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十三五”天然气车船产业布局规划的通知
泸市府办发[2018]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经市第八届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泸州市“十三五”天然气车船产业布局规划》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7日
泸州市“十三五”天然气车船产业布局规划
目 录
一、发展背景.......................................................................... 5
(一)发展基础................................................................... 5
(二)主要问题................................................................... 7
(三)发展优势................................................................... 9
(四)发展机遇................................................................. 11
(五)面临挑战................................................................. 15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16
(一)指导思想................................................................. 16
(二)基本原则................................................................. 17
(三)发展目标................................................................. 17
三、主要任务........................................................................ 19
(一)优化产业布局........................................................ 19
(二)培育壮大天然气车船市场................................... 20
(三)推进天然气加气站建设....................................... 21
(四)开展试点示范........................................................ 21
(五)提升创新能力........................................................ 22
四、天然气车船加气站布点方案................................... 23
(一)选址条件................................................................. 23
(二)用地控制标准........................................................ 24
(三)CNG汽车加气站布点.......................................... 24
(四)LNG加气站布局................................................... 25
五、环境影响评价............................................................... 27
(一)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估............................................ 27
(二)预防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 28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29
六、保障措施........................................................................ 29
(一)明确职能职责,有序组织实施........................... 29
(二)加大政策支持,做好规划衔接........................... 30
(三)加强行业管理,规范市场行为........................... 30
(四)加强宣传引导,提高人才引进力度.................. 31
节约能源及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发展天然气车船产业是节约和替代石油、提高天然气消费比例、保护环境、调整交通领域车船能源结构的重要举措。在“十三五”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时期,主动适应新常态,推动天然气车船产业健康协调发展,打造“绿水青山”、构建生态美丽幸福泸州具有重要意义。
秉承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遵循绿色发展战略思想,根据《四川省“十三五”天然气车船产业发展规划》《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关于长江干线LNG加注站布局的意见》《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泸州市加快能源消费结构调整实施方案(2017—2020年)》,结合泸州市天然气车船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为“十三五”时期泸州市天然气产业发展提供宏观指导和立项依据。规划期为2017—2020年,展望期到2025年。
