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首次或证件过期办理 旅游类: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办理 1、制证照片(照片应当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及回执单; 2、提交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 3、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4、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可不提交居民身份证; 5、申请人未满十六周岁的,应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6、申请人系国家或单位报备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意见; 7、申请人系现役军人的,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等)及复印件,同时提交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意见; 8、交验具备资质的旅行社开具的赴台湾地区旅游的发票,并提交复印件。 应邀类: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办理 1、制证照片(照片应当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及回执单; 2、提交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 3、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4、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可不提交居民身份证; 5、申请人未满十六周岁的,应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6、申请人系国家或单位报备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意见; 7、申请人系现役军人的,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等)及复印件,同时提交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意见; 8、提交四川省台办出具的《赴台批件》或《立项批复》原件; 9、交验《入台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探亲类: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办理 1、制证照片(照片应当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及回执单; 2、提交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 3、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4、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可不提交居民身份证; 5、申请人未满十六周岁的,应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6、申请人系国家或单位报备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意见; 7、申请人系现役军人的,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等)及复印件,同时提交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意见; 8、交验《入台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二、换发 旅游类: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换发办理 1、制证照片(照片应当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及回执单; 2、提交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 3、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4、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可不提交居民身份证; 5、申请人未满十六周岁的,应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6、申请人系国家或单位报备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意见; 7、申请人系现役军人的,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等)及复印件,同时提交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意见; 8、交验具备资质的旅行社开具的赴台湾地区旅游的发票,并提交复印件; 9、交验原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并提交复印件。 应邀类: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换发办理 1、制证照片(照片应当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及回执单; 2、提交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 3、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4、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可不提交居民身份证; 5、申请人未满十六周岁的,应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6、申请人系国家或单位报备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意见; 7、申请人系现役军人的,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等)及复印件,同时提交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意见; 8、提交四川省台办出具的《赴台批件》或《立项批复》原件; 9、交验《入台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10、交验原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并提交复印件。 探亲类: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换发办理 1、制证照片(照片应当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及回执单; 2、提交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 3、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4、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可不提交居民身份证; 5、申请人未满十六周岁的,应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6、申请人系国家或单位报备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意见; 7、申请人系现役军人的,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等)及复印件,同时提交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意见; 8、交验《入台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9、交验原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并提交复印件。 三、补发 旅游类: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补发办理 1、制证照片(照片应当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及回执单; 2、提交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 3、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4、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可不提交居民身份证; 5、申请人未满十六周岁的,应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6、申请人系国家或单位报备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意见; 7、申请人系现役军人的,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等)及复印件,同时提交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意见; 8、交验具备资质的旅行社开具的赴台湾地区旅游的发票,并提交复印件; 9、提交原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遗失说明》。 应邀类: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补发办理 1、制证照片(照片应当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及回执单; 2、提交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 3、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4、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可不提交居民身份证; 5、申请人未满十六周岁的,应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6、申请人系国家或单位报备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意见; 7、申请人系现役军人的,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等)及复印件,同时提交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意见; 8、提交四川省台办出具的《赴台批件》或《立项批复》原件; 9、交验《入台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10、提交原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遗失说明》。
探亲类: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补发办理 1、制证照片(照片应当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及回执单; 2、提交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 3、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4、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可不提交居民身份证; 5、申请人未满十六周岁的,应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6、申请人系国家或单位报备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意见; 7、申请人系现役军人的,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等)及复印件,同时提交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意见; 8、交验《入台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9、提交原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遗失说明》。
四、续签 旅游类: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续签办理 1、提交申请人1张正面免冠彩色近照(规格为33mm×48mm)和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原件; 2、提交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 3、申请人未满十六周岁的,应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申请人系国家或单位报备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意见; 5、申请人系现役军人的,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等)及复印件,同时提交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意见; 6、交验具备资质的旅行社开具的赴台湾地区旅游的发票,并提交复印件; 应邀类: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续签办理 1、提交申请人1张正面免冠彩色近照(规格为33mm×48mm)和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原件; 2、提交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 3、申请人未满十六周岁的,应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申请人系国家或单位报备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意见; 5、申请人系现役军人的,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等)及复印件,同时提交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意见; 6、提交四川省台办出具的《赴台批件》或《立项批复》原件; 7、交验《入台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探亲类: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续签办理 1、提交申请人1张正面免冠彩色近照(规格为33mm×48mm)和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原件; 2、提交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 3、申请人未满十六周岁的,应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申请人系国家或单位报备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意见; 5、申请人系现役军人的,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等)及复印件,同时提交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意见; 6、交验《入台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