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拟订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戒毒康复场所的管理工作。
(三)拟订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和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各地、各行业的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四)负责指导、监督律师、公证、法律顾问、外来企业投诉工作,负责行政处罚工作;监督管理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组织承办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五)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
(六)主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管理工作。
(七)指导本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监督管理所属社团组织。
(八)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服装、警车等装备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市强戒所的计划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区县管理司法局的领导干部,负责市强戒所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履行廉政建设职责,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明晰职权,防控廉政风险,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推进廉政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十一)承担市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泸州市司法局设9个内设机构和政治部、派驻监察室和机关党委:
办公室
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审核;负责文电、会务、机要和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保密、政务公开工作;承办局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稳、防邪、信访、目标管理、统计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应急事件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信息化建设、网络维护管理和通讯工作;组织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
联系电话:0830—3190674
法制宣传科
拟订全市普法和法制宣传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市各区县、各行业的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实践主题教育活动和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组织总结交流推广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经验和理论研究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报道工作。
联系电话:0830—3190808
行政审批科(公证律师工作科、法律援助工作科)
承办有关行政审批工作;承担律师、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公证员的指导、监督工作;负责律师事务所和公证机构的设立、变更、撤销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律师、公证员执业申请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律师事务所、律师、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公证机构和公证员违纪案件的调查;指导、检查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承担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0830—3100889
司法鉴定管理科
负责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登记初审工作;负责市级司法鉴定机构的遴选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司法鉴定机构资质等级、司法鉴定质量以及对司法鉴定人诚信等级进行初步评估、报批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执业活动;负责司法鉴定人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的呈报工作;负责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违纪案件的调查;负责司法鉴定人专业教育培训工作。
联系电话:0830—3110450
基层工作科
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等工作;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
联系电话:0830—3108589
戒毒管理科(司考办)
监督检查禁毒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依法实施对戒毒人员的管理、教育等工作;指导司法行政系统执法监督和法制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应诉案件,主持行政处罚、听证和行政执法过错、行政处罚错案责任追究;负责行政赔偿有关工作;承担国家司法考试的实施工作;负责调研工作;帮助外来企业通过法律程序维护其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对影响外来企业投资的典型案件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承担市政府外来企业投诉中心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联系电话:0830—3196937
司法考试办公室电话:0830—3196937
社区矫正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拟订全市社区矫正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监督各区县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服刑人员采取制止、惩戒强制措施以及追逃、送押、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向法院、监狱等部门提请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减刑等工作任务;负责安置帮教工作。
联系电话:0830—3107424
警务督察科
制定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督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司法行政机关及其警察在执法执勤活动中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对司法行政系统警察使用武器、警械及警用车辆、警用标志的情况进行督察。
联系电话:0830—3156384
计财装备科
指导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中央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制定司法行政系统业务装备配备规划、基本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服装、警车等物资装备;负责局机关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基本建设投资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市强戒所的内审工作;负责局机关爱国卫生、环境综合治理、安全保卫、车辆等后勤保障工作。
联系电话:0830—3192092
政治部(警务处)
指导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协助局党委抓好班子建设,协调开展中心组学习活动和民主生活会;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局管干部的考察、任免、调配及日常考核工作;对协管干部进行考察和管理工作;承担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及警衔评定的上报审批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宣传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司法行政系统干部的教育培训及学历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全市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的职称评审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管理、退休干部及双拥管理工作;负责全系统人才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全市司法助理员、市强戒所的干警的招录工作;指导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政治部(警务处)下设组织人事科、宣传教育科。
联系电话:0830—3101656
派驻监察室
负责市局及全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有关规定的情况。
联系电话:0830—3116985
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党的建设,做好局机关党员的发展、表彰、奖励和管理工作;协助局党委做好领导班子“创四好”活动的事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关心下一代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机关文化建设;负责结对帮扶和“挂包帮”工作。
联系电话:0830—3101636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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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830-3190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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