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统计局领导班子2018年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_党的建设_泸州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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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统计局领导班子2018年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1-25 12:05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述职述廉述法有关要求,现将泸州市统计局领导班子2018年度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自身建设,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一)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一是保持政治定力。领导班子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政治信仰不动摇、政治立场不含糊、政治方向不偏移。二是加强政治建设。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推动全体党员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全党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来。积极探索符合中央要求和统计特点的党建路径。不断深入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把准政治方向、坚持党的政治领导、夯实政治根基、涵养政治生态、防范政治风险、永葆政治本色、提高政治能力,以党的政治建设带动新时代统计党建质量持续提升。三是带头坚持学习。坚持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带头学、带头讲,采取党组中心组、系统视频会、“三会一课”、讲党课等形式组织开展集中理论学习,以“两学一做”活动为载体,结合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活动,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委八届五次、六次全会等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

(二)进一步严格落实党建责任。一是建立党建工作责任制。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保密工作责任制、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等纳入了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担负起管党、管思想、管意识形态、管纪律、管保密、管安全的责任,确保了全体人员不发生问题。二是落实组织领导体系。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包蓉为组长,机关党委书记黄正平为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为成员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党办室,由黄正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全市统计系统党建工作。三是强调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科室的党建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领导责任。

(三)进一步落实民主集中制度。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有机结合,建立班长带头、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完善决策程序和机制,形成既有集体领导、又有个人分工负责,既有明确职责、又有积极主动配合的良好格局。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凡涉及人事、财务、大额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一律在党组会上由班子成员共同研究决定。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做到广开言路、民主决策、统筹协调、团结统一。三是班子成员做到既分工又合作。局班子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工作上缺位补位,形成了民主平等团结协作的良好氛围,班子成员自觉维护班子的集体权威,班子的凝聚力不断增强。

(四)进一步抓好意识形态管控。一是制定系列制度。制定并印发了《中共泸州市统计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泸州市统计局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泸州市统计局网络舆情风险评估制度》《泸州市统计局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等,明确了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二是做好舆论管控。充分利用市统计局统计信息网、微博、办公QQ群、微信群、政务公开栏等媒介,做好网上舆论管理。利用微信将最新的意识形态理论及时传达给市统计局工作群、机关工作群等50多篇,同时不定期向全体党员推送廉洁自律信息及各类警示案例。特别是在传统节日等重要节点,更是有针对性的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约束广大党员干部不碰“底线”,不越“红线”。三是加强网络安全保护。硬件上安装防火墙,设置第一道屏障;软件上安装统计系统专用的瑞星杀毒软件,对网络系统进行第二道保护;注册国家统计系统下发的北信源客户端安全管理系统,对网络系统进行第三道保护;按照要求及时使用软件对操作系统打补丁,对网络系统进行第四道保护。

(五)进一步做好干部选拔任用。一是严格执行条例。局党组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要求选拔干部,做到不变通、不走样,严格按程序办事。二是做好培养和选拔。以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竞争择优的原则,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增进团结为重点,以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的统计干部队伍为目标,切实做好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促进了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2018年,转任、提拔了9名县区领导班子成员。

(六)进一步抓实基层组织建设。一是着力抓好制度建设。全面落实 “三会一课”制度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支部按季召开党员大会,支委按月召开支委会,每月开展1次以上固定党日活动。局领导每人至少联系一个支部,并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支部活动,每位局领导参加“双重”组织生活8次以上。二是着力抓好阵地建设。“三有”办公室建设顺利完成。打造升级活动室阵地,党旗,入党誓词、党员权利和义务、党组织架构图等上墙,党建阅览室全面建成。三是着力抓好平台构建。构建网站党建栏目、QQ群、微信群“三位一体”线上教育平台,建立集中学习、专题研讨、实践活动“三位一体”线下教育平台,定期不定期将党章党纪、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优秀党员事迹、单位党建工作安排等向党员职工推送。四是着力抓好活动凝聚。组织参加省局和市相关部门组织的蓝球赛,党章、监察法、“经普杯”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等。着力抓好队伍建设。机关二支部、机关三支部进行了换届,机关一支部补选了一名支委,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委员。选派了2名党务干部,参加由机关工委组织的党务干部培训班。通过举办统计干部综合能力和业务培训班(上海交大、中山大学)同步加强党务干部和党员的教育培训。五是着力抓好党员发展。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抓好党员发展工作(发展了1名预备党员)。下派1名干部到区县统计局任领导职务,1名干部参与市纪委脱贫攻坚专项督导,上挂1名干部国家局参与执法检查。六是着力抓好群团工作。加强党对群团工作领导,专题听取工会、妇委会工作汇报2次。

