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农业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_财政信息_泸州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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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农业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25 16:57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泸州市农业局是市政府农业经济主管部门,主要承担十八个方面的职能: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农业工作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农业方面的决策部署,拟订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涉农财税、价格、金融保险等政策,提出农业产业保护的政策建议,推进农业依法行政;二是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三是指导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工作;四是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五是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六是组织开展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参与农资市场秩序的整顿、规范和农资打假工作;承担渔政、渔港、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职责;七是负责制定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八是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九是承担农业防灾减灾责任,监测、核查农业灾情;十是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十一是制定全市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市级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十二是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十三是负责农村资源环境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农业资源环境建设规划,承担指导农业污染源防治工作;十四是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职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十五是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十六是负责全市国有农场土地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指导国有农场的改革与发展;十七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十八是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职能参照市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全市各级农业部门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三农工作决策部署,不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应对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挑战,严格按照三抓三主动工作要求,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实现了农业提质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农业厅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在全省2017年度农业工作目标考核我局获一等奖。在具体工作中,重点抓了以下工作。

1.抓产业结构调整,确保农产品供给充足安全。一是粮食生产能力得到巩固提升。2017年,全市粮食总产206.1万吨,实现连续6年增产。二是大力发展优势特色农产品,积极打造江之阳合江荔枝赤水河甜橙等地区区域品牌和农产品品牌,泸州桂圆、江之阳蔬菜直销港澳,合江真龙柚、赤水河甜橙出口加拿大,实现了泸州优质农产品出国、出境。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不断提升,成功创建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市,成为全省3个国家级追溯平台建设城市之一。动植物疫病防控抓实有效,全年未发生区域性重大动植物疫情。全市已获得三品一标认证产品219个,三品一标产地认证460.9万亩,纳溪区成为全国首个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

2.抓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农村新产业新业态。一是积极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引进广东温氏、山东寿光、海升公司等一批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入驻我市,全市新建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65个,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产值达166亿元。二是集中打造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典型,重点打造了15个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区,江阳区董允坝列入省级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区创建,有9个休闲农庄列入四川省第二批省级示范休闲农庄。三是积极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建成县级电商中心7个,农村电商镇级覆盖率100%、村级覆盖率已达70%,初步构建起农村电商服务网络体系,完成益农信息社建设766个,为农业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品牌化销售培育新动能、增添新活力、拓展新空间。

3.抓农村改革创新,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一是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全市农村土地流转已达99.7万亩,面积增加6.8万亩,规模流转面积增长率提高2.2%二是扎实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江阳区、纳溪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收益保证贷款试点工作持续推进,已累计发放贷款1.6亿元。三是采取多种方式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2017年,全市新增农民合作社477个、家庭农场505家,参加农民合作社获益农户超过40万户。

4.抓重大项目建设,提升现代农业发展后劲。一是狠抓重要项目建设,围绕20个农业重点项目开展攻坚,完成投资超过19亿元。二是全市农业部门主动向上使力,争取到位省级以上项目资金3.5亿元,较上年增长14.8%,居全省农业系统第三名。三是全市17座渡改桥项目,已有14座获得了农业部渔评批复。

5.抓生态绿色发展,推进农业生态文明建设。一是开展环保督查整改,全力整治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二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65%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3%三是认真落实一控两减三基本要求,扎实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零增长行动,2017年全市农药使用量1990.15吨,比上年减少8.71%,主要农作物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38.64%,比上年提高6.1%,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和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推进畜禽有机肥资源利用和因地制宜种植推广绿肥。

6.抓物质装备建设,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一是突出抓好以高标准农田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26.83万亩,各级财政资金投入43167.47万元,整合社会资金投入5412.69万元,建成高标准农田绿色示范区32.25万亩。二是积极推进农机与农艺的融合,开展了以机耕、机械育插秧、机械化植保、机收、烘干为主的农机作业服务,全年完成机耕面积378.8万亩、水稻机收113.5万亩,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6%,比上年提高9.3个百分点。三是开展了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变型拖拉机、渔业船舶、饲料和农药专项整治活动,2017年没有发生一起较大以上农业安全生产事故或群体性职业病危害事故。

7.抓农业产业扶贫,聚力聚焦农民脱贫致富。一是着力推进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基地建设,2017年,全市实施扶贫产业项目71个,完成项目总投资8.8亿元,在贫困地区建设特色产业化种植基地17.3万亩,特色养殖基地25个,新发展温氏家庭农场50个,新发展巨星寄养场30个,全市依托发展产业带动脱贫人数达47546人,带动贫困户人均增收1200元以上。二是全力抓好农业产业技术帮扶,全市驻村农技员共走访贫困户4.6万户次,举办各类集中培训1800余次。三是深入开展定点帮扶,精心选派3名业务精、能力强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第二轮第一书记,积极协调帮扶村解决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发展等项目资金,为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现3个村均已退出贫困村。

二、部门概况

泸州市农业局含行政机关1个(内设10个科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8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市农业局本年收入合计6733.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54.06万元,占97.3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94万元,占1.10%;其他收入105.93万元,占1.57%

