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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经验”在全省推广 事关企业出口退税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1-22 17:59 浏览次数: 【字体: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在《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三批可复制可推广制度创新成果的通知》中明确,泸州市税务局推出的“生产企业出口退税服务前置”新模式是在全省推广的八项创新成果之一。

过去,企业凡办理出口退税都要经历“函调”程序,即企业提出退税申请后,若需核查上游供货企业,就要通过向供货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发函,回函时间通常为1个月。企业办理出口退税一般耗时3个月,企业资金压力大。

在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税务部门深化集成创新,坚持纳税服务“做加法”,涉税流程“做减法”,在全国率先推出“生产企业出口退税服务前置”新模式,大幅度提高退税效率,实现优化营商环境、降低税收风险、规范企业管理的“三效叠加”。

在推出“生产企业出口退税服务前置”新模式后,税务部门变“事后”核查为“事前”服务,变“发函被动调查”为“主动核查”,企业在出口退税申报之前,税务机关提前介入,将出口退税申报后进行的一系列生产经营情况、供货企业风险、备案单证等核查和服务程序前置到申报前,提前调查企业出口和购货真实性。在企业申报后,税务机关可快速对按规定不需发函调查的疑点给出核查结论,提高了办理效率,给企业省下至少1月的函调时间。这项制度推出后,川南临港片区营商环境极大优化。自川南临港片区推行企业出口退税部分审核工作提前后,企业基本能当月申请、当月办结,最快一周退税。目前,川南临港片区享受到生产企业出口退税服务前置的企业近20户,退税金额超亿元。

推行服务前置的同时,川南临港片区还与华为大数据中心合作,依托“数据云”技术开发“出口企业服务平台”,打通企业、政府、税务之间的信息数据交换通道,同时形成“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风险应对”的管理闭环,筑牢出口退税管理的安全屏障。

目前,该创新模式正在向国务院申报国家级制度创新成果,一旦成功,将在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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