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泸市府办发[2018]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泸州市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8—2020年)》已经市八届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1日
泸州市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8—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74号)以及《四川省“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四川省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7—2020年)》《泸州市“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结合泸州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十二五期间,我市有各级老年大学学校316个。截至2017年底,我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到103.9万人,户籍人口比例达到20.46%,已进入老龄化阶段。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强调要“重视老年教育”,2013年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国家发展老年教育,把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鼓励社会办好各类老年学校”。我市老年教育存在老年教育定位不明确,教育服务能力供给能力不够,教学场地与教育经费缺乏,师资队伍数量不足,专业化程度不够,社会力量参与老年教育的渠道不够等薄弱环节。在“十三五”时期,我市人口老龄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现有的老年教育资源已无法满足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形势需要和广大老年人对精神文化生活的热切期望。区域发展不平衡、各层级老年大学发展不平衡、城乡老年大学(老年学校)发展不平衡的现状亟待改善。要深刻认识发展老年教育事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顺应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趋势,适应社会发展新要求,不断满足广大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和过上更加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推动我市老年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年教育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 “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办学方针,积极应对人口深度老龄化趋势,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推进老年教育内涵发展,提升老年教育服务能力;坚持社会多方参与,提升老年教育发展的社会活力;提升老年教育学习品质,让更多老年人享受高质量教育服务,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的生命质量与幸福指数,促进社会和谐与文明进步。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机会均等。把满足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老年人根本利益出发,遵循老年教育规律,努力让不同年龄层次、不同文化程度、不同收入水平、不同健康状况的老年人,享有教育的机会和权利。
2.坚持统筹城乡、均衡发展。坚持面向基层、协调发展,优化城乡老年教育布局,在抓好现有老年教育的基础上,将老年教育的增量重点放在基层和农村。拓展农村老年教育资源,增强农村老年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吸引力,提高农村老年教育质量和水平,满足农村老年人多元化、多层次的学习需求。
3.坚持按需施教、灵活多样。坚持普及与提高并重,扩大覆盖面,不断推进规范化办学;坚持分类指导,统筹考虑各地经济发展条件、人口状况、自然地理状况、历史文化等因素,合理确定发展目标和工作重点,因地制宜开展老年教育工作;加强对老年教育的教学理论研究和规律探索。
4.坚持协同推进、提高质量。坚持党政主导、多方参与、社会支持方向,走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发展路子;建立有效机制,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老年教育,激发社会活力,发挥各类社会资源优势,扩大老年群体的学习空间。坚持“教、学、乐、为”相统一,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三、主要目标
(一)不断优化老年教育环境。
各级政府要把老年大学(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地发展规划,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办学设施。到2020年,各县(区)级老年大学要建立独立的教学场地,校舍建筑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以上,并配备相应的室外活动场地,配备办公教学用微机、图书资料阅览室、多媒体等教学设备,满足教学工作需要。县(区)老年大学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在校学员人平每年不低于300元安排。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老年学校要进一步改善教学条件,校舍建筑面积达到一定规模,建立专用教学场地。积极整合资源,将老年教育场地纳入所在区域老年活动中心、文化活动室、基层老年人协会等,力争建设一批在本区域发挥示范作用的乡镇(街道)、村(社区)老年教育阵地。
(二)提高老年教育覆盖面。
到2020年,各县(区)原则上至少应有一所老年大学,50%的乡镇(街道)建有老年学校,70%的行政村(居委会)建有老年学习点,方便老年人就近学习。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老年大学常年在校学员容量分别达到10000人、3000人、1500人以上。重视发展农村社区老年教育,加强对农村散居、独居老人的教育服务。推进城乡老年教育对口支援,鼓励城市老年大学以建立分校或办学点、选送教师、配送学习资源、提供人员培训等方式,为基层和农村社区老年教育提供帮扶支持。推动老年大学面向社会办学。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高等院校开办老年大学(学校)或分校,积极支持敬老院、福利院、老年公寓及社区养老等机构开展老年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广场、活动中心、乡村体育活动场所等社会公共资源,采取联办、协办、办分校等多种形式,扩大办学规模。实现全市老年人入学率年均提高0.5个百分点,到2020年达到6%以上的目标。
(三)创建老年大学示范校。
努力建设一批环境优美、设施良好、制度完善、教学水平高、社会效益好的老年大学示范校。通过示范性创建,推动基层老年大学建设,提升管理水平、拓展服务功能、造福老年群众。做好省级老年大学示范校评估及复评工作。到2020年,县(区)级以上老年大学要基本达到A级老年大学示范校标准。乡镇(街道)老年学校办学标准达到B级示范校标准。村(社区)老年学校办学标准达到C级示范校标准。
(四)提高老年教育教学质量。
全面提升老年大学的教学质量,各级各类老年大学要按照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的要求,规范教学管理、科学设置课程、丰富教学内容、创新教学形式,不断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元化的学习需求。提高老年大学的开放度,市级老年大学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的同时,要在办学模式示范、教学业务指导、课程资源开发等方面对区域内老年教育发挥带动和引领作用,成为区域内集教育科研、教学指导、师资培训和学习资源开发为一体的老年教育研究和指导中心。县(区)老年大学负责区域内老年教育学习资源共享配送、选送教师参加培训、开展示范教学、举办学习成果展示活动等。乡镇(社区)老年大学要因地制宜开设课程,满足广大农村基层老年人教学需求。行业企业、高校等举办的老年大学要树立新的办学理念,建立联动机制,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多种形式,逐步从服务本单位、本系统离退休职工向服务社会老年人转变。加强各级老年大学与社会教育机构、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的合作,组建老年教育联盟(集团)或养、教、医一体化组织。