二、加强廉洁自律,强化组织纪律保证

(一)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一是加强政策精神学习。以“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活动为引领,开展学习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市委八届五次、六次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通过召开全市统计系统干部职工学习视频会议、庆祝建党97周年大会等会议,认真组织学习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二是落实工作部署研究。定期和不定期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措施,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贯穿到统计管理的各项工作中,在安排业务工作时,做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三是落实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职责,督促纪检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传导机制,通过约谈、听取汇报、个别指导、工作检查等方式,推动责任层层落细落实。

(二)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一是加强正风肃纪。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纳入党组会议学习内容,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带动,紧盯元旦、春节、中秋等时间节点,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二是落实分解任务。印发《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对局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深刻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自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市委市政府十二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两个维护”,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深入反对“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进一步树立了“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三是严格查处曝光。坚决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和统计法律法规的违纪违规行为,并予以通报曝光。印发《泸州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集中开展作风整顿自查自纠,着力整顿政治站位不高、责任心不强等3大类、9个方面问题。

(三)切实加强教育监管。一是加强法规学习教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注重党内法规学习贯彻,强化纪律教育,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让领导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二是强化提醒和警示教育。做到平时多过问、多提醒,发现党员干部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谈话提醒、诫勉谈话,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通过党组会议深入学习《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彻底肃清周永康流毒影响持续净化四川政治生态的决定》,组织中层以上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荣辱两重天》等负面典型强化警示教育。

(四)抓好巡视整改落实。一是出台工作方案。出台《中共泸州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印发<中央巡视四川省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重点就存在问题、整改措施等作出安排部署。二是加强整改落实。建立《中共泸州市统计局党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清单》,将巡视反馈整改问题细化分解到班子成员和各科室、局、中心,将8大整改方向细化为具体整改措施31项,并带头抓好整改落实。

(五)做好社会评价工作。一是制定方案。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方案一责任清单。二是主要领导亲自抓。局党组书记、局长包蓉先后于4月和9月进行了两次集中宣讲,召开了4次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推进会。三是加强约谈。局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科室成员开展“一对一”全覆盖约谈。四是抓好氛围营造。在全局职工非涉密办公电脑安装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主题宣传屏保,在局机关显着位置设置易拉宝,通过局QQ工作群、微信群转发市纪委推送的宣传信息,办公座机全部办理了转移呼叫,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进支部活动,每名干部职工发展了5个明白人,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了2次模拟问卷测试。

三、加强依法行政,推进统计法治建设

(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一是市委市政府领导带头学法。6月25日、10月26日,市政府第八届40次、50次常务会分别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9月26日,市委八届63次常委会专题学习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市党政“一把手”分别就贯彻落实统计法规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局党组中心组带头学法。局党组中心组举行会前学法4次,学习了《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统计领域信用建设的若干意见》、《四川省统计局统计违法举报受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

(二)法治宣传形式多样。一是开展“法律八进”活动。积极开展普法教育进党校、进园区、进单位、进军营、进机关等“法律八进”活动,大力推进《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二是拍摄情景剧。联合拍摄统计普法情景剧《按需报数法不容》在泸州电视台lz-3 频道“给你说法”栏目循环播出,受到广大观众的一致好评,有效增强了社会公众统计法治意识。三是利用微媒体新媒体宣传。利用QQ、微信、报刊、网站等做好宣传。四是专家宣讲。聘请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为工作开展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讲。

(三)执法监督成效明显。一是健全制度。出台《关于建立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的办法》、统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统计案件移送制度》、《统计“红黑名单”制度》《统计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实施办法》等制度,建立“双随机”库,推动统计巡查和执法检查 “有的放矢”。二是加大部门配合。加大与工商、金融、税务等部门的联合惩戒力度,制定《泸州市统计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实施办法(试行)》,加快诚信统计建设。三是强化执法监督。在市、县(区)设立统计执法监督局,增强执法监督人员配置。加大源头统计数据质量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了联网直报平台数据的专业核查、统计巡查、执法检查,对统计违法单位进行立案查处,并对2018年立案查处的8起统计违法典型案件公开曝光,统计法治权威进一步彰显。

