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_市社概况_泸州市供销合作经济网

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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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9)


1.办公室

协助社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内部各科室的工作关系;负责起草市供销社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综合性文稿;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机关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负责公文、宣传、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网络舆情信息监控、机要、保密、提案议案办理、档案、目标管理、督查督办、绩效考核、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和机关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市社机关资产管理;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年鉴、大事记、修志等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承担市供销社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事项。

 

2.人事监察科

研究制订全市供销社系统的人才发展、干部教育及职工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干部考核考察、机构编制、劳动用工、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职务职称、人事报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市社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系统劳动人事工作、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承担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事项。

 

3.综合业务科          

负责制定贯彻各级党委和政府关于供销社改革发展政策的宣传、实施计划,调研、总结工作;负责业务工作的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指导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农村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农副产品现代购销网络、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以及相关业务拓展工作;指导系统农业生产资料淡季和抗灾减灾储备;负责统筹指导行业协会发展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管理本系统产品质量、标准和认证工作;指导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工作;参与搭建农村物流配送体系;负责全系统财务、统计报表;负责收集、整理、分析、预测、发布有关经济信息工作;负责系统绩效考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事项。

 

4.合作指导科         

研究制定全市供销社改革发展规划;指导系统的合作社建设,推动合作社社员发展工作,协调成员社之间的关系,发挥联合合作优势,依法维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指导基层社组织体系建设;负责系统文化建设;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业务拓展, 指导综合服务社(站)的网点建设,积极参与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指导系统产业融合发展、基层社的项目建设;负责指导供销社建设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和农村资产评估机构;负责和指导系统合作发展资金、农村资金互助社、互助合作保险等信用合作工作;负责市社参与地区间合作和经济、技术交流活动;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事项。

  

5.企业管理科   

负责指导系统社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运营与监督管理工作,对重大经营项目进行风险控制;监督企业财务运行和上级拨付的专项资金使用;指导企业改革和转型发展、投融资、招商引资工作;指导企业开展跨层级、跨行业、跨区域的联合合作;对直属企业经营管理团队开展经济效益目标考核和审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事项。

 

6.安全维稳办公室          

负责系统安全、维稳、综治、依法治社、普法宣传教育和信访工作;参与全市烟花爆竹统一归口安全经营管理;负责本系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事项。

 

7.监事会办公室

承担监事会的日常事务工作;指导和监督系统社有企业为农服务方向,加强社有资产监督,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监督供销合作社理事会落实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建立下级社对上级社的评价机制,维护联合社和出资人的合法权益;协助监事会领导处理相关工作;收集、反映基层社、出资人的意见和诉求;指导系统监事会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事项。


8.机关党委

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承担党组的日常工作;承担党组中心组学习的计划、组织实施、总结宣传工作;承担“四好班子”建设相关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企业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及制度建设等相关工作;指导机关群团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创建、帮扶、双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