一、发展背景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时期,我市天然气汽车产业稳定发展,为“十三五”时期天然气车船产业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CNG汽车加气站网络建设基本形成。截至2016年底,全市除古蔺县受天然气管网限制外,全市各县(区)共建成并投运江阳西路、重湾、关口、石堡湾、永宁、合江、九支等CNG汽车加气站14座(详见表1),另外在建CNG汽车加气站7座,日供气量可达25万立方米,CNG汽车加气站网络建设基本形成。
表1 泸州市已建成CNG加气站分布表
地区 | 江阳区 | 龙马潭区 | 纳溪区 | 泸县 | 合江县 | 叙永县 | 古蔺县 | 合计 |
数量 | 5 | 3 | 2 | 1 | 2 | 1 | 0 | 14 |
2.CNG汽车推广应用广泛。截至2016年底,全市在用天然气汽车约11400辆(详见表2),其中,出租车1686辆,公交车1420辆,区间、乡镇客运车辆918辆,私家车约5000辆,教练车、短途货运车辆、环卫车辆等其它车辆约2000辆。
表2 泸州市CNG汽车分布表
地区 | 江阳区 | 龙马潭区 | 纳溪区 | 泸县 | 合江县 | 叙永县 | 古蔺县 | 合计 |
数量(辆) | 5300 | 4500 | 485 | 320 | 375 | 420 | 0 | 11400 |
3.天然气汽车改装及维修稳定运行。泸州市共设有泸州公共交通集团公司、泸州兴能燃气汽车技术开发公司等6家天然气汽车定点改装企业;设有泸州市公交集团客车装修厂、泸州铭鑫车业等12家天然气汽车定点维修企业。“十二五”期间,全市天然气汽车定点改装企业共改装天然气汽车3600辆,并对全市11400辆天然气汽车开展了全面售后安全维修服务,确保了天然气汽车的推广应用。
4.CNG汽车培训机构逐步健全。泸州市现有清洁汽车安全操作培训机构3家。其中,泸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培训基地负责开展公交天然气汽车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操作培训和应急知识培训;泸州市职业安全培训中心和泸州兴能燃气汽车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社会天然气汽车驾驶员的安全操作和应急知识培训,为全市天然气汽车产业提供了人才基础支撑。
5.天然气资源保障充足。泸州市天然气管网布局成熟,输气管道及大小配气站遍布主城区和部分乡镇,供气条件好。中石油蜀南气矿建设的市内天然气主管道与全川天然气主管网联网,在川天然气基础管道配套供应节点城市已经形成。另外,还可由重庆(原川东各气田)输气干线联网供给,全市日供气量可达100万立方米,为泸州发展天然气汽车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6.社会经济效益显着。泸州市天然气汽车产业的发展,提高了天然气在汽车燃料中的比重,降低了交通运行成本,为泸州市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活力。全市天然气汽车累计节约和替代成品油约90万吨,减少汽车尾气排放约5万吨,节约燃料费约4亿元,从业人员约1.5万人,天然气汽车产业累计创产值约10亿元,经济社会效益良好。
(二)主要问题。
1.CNG汽车保有量持续增长,但LNG汽车推广应用滞后。“十二五”期间,我市积极推广应用天然气汽车,CNG汽车保有量持续增长,但与成都市、绵阳市、德阳市、南充市等市相比滞后,LNG汽车推广应用严重不足,仅处于起步阶段。
表3 到2016年底部分市(州)CNG/LNG站车运行统计表
市(州) | CNG加气站(座) | CNGV(辆) | LNG加气站(座) | LNGV(辆) |
成都市 | 109 | 92731 | 5 | 900 |
绵阳市 | 48 | 99870 | 1 | 130 |
德阳市 | 23 | 55879 | 0 | 121 |
乐山市 | 21 | 18003 | 2 | 350 |
南充市 | 22 | 31832 | 1 | 168 |
泸州市 | 14 | 11400 | 0 | 0 |
达州市 | 16 | 30350 | 3 | 33 |
广安市 | 6 | 7776 | 7 | 1000 |
广元市 | 11 | 7250 | 2 | 250 |
2.CNG汽车加气站建设取得新进展,但网络化布局尚未完善。“十二五”期间,我市新建成CNG汽车加气站3座,在建7座,主要分布在主城区,而各县域汽车加气站建设速度相对缓慢,古蔺县至今还未建成1座。同时,全市辖区内的高速公路汽车加气站至今仍未启动建设。汽车加气站网络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3.装备制造起步早,但产业后劲不足。泸州市天然气汽车产业发展起步早,天然气汽车脱水装置等有关装备制造在全省率先展开,由于规模较小,资金不足,技术落后等原因,逐渐失去市场。目前,全市天然气产业制造仅有四川长起、泸天化设计院、四川华宇等企事业单位从事天然气汽车产业装备制造,基础相对薄弱,人才技术力量不足,产业发展后劲乏力。
4.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泸州服务于天然气汽车产业发展的研发机构、创新平台比较缺乏。市内现有高校、职业技术学校尚无天然气汽车产业相关技术研发能力,科研机构由于行业背景的影响,市场化不充分,产学研合作少,难以发挥科研作用。泸州市仅有泸天化设计院、泸州兴能燃气汽车技术开发公司等开展过相关技术研发创新,产业发展缺少核心技术,自主创新能力不强。
(三)发展优势。
1.区位发展优势。泸州市位于四川省东南川滇黔渝结合部,东邻重庆市、贵州省,南界贵州省、云南省,西连宜宾市、自贡市,北接重庆市、内江市,地处长江经济带和“一带一路”的重要交汇节点,是国家规划的自由贸易区、“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长江经济带“重要的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节点城市)”和重要港口,具有集聚要素、资源和开放合作的广阔空间,发展天然气汽车具备较大区位优势。泸州港水运区域优势突出,是川、滇、黔、渝结合部的国家二类水运口岸,全国28个主要内河港口之一、四川省12个区域性次级交通枢纽和六大二级物流中心之一,也是四川省第一大港和集装箱码头,是四川及西南地区东向水运出海大通道和对外物资交流的枢纽,对于发展CNG/LNG物流车船运输业具有得天独厚的巨大优势。