(四)依法决策明显加强。一是自觉接受监督。遵守《宪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法律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以依法治统的成效取信于民。二是聘请法律顾问。2018年4月,市统计局与四川拥彗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服务内容包括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支持和指导、举办法律讲座、处置涉法涉诉案件、行政执法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提供法律服务、参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工作等。三是坚持依法决策。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前先进行合法性审查,做到重大事项依法决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全年工作中未发生因不依法办事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事件;无行政败诉案件、复议被撤销变更案件;无执法投诉案件。

四、认真履职尽责,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一)抓实改革攻坚,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初显成效。一是机构人员改革落实到位。市统计执法监督局挂牌成立,领导配备、人员职数配置到位。与市纪委、与市委组织部等部门联合制发的相关文件配套措施已基本到位。组建市、县统计大数据中心,落实人员编制。7个县区均设立了统计执法监督局和街镇统计管理办公室,4个县设立了大数据中心。全市144个街道、乡镇的专职统计人员,全部实施统一管理。7个区县共新增编制38名。二是改革配套制度建立健全。联合纪检监察机关健全统计执法检查联席会议制度、联合督查制度、案件移送制度;联合市委组织部建立了区县统计局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建立了统计数据干预记录制度、统计数据交叉检查制度、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制度等改革配套制度。三是统一管理模式基本形成。建立起“双重管理、以条为主”的统计组织管理体制,“定人明责,稳定高效”的基层力量保障体制,“严格执法、监督并重”的统计调查监督体制,形成以市局管理为主,县(区)协管的管理模式,实现对县(区)局领导班子成员的统一管理,统计管理体制改革顺利完成。四是标杆效应影响持续扩大。改革举措得到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领导充分肯定,改革成效在全国统计系统引起热烈反响,2018年1月,泸州市统计局被国家统计局表彰为“全国统计系统先进集体”。今年又有广西梧州市统计局、广西南雄市统计局、广州市统计局、资阳市统计局等省内外20余个兄弟单位莅泸学习交流,泸州统计改革继续走在全国全省前列。此外,在上半年完成了局队分工部分业务调整改革任务。

(二)抓实重大普查,四经普阶段工作有力推进。一是领导重视,工作机制到位。建立“集中统一领导+专项工作会议+部门联动负责”的工作推进制。高规格成立了由市长担任组长,4名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相关市级部门及县(区)政府“一把手”为成员的泸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通过市委常委会专门听取汇报、召开全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和工作推进会,在经济普查的各个关键阶段予以推动落实。将“四经普”纳入市委市政府重点督查督办事项,并纳入各县(区)和市级部门的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内容。二是精心组织,要素保障到位。落实专门办公场所,落实市经普办7人、县(区)93人、乡镇(街道)284人,另选聘具体从事普查工作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两员”队伍3300余名专门从事普查工作。强化经费保障,获批“四经普”市级工作经费总预算459万元,各县(区)总预算1970万元。三是夯实基础,业务开展到位。先后举办了首届乡镇(街道)基本单位名录库操作程序培训、全市单位清查动员部署和业务培训、“四经普”编码工作培训等多次培训。截至目前,全市共收集部门数据80余万条,合并生成清查底册单位6万余个,较基本单位名录库单位数量增加 35.5 %。全市上报清查单位、个体经营户45545个、202885户,较“三经普”时增长104.2 %、36.2%。

