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泸州市供销社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9月27日至10月26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我社进行了巡察,并于2019年1月28日向我社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推动整改工作有效开展
(一)端正态度、研究部署。社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及时召开党组会、科室负责人会等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主要领导分别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班子成员分别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分析问题原因,研究整改落实措施。在2018年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各领导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了认领,并作深刻对照检查,提出了整改措施。
(二)上下联动、压实责任。成立了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社机关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牵头统筹和全面推进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印发了中共泸州市供销社党组关于上报《关于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泸供党组〔2019〕2号),作为贯彻落实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并将文件分发到各党组成员和牵头科室,要求他们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分解任务、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把任务、措施、责任分解到人头、到岗位,做到整改工作定人定责、抓紧抓细,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督实查、推动整改。确定五个工作小组,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核查、整改和落实。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长期整治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牢抓实,不解决问题,不达到标准决不收兵。目前,已针对反馈问题进行了逐一调查核实,清退违规资金2万余元,补收未足额缴纳的党费0.7万元,对7名干部进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诫勉谈话,发放了廉政风险警示卡7份,并对3名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
(四)建章立制、巩固成果。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认真分析研判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重新修订完善了41个制度(其中:新建了9个制度,完善了32个制度),巩固了整改成果,有效促进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坚持立行立改真抓实改,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工作
(一)“党的领导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政治站位不高,“四个意识”不强问题。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再次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二是对供销社综合改革事项进行了认真梳理,将市委市政府的“作战图”变为自身工作的“施工图”,统筹推进召开全市系统工作会议,全面推进改革发展。三是调整充实社有企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积极探索社有企业运行机制,加快社有企业转型升级;建立健全企业的激励约束机制,增强社有企业内驱动力;探索以项目对接和业务联姻方式,优化社有资本布局。
2、适应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能力不足,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问题。一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领导班子年龄老化,部分班子成员能力不强,干劲不足,安于现状,创先争优意识不够等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行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二是认真分析了近五年工作业绩不突出的主客观原因,并提振精气神,确定奋斗目标。三是及时指导供销系统行业协会的发展。四是加强对干部队伍的建设,制定干部学习教育计划,建立干部培训台账,着力加强干部的培训培养,努力提升能力素质。
3、集体领导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好问题。一是加强理论学习,特别是加强对《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重要党规的学习,切实将政治理论学习作为首要任务。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修改完善了《中共泸州市供销社党组议事规则》,坚持党组议事决策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三是保持会议记录的完整性。凡是列入党组会的议题均详细记录与会人员发言内容并在会后形成会议纪要。
4、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不到位问题。一是结合实际重新修订完善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实施方案》,将学习与做好当前工作结合起来,确保供销社综合改革的顺利推进和各项目标的完成。二是及时组织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真正把学以致用反映在工作的决策、落实过程中。
5、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问题。一是在及时传达学习意识形态工作有关文件精神进行了集中学习。二是制定了有关制度。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落实。
(二)“党的建设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6、思想不重视问题。一是制定了《中共泸州市供销社党组关于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了指导思想、责任分工,加强党组对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坚持把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二是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具体抓,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分头抓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逐级逐人压实党建工作责任。三是修订了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每月组织1次中心组学习。
7、工作不落实问题。一是制定了《机关党委工作例会制度》,坚持每月召开一次机关党委工作例会,积极发挥好机关党委的作用。二是强化“三会一课”、“固定党日活动”等制度的落实,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对机关党支部和直属企业党支部均未按期开展换届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对支部未认真开展换届进行了批评,并向各支部发放《支部工作条例》及挂图,责成各支部认真学习,按规定开展换届。四是对党费收缴管理不规范进行了专项自查。补收了未足额缴纳的党费0.7万元,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8、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工作有落差问题。一是制定了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清单,明确领导班子及每个成员的具体责任。二是坚持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每半年进行廉情分析研判并开展谈心谈话工作。三是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在全社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头抓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体系。
9、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执纪宽松软问题。一是进一步厘清党组成员和重点岗位责任人的责任,认真查找岗位风险点,并进行风险定级。二是纪检组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干部选拔任用、政府采购、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物资管理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三是纪检组和监事会办公室积极履行监督责任,强化对社属企业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压紧压实监督责任。
10、内部管理不严,“三不”问题存在问题。一是安排专人对差旅费报销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出重复报销两笔(人)共200元,已退款。二是对违规报销个人手机费进行清理,清理出2014年一笔违规报销个人购买手机费用1049元,已退款。三是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修编了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了单位财务制度,细化了报账流程,强化审批环节,明确审批职责,严格执行“一支笔”。四是建立和完善了固定资产管理使用台账。五是严格按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和要求及单位制度管理公车,修改完善了公车使用审批制度,完善了加油台账、维修审批和维修记录。
11、对社属企业监管不到位,廉洁风险大问题。一是增设职能科室,完善联社机关法人治理架构,落实监管责任。二是开展问题线索逐一核查,落实问题限时整改,启动责任追究。清退违规资金2万余元,对6名干部进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诫勉谈话,发放了廉政风险警示卡6份,并对3名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三是强化制度建设,构建市社机关监管与企业内部监督相结合的长效监督管理约束机制。四是强化日常监管,通过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考核,防范和化解社属企业经营和廉洁风险。
(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2、作风不实,“四风”问题时有发生问题。一是加强调查研究,促进科学决策。班子成员到县区进行实地调研,了解基层实际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带着真心逐步帮基层解决实际问题。二是按照市委第四巡察组的要求,立行立改。已于2018年11月完成了对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的整改,现全面符合办公用房管理要求,今后严格按标准执行。
13、公务接待不规范,管理不严格问题。一是再次完善接待管理办法,对相关要点规定进一步规范;修编了内部控制制度,严格审核把关,认真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相关实施细则和要求。二是对接待超标超员等问题,已对当时参与的在岗同志进行了诫勉谈话,举一反三,今后加强审核把关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相关实施细则和要求。
(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4、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问题。一是加强对干部选任政策学习,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任“1+5”以及干部“带病提拔”的十二项规定以及《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干部工作相关政策文件纳入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任程序,进一步规范干部选任工作。三是做好干部选任基础工作,不折不扣的执行干部选任的各项政策规定,严格干部选任程序,规范操作每一个选任环节。四是规范干部档案管理,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进行了专题学习,对机关干部档案进行了再清理核实。
三、巩固提升巡察整改成果,努力开创供销工作新局面
(一)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始终把思想、政治、行动同以习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努力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进供销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抓住问题整改不放松。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建主体责任意识,促进全社干部职工,在信念上更加坚定,在认识上更加清醒,在作风上更加过硬,在工作上更加务实。对于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
(三)持续强化机制建设。以此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推动制度机制废、改、立工作,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扎实推进供销工作。始终坚持为农服务,把为农、务农、姓农贯穿到供销工作的全过程、全领域,把为农服务的成效作为衡量工作的首要标准。认真学习、深入思考中央、省委、市委对乡村振兴战略作出的具体安排部署,紧密结合中央关于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战略,因地制宜,立足实际,构建“双线”运行体系,补齐为农服务短板,打造为农服务综合平台,助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中,发挥出供销社的优势,在种养、加工、销售等环节进行全产业链升级,帮助农民群众脱贫奔康,真正发挥供销合作社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开创泸州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新局面。
以上整改情况,欢迎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30―2293697,电子邮箱:271179937@qq.com。
中共泸州市供销社党组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