图1 泸州地理位置图(略)
2.市场基础优势。泸州下辖三区(龙马潭区、江阳区、纳溪区)和四县(泸县、合江县、叙永县、古蔺县),幅员面积12243平方公里,市域总人口508万。截至2016年底,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达135平方公里,人口达到136.2万人,是长江上游沿线除重庆主城区外率先达到“双百”的大城市,也是四川省内少数率先跨入大城市行列的城市。泸州天然气示范推广市场优势明显,境内拥有包括泸州老窖国宝窖池、太平古镇、黄荆老林在内的10家AAAA级景区,佛宝森林公园、玉蟾山、方山在内的9家AAA级景区,九狮山、笔架山、乌木水寨在内的10家AA级景区。泸州燃气汽车市场潜力优势巨大,全市机动车保有量61万余辆,机动车驾驶人74万人,百户家庭拥有机动车40辆(其中小型汽车18辆);泸州水运天然气产业提供市场广阔,境内有长江、沱江等18条干支流,常年通航里程近1000公里;长江泸州段136公里,新开通3条近洋航线、6条铁水联运班列。
3.产业园区优势。泸州抢抓长江上游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机遇,通过推动泸州国家高新区、四川长江经济开发区及中国白酒金三角产业园区建设,大力发展以酒业、能源、化工、机械为支撑,以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现代医药、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为主导的现代工业体系。特别是装备制造业发展尤为迅速,已培育壮大了以长江工程起重机、邦立重机、长江机械、长江液压件、航天科技集团川南机械厂等为龙头企业的200余家装备制造企业,涉及行业领域十余个,为我市发展天然气车船发展奠定了较好的产业基础。
4.资源禀赋优势。泸州矿产资源丰富,煤层气储量1000多亿立方米,页岩气储量约8300亿立方米,奠定了天然气车船产业能源基础。泸州公路交通发达,境内道路里程达1.3万余公里,建成了纳黔、泸宜、泸渝、成自泸赤4条高速,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455公里;泸州水运优势资源丰富,集装箱年吞吐量达48万标箱,货物吞吐量各项指标全省第一,船舶载重量继续保持全省第一,水运企业数量、船舶保有量全省第一,船舶建造维修能力全省第一,集聚了泸州水运天然气产业发展优势。
(四)发展机遇。
1.产业政策提供良好发展契机。天然气用作交通运输燃料,具有经济和环保优势,并得到国家政策鼓励。国家《环境保护法》《节约能源法》等二十多个文件中,不同程度地鼓励推广天然气汽车和LNG船舶。在2017年国家发改委等十三个部委发布的《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中,要求各地加快天然气加气站设施建设,加快天然气车船发展,这为我市天然气汽车产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增添了新的动力。
表4 国家和部门出台的部份清洁能源汽车的相关政策
时间 | 发文单位 | 名称 | 主要内容 |
2007年修订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节约能源法》 | 国家鼓励开发、生产、使用节能型汽车; 国家鼓励开发和推广应用交通运输工具使用清洁燃料、石油替代燃料 |
2011年 | 国务院 | “12.5”《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 鼓励交通运输领域使用天然气汽车 |
2012年—2020年 | 国务院 |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 | 发展使用天然气汽车(包括液化天然气汽车) |
2012年 | 国务院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 初次提出限制PM2.5 |
2013年 | 国务院办公厅 | 关于加强内燃机工业节能减排的意见 | 要积极推广发展天然气汽车 |
2007年4月 | 国家发展改革委 | 《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 | 在城市公交车、出租车等行业推广燃气汽车 |
2007年8月 | 国家发展改革委 | 《天然气利用政策》 | 明确将天然气作为优先类用气 |
2012年10月31日 | 国家发展改革委 | 《天然气利用政策》 | 明确将天然气作为优先类用气领域· |
2012年 | 国家发展改革委 | 《天然气利用政策》 | 天然气汽车(尤其是双燃料及液化天然气汽车),包括城市公交车、出租车、物流配送车、载客汽车、环卫车和载货汽车等以天然气为燃料的运输车辆 |
2011年 | 国家发展改革委 | 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 液化天然气技术开发与应用作为鼓励类 |
2011年9月 | 国家能源局 | 《液化天然气汽车加气站技术规范》 | 规范液化天然气(LNG)汽车加气站的建设,统一技术要求 |
2014年 | 交通运输部 | 天然气汽车推广座谈会 | 推广天然气汽车是落实国家能源政策的一项重要措施,符合国家调整能源结构的要求,技术可行,应予以支持。要逐步扩大天然气汽车使用范围 |
2013年 | 交通运输部 | 《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指导意见》 | 明确了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及城市客运的能耗及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目标,大力推广推车船使用广液化天然气(LNG) |
2013年11月4日 | 交通运输部 | 《推进水运行业应用液化天然气的指导意见》交水发〔2013〕625号 | 推进液化天然气(LNG)的应用,到2015年和2020年,LNG停用的标准体系分别实现基本形成和基本完善,内核运输船舶能源消耗中LNG的比例先后达到2%以上和10%以上的目标 |
