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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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法律职业资格的档案转入 | ||
来信人 | 匿名 | 来信日期 | 2017-10-31 |
信件内容 | 请问法律职业资格的档案转入申请可以到你局提交吗? |
受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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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办结日期 | ||
回复内容 | 根据《四川省法律职业资格档案调转程序》规定,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因法律执业(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工作)或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调转法律职业资格档案的,由申请调转档案人向转入地司法厅(局)司法考试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因此,调档申请不提交我局,由申请人直接向四川省司法厅司法考试处提交(但我局需在申请表格相关栏目签字盖章)。申请表格、需要提交的材料等,请登陆四川省司法厅网站下载、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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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 公开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