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事项目录_政务公开_泸州市审计局

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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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权力清单(2016年本)的通知》(川办发〔2016〕108号)和《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泸州市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泸市府函〔2017〕81号)要求,我局对行政权力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调整后的行政权力事项共10项,其中:行政处罚8项、行政强制1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现将调整后的行政权力清单予以公布。

附件:泸州市审计局行政权力清单目录

 

 

 

泸州市审计局行政权力清单目录

 

序号

权力类型

事项名称

1

行政处罚

对被审计单位拒绝或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或者拖延、拒绝、阻碍检查,拒不改正的处罚

2

行政处罚

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的处罚

3

行政处罚

对单位和个人截留、挪用、骗取国家建设资金,违反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有关规定行为的处罚

4

行政处罚

对企业与个人骗取、挪用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从无偿使用的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中非法获益,及其他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以及其他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行为的处罚

5

行政处罚

对企业和个人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截留代收的财政收入,及其他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行为的处罚

6

行政处罚

对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印制财政收入票据,转借、串用、代开财政收入票据,伪造、变造、买卖、擅自销毁财政收入票据,伪造、使用伪造的财政收入票据监(印)制章的处罚

7

行政处罚

对单位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的处罚

8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或者代建单位未按规定提请办理竣工决(结)算审计的处罚

9

行政强制

封存有关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

10

其他行政权力

通知财政部门暂停拨付与财政违法行为直接有关的款项,已经拨付的,责令暂停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