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泸州市审计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的范围
本机关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为非涉密信息,主要包括:审计局机构设置、职能职责等;审计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审计业务工作情况,主要包括审计工作动态、审计工作报告、审计结果公告、审计执法情况等;审计行政管理工作,包括部门年度预决算报告、人事任免等可向社会公开的各种公示、公告、通知、政府采购等;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的方式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泸州市人民政府网站(www.luzhou.gov.cn)、泸州市审计局(sjj.luzhou.gov.cn)、“泸州市审计局”政务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发布,部分主动公开信息还将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泸州市审计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除外。
(一)申请方式
1.可在受理点领取《泸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现场填写。申请人现场申请时,如书写确有困难,工作人员可以代为填写《申请表》。
2.可在泸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申请表》,通过邮寄信函或当面等方式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信函方式请寄至泸州市审计局办公室,并在信封左下角显着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目前, 泸州市审计局暂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和政务媒体留言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问题。
(二)《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表要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2.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
3.尽量详细、明确的描述申请获取信息,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4.每份申请表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三)受理流程
具体受理和办理答复的工作流程,请详见泸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
(四)受理机构
申请公开信息的具体受理机构为泸州市审计局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
通信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228号,邮政编码:646000
联系电话:0830-3101415,传真号码:0830-3101415
信息公开联系邮箱:1805128831@qq.com
接待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三、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泸州市审计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派驻纪检监察组举报,联系电话:0830-2362511。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