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期以来 长航公安泸州分局破获非法捕捞案件18起
今日,记者从长航公安泸州分局获悉,今年3月进入禁渔期以来,长航公安泸州分局深入推进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共查获放生各类长江野生鱼类60.7千克。
禁渔期以来,泸州分局民警白天深入长江沿江开展线索摸排,收集情报信息,夜间加大江上巡逻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水域进行蹲点守候。对辖区长江干线水域开展夜间联合巡查,全面落实禁渔期专项整治措施。同时,还通过积极开展鱼类补救措施,维护长江生态。
截止目前,长航公安泸州分局共破获非法捕捞案件1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查获非法捕捞船舶1艘,收缴非法捕捞工具30套,查获放生各类长江野生鱼类60.7千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长江流域的禁渔期为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在禁渔区和禁渔期,禁止一切捕捞行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将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记者 曾麟评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