2011年 | 交通运输部 | 在辽宁、宁夏、江苏、山东、山西和广东等地推广LNG汽车,以点带面,重点推进LNG汽车 | |
2011年 | 交通运输部 | 《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指导意见》 | 鼓励使用天然气汽车 |
2014年1月13日 | 长航局 | 关于长江干线LNG加注站布局的意见 | 2015年10座以上,2020年55座,2030年达90座 |
2012年 | 能源局 | 《天然气“12.5”规划》 | 增加天然气汽车试点城市,并给与补贴政策 |
2014年5月 | 国务院办公厅 | 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 | 强化交通运输节能降碳。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 |
2014年10月 | 国家发展改革、环保、科技、工信、公安、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能源局 | 加强“车、油、路”统筹,加快推进机动车污染综合防治方案 | 2015年起,在公交车、出租车等城市客运以及环卫、物流、机场通勤、公安巡逻等领域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公共服务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中的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 |
2014年6月 | 国管局 财政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 | 关于印发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的通知 | 制定了《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 |
2015年5月11日 |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 | 关于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 | 及时研究制订用气公交车支持政策 |
2017年6月23日 | 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部门 | 关于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 | 加快天然气车船发展及加快加气(注)站建设 |
2.技术进步带来产业发展新机遇。我国天然气车船技术已经非常成熟,目前LNG汽车的集成开发技术已经完全掌握,发动机的动力性均能达到并超过原柴油机的水平,LNG汽车展示了良好的燃料经济性,LNG供给系统具有很好的可靠性,保障了汽车用户的利益。在泸州市推进交通能源清洁化的过程中,可充分利用区位和资源优势,与省内外大集团、大公司深度合作,引进资金、人才、技术和管理,把握发展机遇,共同发展壮大泸州市天然气车船产业。
3.减少汽车尾气排放的强烈要求推动产业发展。汽车和船舶尾气排放已成空气和水污染的主要来源,是造成雾霾和光化学污染的重要原因。目前,中国已经变成全球PM2.5污染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到2020年我国碳排放要在2005年的基础上减排40%—45%。据2013年国家环保部门分析,汽车是城市大气污染物的最多排放者。而天然气汽车能有效减少汽车尾气中的有害物的排放量,是减少城市环境污染的理想交通工具,属国家鼓励发展的节能减排环保项目,尤其是LNG汽车的高效天然气利用项目。由此可见,节能减排的强烈要求必将为天然气汽车产业发展带来巨大机遇。
4.城市名片为车船产业提供了良好外部发展软环境。泸州是着名的“中国酒城”,获得了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中国长江奇石文化城。城镇化水平稳步提升,2016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7.5%,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7.87%,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年均新增9平方公里以上、人口年均新增10万人,四个县城建成区面积达到59.24平方公里、常住人口62.73万人。众多的城市名片为我市车船产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发展软环境。
(五)面临挑战。
1.多种清洁能源及市场竞争为天然气汽车产业带来挑战。随着电动汽车的推广应用,天然气汽车在城市公交车、出租车、环卫车等公共交通领域面临新能源汽车的市场的激烈竞争。随着节能减排、环境治理力度的加大,其他领域对天然气需求也会不断增加,对车用天然气能源供应量带来挤压。同时,甲醇汽油、乙醇、生物柴油等清洁替代能源的发展,以及其他节能型汽车技术的进步,将给燃气汽车生产和投放带来冲击,车用天然气市场需求扩大的不稳定因素在增加。
2.补贴政策导向影响产业发展速度。国家对电动汽车、燃油公交汽车、出租车和农用汽车均给予了政策性资金补贴。推广天然气汽车是最重要的节能减排措施,但对天然气汽车的推广应用却没有资金补贴政策。补贴政策的导向造成天然气汽车特别是LNG汽车起步推广困难,对加快清洁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形成了巨大挑战。
3.车辆安全和尾气排放要求更高。天然气发动机车辆尾气排放标准要求采用国V标准(按照环保部《关于实施国家第五极端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放标准的公告》执行),目前改装的双燃料汽车以及国内生产的双燃料汽车难以达到要求,对整车和改装车形成了巨大挑战。