(三)抓实数据质量,统计基层基础持续巩固提升。一是严格按报表制度开展各项统计。严格执行统计法律制度和各级统计报表制度,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统计的职责权力,依法组织实施全市统计调查活动,规范管理和公布统计资料。及时将最新统计制度和标准向各县(区)统计局和专业科室传达和培训。每季度开展联网直报专项巡查,确保统计报表制度的顺利实施。积极推进本地区统计制度方法的改革和创新工作。撰写了《开权力之门,聚改革之力——泸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调研报告》《泸州市探索统计普法宣传阵地建设的实践与思考》等9篇制度方法改革研究类文章。二是进一步巩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强化数据质量责任意识,组织部门、县(区)学习了《泸州市统计数据保障和审核体系》等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办法,强化统计数据质量责任意识和主体意识。强化数据质量审核,加强对统计报表的一致性、关联性、逻辑性等关系审核,重点强化对表内、全市与县(区)汇总数据、历史数据变动情况等进行审核,对指标异常情况开展核实修正,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强化督促指导,加强统计数据报送期间上报数据的督促指导和审查把关,把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在第一道关口,确保源头统计数据质量。三是开展数据质量巩固提升年活动。结合省统计局关于做好“三大”活动开展市县统计局长与基层统计人员“面对面”活动、统计数据质量巩固提升年活动、“四经普”推进和上半年经济形势等情况督导调研工作。共组建6个督导调研工作小组,深入21个乡镇(街道)、56个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在今年6月省统计局督导泸州统计数据质量巩固提升年工作中,泸州统计数据质量获充分肯定。四是健全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机制。印发《泸州市2018年度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表,把统计基础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区县、部门、单位的目标考核。修订完善全市县级统计机构、市级部门、乡镇(街道)、企业等四类组织机构的统计工作规范,在统计资料、管理制度、统计信息化、法制建设等方面对基层单位统计工作规范作了明确要求。五是加强部门镇街规范化建设工作。建立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资源互补、信息共享”的统计工作机制,落实部门统计数据报送和发布制度,协调各部门提高规范统计意识,推动部门自觉履行制发统计报表的审批、备案制度。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统计站管理辖区内统计工作职能,支持乡镇(街道)在搞好统计业务,发挥好乡镇统计作为政府统计最前沿的堡垒作用。六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督促与指导。加强督查考核,推动各区县及时跟踪了解辖区内乡镇(街道)、企业、部门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的进展情况。建立轮流召开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制度,3月30日、7月24日在合江县、纳溪区和江阳区召开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同时鼓励各县区召开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现场培训会,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加强区县间、各乡镇间、各“四上”企业间的相互交流学习,全面提升基层统计规范化水平。

(四)抓实分析研究,统计服务质量不断优化提高。一是发展进度分析研究有新提高。每月和每季牵头召开全市经济运行监测和分析例会,抓好经济运行监测预警,认真梳理经济发展支撑要素,收集分析全国、全省及相关市州主要经济指标数据,抓时间节点做好全市经济运行和重点行业的预警预判,及时发现趋势性、苗头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向市委政府领导准确反映。《三产引领增长——2017年前三季度泸州经济运行分析》《瞄准高质量发展  奋力开创新局面——2018年上半年泸州经济运行分析》《“四众”平台发展迅速存在问题值得关注——泸州市“四众”平台运行情况调研报告》《泸州市人口普查调研分析报告》《泸州工业开局良好但困难凸显》等多篇分析获市领导批示肯定。二是专题课题研究分析有新深度。紧密结合市委“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活动开展调研分析,全局成立8个课题调研组,共完成《泸州智能终端产业研究》《关于泸州酒业千亿产业建设的探讨》等课题8个,其中,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科室开展研究的“川南城市群协同发展研究”等多篇研究文章获市领导肯定批示。三是服务政府目标考核有新突破。全程参与市政府对市级部门、各县(区)全年主要经济指标目标任务测算和分析,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并积极参与和配合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对县(区)目标任务进度情况的督查督办。四是开发统计服务产品有新进展。做优《泸州经济动态》《川滇黔渝结合部城市综合统计信息》《泸州市数据要情》《泸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泸州市能源环境与绿色发展月度监测》《泸州市综合能耗及重点耗能企业动态监测通报》《泸州市固定资产投资快报》等领导参阅类快报,突出《统计视野》等统计服务产品新特点,打造了“两会”专刊、城镇化专刊、“三大活动”精编、“改革开放40年”等专刊热点栏目,获得了市委市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一致肯定和好评。

五、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进措施

回顾一年以来的工作实践,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社会公众对统计部门的期望,我们感到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理论学习深度还需进一步加强,运用新思想、新理念谋划指导统计工作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履行主体责任中班子成员抓具体、具体抓,落实“一岗双责”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三是统计执法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大。在今后的实践中,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对标找差,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一一加以改进落实。一是进一步深化学习,增强工作能力;二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以提高落实责任的显性绩效;三是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执纪力度,确保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2019年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委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思想武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履责意识,勇于担当作为,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扛起来,坚持不懈抓班子、带队伍、强基础,以新的面貌、新的作为、新的绩效,推动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泸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统计服务和坚强统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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