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要 职 责
坚持为“三农”服务根本宗旨,积极引领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农村现代流通、带动农民合作社发展,构建以联合社为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以社有企业为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其主要任务:
(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方针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
(二)研究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类合作经济融合发展的实现途径。
(三)指导新型农资供应保障体系、农特产品流通服务体系、农村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体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指导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参与搭建农村物流配送体系,构建为农服务的现代流通网络体系,指导系统开展农业生产资料淡季和抗灾减灾储备。
(四)指导建立县级联合社治理机制,实施对联合社的考核评价;维护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及成员的合法权益。
(五)指导基层供销社、综合服务站(点)的建设和发展;指导基层供销社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拓展服务功能和提升服务能力。
(六)监督和管理社有资产,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指导区县供销合作社管理社有资产。
(七)制定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庄稼医生、农产品经纪人、农民回收工等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工作。
(八)与有关部门共同管理供销社发展资金;负责指导供销系统项目的申报、建设、验收,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
(九)参与地区间合作,密切经济、技术交流活动。
(十)承担从政府机构剥离的公益性社会化服务;承担政府授权的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烟花爆竹的经营管理工作及政府授权的其他工作。
(十一)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