于绿化泸州行动、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维护、城乡污水垃圾处理;交通港口建设、公共交通发展、民航发展等。

(5)支持农业农村发展方面安排资金3.7亿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

(6)支持培育产业方面安排资金6.5亿元,主要用于支持“三大千亿产业”发展;支持进出口贸易、招商引资、落实财金互动政策等。

(7)加强社会治理方面安排资金2.4亿元,主要用于维护公共安全、加强基层治理、加大人才投入、增强政法保障等。

(8)安排预备费2.7亿元,主要用于预算执行中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支出,以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需要说明的是:2019年市级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0.1亿元。其中:基本支出24.7亿元,增加4.3亿元,主要是做实职业年金增加缴费支出,预留政策性调资、机构改革等支出;项目支出25.4亿元,增加6.4亿元,主要是设立重大项目前期经费专项资金,以及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进一步将项目支出细化编入年初部门预算等。

2019年1月1日至预算草案批准前拟安排市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亿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所必需的基本支出和项目经费。

三、切实做好2019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

2019年,全市各级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主要任务,全力支持“六大攻坚行动”;突出强化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保障措施,深入推进财政管理改革。进一步提升财政运行质量效益,为奋力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提供坚实的财力支撑。同时,组织落实好本次人代会关于财政预算报告的审查意见和相关决议决定,着重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拓财源,推动财力可持续增长

深入贯彻市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制定出台《加强财源建设、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把财源建设、税收贡献作为招商引资、产业发展的首要目标,集中有限的资金、土地等资源要素,向对财源建设有重大支撑作用的优势产业、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倾斜,尽快形成与全省经济副中心相匹配的,传统财源坚实牢固、骨干财源支撑有力、后续财源发展强劲的可持续财源体系。支持区域中心城市建设,以“公园城市”理念统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着力优化生态、生活、生产空间布局,增强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抢抓“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新一轮西部开发开放、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国家加大基础设施等领域补短板力度、成渝经济区发展等重大政策机遇,加强政策研究,主动向上对接,争取更多的资金、项目和政策支持泸州发展。

(二)转方式,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

认真落实中央“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要求,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聚焦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大力支持制造业、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增强市场主体活力,提升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支持加快教育、育幼、养老、医疗、文化、旅游等服务业发展,改善消费环境,落实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增强消费能力。支持优化政府投资方向和结构,做细做实项目前期工作,强化绩效考核,集中支持重大项目建设。进一步推进PPP项目规范实施,着力提高民间资本参与度。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着力构建完善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巩固发展“三农”持续向好形势。健全区域利益分享机制,进一步提升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缩小区域发展差距,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三)惠民生,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大力支持实施产业扶贫,管好用好“四项扶贫基金”。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加强扶贫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突出保基本、兜底线,确保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比重稳定在70%以上。支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做好重点群体就业,持续支持创新创业。保持财政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支持发展公平优质教育,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全面改薄”,切实解决“城区挤、农村弱、大班额”等问题。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落实好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合理调整政策。提高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支持公立医院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成果。支持促进文化事业发展。支持加快建设食品安全泸州。

(四)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坚持绩效导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支出保障序列,做到有保有压、突出重点。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加大前期工作力度,确保财政资金早投入、早见效。增强预算法治意识,加强执行监测分析,硬化预算约束,严控新增支出。继续实施扶贫领域、民生领域等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市人大、市政协监督。

(五)突重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加快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市、区县财政管理体制,合理划分市与区县事权和支出责任。落实税收制度改革,做好营改增、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扩围、个人所得税附加专项扣除等改革工作。健全预算管理制度,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要求,提高支出预算和政策透明度。进一步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拓展公开范围和内容。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试点范围,进一步完善政府、企业会计准则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

(六)防风险,确保财政稳健运行

认真贯彻中央、省决策部署,继续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加强隐性债务风险监控,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有序化解存量,牢牢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抢抓国家“较大幅度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政策机遇,进一步做好项目筛选和包装储备,全力争取专项债券,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按照“财政保运转、市场促发展”的原则,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积极推动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支持依法合规市场化筹集资金。

各位代表,2019年财政发展改革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扎实工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力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关于泸州市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泸州市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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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泸州市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人预算的说明

2019年泸州市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的说明

2019年泸州市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的说明

2019年省、市对县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预算的说明

2019年市级举借债务预算情况说明

泸州市市本级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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