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出招治理扬尘,重点这样做_通知公告_新闻_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新闻>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泸州出招治理扬尘,重点这样做

来源:川江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9-04-18 09:05 浏览次数: 【字体:

4月16日,记者从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获悉,泸州2019年扬尘污染整治战役已经打响,重点对建筑施工、道路运输扬尘治理和建筑垃圾消纳场等其他扬尘治理开展整治工作。

整治重点: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建筑垃圾消纳场

日前,市城管执法局制定《2019年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到2019年底,泸州将建立切实有效的扬尘污染控制责任体系、工作机制和监督考核体系,严格失职追责,加大扬尘污染防控力度,为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提供保障。

今年,泸州扬尘污染重点治理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等。

●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主要整治3个方面:

一是,未按照施工现场“六个百分之百”防治措施标准,严格实施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六个百分之百”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二是,未从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中足额保障施工扬尘防治费用,建设单位强迫施工单位签订阴阳合同或采取总价包干方式等变相克扣扬尘防治费用;

三是,在城市禁搅区内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或设置移动式搅拌站。

●道路运输扬尘治理主要治理2个方面:

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证擅自清运工程渣土,不按照建筑垃圾处置证规定的时间、线路、车辆等拉运建筑渣土;

未落实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全密闭,运输车辆抛洒滴漏、带泥行驶。

●其他扬尘污染治理包括: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消纳证》,擅自设置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进出通道路面未硬化,出入车辆未清洗等。

坚决落实:项目扬尘污染问题突出,将下令停工整改

根据安排,本月30日以前为制定方案阶段:

各区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除了要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主体外,对扬尘污染问题突出的项目,将下令停工整改,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指定专人跟踪督办整改到位。

5月1日到11月30日为执法检查阶段:

●各区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对辖区内在建项目、弃土场、搅拌站,进行专项执法常态化检查,建立项目检查台账;

●按照要求,对群众举报投诉、各级职能部门转办和巡查发现的涉嫌违法行为,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城管职责范围的要按照“三步走”处理,即一责令整改、二约谈整改、三立案调查,不属于城管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移交其它职能部门处理;

●市城管执法局将联合运管、交警部门开展联合检查,集中整治扬尘污染。

今年12月为总结上报阶段。

根据要求,各区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督促相关单位有效整改到位,逐步形成扬尘防治常态化管理的长效机制。

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从严惩处。

对开展整治行动不力、群众投诉较多、违法违规行为较严重的区域,要加大督查力度。

市城管执法局将不定期对各区(县)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每半年进行考核评分,年终进行汇总,通报排名情况。

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责任不落实、推进不力和涉嫌隐瞒包庇、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部门和人员,坚决问责。

记者: 许亚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