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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法律职业资格的档案转入
来信人 匿名 来信日期 2017-10-31
信件内容 请问法律职业资格的档案转入申请可以到你局提交吗?
受理情况
回复单位 办结日期
回复内容

根据《四川省法律职业资格档案调转程序》规定,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因法律执业(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工作)或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调转法律职业资格档案的,由申请调转档案人向转入地司法厅(局)司法考试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因此,调档申请不提交我局,由申请人直接向四川省司法厅司法考试处提交(但我局需在申请表格相关栏目签字盖章)。申请表格、需要提交的材料等,请登陆四川省司法厅网站下载、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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