(五)加强老年教育理论研究。
积极创造条件,提高老年教育先进理论研究水平。吸收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参与老年教育理论研究,组织课题组对老年教育面临的新问题新思路进行专题调研。市、县(区)级老年大学要组织专人抓教学研究工作,组织老年教育工作者和学员结合教学实践开展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创办理论刊物,总结新经验,探索新理论,更好地指导和推动老年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创新思路,探索搭建优秀成果共享和推广平台,鼓励开展老年教育优秀研究成果交流活动。
(六)创新老年教育发展机制。
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推进举办主体、资金筹措渠道的多元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作等多种方式,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或参与老年教育。运用市场机制调节供需关系,进一步优化老年教育的市场结构、内容和布局。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老年教育中的作用,鼓励其通过提供师资、开发课程等方式支持开展老年教育。支持老年教育领域社会组织和老年志愿服务团队发展。扩大老年教育消费,发掘与老年教育密切相关的养老服务、旅游、服装服饰、文化等产业价值,促进老年教育与相关产业联动,推动投资增长和相关产业发展。
四、重点推进计划
(一)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积极老龄观培育计划。
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老年教育的重要内容,编写相关读本,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泸州地方文化,设计主体突出、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项目,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融入老年人学习和活动之中。积极推进社区、学校等老年人学习场所文化建设,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和学员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党员的模范作用,重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传统风尚教育。积极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培育优良校风、教风、学风。打造一批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具有示范作用的老年学校、老年学习团队。
(二)实施远程老年教育推进计划。
积极推进以广播、电视、互联网、微信等为载体的远程老年教育。建立开放、兼容、共享的老年教育网络体系,为老年人提供方便、灵活、个性化的学习条件,各地要充分利用优质教育资源,加强远程老年教育收视点建设,满足更多的老年人就地就近参加学习。探索以开放大学和广播电视大学为主体,建设老年开放大学,开发整合远程老年教育多媒体课程资源。探索建立远程学习指导服务中心,为老年教育机构开展远程老年教育提供数据支持、设备配置、技术培训、应用反馈等指导服务,为老年人远程个性化学习提供学习规划、课程推荐、辅导答疑、交互体验等指导服务。到2020年,市级老年大学开设远程教育课程资源,各县(区)老年大学启动远程教育开展老年教育工作,50%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延伸建立远程老年教育学习网点。
(三)实施老有所为行动计划。
充分发挥老年人在助力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优良传统、培育科学精神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鼓励老年人利用所学所长,在科学普及、环境保护、社区服务、治安维稳、关心下一代等诸多领域,充分发挥对社会成员的言传身教作用和传帮带作用,充分利用在开创社会新风、弘扬传统文化、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经验优势和威望优势,以老骥伏枥、老当益壮的健康心态和进取精神,不忘初心,发挥老年人在教育引导青少年继承优良传统、培育科学精神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引导老年学习团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到2020年,力争市、县(区)级老年大学培育1—2支老年志愿者队伍,乡镇(社区)老年学校普遍建有志愿者服务组织。
五、保障措施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
搞好老年教育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把老年教育事业作为一项事业来干,领导亲自抓,把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列入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做到有部署、有考核、有奖惩。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统筹,教育、组织、民政、文化、老龄部门共同承担老年教育工作。民政、老龄部门加强宏观指导;教育部门把老年教育事业纳入终身教育体系;文化、体育部门把老年教育文化、体育健身活动纳入工作规划;财政、人力社会保障、老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老年教育相关工作;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老年教育事业;广电、电信部门加强合作,大力发展远程教学。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通过规划编制、政策制定、指导监督,共同研究解决老年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老年教育工作纳入对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绩效考评内容。
(二)加强队伍建设。
以老年大学为突破点,大力发展老年教育。鼓励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相关专业毕业生及相关行业优秀人才到老年教育机构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鼓励教师参与老年教育相关工作,并纳入本校工作考核,支持教师到校外老年教育机构兼职任教或从事志愿服务。建立老年教育教师岗位培训制度,支持老年教育机构教师、技术和管理人员的专业发展。专职人员在薪酬福利、业务进修、职务(职称)评聘、绩效考核等方面享有同类学校工作人员的同等权利和待遇。鼓励专业社工等参与从事老年教育工作。建立老年教育师资库。加快培养一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素质优良,以专职人员为骨干、与兼职人员和志愿者相结合的教学和管理队伍。
(三)保障教学场地与经费。
加强老年教育的管理,确保教学用房的质量和安全,集约化使用土地,将老年大学、老体协、老年活动中心等单位打捆建设办公、活动、教学用房,资源综合利用。采取多种方式努力增加对老年教育的投入,切实拓宽老年教育经费投入渠道,形成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和学习者等多主体分担和筹措老年教育经费的机制。鼓励和支持行业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老年教育发展基金,企业和个人对老年教育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享受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四)营造良好氛围。
坚持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实际和贴近时代、贴近老年人需求,注重教、学、为、乐相结合,以颐养康乐和进取有为为目标,遵从“政府主导,社会兴办,群众参与,有序发展”的方针。合理配置社区资源,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发展老年教育的方针政策,广泛宣传老年教育发展中的典型经验、案例、做法和成效,努力使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老年教育的氛围更加浓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