4.加气站安全管理压力加大。加气站建设关系公共安全,管理技术水平要求越来越高,这些既对规划落实提出了挑战,也对安全管理带来了压力,在完善准入制度、加强经营管理、实行市场退出、落实安全责任等方面的要求更高。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我市区位、资源及产业优势,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抓手,以科学协调、绿色发展为宗旨,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和节能减排为目标,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决定,优化产业布局,进一步拓展应用范围,努力构建布局合理、竞争力强、保障有力、运行高效、协调发展的现代天然气车船产业体系,为建设生态文明美丽泸州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以天然气车船产业专项规划为指导,着力解决管理规范、产业政策等关键问题;充分发挥市场主导作用,调动具备相应资格和能力的企业参与泸州市天然气车船推广应用及相关产业发展。
2.科学布局,集约发展。结合全市现有站点建设情况,紧扣“十三五”城镇发展、道路建设及天然气车船增长趋势,合理规划布局全市天然气汽车加气站。以节约集约用地为原则、按照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布局要求,重点在建成区内建设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同时根据实际需求,在汽车LNG加气站内预留CNG汽车加气位置。
3.规划有序,示范引领。依据市场需求和资源条件,优先推进条件成熟县(区)汽车加气站项目建设,开展旅游景区、高速公路、物流园区、港口码头LNG车船加气加注站试点示范,有序推进天然气加气站建设。
4.绿色安全,健康发展。坚持低排放、低污染和安全有序的发展原则。加快发展清洁能源汽车和LNG船舶,降低汽车和船舶主要污染物排放,改善空气质量,牢记安全第一,综合利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安全管理和科学技术等方式,保证行业安全发展。
(三)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按照“突破、示范、推广、全覆盖”的总体思路,加快天然气车船在我市交通运输领域的推广应用,带动LNG生产、天然气加气站建设、天然气车船装备制造及全产业链发展,形成安全体系健全、站点布局合理、装备制造跟进、配套政策完善、市场稳步发展的产业新格局,进一步提升我市天然气车船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1.加气站及车船推广目标。“十三五”期间,力争新开工建设加气站28座,推广天然气汽车20000辆(详见表5),其中:CNG汽车加气站10座、LNG汽车加气站18座(含船用LNG加气站2座,高速公路LNG加气站7〔对〕座);新增CNG汽车5000辆、LNG汽车15000辆;到2020年,基本实现高速公路、主要干道和物流园CNG和LNG加气站全覆盖,船舶推广实现零突破。到2025年基本实现高速公路全覆盖,LNG汽车和船舶应用普及。
2.环境性目标。到2020年,推广20000辆天然气汽车,年减少汽车尾气污染物排放约1.88万吨,CO(一氧化碳)排放减少82.5%以上,HC(碳氢化合物)排放减少78.2%,NOx(氮氧化合物)排放减少60.2%,有效减少城市环境污染,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3.经济社会性目标。社会性目标重点在于改变能源结构,改造社会的资源消耗性发展模式,促进城市交通、能源及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到2020年,力争全市天然气汽车产业新增产值20余亿元,汽车燃用天然气每年可替代燃油32万吨,节约燃料费用13亿元。
表5 “十三五”泸州市新增天然气加气站和天然气汽车规划目标
(不含高速公路和船用加气站)
县(区) | CNG站(座) | CNG汽车(辆) | LNG站(座) | LNG汽车(辆) |
江阳区 | 3 | 2500 | 2 | 3500 |
龙马潭区 | 3 | 2000 | 1 | 3500 |
纳溪区 | 1 | 150 | 2 | 3000 |
合江县 | 1 | 100 | 1 | 3500 |
泸县 | 1 | 100 | 1 | 500 |
叙永县 | 1 | 100 | 1 | 500 |
古蔺县 | 0 | 50 | 1 | 500 |
合计 | 10 | 5000 | 9 | 15000 |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产业布局。
统筹规划,补齐缺项,合理布局天然气车船装备制造业、LNG液化工厂及相关配套企业,构建完善的天然气车船产业链。
1.积极培育布局装备制造业。“十三五”期间,依托泸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四川长江经济开发区、泸州航空产业园区等产业园区平台,凭借传统机械工业优势,鼓励四川长起、四川邦立重机、四川华宇石油、四川海工科技、泸州兴能燃气汽车技术、泸天化设计院等本地制造企业采取合资合作、技术引进、自主创新等方式,研发生产天然气车船装备。
2.提升能源保障能力。“十三五”期间,鼓励招引有实力的大企业(集团)在泸州投资建设规模合理的LNG液化工厂,并配套建设加气站及配套服务中心。积极推动纳溪区清洁能源综合利用项目、合江LNG综合利用项目实施建设。为切实保障我市车船用LNG资源需求。力争“十三五”期间我市开工建设LNG液化工厂项目。
3.引导发展配套服务业。鼓励支持发展天然气车船产业配套服务业,积极发展实时监控、检验检测、维修保养等服务,支持配套保险金融服务业发展。鼓励配套建设LNG车辆金融租赁、销售、维修、改装、应急救援及物流信息平台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中心。
(二)培育壮大天然气车船市场。
通过政府引导、国企示范、项目带动等措施,充分展现LNG车船的经济效益和环保效益,形成LNG车船推广应用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1.政府优先采购。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示范和带动作用,新增市政环卫垃圾运输车、餐厨垃圾运输车积极推广采用CNG/LNG动力;其他公共部门新增客车、特种车辆,应结合车辆用途、使用频率、安全因素等优先采购CNG/LNG车辆。
