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开展2019年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园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促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发展,充分发挥企业技术中心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中的引导与示范作用,推动我市产业技术优化升级。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泸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技术中心认定依据
《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川经信技创〔2017〕130号)、《泸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泸经信创服〔2018〕147号)和《泸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
二、市级技术中心认定条件
申请市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泸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企业在行业中具有显着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
(三)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比较完善,创新效率高、创新效益好。
(四)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150万元;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15人;研发投入及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五)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50万元;有较好的技术积累,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六)已组建企业技术中心并正常运行一年以上。
(七)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三年内,不得存在下列情况:
1.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
2.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走私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
3.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八)对新形势下新业态、新模式企业适当放宽指标要求。
三、市级技术中心申报程序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企业向所在地的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请,并经其初审合格后报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四、市级技术中心申报资料
(一)泸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
(二)泸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五、市级技术中心申报时间
各县(区)将申报企业纸质材料一式6份(建筑类企业一式7份)和电子文档,于2019年4月8日前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技术创新与生产性服务科。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2019年市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进行集中评审认定。
六、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封面盖单位公章,侧面盖骑缝章。
2.各部分之间如要加彩页,彩页上要有文字标识,不允许空白页。
3.书脊标明专项名称和企业简称。(例如:2019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某公司)
4.正文及附件部分必须有目录,编连续页码。
5.页码编写具体要求:从目录页起编至材料结束止;编写页码不能隔页跳号,双面打印材料双面编写页码,单面打印无字页不用编页码(也就是见字编号)。
6.各申报单位务必在2019年4月8月前报送相关申报材料,逾期我局将不再接受申报。
7.我局将在评审认定前将申报材料送相关联合评审部门,所有材料不再退回,请各申报企业保留底稿。
联 系 人:技术创新与生产性服务科 詹远波
联系电话:3191081
附件:1.《泸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2.泸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3.泸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4.泸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
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