2017年市农业局本年支出合计6724.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73.62万元,占62.07%;项目支出2550.75万元,占37.9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数为6628.00万元,比2016年的6468.41万元增加159.59万元,增长2.46%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数为6582.38万元,比2016年的 6500.69万元增加81.69万元,增长 1.2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08.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数6724.37万元的96.79%,比2016年的6453.41万元增加55.03万元,增长0.8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08.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8.71万元,占11.35%;医疗卫生支出153.72万元,占2.36%;住房保障支出740.21万元,占11.37%;农林水支出4871.43万元,占74.85%。其他支出4.38万元,占0.0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17年支出决算为738.71万元,全年预算738.71万元,完成支出100%,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335.01万元,主要用于原国有农场职工生活补助和本局离退休人员慰问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23.25万元,主要用于本局退休人员慰问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0.45万元,用于机关事业人员社会养老保险。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7年支出决算为153.72万元,全年预算153.72万元,完成支出100%,其中医疗保障支出中行政单位医疗75.87万元,事业单位医疗49.4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8.4万元。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3.农林水支出。2017年支出决算数为4871.43万元,其农业支出4701.43万元(包括行政运行1500.03万元,事业运行975.35万元,分别用于行政和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88.64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引进、试验、示范与推广,现代畜牧业提质增效及畜禽标准化示范创建、农技人员及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等;病虫害控制支出70万元,主要用于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防治,动物疫病监测及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为351.82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监管、检测、执法工作等支出;执法监管支出119.31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综合执法、农产品质量监管、种子执法、渔船及渔业生产安全监管、农机安全、市场监督等;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支出18.72万元,用于农机专合组织建设;农产品加工与促销2017年决算数为81.69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展示展销、宣传推介、市场拓展、第四届四川农博会等;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2017年支出54.84万元,主要用于渔业发展、水资源保护与利用、测土配方施肥、畜禽品种资源保护等;其他农业支出2017年支出1441.03万元,主要用于动物强制免疫、现代农业推进工程、农业重大项目申报、高标准粮田巩固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建设、深化农村体制改革、发展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精准扶贫等),农业综合开发支出10万元,主要用开展于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基本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为160万元,用于三农工作宣传、培育县级农业品牌、农产品质量追溯、鱼苗增殖放流等项目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740.21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214.83万元,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525.38万元用于原国有农场职工住房补贴。

5.其他支出4.38万元,用于援彝干部补助。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22.4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837.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84.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4.0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108万元的68.6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杜绝浪费,从俭接待;从严控制公务用车,尽量选择公交出行;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出境人次,杜绝无实质意义的出国出境行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85万元,占2.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7.69万元,占64.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4.55万元,占33.1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1.85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出国(境)1人。开支内容包括:20178月以泸州市现代农业考察团出访台湾费用。通过考察学习台湾在现代农业建设、乡村管理等方面经验,宣传泸州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和发展环境,促进了两地经济文化交流与合作。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的4.44万元减少2.59万元,下降58.33%。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出国出境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6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7.69万元,主要用于现代农业发展、脱贫攻坚、农村改革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安全生产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的92.21万元减少44.52万元,下降48.28%。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改革减少公务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二是加强车辆管理,从严控制公务用车,减少运行费用。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5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70批次,220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平均每批次接待费用为1444元,平均每人次接待费用为111元,具体包括:一是科技转换与维护0.39万元,用于农机农技人员培训;二是病虫害控制0.75万元,用于病虫害监测防治、重大动物疫苗防控项目;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1.47万元;四是执法监管7.3万元,用于农业综合执法、农产品质量监管等;五是农产品加工与促销1.46万元;六是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2.7万元,用于渔业发展、水生资源保护与利用;七是优质疏菜产业发展1.04万元,八是其他农业支出7.82万元,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等;九是行政运行1.62万元,用于省厅对我局的业务指导和中心工作的接待。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的27.55万元减少3万元,下降10.9%。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接等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73.94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数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农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00.03万元,比2016年的1180.77万元增加319.26万元,增长27.04%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农业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38.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9.68万元,主要用于猪瘟和高致病性蓝耳病疫苗、天然水域增殖放流鱼苗项目采购疫苗、鱼苗;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服务采购支出48.50万元,用于市局办公OA系统支出 。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农业局共有车辆1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9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6个,涉及财政资金295万元,覆盖率达到26%

2.部门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建档立卡贫困村驻村农技员生活工作保障项目、市级农产品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项目等5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包括资金投入和使用、资金管理、资金效益等方面,得分为95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个别资金使用不规范,如市级农产品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项目,因抽检农产品样品涉及农户多且分散,存在票据不规范的情况;个别项目因实施政府采购,项目进度偏慢;个别绩效目标监控不到位。因我局涉及工作任务多,设置绩效目标指标多,存在个别绩效目标执行情况监控不到位问题。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二是强化项目进度管理,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三是加强项目监管,如期实现预算绩效目标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泸州市农业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5

合理性

5

5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3

资金使用

4

3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3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4

完成质量

5

4.5

完成时效

5

4.5

完成成本

5

5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6

社会效益(可选项)

6

生态效益(可选项)

10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6

公平效率(可选项)

5

使用效率(可选项)

6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9

总分

95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

10.外交(类)(款)(项):指……

11.公共安全(类)(款)(项):指……

12.教育(类)(款)(项):指……

13.科学技术(类)(款)(项):指……

1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指……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指……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款)(项):指……

17.节能环保(类)(款)(项):指……

18.城乡社区(类)(款)(项):指……

19.农林水(类)(款)(项):指……

20.交通运输(类)(款)(项):指……

21.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款)(项):指……

22.商业服务业(类)(款)(项):指……

23.金融(类)(款)(项):指……

24.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款)(项):指……

25.住房保障(类)(款)(项):指……

26.粮油物资储备(类)(款)(项):指……

……

……

……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2.……



附件:

泸州市农业局2017年决算公开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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