2.政策引导推广。将CNG/LNG货车纳入主城区内环配送车辆试点车型,引导高排放燃油汽车和机械更新替代为CNG/LNG动力;加快淘汰黄标车,引导更新为CNG/LNG动力车辆;客车新增指标向CNG/LNG车辆倾斜投放,对更新或新增的CNG/LNG客车优先办理审批手续。
3.市属国有企业示范带动。交投集团、城投集团、公交集团、华润兴泸及其他市属国有企业应积极示范带动使各类CNG/LNG客运(含旅游)车辆、货运车辆、货运船舶。
(三)推进天然气加气站建设。
合理推进城市主城区、干道及重点乡镇CNG汽车加气站建设,支持CNG/L-CNG母子站、CNG/LNG合建站,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绿色环保的高速公路加气站网络体系。积极推进公交场站、物流(工业)园区、水电矿山、建筑工地加气站建设,在重要物流节点、交通干线沿线物流园区建设LNG加气站。大力发展无管网地区加气站设施,在古蔺及叙永部分地区,根据市场需求,建设CNG、LNG或LNG/L-CNG加气站。支持项目单位采取租赁、划拨、协议出让、招标、拍卖、挂牌等多种方式,利用符合国家土地政策允许的土地建设加气站;支持城市天然气管网企业利用自身储备设施建设加气站;在保证安全、消防、环保等前提条件下,鼓励现有加气站改建油气合建站,支持新建油气合建站。
(四)开展试点示范工程。
积极开展港口码头、物流园区、旅游景区、高速公路LNG车船示范推广,实现突破性发展。
1.率先开展LNG船舶加气站建设运营示范工程。充分利用长江泸州港优势条件,选取纳溪港区、合江港区、龙江港区等有条件的口岸,布局LNG船舶加气站,引导天然气船舶逐步增加,将我市水运打造成为绿色发展水路。
2.积极开展LNG客货运车示范工程。择优选取空港、客运中心、集装箱码头等一批重点综合型交通枢纽、物流园区LNG加气站建设和LNG汽车推广示范工程,示范工程实行建站与购(改)车相结合,实现“建站推车”同步推进,形成一批良好的示范效应,推动LNG汽车产业发展。
3.做好旅游景区LNG汽车示范工程。选择天仙硐景区、福宝森林公园、黄荆老林景区、画稿溪自然保护区等条件成熟的大型旅游景区开展LNG旅游车运行示范。
4.推进高速公路LNG客货车示范工程。在G4215成自泸赤高速、G76厦蓉高速泸州段、G93成渝地区环线高速泸渝段和成遵高速泸赤段等高速公路进行LNG城际客运、物流运输车运行示范工程。组织开展LNG车辆运行示范,着重进行LNG客(货)运车辆的燃料消耗量、经济性对比和排放性数据分析。
(五)提升创新能力。
积极提升产业创新能力,为产业发展增添新动力。整合全市科研单位及重点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发挥泸天化设计院在汽车加气站设计上的优势,提高天然气站用装备科研设计水平,特别是模块化、标准化、轻量化、撬装化水平;鼓励船舶企业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对LNG船舶发展具有战略先导性作用的前沿技术进行攻关,突破制约LNG船舶发展的核心技术、关键技术;依托泸州兴能燃气汽车技术开发公司、泸州公共交通集团公司等企业,力争在节能减排、动力性等方面取得突破;鼓励加气站建设推广使用撬装设备,扩大装备智能化应用,进一步提高产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提高设备的一体化水准和智能化水平,加快建站速度,提高效益。
四、天然气车船加气站布点方案
依据《四川省“十三五”天然气车船产业发展规划》《长江航运干线液化天然气码头布局规划方案》《四川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液化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布局方案》《四川省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推进物流园区LNG清洁能源示范项目建设的通知》《四川省物流园区LNG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结合泸州市产业发展现状及自身条件,遵从产业指导思想和原则,进行泸州市天然气车船加气站布点布局。
(一)选址条件。
1.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综合交通规划和港口总体规划密切衔接,远近期规划相结合,沿城市、交通主要干道布局。
2.站点设置以区域内道路及公交站场或园区为节点展开,结合重点城区的发展需求以“点线结合”的方式展开,以道路沿线两侧重点设置站点,保障车辆加气需求。
3.在中心城区内不建一级加气站,在城市建成区内的加气站不选在城市干道的交叉路口附近。
4.船用LNG加注站与码头物流园区LNG汽车加气站兼顾,发展岸基式LNG综合加注站。
(二)用地控制标准。
本发展规划加气站场用地按照以下标准控制,原则上实际使用面积不得超过下述标准。
表6 场站用地指标一览表
序号 | 场 站 | 规划控制面积(亩) |
1 | 一、二级压缩天然气CNG加气站(含母站 供气量2-10万标方/天) | 8—15 |
2 | 三级压缩天然气CNG加气站(含子站 供气量含2万标方/天以下) | 5—10 |
3 | 一级液化天然气LNG加气站、L-CNG加气站或两者合建站(按合建站计 供气量2-10万标方/天) | 10—15 |
4 | 二、三级液化天然气LNG加气站、L-CNG加气站或两者合建站(按合建站计 供气量含2万标方/天以下) | 6—10 |
5 | 船舶LNG加注站 (岸基式 2万标方/天) | 5—10 |
(三)CNG汽车加气站布点。
泸州市新建CNG汽车加气站规划布局方案如下。
表7 新建CNG加气站规划布点方案
序号 | 名称 | 站址 | 规模(万标方/天) | 区域 | 预计净用地(亩) |
1 | 泰安CNG汽车加气站 | 泰安 | 1 | 江阳区 | 5 |
2 | 城西CNG汽车加气站 | 城西 | 2 | 江阳区 | 5 |
3 | 黄舣CNG汽车加气站 | 黄舣 | 2 | 江阳区 | 5 |
4 | 特兴CNG汽车加气站 | 特兴 | 1 | 龙马潭区 | 8 |
5 | 沱江新城CNG汽车加气站 | 沱江新城 | 1 | 龙马潭区 | 5 |
6 | 石洞CNG汽车加气站 | 石洞 | 2 | 龙马潭区 | 8 |
7 | 长江湿地新城 CNG汽车加气站 | 长江湿地新城 | 2 | 纳溪区 | 8 |
8 | 泸县城西CNG汽车加气站 | 泸县城西高速路出口延伸线 | 1.5 | 泸县 | 5 |
9 | 合江临港工业园CNG汽车加气站 | 合江临港工业园 | 1.5 | 合江县 | 5 |
10 | 叙永县城CNG汽车加气站 | 叙永 | 1 | 叙永县 | 5 |
(四)LNG加气站布局。
1.县(区)LNG加气站布点。LNG加气站,站内具有LNG储存设施,使用LNG加气机为LNG汽车储气瓶充装LNG。目前,泸州市暂无LNG车辆,LNG加气站建设处于启动阶段。
表8 县(区)LNG加气站布点方案
序号 | 名称 | 站址 | 规模(立方米) | 区域 | 预计净用地(亩) |
1 | 董允坝LNG汽车加气站 | 分水 | 60 | 江阳区 | 5 |
2 | 杨桥LNG汽车加气站 | 蓝田 | 60 | 江阳区 | 5 |
3 | 机场口LNG汽车加气站 | 东升 | 60 | 纳溪区 | 5 |
4 | 泸县LNG汽车加气站 | 福集 | 60 | 泸县 | 5 |
5 | 金兰大道LNG汽车加气站 | 古蔺 | 60 | 古蔺县 | 5 |
2.物流园区LNG加气站试点示范站布点。泸州市物流园区推广LNG试点示范加气站,规划布局如下。
表9 物流园区LNG加气站布点方案
序号 | 名称 | 站址(街区) | 规模 (立方米) | 区域 | 预计净用地(亩) |
1 | 叙永产业园LNG加气站 | 多资源综合利用 产业园区 | 60 | 叙永县 | 5 |
2 | 合江临港工业园LNG加气站 | 合江临港工业园区 | 60 | 合江县 | 5 |
3 | 纳溪石龙岩LNG加气站 | 石龙岩物流园区 | 60 | 纳溪区 | 8 |
4 | 石洞LNG加气站 | 泸州长开区 | 60 | 龙马潭区 | 5 |
3.船用LNG加注站布点。根据《关于长江干线LNG水上加注站布局的意见》(长航运〔2013〕635号),统筹兼顾航道沿线的船舶流量与LNG燃料加注需求、LNG供应、码头建设条件等因素,到中期阶段(2020年),在长江泸州段境内布局一级、二级LNG水上加注站各一座(一级加注站为储罐总容积250立方米以下,二级加注站为储罐总容积250—500立方米)。
4.高速路服务区加气站布点。“十三五”期间,泸州境内高速路规划布局建设7对汽车LNG加气站。具体规划布局如下。
表10 泸州市高速公路服务区LNG加气站布点方案
序号 | 名称 | 地点 | 规模(立方米/站) | 类型 |
1 | 宜泸高速 | 蓝田服务区(对站) | 60 | LNG站 |
2 | 宜泸高速 | 白鹿服务区(对站) | 60 | LNG站 |
3 | 成自泸高速路 | 龙马潭服务区(对站) | 60 | LNG站 |
4 | 尧坝服务区(对站) | 60 | LNG站 | |
5 | 隆纳高速 | 泸州西服务区(对站) | 60 | LNG站 |
6 | 叙古高速 | 永乐服务区(对站) | 60 | LNG站 |
7 | 纳黔高速 | 叙永服务区(对站) | 60 | LNG站 |
五、环境影响评价
预防因规划实施后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泸州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等相关规定,对本规划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促进泸州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一)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估。
天然气是一种使用效率极高的清洁能源,天然气汽车产业是一个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产业,对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能发挥巨大的作用。本规划秉承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遵循创新发展战略思想,结合泸州市天然气车船产业发展实际编制,充分发挥我市区位、资源及产业优势,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中心,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和节能减排为目标,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决定,拓展应用范围,但在产业整体结构链中,也有不可避免的少量污染影响,如设备生产过程中的噪音和少量废油废水,加气站建设过程中的施工噪音,加气站运行中的压缩机噪音,产生的少量废油以及生活办公废水和垃圾等,通过采取积极措施和管理,可以有效降低这些影响。
(二)预防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
1.严格执行项目环境准入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2.坚持科学布局,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等相关标准要求,落实加气站点等的环境防护距离。
3.设备的生产及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率应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对机械噪声和排污严格按照《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要求执行。
4.建立环境风险防范机制,针对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如天然气泄漏、充装设备故障等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
5.协调规划实施过程中,定期对环境影响跟踪评价,修编时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十三五”期间,发展清洁能源将成为我国应对污染的主要抓手,今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三个部委共同出台的《加大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明确了将天然气作为我国清洁能源的主体地位,为天然气车船长期发展找准了定位,本规划编制符合国家新发展理念和相关产业政策,是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产业规划,本规划实施后,对周围环境产生局部微小的影响,因此,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积极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有效预防和减轻开放发展实施可能带来的不良环境影响。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能职责,有序组织实施。
加强推广应用天然气车船的工作机制,由市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市政府清洁能源汽车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检查督促实施进度,统筹推进全市天然气车船推广应用工作。发展改革部门承担全市天然气车船产业发展的综合协调职责,负责天然气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及产业信息公布、气源指标协调、天然气车(船舶)加气站项目立项审批及监督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加气站建设、燃气经营许可及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加气站的天然气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气瓶充装许可、站用特种设备及车用气瓶的许可及监督管理;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天然气汽车专用装置定点维修企业的备案及监督管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改装天然气汽车车辆的登记及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负责相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国土管理部门负责车船加气站用地保障相关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天然气汽车船的相关管理工作。
(二)加大政策支持,做好规划衔接。
切实落实国家、省和市出台支持天然气汽车、船舶产业发展的经济扶持、税收减免和用地保障优惠政策,积极支持LNG车船使用单位申报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内河船型标准化补贴资金、农村客运车辆成品油补贴资金等中央或地方财政资金。积极研究制订推进天然气汽车推广应用的政策措施。市级相关产业发展、人才专项资金要对天然气车船产业发展的重大项目、关键技术开发、人才引进给予支持。做好产业规划与城乡发展、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划的衔接工作,具体做好区域范围内加气站的建设布点工作。
(三)加强行业管理,规范市场行为。
行业组织及企业应配合相关部门,强化改装维修行业自律管理。要积极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按照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对改装企业进行行业自律管理,配合职能部门制订相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监督管理办法;天然气汽车加气站的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及规范进行设计和建设,并加强对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对已建加气站要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进行管理,加强安全检查及评估;天然气汽车改装企业是天然气汽车改装的主体单位,应进一步强化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改装质量管理,积极推进标准化,并强化天然气汽车改装的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对加气站、改装管理人员及操作工人要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四)加强宣传引导,提高人才引进力度。
针对性地引进一批天然气车船产业专业化创新型人才,保证产业发展人才输送。统筹已设立的产业发展基金,引进、留住、用好产业发展所需人才;支持承办省级以上天然气车船产业发展相关论坛、技术交流、专业年会等会展,吸引行业人才集聚泸州;支持省内外有实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及研究机构在泸州地区建立地区总部或研发中心,带入大批专业人才扎根泸州;支持有关园区建设天然气汽车或船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吸引人才,开展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全社会对清洁能源汽车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同时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弄虚作假等行为给予曝光,营造天然气车船推广应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